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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与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2021-11-28海晓红

北方民族大学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中国作协文艺少数民族

海晓红

(北方民族大学 学报编辑部,宁夏 银川 750021)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1]。“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蕴含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属性及多元一体文化观。中华文化是各族人民共同培育、继承和弘扬的,其历史变迁体现了多民族文化的发展与各民族文化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吸收的共生特征。”[2]文学作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变迁过程亦然。从文学现象的角度来说,当代少数民族文学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有关“少数民族文学”的概念、范畴经历了复杂的论争过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兄弟民族文学”“少数民族文学”“各民族文学”“多民族文学”等称谓交错并用。本文中,鉴于所参考史料的纷繁复杂,且为论述的方便,在充分尊重文献原貌的前提下,笔者皆以“少数民族文学”涵盖除汉族之外的55个民族的文学。的“石榴籽”效用鲜明有效,尤其是各民族文学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在促进民心相通、民族团结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的历史语境下,有必要全面总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学经验,以此增强中华文化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纵观以往的研究成果,以少数民族文学为中心,围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这一论题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从文学史角度考察少数民族文学的“入史”问题;二是围绕单个民族或单个作家,阐释其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和价值。这些成果为本论题的研究奠定了丰富的资料基础,提供了思考基点,比如,“入史”的前提何在,人口较少民族文学或作家创作的进步与文学激励机制之间构成了怎样的关系,这些真实的存在对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意味着什么,如此等等。本文思考的着力点即来源于此。

一、制度框架与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组织化发展

“中国现当代文学,是一种逐渐制度化的文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这种制度化“变成了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体制”[3](137)。对于少数民族文学而言,它不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学制度的产物,同时也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学生产方式、依托和成果而存在。

首先,各级各类制度、讲话从宏观层面对少数民族文学的发生发展给予了合法性确认。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是社会主义文学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少数民族已有丰富的口头文学,且出现过杰出的作家,但是从全国范围看,尚未形成少数民族作家阵容,其文学史地位也几乎被忽略。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就提出了各民族在平等的基础上共同组成统一国家的主张,得到各族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政府通过‘派下去’与‘请上来’的方式增进民族团结,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4],这为我国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从时间上加以追溯就会发现,在党的文艺政策的引导、规约下,少数民族文学走的是一条制度化的创作及研究之路,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制定的相关制度,为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步入正轨并取得丰硕成果提供了制度保障。特别是1949 年9 月19 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团结友爱合作的大家庭”,“提倡文学艺术为人民服务,启发人民的政治觉悟,鼓励人民的劳动热情。”[5](460~461)由此,少数民族在制度的保障下走上了组织化的道路。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6](522)。这为少数民族的合法性提供了法律保障。1956 年,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各个少数民族对中国的历史都作过贡献”[7](277)。在这篇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文献中,毛泽东同志对民族关系的论述具有理论指导意义。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富于卓识地对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进行了系统诠释。他指出,“必须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高度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谋划和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必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证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必须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必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必须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8]。这为新时代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繁荣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其次,与党的民族政策的保障几乎同步的是学人关于少数民族文学的思考。早在1951年4月,费孝通先生就敏锐地意识到,“为少数民族服务的文艺工作者的任务首先是通过文艺工作来宣传我们的民族政策”,并且服务于少数民族的文艺工作必须“从少数民族中来,到少数民族中去”[9](53~62)。随后,严立在《开展少数民族的艺术工作》一文中指出,少数民族文艺人才的短缺制约了少数民族文艺的发展[10]。1951年5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该文从监督和批评的角度对少数民族文艺作品缺乏关注的现象进行了回应。继之,张寿康在《少数民族文艺论集》“代序”中指出,“少数民族的文艺,是中国文艺中不可少的一部分。因为,我们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并希望作家们走进民族地区,写出反映民族地区生活实际的作品,改写少数民族童话,翻译工作者也要翻译少数民族优秀文学作品[11(]2,6)。学人的思考客观上促使文学界领导层重视并思考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问题。1953 年9 月,周扬在《为创造更多的优秀的文学艺术作品而奋斗——一九五三年九月二十四日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从宏观层面对少数民族文学进行了评价,他说,文学艺术领域中值得特别注意的现象是,“开始出现了新的少数民族的作者,他们以国内各民族兄弟友爱的精神,真实地描写了少数民族人民生活的新旧光景,创造了少数民族人民先进分子的形象,他们的作品标志了国内各少数民族文学的新的发展”[12(]118)。如同报告所描述的一样,20世纪50年代的少数民族文学开始在社会主义的文学土壤中扎根发芽。

1954年末至1955年初,玛拉沁夫基于我国少数民族文学发展情况以及中国作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作协)的责任,致信当时文艺界领导,认为应当“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来要求与看待今天我国各少数民族的文学作品和文学作者”[13(]106~110),并采取措施培育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者。对此,中国作协从四个方面予以回复:一是召开座谈会,并向中国作协第二次理事会提出关于如何开展少数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二是有计划地发展少数民族会员;三是各民族推荐自己的文学作品,并商讨少数民族文学作品的发表及翻译问题;四是“通过座谈会及第二次理事会议,商定中国作家协会与各民族自治区文学团体的联系方法”[13(]110~111)。由此,在公开发布往来信件的特殊情境下,针对少数民族文学的政策及激励机制逐步出台并被付诸实施。

再次,具体而微的措施从实践层面实质性地推动了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1955 年5 月,中国作协邀集了8个少数民族(彝族、侗族、壮族、东乡族、维吾尔族、苗族、朝鲜族、哈萨克族①据老舍《关于兄弟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哈萨克族的一位作家也接受了邀请,但因事没有能够出席。”)的11位同志和2 位熟悉少数民族文学的汉族同志,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少数民族文学座谈会,与会人员就少数民族文学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讨论[14(]185~192)。这次座谈会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一是文学领导层对少数民族文学的重视达成一致;二是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人们所熟知的《关于兄弟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三是《人民文学》《文艺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少数民族作品发表数量、评述的文章显著增多”[15]。1956年2月27日,在中国作协第二次理事会扩大会议上,《关于兄弟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从四个方面介绍了少数民族文学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解决措施,这些措施涵盖少数民族文学的搜集与整理,少数民族文学翻译人才及作家的培养,中国作协吸纳新会员以及对会员的组织化管理,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者的培育,少数民族文学刊物的创办等方面[14(]192~193)。

至此,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少数民族文学在弘扬爱国主义、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讴歌时代进步的主旋律中沿着正确的方向踏步向前,“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多民族文学共同繁荣”[16(]403)的景观出现了。这些崭新的发展与一系列激励措施密不可分,文学刊物的创办、少数民族文学的组织化管理、文学奖励制度的确立等是其中的关键。

二、发展机理与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石榴籽”效用

如果从文学刊物、文学组织、奖励制度等维度考察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机理,可以发现,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对少数民族文艺工作进行领导的重要思想之一就是中华民族大团结,它不只是利益结合点,更是心理契合点、情感共鸣点,是促进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文学作品发表平台的创设,少数民族文学的组织化管理,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以下简称“骏马奖”)及其他奖项对文学经典化的推动等措施多管齐下,助力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客观上推动并加强了少数民族文学的“通心”作用。

(一)作为“通心”平台的文学报刊

文学报刊之于少数民族文学发展的意义不只是提供了“一个百花争艳的园地”,它还超越“苗圃”层面的作用,成为繁荣少数民族文学、增进各民族团结、弘扬爱国主义传统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阵地。追溯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历程,其阵地建设经历了提出任务和举措进而付诸实施的过程。1950年9月21日至9月30日,西北文代会在西安召开。大会通过的《西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规定的任务直接涉及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问题,例如,第三条提出“帮助”“指导”“培养”等措施,而第四条涉及如何实施的问题,“开展各兄弟民族的文学艺术运动,使新民主主义的内容与各民族固有的文学艺术形式相结合,各民族间互相交流经验,以促进新中国文学艺术的多方面的发展”[17](349~350)。柯仲平在为大会所作的报告中指出:“在各民族地区的文学艺术团体和个人,必须为各兄弟民族的民主建设事业服务,这是一条肯定的原则,这是新中国人民文艺工作者一个新的光荣任务”,为此,“各民族的文艺工作者,都应好好学习毛主席思想、政策,特别是毛主席文艺思想,学习中国各民族的文学艺术,并在互相学习的基础上,逐步改造和提高各民族的文学艺术”[18](190~192)。这些倡导在随后创刊的《西北文艺》(月刊)的“发刊词”中进一步具体化[19]。《文艺报》对此亦有回应。作为一份旨在办成中外文艺信息的总汇、社会了解文坛的窗口、文艺工作者的益友、文学青年成才的苗圃[20](175)的机关报,《文艺报》1959 年第2 期发表了“兄弟民族文学特辑”,并于2006 年11 月推出“少数民族文艺专刊”,刊登少数民族文艺重要资讯、访谈、理论评论和作品,报道相关文艺演出和影视艺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向上的精神力量”[21]。

如果说《西北文艺》(月刊)、《文艺报》等报刊对少数民族文学的培育尚处于摸索阶段,还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那么,创刊于1981年的《民族文学》则实质性地践行了“团结、发展、培养和扩大”的职责。其“创刊词”明确指出,刊物将努力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双百”方针,在这一宗旨下,刊物“要团结各民族的作家和广大文学工作者,为大力发展和繁荣我国各少数民族的文学创作,积极培养和扩大我国各少数民族的文学队伍,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使刊物“更好地为人民、为社会主义、为各民族的团结服务”[22]。受益于《民族文学》的少数民族作家难以计数,土家族作家蔡测海就深有感触地说:“我塞给她一篇很不像样的小说,发表了。那是我的第一篇小说。原来我的小说是可以发表的,于是,我又塞给她第二篇,发表后居然获了全国奖。……在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中,她是中坚力量”[23]。实践表明,《民族文学》已经成为繁荣少数民族文学的重要园地,它“像一个播种机,不断把社会主义文学的优良品种撒播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山山水水,在千百万人们的心灵中树起了不可磨灭的丰碑。它像一股强劲的东风,吹开了人们的心扉,激励人们去追求美、创造美,树立健康的审美情趣。它像一把金钥匙,打开各民族优秀文学遗产的宝库,继往开来,古为今用,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迸发出独特的光辉”[24]。

在国家民委和中国作协的正确领导下,民族地区的文学刊物也遍地开花。这些刊物植根于地区土壤,坚持正确的导向,为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作出了重要贡献。创刊于1956 年1 月的《边疆文学》(其前身是《边疆文艺》)秉持“边疆作家高地,民族文学家园”的办刊理念,多年来,在扶植少数民族作家方面倾力颇多。创刊于陕西的《延河》在创刊之初即集束性地发表了少数民族文学作品。《草原》自1950 年创刊以来,几度更名,从《内蒙文艺》《内蒙古文艺》到《草原》,不仅见证了内蒙古文艺事业的发展历程,也是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事业的参与者。1950 年10 月1日,《内蒙文艺》创刊时,时任内蒙古自治区主席的乌兰夫题词:“发展内蒙民族人民大众的文艺,内蒙文艺工作者应亲密团结,共同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建设服务”[25](299)。《草原》创刊至今,培育了众多少数民族作家,如玛拉沁夫、纳·赛音朝克图、韩燕如、孟和博彦、朋斯克、乌兰巴干等。玛拉沁夫的长篇小说《在茫茫的草原上》(后更名为《茫茫的草原》)即首刊于《内蒙古文艺》1956年第9期,此后在《草原》连载数期。不仅如此,《草原》编辑部还举办了内蒙古“三少”民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文学培训班等活动,为少数民族作家的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成长机会和环境。

纵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各级文学刊物刊发少数民族文学作品的情况,可以看到,从其最初“散落”各地、鲜有集聚式刊发,终而以中国作协主办的《民族文学》等刊物为主阵地,与少数民族作家的成长过程形成了奇妙的统一,这是巨大的进步。

(二)作为“通心”桥梁的中国作协

中国作协是中国共产党基于文艺组织化建设之需而创设的机构之一,“其意义不仅在于使松散的文艺创作者有了栖身之所和下情上达的正式渠道,还在于这些组织以中介位置的身份承担着意识形态职能——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26](158)。因此,作为中国各民族作家自愿结合的专业性人民团体,中国作协的作用不仅在于发挥专业性的服务功能,更重要的是充当“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即执行国家文艺政策,以组织化的力量引导创作主体,把握文化发展的主动权,成为“繁荣文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27]。作为中国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文学是其组织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国作协对少数民族文学的众多管理内容中,有两项尤其值得关注。

一是团体会员制。团体会员制是中国作协将创作者纳入管理范围的重要组织形式。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成为中国作协会员意味着一种身份认定,标志着一个作家的创作达到了国家水准。玛拉沁夫于1954 年加入中国作协,是第一批少数民族会员。数据显示,党的十二大(1982 年)以前,中国作协会员中,少数民族作家仅150多人[28](329)。截至1988年,已有340位少数民族作家加入中国作协,中国作协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拥有的少数民族会员达2 000 余人[29](451)。截至2001 年,中国作协会员中,少数民族作家705名,占会员总数的10.94%,“这充分说明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文学事业中的重要力量”[30](25)。截至2009年,我国55个少数民族都有了中国作协会员[31](672)。

二是举办读书会。这是中国作协发挥“通心”作用的具体表现。1982 年,国家民委和中国作协在云南省昆明市举办了少数民族文学作者创作读书会,来自15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8 个民族的35 位作家参加。与会作者深有感触地说:“过去少数民族从来没有搞过这样的活动,我们几乎走了万里路,但是再远再累,也愿意参加这次盛会”,这样的活动对少数民族作家很有益处,并希望以后多举办这样的活动[32](455)。此后,中国作协多次举办少数民族作家笔会。关纪新对此感触颇深,他回忆道,“大约是1985年的初秋,我参加了《民族文学》杂志社在烟台海滨举办的一次笔会。自80年代初《民族文学》创刊之后,为了尽快摆脱十年浩劫造成的文坛荒芜局面,重整旗鼓,培养集结少数民族文学领域的创作队伍,《民族文学》杂志下大气力,持续召开了多期民族作家笔会……不同民族、不同资历、不同创作方式的少数民族作者聚首一处,切磋砥砺,取长补短,同时接受《民族文学》主编和编辑们的指点引导,写作水准普遍上升得很显著”,笔会期间,少数民族作家创作成果丰硕,更有作家写出了日后被视为个人代表作的精品[33](49),边玲玲的《德布达理》即是如此。壮族作家黎国璞多次参加少数民族文学笔会,他的作品《乌鸦与凤凰》得到了玛拉沁夫等人的悉心指导。可以说,读书会、笔会、改稿会等各种各样文学活动的举办,不仅开阔了少数民族作家的眼界,丰富了他们的知识储备,还有力提高了少数民族作家的创作水平[34](526)。

(三)筛选“通心”佳作的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

对文学评奖而言,其宗旨中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素朴旨归,即奖励“最”优秀的作品或推出创作了“最”优秀作品的作者,从而拔擢出文学史的经典,这是评奖的初衷和愿景。在中国当代文学场域中,文学评奖是激励文学创作的重要机制,它是一种评价方式,更是作家获得威望、声誉等象征资本的重要方式。对少数民族文学而言,“骏马奖”设立的意义不止于此,作为国家民委和中国作协共同主办的国家级文学奖,其设立的目的是“体现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推动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繁荣发展和各民族文学的交流融合,促进中华民族的大团结”[35],这与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等文学奖项旨在推动中国文学繁荣发展的目的有所区别。

“骏马奖”是引领少数民族文学实践的常态化制度,其评价准则和尺度彰显的是党和政府通过中国作协等中介参与文学生产及传播的过程,其责任和使命不只是“选优”,还有“扶持”[36]。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的少数民族文学(尤其是作家文学)发展滞后,纵使到了20 世纪80 年代,其发展仍旧面临诸多问题。马学良在编选《中国近代文学大系·少数民族文学集》的过程中有深刻的体会,他坦承,“在最初的编辑设想中,我们曾提出‘因字数限制,拟主要以选作家作品为主’的原则。现在,考虑到各民族文学发展的不平衡性,许多少数民族近代没有作家文学的情况,应改为民间文学与作家文学并重,尽量选入没有作家文学的民族的民间文学作品,以扩大选录范围”[37](360)。由此可见少数民族文学之一斑。因此,作为中国文学的一部分的少数民族文学需要尽快扭转已显现出的滞后状况,只有对创作水平高(如被择优评选的获奖作品)的少数民族创作加以鼓励和提倡,才能使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名副其实地汇入中国当代文学的发展大潮中。显然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应运而生且当仁不让地承担了如此的责任和使命[38]。如今,已举办十二届的“骏马奖”虽然仍旧面临文学自主性、读者趣味、市场资本、传媒等多方力量的博弈,但其“坚持少而精、宁缺毋滥的原则”日益使奖项由“扶持”向高质量文学作品的标准迈进。

由此引出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骏马奖”筛选出的作品及作者(作家)在多大程度上奠定并引导了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一组数据也许能够回答这一问题。“骏马奖”设立至今,共评选出长篇小说57部,中短篇小说集208部,报告文学46部(第四届评奖中,报告文学与散文集合计),儿童文学21 部,诗集则更多。获奖作品中,除去基于“扶持”愿望而设立的“新人新作奖”“人口较少民族特别奖”之外,其他奖项的“求精”意味更浓,尤其是第十届至第十二届“骏马奖”,在获奖篇目数量上较之前有很大的控制,甚至没有理论、评论集获奖,这显示出该奖项在质量上的“求精”取向。与此同时,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骏马奖”自设立以来,获奖作家成为少数民族文学作家队伍的中坚力量。例如,以《愿你听到这支歌》获得第一届“骏马奖”的李陀,如今已成为著名作家、批评家,其2018年推出的长篇小说《无名指》更是以“反向实验”在文坛引起强烈反响。再如,以《科尔沁草原的人们》享誉文坛的玛拉沁夫,在半个多世纪的创作生涯中不仅引领着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而且是少数民族文学理论的构建者,更为关键的是,“作为入党74年的老党员,玛拉沁夫对于党性与文学的本体性、世界观与创作方法、清晰的时代意识与文学表达的艺术性、民族性书写与家国情怀等诸方面的辨正统一关系,都有哲理性和正向性的把持与坚守”[39]。又如,以报告文学《为了周总理的嘱托》获得第一届“骏马奖”的穆青在随后的记者生涯中,以“讴歌我们的时代和人民”为理想信念,书写了《县委书记的好榜样——焦裕禄》《铁人王进喜》等享誉全国的新闻名篇。晓雪、乌热尔图、陆地等无不如此。由此可见,从一个奖项辐射出去的不只是一个个写作者的成长,更是中国文学水准的提升。

除了上文提及的国家层面的文学政策外,地方层面也采取各种措施助力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以贵州省为例,在培养作家方面,仅1981~1984年,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和中国作协贵州分会就多措并举予以推进,例如,举办少数民族文学讲习会,推荐少数民族作家到中国作协文学讲习所进修,组织少数民族作家深入生活,赴各地参观、考察等[40](816)。

三、繁荣发展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与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从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发展的制度框架及发展机理可以看到,党对少数民族及其文艺的正确领导为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繁荣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进入新时代,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

首先,深入历史和现实的褶皱处,多面向、立体化、全方位呈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史实。所谓“深入”,即扎根大地,进行一种“有根的写作”;所谓“多面向、立体化、全方位”,意味着在时代的发展机理中洞察并呈现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现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艺工作者“要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旗帜,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作为文艺创作的主旋律”[41]。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文艺是人民的文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中进行无愧于时代的艺术创造”[42](43)。少数民族文学工作者理当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创作中,深入群众,深挖素材,以优秀作品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诠释中国精神,让各族人民在优秀作品带来的美学享受中凝聚共识,以爱国主义精神聚拢起民族团结的精神力量,使少数民族文学成为助力实现中国梦的有效方式和路径。

其次,以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中华民族形象为依托,挖掘各民族文学共同的中华民族精神。中华文明的演进史孕育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如国家象征标识、国家建筑标识、国家科技文化标识、国家地理标识、国家民俗标识和中华民族精神标识等,这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集中表现,是少数民族文学书写的重要内容。以灾害题材文学创作为例,无论是2003 年发生的“非典”疫情,2008 年的汶川地震,还是2020 年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各民族作家都秉持初心,以笔为援,以热烈的生命关怀书写人性之真。阅读灾难题材文学作品,各民族勠力同心抗击灾害的形象跃然纸上,中华民族精神得到了文学性的传达。

再次,深入挖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各民族共同理想、共同利益的遗产,追溯和唤醒共同记忆,以记忆链构建稳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少数民族文学史上不乏这样的例子,例如,蒙古族作家乌兰巴干《草原烽火》的创作即与其独特记忆密切相关,他坦承,17岁的时候,“国民党反动派在美帝国主义的支持下疯狂地进攻科尔沁草原,反动的王爷又勾结起国民党反动派在科尔沁举行武装叛乱,屠杀蒙汉人民”[43](148),在这一背景下,党的教育使他提高了觉悟,真实的革命经历使他在创作中以诚挚的情感书写了蒙汉人民团结一心,与上层反动统治者和侵略者英勇抗争的故事。

最后,以具体而微的日常生活书写呈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情状,在民族文化叙事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叙事之间实现平衡和统一,从而建构“共同体美学”。“人民是文艺创作的源头活水,一旦离开人民,文艺就会变成无根的浮萍、无病的呻吟、无魂的躯壳。”[41]因此,文学创作者“要虚心向人民学习、向生活学习,从人民的伟大实践和丰富多彩的生活中汲取营养”[41],塑造有血有肉、有情感、有爱恨、有梦想,也有内心的冲突和挣扎的人物形象。贾平凹就认为,“关注现实,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才可能更本真,更灵敏,也更对现实发展有着前瞻性,也才能写出我们内心的欢乐、悲伤、自在或恐惧”[44],唯有脚踏在大地上,才可能写出生活的鲜活状态。

基于以上梳理及论析,可以看到,少数民族文学不仅是一种事实,还应当成为一种方法[45],一种“以文辅政、巩固国家统一、强化民族团结、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坚守各民族共同的思想信仰与价值追求、集聚全体人民的精神力量”的方法[46](185~186)。一直以来,“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生动记录了各民族的社会历史、精神审美,形象表达了各民族人民的思想感情、社会理想”,“具有‘百科全书’‘民族精神博物馆’的价值与意义”,它是“促成各民族大凝聚、中华人文精神重建的助推器”,在未来,应当“进一步唱响主旋律,尊重多样化,包容差异性”,推动其全面发展,使之更好地交融于中国文学的整体进步之中[46](185~186)。新时代背景下,少数民族文学作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通心”工作,理当发挥其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作用,反映各民族在新时代的新变化、新面貌,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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