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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派驻纪检组“探头”作用 聚力监督执纪

2021-11-28陶兰桂

魅力中国 2021年19期
关键词:执纪从严治党责任

陶兰桂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 西宁 810000)

作为派驻纪检组,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必须主动落实上级纪委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派驻工作实际,发挥好“探头、前哨”作用,在监督执纪问责中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

一、履行监督职责的现状

纪检系统改革后,从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型,把监督延伸到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提高了监督效果和效率。围绕集团战略发展,跟进集团重点工作,注重风险提示,发挥大监督的作用,促进企业的规范管理。

1.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坚持抓早抓小,分析驻联点单位的具体业务、工作特点,不断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驻联点单位党组织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对驻联点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谈心提醒,对新提拔的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任前廉政考试,协助驻联点单位把好思想总开关,强化廉洁教育和督促提醒,确保监督责任落地生根。2.正确认识设立派驻纪检组的目的意义。设立派驻纪检组,是把党章的权威性、严肃性立起来的实际行动,是回归党章“原教旨”的具体体现。加强派驻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必然要求,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上级纪委向下级党组织延伸监督触角、实现全面监督的重要途径;加强派驻监督是发挥纪检机关职能作用、深入正风反腐的现实需要,派驻纪检组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3.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通过列席决策性会议,掌握驻联点单位的管理动态、重大决策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查看驻联点单位规章制度、合同资料、会议记录等基础资料,查找分析驻联点单位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廉洁风险,并针对日常检查出的问题,通过提示函和口头提示等形式,对驻联点单位进行提醒,督促其完善管理、堵塞漏洞。4.聚焦“四风”,把握关键节点,开展“重大节日”专项检查。坚持挺纪在前,从驻联点单位实际出发做好节日期间改进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的教育监督引导工作,做到“节前走访、节中抽查、节后核查”,严防“四风”问题回潮反弹,确保责任落到实处。5.严格落实“一为主、两报告”的工作机制,规范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程序,协助公司纪委从问题线索抓起,调查核实信访举报,对违反党纪政纪及有关规定的党员干部严肃问责。

二、贯彻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精准有效实施监督

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指明了党的建设的方向,明确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指导方针,我们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开展监督。1.把握监督大局。聚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个首要政治任务,精准有效监督驻联点单位党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握主线、统领和治本之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完善监督闭环。推动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履行监督专责,主责专责同心协力。督促驻联点单位上级监督常态化,探索拓展同级监督、支持鼓励下级监督,结合群众监督、司法监督、舆情监督,实现全方位闭环监督。3.营造监督环境。加强廉政宣传教育,让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深入人心;结合政治文化建设,营造“接受监督是本分、相互监督是缘分、有人监督是福分”的氛围,让监督者不怕得罪人、被监督者不怕人得罪成为风尚。4.强化监督效果。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并督促驻联点单位党组织一道,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明纪律底线,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做到见事、见人、见纪、见效。

三、发挥职能作用的对策与建议

(一)增强派驻意识,解决“为何干”的问题

派驻纪检组要充分认识实行统一管理的重大意义,自觉增强派驻意识,既要着眼于解决驻联点单位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考虑长效管理和超前规范,增强预防腐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既要采取传统的、有效的监督方式,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制度、新方法,采取更加有力的监督措施,实现有效监督,推动驻联点单位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明确岗位职责,解决“干什么”的问题

派驻纪检组要明确自身工作职责,找准角色定位,做到“协助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协调上来。一是处理好与驻联点单位的关系。纪检系统改革,明确了派驻纪检组与驻联点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不再承担驻联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但并不等于驻联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派驻纪检组没有关系,而是要自觉接受监督,把握好监督、协助和参与之间的关系,融入驻联点单位业务中有效开展监督;二是处理好本职工作与驻联点单位生产业务工作的关系。派驻纪检组不参与驻联点单位的业务工作,但可适当参与业务工作专题会议,了解掌握生产业务情况,熟悉业务技能。

(三)改进工作方法,解决“怎么干”的问题

思路决定出路,关键在于落实。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要积极主动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发挥派驻职能。一要注重建立重点监督和导向监督方式。哪个部门有权力,监督的重点就放哪里;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行使到哪里;违纪问题出在哪里,监督就跟到哪里。探索和把握权力运行带来腐败问题发生的规律、特征,督促驻联点单位制定措施加以防范;二要注重突出“深度”监督。要发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作用,用专业人员的“眼和脑”,弥补派驻干部因不熟悉业务看不清实际问题的短板,通过业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实现“监督的再监督”;三要强化日常监督。通过查阅资料、列席会议、调查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以问题为导向,有效开展监督,督促驻联点单位落实责任。坚决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既不要当“运动员”,越俎代庖,代驻联点单位提方案定制度,而是要当好“裁判员”,一旦发现违纪行为,就要及时“亮红牌”,该提醒提醒,该制止制止,该查处查处。

(四)提高能力素质,解决“干得好”的问题

派驻纪检干部要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履职能力和执纪水平,要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抓好“三个到位”,促进工作落实。一是全面落实“构建大监督格局”要求,确保角色转换到位。在学习中统一思想认识、在学习中促进角色转换,全身心投入新的工作岗位;二是提升派驻干部能力素质,确保自身建设到位。要不断钻研纪检业务,深入了解各方面专业知识,不断强化学习能力,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学深悟透,明高线,知底线,加强自我监督;三是履职尽责,确保发挥作用到位。要聚焦中心任务,积极作为、主动作为,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真正实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长严,不断取得纪检工作新突破,真正发挥派驻作用。

四、发挥好“探头、前哨”作用,优化政治生态

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能力,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上级单位各项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一是坚持挺纪在前。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重中之重,带动六大纪律严起来。旗帜鲜明讲政治,敢于亮剑严执纪。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做到探头无死角、常明亮,哨位不松懈、情况明。自觉维护服从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突出“关键少数”。把驻联点单位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的主要对象和重点监督对象,督促党委建立“责任清单”,利用“签字背书”和提交述廉报告、述责述廉、廉政谈话、签订履责承诺书等方式,严格责任追究,压实责任担当。三是把住用人关口。紧扣选任程序,实时全程监督。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迅速查清反映的违纪问题线索、做出客观公正的结论,防止带病提拔。关注新选任上岗干部的各方面表现和群众反映,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四是紧盯作风建设。贯彻党的十九大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新部署,紧盯“四风”新动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努力实现盯住关键少数与管住大多数的统一、把握关键时间节点与平时日常全覆盖、八小时内与休息休闲时间不留白。做到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久久为功,坚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五是纪检队伍是行使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的主体,在履行职能上,有一支优秀的纪检队伍,是适应纪检新体制,确保派驻机构更好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有力保障。纪检干部必须是敢于对驻联点单位进行纪律检查的优秀领导干部,但是有时也需要得到周围群众提供的案件线索,对于这些案件线索,纪检干部要熟练掌握办理的程序和方法,一名合格的纪检干部,在熟悉业务技能的同时,更要做到廉洁自律,公正不阿。

总之,各组织应明确认识到纪检组在组织发展中所具有的监督、约束作用,主动对其各项工作开展进行配合,在组织内部营造出良好的监督氛围。同时派驻纪检组也要不断对自身监督行为进行规范与完善,要通过深度调研以及主动监督等方式,真正将纪检组所具有的监督执行问责功能落到实处,从而为组织运行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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