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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历史演进及经验启示

2021-11-28刘旭辉王永昌

军事历史 2021年3期
关键词:人民军队连队支部

★ 刘旭辉 王永昌

军队基层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在部队基层的神经末梢,担负着党建设和掌握基层部队的重要责任。建军以来,人民军队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时期,始终重视和加强军队党的建设,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开拓创新中取得了辉煌成就,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基层党组织设置是人民军队党的建设的基础性课题。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之际,系统回顾和总结人民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演进历程及经验启示,探索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基本规律,可为新时代优化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历史镜鉴和理论启迪。

一、人民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历史演进

军队基层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在军队基层单位和机关部门、机关部门内设机构中设立的组织,包括基层党委、总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是指通过对军队基层党的组织结构进行规划和构设,分类确立各基层单位和机关部门、机关部门内设机构中的基层组织类型,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能定位。人民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历史演进是围绕党的政治路线和军队使命任务、依据军队基层党的建设实践情况而不断建构和创新的历史过程。人民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历史演进与党的历史分期总体一致,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初创和发展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人民军队和中国人民进行武装斗争、开展土地革命,组织和推动全面全民族的抗战、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斗争,推翻以国民党蒋介石为代表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直面加强军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确立党对军队的领导权、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等一系列问题,开始了人民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初创和发展。

早在大革命时期,党在黄埔军校和国民革命军中建立了党的组织,开始了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初步探索。党的基层党组织通过开展广泛的革命宣传活动、建立革命群众组织、积极支持工农群众的革命斗争、进行反对国民党右派的斗争,提升了官兵的政治军事素质,为北伐的胜利打下了坚实基础。但由于当时党员数量较少且多数散布在国民革命军的营、团以上军官中,党在革命武装中的基层组织仅设置到团一级,基层连队未设立党组织,未能把工作重心放在士兵群众上,也一定程度影响了基层党组织的发展壮大。1927年大革命失败的惨痛教训,使党深刻认识到武装斗争是中国革命的主要斗争形式,必须建立由自己独立领导的强大的人民军队,才能保证革命取得胜利。1927年南昌起义标志着人民军队的诞生,也由此开始了人民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初步创立。

一是探索建立人民军队基层党组织,确立和坚持党领导军队的原则。南昌起义中,在中共前敌委员会的领导下,起义军各军成立了军党委,各师建立了师党委,各团建立了党总支或党支部。起义军中共前敌委员会及其各级党组织的建立,是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革命军队的伟大开端。然而党的组织并未在起义部队中形成健全的组织体系,尤其在连一级缺乏普遍和常设的党的组织机构,严重影响了党同群众的联系和党的领导作用的发挥。秋收起义失利后,毛泽东领导起义部队进行三湾改编。毛泽东认为连队是军队的基层单位,要保证党对起义军的坚强领导,必须把支部建在连上。于是第一次实行了“班、排建立党小组,连队建立党支部,营、团建立党委”①总政治部组织部编:《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组织史资料》第1 卷,北京:长征出版社,1994年,第1 页。的新制度。整个部队由前委领导,部队的一切重大问题都要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这样就从组织上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领导制度,巩固了部队的团结统一,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军队的贯彻执行。1928年5月,工农革命军第4 军(后改称为红军第4 军)成立后,全军统一在连以上各级建立健全共产党组织②《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第1 卷,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37 页。,实现了“支部建在连上”在红4军中的全覆盖。1929年12月29日,根据中央“九月来信”的指示,红4 军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在福建上杭县古田村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决议》反对非组织观点,认为“支部建在连上”原则是健全党的组织体制,加强党的基础建设的重要措施,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决议》提出“每连建设一个支部,每班建设一个小组,这是红军中党的组织的重要原则之一”,对红4 军和人民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奠定了人民军队党的建设基础③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1 册,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2年,第344 页。。至此,人民军队在实践中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基层党组织。

二是统一全军基层党组织设置,推进人民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法规化。1930年10月颁布的《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在总结全国红军党的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规定支部是党在红军中的基本单位组织,在连一级设立支部,在团一级设立团总支部,提出了党支部设置的3 人条件和党员不足3 人按照便于管理的原则由上级政治机关指定参加其他支部的组织设置方式④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1 册,第607~608 页。。《条例》统一了全国红军党的组织设置,从全军层面推动了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法规化,体现了党对统一人民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重要性的深刻认识。1940年10月,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宣传部长、《八路军军政杂志》主编萧向荣在《八路军的政治工作》一文中提出了连队党支部和机关党支部两种基层党组织形式⑤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5 册,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2年,第536 页。,但机关设置党支部这一做法并未在随后颁布的政工条例中固化为制度。1942年10月颁布的《中国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第八路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以法规的形式将营一级设立党的总分支部固化下来,将设置党支部的党员人数条件从3 人增加到7 人。但此规定与六大党章中关于设置党支部的党员人数条件规定未保持一致。1947年7月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党委员会条例草案(初稿)》将设置党支部的党员人数条件调整为3 人,与七大党章保持一致,实现了与上位党内法规的统一,此后3 人以上成立党支部的人数条件一直延续至今;首次明确在连队、机关、剧团、兵站、运输队、工厂、学校等不同类型单位中均须设置党支部,实现了党支部在人民军队不同类型单位中的全覆盖。由此可见,解放战争时期伴随人民军队的发展壮大,军队党的基层组织体制也在不断完善。①军事科学院政治部编:《我军各个历史时期政治工作条例汇编》,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1977年,第160 页。

三是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能定位。1932年9月发布的《总政治部关于红军中党的工作问题的训令》,认为“支部是党在红军中的‘堡垒’”,明确了连支部“领导群众的‘核心’”作用②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2 册,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2年,第214 页。。至此明确了连队党支部的职能定位,在以后的政治工作开展中开始突出强调党支部的堡垒作用。解放战争初期,连队党支部书记一般是由连队副政治指导员兼任,支委会还未被视为连队的“最高领导机关”,但许多文件和实际工作中反复强调了支部在连队中高度的“堡垒作用”和“保证作用”。1947年7月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党委员会条例草案(初稿)》首次提出和试行了连队党支部作为连队最高领导机关③军事科学院政治部编:《我军各个历史时期政治工作条例汇编》,第161 页。,对连队党支部的职能定位的认识发生了重大深化。随着党委制的恢复、建立,党支部由长期与连队其他组织并列、只是“保证”的地位作用,成为连队统一领导的核心④徐学旺主编:《中国人民解放军党的建设史》,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6年,第229 页。。1948年10月公布试行的《关于支部工作的条例草案》规定,支部委员会是全连队的统一领导机关,一切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及本连的政治军事经济等重大问题,一般都须经过支委会讨论决定,实现其全面的领导工作,以保证和加强党对连队的绝对领导。同时,首次区分了连队支部与机关支部统一领导本单位的权限,即连队在支部的统一领导下,仍承认与巩固首长制,首长制置于上级与连队支委会领导下;而机关除业务工作由上级直接领导外,其余仍按连队支部性质执行领导工作;还进一步明确支部委员会统一领导机关的作用是实现支委会的一元化领导⑤军事科学院政治部编:《我军各个历史时期政治工作条例汇编》,第166~167 页。。至此,人民军队对党支部的地位和作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为此后实行党支部领导全连工作的制度奠定了思想基础。

四是适应高度分散的游击战作战形式,创新小部队基层组织设置。1941年春至1942年冬,为应对日军残酷的“扫荡”“蚕食”“清乡”,中央军委要求在敌后抗日根据地以分散的小部队的形式开展普遍的地方性、群众性的游击战争。各部队适应高度分散的游击战这一作战形式,十分注重创新小部队基层党组织设置,加强小部队党支部建设。小部队有5 人以上正式党员的即可设立支部;未经上级党部代表出席指导不能建立正式支部,只能建立临时支部,至此出现了临时党支部的说法⑥徐学旺主编:《中国人民解放军党的建设史》,第126 页。。小部队党支部既保证了党的政策、上级命令和指示的坚决执行,又成为了团结全体指战员,巩固部队,管理干部,解决部队一切困难,克服不良倾向的坚强核心。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人民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初创和发展的时期。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从中国革命的客观实际出发,高度重视党在革命斗争中创造和积累的实践经验,探索确立“支部建在连上”的重要原则,在革命实践中发展和完善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的理论,并通过政治工作条例、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将基层党组织设置的理论固化为制度。此外,还通过开展整军、整风运动、军政大整训和新式整军运动,恢复和健全党委制,采取强有力的组织措施保证了党在军队中的绝对领导地位,注重加强党支部的建设,提高了基层党组织在部队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全军党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均取得了显著成绩,极大提高了军队党的战斗力。基于当时的历史条件,这一时期基层党组织设置的理论和法规制度还比较简单,强调保密性和实效性,而规范性和稳定性不够,但这些初步探索,适应了党在革命战争时期生存和发展的客观需要,对保证和推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发展和曲折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军队由长期的革命战争转向建设优良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的新阶段。在继承和发扬军队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党开始探索在全国执政条件下优化人民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的路子,推动人民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理论和制度的创新。

一是完善涉及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法规。1954年4月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首次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了下来,明确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为党对军队的领导制度①军事科学院政治部编:《我军各个历史时期政治工作条例汇编》,第201 页。。这一制度的确立,保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强化了支部作为战斗的堡垒、团结的核心和任务执行中的保证者作用。《条例》首次明确支部是连队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同时连队支部的规定一般适用于机关、学校、医院的支部。1963年3月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首次将营党委员会确定为党的基层组织,与八大党章保持一致,拓展了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形式和覆盖面,即基层党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这一规定自此延续了下来。同时明确营党委员会是全营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有利于规范基层组织的职能定位,加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②军事科学院政治部编:《我军各个历史时期政治工作条例汇编》,第303 页。。

二是整顿支部,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新制度。1954年1月,为了解决一些党支部在部队建设中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的情况,总政总结中南军区分期分批整顿党支部的工作经验在全军进行推广,进行了全军规模的整顿党支部工作。同年5月和7月,政工条例颁布后,总政组织部分别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工作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机关党支部工作建设的意见》,就党支部和机关党支部工作建设提出了具体意见。两个文件在部队的贯彻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制度规定在基层的落实和党支部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过整顿,明确了党支部的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提高了党支部的战斗力,使基层连队党支部真正成为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建设中的战斗堡垒。1960年7月至1961年2月,为了解决基层党支部存在的不少问题,加强基层建设,总政决定在全军开展整顿党支部工作。经过整顿,全军约7000 个没有建立支部的连队全部建立了党支部;连队党支部普遍健全了组织,严密了党的生活;广大党员受到了深刻的党的教育。1962年总政召开全军组织部长会议,总结了党支部建设的经验,提出连队必须经常保持一支坚强的党员队伍和健全的支部组织③徐学旺主编:《中国人民解放军党的建设史》,第331 页。。

三是创新志愿军基层党组织设置,建设强有力的战斗支部。抗美援朝战争中,为了保证作战中党的领导和部队团结,志愿军建立了统一的支部领导,使党支部的组织形式适应各种不同情况。例如:分散坚守阵地的单位,成立坑道党支部;距离阵地远、联系困难的前沿排,成立分支部;退守坑道、坚守坑道的部队,成立临时支部,并分别由所在阵地、坑道中的主要单位的领导干部兼任支部、分支部书记,从而达到了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的要求,在复杂多变的情况下,依靠支部工作的顽强性和灵活性保持了部队的战斗力。在防御战的某些前沿阵地,采取以步兵连党支部为主,吸收各配属单位的党员参加,组成阵地支部,以发挥党的统一领导作用④肖裕声主编:《中国共产党军队政治工作史》下卷,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15年,第114 页。。人民志愿军在作战实践中组建临时党支部的探索,创造了特殊情况下的党支部设置形式,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人民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理论。

四是“文化大革命”中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遭受挫折。“文革”期间,在错误思想指导下,党的九大、十大通过的党章弱化了基层党组织设置的相关规定,八大党章中的详细规定都被删除,前期实践中积累的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宝贵经验未能及时转化为法规制度,给人民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带来了严重破坏,基层组织建设停滞不前,偏离正常轨道。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在继承前期人民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行之有效的制度的同时,积极适应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建设的需要,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设置方面的法规制度,丰富了基层党组织设置的理论,人民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取得了一定发展,也经历了一些挫折和考验。这些实践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通过人民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作用,提供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恢复和加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国际国内环境变化,党领导军队积极调整军队建设指导思想从临战准备状态转到和平时期建设轨道上来,开始了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这一时期,恢复和加强了人民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发展了人民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的理论,建立了与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基层党组织体系。

一是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类型,构建军队基层党组织体系。1983年12月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试行本)》增加了中国共产党军队机关支部工作条例,首次对机关党支部设置进行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同时明确适用于院校、医院、科研等不同类型单位具有机关性质的党支部。《条例》明确将机关党支部纳入基层党组织范围,成立机关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决定。还规定,独立分散执行任务的分队,设临时支部或分支部;党员人数不够成立支部或支委会的独立分散小单位,可以采取调整力量,召开党员大会的办法,还可以就近参加当地驻军党的活动或委托地方党的组织实行领导①周克玉等主编:《当代中国军队的政治工作》上,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4年,第425 页。。1991年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首次提出在旅、团后勤部(处)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首次明确部分机关和直属队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提出科研室、教研室、医院科(室)、军代表室等四种类型单位的党支部参照机关党支部规定执行②中央军委法制局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法规汇编政治卷1989-1993》,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5年,第22、30 页。。199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首次比较系统、完整地规定并设置了军队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即:基层党委员会,连队党支部,教研室、科研室、技术室和医疗科(室)党支部,机关党支部和总支部;规定团级单位的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装备技术处可视情设立党的直属委员会或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初级、中级军队院校的机关部(处)机关人员和直属单位少的可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或党的支部委员会;军队各级机关的业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③《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北京: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95年,第34 页。。2003年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首次写入临时党支部这一基层组织形式,明确独立执行任务的临时单位,应根据需要设立党的临时支部;调整了团级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明确团级单位的后勤处、装备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整合了1991 和1995年版条例关于教学、科研、技术、医疗和军事代表机构单位的支部设置规定。2005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军队支部工作条例》系统、严密地构建了基层党组织体系,进一步丰富了党支部的类型,即连队党支部、科室党支部、机关党支部、预备役连队党支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临时党支部;首次提出了联合设置党支部这一组织设置方式,规定科室党支部党员人数少的可以由若干科、室(处)联合设置,军级以上单位机关党支部党员人数少的也可以由若干部门联合设立;首次单独提出预备役连队党支部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在具体内容的规范上增加了实际操作的有关要求,明确干休所管理的离休干部党员,应当单独设立党支部,而待移交地方安置的退休干部党员和退休的军职以上干部党员,集中管理的一般应当单独设立党支部,分散或者人数少的可以编入机关、科室党支部或者其他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二是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的职能定位。1991年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首次提出在旅、团后勤部(处)建立基层党委员会作为各该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199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明确,团级单位的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装备技术处视情设立党的直属委员会或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对直属单位实行统一领导,负责机关党的工作;教研室、科研室、技术室和医疗科(室)党支部是各该单位政治领导和团结的核心。2003年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明确,团级单位的后勤处、装备处设立的基层党委员会负责管理各该处和直属单位党的工作,组织进行政治工作;教研室、科研室、技术室、医疗科(室)和军代表室(处)设立的党支部,是各该单位政治领导和团结的核心。2005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军队支部工作条例》规定,预备役部队中的连队及相当的基层单位党支部是各该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军队管理的离退休干部中设立的党支部是所属离退休干部政治领导和团结的核心。

三是适应部队任务,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20世纪80年代前后的中越边境自卫还击作战中,为确保作战胜利,各部队十分重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部队上阵地后,各单位根据协同作战需要,在一个连队配属为其他单位人员的情况下,组成合成党支部、临时党小组,使连队党支部在整个作战期间成为打不散、攻不破的战斗堡垒①肖裕声主编:《中国共产党军队政治工作史》下卷,第651 页。。新世纪新阶段人民军队在执行多样化军事行动中总结提出,根据部队执行任务实际,及时建立健全临时党委、支部和各级各类组织,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②肖裕声主编:《中国共产党军队政治工作史》下卷,第1011 页。。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是人民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恢复和加强的时期。这一时期,中央军委注重健全和落实军队党内法规制度,出台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同时,注重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科学把握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的规律,不断创新基层党组织的类型和设置方式,推进人民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使军队基层党组织体系更加完善。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的优化和创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完善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大力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弊端,健全完善军队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实现了军队组织架构和力量体系的整体性革命性重塑,推动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不断优化创新。党中央批准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军队党的建设条例》坚持加强军队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相统一,适应领导指挥体制、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改革实际,着眼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对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作出了一系列规范,构建和完善了军队基层党组织体系。

一是细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原有的军队党委工作条例适用于党的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各级委员会,军队党支部工作条例适用于连队和相当于连的单位与机关党组织,基层党委工作一直没有明确的法规依据。军队党的建设条例适应改革后基层单位类型复杂多样的实际,具体明确了设立基层党委(总支部委员会)的6 种情形:营和相当于营的单位;有直属单位的军、师、旅、团级单位(不含军级部队和军级训练机构)机关部门;有附属单位的军级以上单位机关部门内设机构;正式党员超过50 人的军委机关部门内设机构、不定等级单位和不编设机关的军、师、旅、团级单位。具体明确了设立党支部的3 种情形:连和相当于连的单位;其他有正式党员3 人以上、不超过50 人的单位和机构;正式党员不足3 人的单位和机构,应当按照驻地相邻、性质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这些要求遵循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章的有关规定,吸收了地方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有益经验和实践创新,进一步细化和拓展了基层党支部的类型,即:连队党支部、教学科研医疗类科室党支部、机关党支部、预备役连队党支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临时党支部、担负作战和直接保障作战任务的科室党支部及不设机关的军、师、旅、团级单位党支部。

二是调整和完善基层党组织的职能定位。《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指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最重要的是做到“两个维护”,最关键的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揭示了“两个维护”的内在联系和政治逻辑。“两个维护”的内涵是特定的、统一的,既不能层层套用,也不能随意延伸。军队党的建设条例按照党章和党的十九大后中央党内法规的最新表述,对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的职能定位作出新的表述。比如,把营党委、连队党支部、预备役连队党支部是各该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调整为“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战斗堡垒”;把科室党支部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是各该单位“政治领导和团结的核心”调整为“政治领导和团结的战斗堡垒”。适应部分科(室)职能任务的变化,把担负作战、直接保障作战任务的科(室)党支部的职能定位规范为“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战斗堡垒”,与担负教学科研医疗等任务的科室党支部的职能定位区分开来。同时,明确各级机关部门、机关部门内设机构设立的基层党委(总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主要负责部门党的工作,不负责业务工作;不编设机关的军、师、旅、团级单位设立的基层党委(总支部委员会)、党支部是该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战斗堡垒。

三是完善特殊情形下基层党组织设置。新时代,军事力量运用形式更加多样化,独立执行任务的部队和时间都显著增加。军队党的建设条例适应独立执行任务的临时单位地位作用越来越凸显的实际,明确根据需要设立临时党委(支部),独立执行任务时间超过6 个月且符合条件的应当设立党委(支部),强化临时单位党组织领导作用。条例还预留了优化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的空间,规定确有必要时,党员人数接近设立相应党的基层组织要求的,也可以设立相应的党的基层组织,但应当从严把握。

全面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以来,全军各单位针对新体制下基层党组织设置存在的矛盾问题,积极探索适应新体制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新路子,积累了一些经验。尤其是《中国共产党军队党的建设条例》颁布以后,全军各单位在学习条例的同时结合单位实际,对基层党组织设置进行了研究论证、细化推演、模拟运行,发现设置中的一系列矛盾问题,以贯彻条例为契机,对基层党组织设置进行了调整优化,推动了基层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例如,西部战区某保障队着眼于履行支撑保障联合作战指挥职能使命,打破建制编设党支部,按照聚焦主战、任务牵引、职能互补、优化组合的思路,将原来的6 个党支部调整为3 个联合党支部,结合重大演训任务成立临时联合党支部,促进了室与室的整体联动、业务骨干间的技术交流、人员间的情感交融,推动单位各项建设全面进步①《联建联管,握紧能打胜仗的拳头》,《解放军报》2020年4月5日,第3 版。。新冠疫情爆发后,解放军援鄂医疗队第一时间成立3 个临时党委、31 个临时基层党委、98 个临时党支部,这些临时基层党组织在增强抗疫人员凝聚力,激发战斗意志,完成党和人民赋予军队的疫情防控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②《让党的旗帜在强军征程上高高飘扬》,《解放军报》2020年9月11日,第3 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党中央、中央军委深刻把握推进强军兴军伟业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坚持扭住党的组织抓基层,以提升政治能力和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工作制度,军队基层党组织体系更加坚强和完善,为锻造“三个过硬”基层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提供坚强基础组织保证。

二、人民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的经验启示

经过九十多年的实践与发展,人民军队逐步建立完善了党的基层组织体系,探索形成了一整套基层党组织设置的经验做法。这些经验做法充分体现了人民军队的特有性质,有效拓展了军队基层党组织的职能定位和组织覆盖面,推动军队基层党组织在锻造过硬基层、建设坚强战斗堡垒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坚持党的基层组织结构与军队领导指挥体制、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相契合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政治优势,是人民军队的建军之本、强军之魂。从建军之初仅有陆军部队,到新中国成立后陆续组建海军、空军、第二炮兵,再到新时代国防和军队改革构建“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领导指挥体制,重构规模结构、部队编成,发展新质作战力量,人民军队始终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部队延伸到哪里,基层党组织设置就跟进到哪里”,全面加强军队基层党的建设,推动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组织力执行力。实践证明,人民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要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必须坚持党的基层组织结构与军队领导指挥体制、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相契合,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推动基层党组织在部队的全覆盖。

(二)坚持基层党组织设置与单位职能、作战任务相适应

军队基层党组织的根本职责是组织带领官兵完成作战、军事训练和非战争军事行动等各项任务。基层党组织的根本职责由各该单位职能和担负的作战任务来决定,这也直接决定了各单位基层党组织设置必然要能够保证基层党组织履行好单位职能和完成好担负的作战任务。建军以来的不同历史时期,人民军队适应军队担负的不同使命任务积极优化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尽管组织设置形式不断变化,但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是人民军队的终极目标。新时代人民军队总结党的建设基本经验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灵活设置不同类型基层单位党组织。比如,院校科室基层党组织的职能定位强调政治领导和团结的战斗堡垒,作战部队基层党组织的职能定位强调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战斗堡垒。历史表明,人民军队要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必须坚持基层党组织设置与单位职能、作战任务相适应,增强基层党组织在部队履行使命任务中的全面领导作用,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制胜优势。

(三)坚持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数量确定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

军队基层单位和机关部门的工作需要和党员数量决定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幅度。基层党组织设置应当注重调动单个组织的机动力量和基层组织结构的整体优势。一方面,应当根据党员、所属党组织的数量和工作任务等因素确定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幅度,既不能过于宏阔也不能过于狭窄。另一方面应当根据管理幅度便于活动等因素确定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不能徒增层次减损工作效能。按照党员数量确定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可以使基层党的上级组织和下级组织、党组织的委员会成员和普通党员保持适当比例,有利于基层党组织的精干和基层各级党组织的效能得到充分发挥。按照工作需要确定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可以在坚持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党员数量标准的原则下,灵活设置基层党组织,有利于充分发挥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形式在基层单位全面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实践表明,人民军队基层党组织设置必须坚持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数量确定组织设置形式,兼顾基层党组织设置的灵活性和稳定性,推动基层党组织覆盖更加广阔,基层组织结构严密有力,组织基础更加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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