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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道德功能的两种阐释

2021-11-27王伟韬

美与时代·下 2021年10期
关键词:托尔斯泰复活

摘  要:《乐记》代表了中国先秦儒家学派的音乐艺术思想,其中内容不乏有述音乐艺术与人伦道德的相互关系。作者将艺术与道德紧密结合,在“和”之思想的阐释过程中,将“以乐治心”“乐为德华”等理念揭示出来,达到了美善统一。托尔斯泰作为一名虔诚的耶稣信徒,他的《复活》则融入了其宗教观念,从道德角度出发,去实践对人生意义和社会正义两个问题答案的探寻。二者在艺术道德功能方面有其相通处,也有着某些方面的差异。

关键词:乐记;托尔斯泰;和;复活;美善统一

一、从《礼记·乐记》看先秦艺术道德观

《乐记》是西汉戴圣所辑《礼记》第十九篇的篇名,是中國古代出现最早的一部音乐理论著作。《乐记》蕴含丰富的先秦儒家乐教思想,是中国艺术史上谈论音乐艺术与人伦道德之间关系的重要典籍,对中国音乐美学思想建构、艺术教育思想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乐记》开篇有言:“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乐记》认为,音乐起于心,心感于外物,而不同外物给人以不同感受,故产出不同音乐。不同的音乐也会对国家、社会与个人产生不同的影响,文中讲“声音之道与政通”“乐者,通伦理者也”。以“乐”塑造人良好的道德品质,让人在音乐之中获得正面的教化,正是先秦儒家艺术道德观的直接体现。

(一)音乐艺术具备的伦理性质

《乐记》开篇,作者从本源上肯定了音乐作为人情感表达的必要,人离不开音乐,而诸多人的性情、品质也都会展露于音乐之中。“音”当然也就具备了反映国家社会安定动荡的特质,“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五者不乱,则无之音矣。宫乱则荒,其君骄。商乱则陂,其官坏。角乱则忧,其民怨。徵乱则哀,其事勤。羽乱则危,其材匮。五者皆乱,迭相陵,谓之慢;如此则国之灭亡无日矣。”《乐记·乐言》中有云:“律小大之称,比终始之序,以象事行。使亲疏贵贱、长幼男女之理,皆形见于乐,故曰:乐观其深矣。”《乐记》将宫、商、角、徵、羽与君、臣、民、事、物相对应,把音律大小比作终始之序,使艺术形式与纲常伦理道德紧密结合,从而达到了“声音之道,与政通矣”的伦理效果。

《乐记》讲“乐者,通伦理者也”。音乐能通伦理,可给人以道德的教化,此处的“伦理”代指事物的条理,以此表明乐并不是随心所欲的,也不是秩序混乱的,而应符合事物的规律。《乐记》认为,唯有“德音”“治世之音”才可使人“同和”进而施教化,也只有道德高尚的君子才能真正懂得“乐”。“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是故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知乐前,总要有个审的过程,理智筛选要先于情感选择,故《乐记》表明的音乐本质便是发自人心受理性或良好道德支配、调控的情感(善的情感)。

(二)德音与乱世之音

《乐记》区分了正声、德声、雅颂之声,还有淫声与溺声。对人起到道德教化作用的是为德声,也唯有德乐才可对人施以积极的作用。

“乐”是圣人效仿天地大德而作,理想的政治制度、社会理念通过乐的形式加以确立。“圣人作,为父子君臣,以为纪纲。纪纲既正,天下大定。天下大定,然后正六律,和五声,弦歌《诗·颂》。此之谓德音。德音之谓乐。”圣人通过制订六律、调和五声,谱成曲调规定君臣的关系,制定制度,从而实行政治教化,这一有德之音才可叫作“乐”,这也体现了德与艺之间的直接关联。

“故听其雅颂之声,志意得广焉;执其干戚,习其俯仰诎伸,容貌得庄焉;行其缀兆,要其节奏,行列得正焉,进退得齐焉。故乐者,天地之命,中和之纪,人情之所不能免也。”以乐教化人心的结果就是,当人们听雅颂之乐时,心胸志向宽广,容貌端庄,性情中正平和,道德自然高尚。“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广乐以成其教,乐行而民乡方,可以观德矣。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也。”

与德音对立的是“乱世之音”,它的艺术形式与内容则违背了社会道德规范,不利于人们建立良好的道德观念,有碍于优秀人格的塑造以及社会层面的精神文明的发展,“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久而久之,就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国家的稳定。

(三)音乐、情感、道德三者之关联

《乐记》提到“乐由中出”,认为“乐”起源于人心,乐的存在具有“通情”的普遍特点。创作者通过音乐输出的正面思想、好的理念更易在音符流转过程中深入人心。这种由外根植于内的无形的影响,比外在有形的约束更加自觉与牢固。将道德要求建立在自然规律之上,为“乐”赋予使人和谐而不丧失原则的价值,实行礼乐的最终目标也就成了树立德行、移风易俗。因此,在这个语境里,艺术达到的道德教化作用实质上就是音乐感化心智的过程。

德是人性的发端,而《乐记》将乐与德相通联,将乐看作是德的外在表现,是人内心感情的自然流露。故可以讲,《乐记》认为“乐”本身就具有道德的属性,而德乐,就是效仿天地大德的音乐,它本身就蕴含了美好的感情,能直接打动人心,改善被外物所蒙蔽的人情,返回人性之初。社会、国家在德乐不断的熏陶之下,改善人的情感,提升人的良知,从而让艺术达到了移风易俗的效果。

《乐记》的内容,是对德与乐的一种带有汉文化符号的阐释,也是中国儒家文化“情理”语境下对于艺术与道德相互影响的集中体现。

二、托尔斯泰《复活》及其艺术道德观

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俄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其主要作品有《战争与和平》《复活》《安娜·卡列尼娜》,在他的作品中对于宗教意识与人良知的探讨并不少见。他批评官方宗教虚伪,提倡宗教落实于人心,更把真正的艺术定义在人的良知之上,表现具有人类普遍共通性的情感,从而实现人类的幸福与团结。他的晚年艺术巨著《复活》正是其艺术道德观的集中体现。

(一)托尔斯泰艺术观之转变

托尔斯泰在年轻的时候是一个唯美主义者,他支持“为艺术而艺术”论,认为艺术首先就要追求美,他在《在俄国文学爱好协会上的讲话》中曾公开承认他是一个美文学的偏爱者。《战争与和平》结尾处他也如是说道:“我是一个艺术家,我的一生都是在寻找美。”

托尔斯泰艺术观的巨大转变发生在1881年他迁居莫斯科之后。作为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也作为一个情感丰富、有着足够良知的社会公民,当他看到莫斯科饿殍遍野的人间惨状时,他开始反思、质问自己的事业对这个社会的价值何在,怀疑自己是金钱的奴仆、是加重贫困与灾难的帮凶。在深刻的自我批判之中,他追问自己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自己从事的文艺是否道德?这个道德是从作为人的立场出发的基本道德。

也自此开始,托尔斯泰的艺术观完成了转变,在对艺术的反思以及把握艺术的尺度方面,托尔斯泰将宗教道德理念充分地融入了进去。

(二)道德的艺术

艺术活动怎样才是道德的?托尔斯泰在《什么是艺术》中给出了他的答案:“艺术不像形而上学者所说的是某种神秘的观念、美或上帝的表现,不像生理美学者所说的是人们借以消耗过剩精力的游戏,不是情绪通过外在符号的表达,不是使人愉快的事物所产生的结果,主要的——不是享乐,而是生活中以及向个人和全人类的幸福迈进的进程中必不可少的人们相互交际的一种手段,它把人们在同样的感情中结成一体。”

托尔斯泰将真正的艺术看作团结人类、引领人类走向幸福的必不可少的手段,他认为真正的艺术就是要建立在超越一切差别的普遍性的基础上,也唯有真挚的情感才具备如此广泛的共性与可传播性。

托尔斯泰赋予了艺术道德标准,他认为真正的艺术要受得起道德的考量,要团结人,使人和而不是区别人使人分,于是艺术的感染力就成为了这个尺度的量化标准。他主张艺术就要为大众所能接受,要建立类似于宗教性质的具有普世价值的伟大艺术,而这种宗教性的艺术依然要从能够打动人、感染人、使人和同的情感入手。

在托尔斯泰的眼中,宗教代表着某一时代、某一社会中的优秀先进人物所能达到的对生活的最高深的理解。在西方世界,宗教几乎是人人需要、人人共有的。于是,建立在具有宗教意识的情感无疑是十足道德的、崇高的,且共通的。

与道德的艺术相背离的则是非道德的艺术,托尔斯泰把非道德的艺术看作是代表特殊小众的、陈旧迂腐的、无聊无趣的、基于感官享乐的艺术,这种艺术的传播是对美善的剥离,是对恶丑的纵容,长此以往下去,必会离间族群,使人分裂。

(三)以《复活》浅析托尔斯泰艺术道德观

作为托尔斯泰三大代表作之一的《复活》,可以称得上他一生创作的高峰。《复活》结合了他晚年的艺术与思想观念,将基于道德上的艺术追求、博爱的社会理想,通过男女主人公玛斯洛娃与涅赫柳多夫不同的经历、视角以及他们分别不同的“复活”过程,很好地表现了出来。

在这部艺术作品当中,托尔斯泰人道主义思想体现得格外突出,他认为人应该积极地追求道德上的自我完善,不应狭隘地为己而活,要追寻生命意义,让良知的善战胜欲望的恶。他在《复活》中写道:“一个是精神的人,他为自己所寻求的仅仅是对别人也是幸福的那种幸福;另一个是兽性的人,他所寻求的仅仅是他自己的幸福,为此不惜牺牲世界上一切人的幸福。”而他努力去用艺术所提倡的,也正是这种精神的人的可贵。

除此之外,从涅赫柳多夫最后在《福音书》得到启示实现了精神的复活可以看出,托尔斯泰为需要救赎的人提供了完善道德的一种路径与尺规。而玛斯洛娃从悲剧到复活的一个转变则是她具备博爱的品格与宽恕他人的体现:她将曾伤害她最深的人宽恕了,这不仅使自己得到了灵魂上的救赎,也为那个曾经的施暴者提供了救赎的契机。这些具备宗教意味的情节安排、道德教训,正是托尔斯泰道德观的一种艺術阐释。

三、先秦《乐记》与托尔斯泰艺术道德观之异同

(一)二者艺术道德观之联系

《乐记》认为,人心受外物的刺激而有情感,由一定的情感而发出一定的音、声,反过来也可以用一定的音、声使人有一定的情感。《乐记》强调“乐由中出”“情动于中,故形于声”,音乐的本源不是外在事物,而是内心的情感。也正是情感,作为一种纽带将艺术与道德联系在了一起,为艺术赋予了伦理意义。

而托尔斯泰则把艺术定义为:“在自己心里唤起曾经一度体验过的感情,在唤起这种感情之后,用动作、线条、色彩、音响和语言所表达的形象来传达出这种感情,这就是艺术活动。艺术是这样的一项人类的活动:一个人用某些外在的符号有意识地把自己体验过的感情传达给别人,而别人为这些感情所感染,也体验到这些感情。”他在《复活》中塑造的主人公皆有着复杂的极易引人共鸣的情感,而情感的深厚又间接体现出道德伦理力量的博大,这也让这部作品格外地熠熠生辉。

因为托尔斯泰对“感情”的看重,所以他对音乐艺术也有着格外的认同。托尔斯泰在致信柴可夫斯基时提到:“音乐是直接作用情感的艺术,是最最感人肺腑的艺术。”托尔斯泰还给音乐下了定义,他说:“音乐乃是情感的速记。”这些话,恰与《乐记》中的“乐者,心之动也”相贴合。

可以看出,无论是《乐记》的理论还是托尔斯泰对艺术的观念,二者都将艺术与道德紧密相连,而促使其相联系在一起的媒介,都是人世间真挚的情感。二者都认可情感具备的使人和同、可以传播感染的效用。二者将人的心性看作同一,情感让人紧密相联,艺术将不同时空的人引入同一心境,价值也在此体现了出来。

(二)二者艺术道德功能之区分

《乐记》将艺术的道德功能与“天理”自然规律相结合,为音乐赋予了东方特有的玄妙神秘气息。在对音乐“和”之理念阐释的时候,将天地宇宙之和与人间伦理和谐紧密联结,从而论述对音乐之和,可以使人“血气和平,移风易俗”,以达到“天下皆宁”之“和”的目的。

以《复活》为代表的托尔斯泰文学创作则将艺术与他丰富的宗教实践相融合,他认同艺术应该具备道德目的,但他对普遍情感、道德完善的追寻上升到个人精神与上帝统一世界精神相关的层面,使他的艺术作品充满了富有西方基督教气息的博爱、罪与赎精神。

二者东西方文化背景的不同也让两种艺术道德观走向了不同的理想追求。

四、结语

不论是先秦的《乐记》还是托尔斯泰的《复活》,作者都为艺术赋予了道德目的,也都产生了显著的影响,二者有相通之处,也有迥异的点。在当下这个弘扬理性与科学精神的时代,探讨艺术与道德的关系,探秘本真的情感世界,对于艺术发展与社会的和谐都将有不俗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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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伟韬,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管理学院艺术理论与批评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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