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农业: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注入新动能
2021-11-27策划本刊编辑部胡倩
策划/本刊编辑部 文/本刊记者 胡倩
近日,在中国零售圈大会暨2021 生鲜零售发展论坛上,盒马鲜生表示,截至2025年底,盒马将在全国建设1 000个盒马村,在国内农业产地采购共计1 000亿元的优质农产品。未来,盒马还将针对盒马村的优质项目建设产地仓、加工中心等。
盒马副总裁沈丽表示,盒马近期更新了一套盒马村品牌使用标准及管理规范,除必须采用订单农业模式外,还对签约品种全域种植面积、商品品质独特性等进行了硬性要求。盒马在农业产业化、品牌化、IP化的尝试都将围绕盒马村进行。
订单农业发展数年来,即将真正迎来它的迸发期,这也将极大促进农业全产业链特别是供销环节的现代化发展。
订单农业的含义
订单农业(Contract farming)又称合同农业、契约农业,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即农产品生产者与下游农企或服务商签订供销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生产的组织、管理及履约,采购方按照约定的价格及支付方式进行支付的一种市场化农业产销模式。
订单农业的雏形源于19世纪30年代的西方发达国家。以英国为例,圈地运动摧毁了封建土地制度,农业开始走上商业化生产经营,家庭农场转变为“投资、生产、销售”的资本主义农场。20世纪后,随着农产品加工业及食品工业的发展,以及农产品期货的出现和成熟,农产品的标准化及供需的稳定性日益重要,30年代开始,订单农业在欧洲流行。
同时,随着殖民地独立浪潮的开启,殖民庄园没落,为了解决南美、非洲、亚洲众多前殖民地的农业生产问题,农产品加工、贸易商开始推广订单农业及预付制,将广大的中小型自耕农组织起来稳定生产。随后,订单农业被众多国际组织推崇,促进了农业生产技术的转移、创新和农产品市场的发展。
目前,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法国等均已依托国内相对健全的农村金融市场建立起完备的订单农业体系。上游农业生产者具备集约化、器械化的先进农产品生产能力;中下游农企可以通过完善的金融市场来筹措资金,有能力也有动力将资金用于支持订单农业体系内的生产主体;整个订单农业施行的全过程形式多样、分工明确、协约标准,且监管体系健全。
我国的订单农业模式出现较晚,最早在20世纪80 年代的东南沿海地区出现。订单农业的呈现方式还略微不同,在作物类农产品领域一般称为订单农业,但在畜牧类农产品领域则以“公司+农户”的形式呈现。随着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的升级,在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下,衍生出“龙头公司+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形式。
与一些发达国家资本化的大农场经济不同,我国农业的产供销模式极具特色,农户的碎片化生产占比最大。因此,“订单农业”必将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组织模式升级的一大法宝,不仅可以帮助中小型农业生产主体解决技术问题、风险问题和利润问题,还可使其从并不擅长的生产决策中抽离出来,减轻农业生产主体的负担。
订单农业的优点
稳定农业生产者收入
避免盲目生产。由于我国农业生产的碎片化程度比较高,而农业生产主体大多受文化程度、自身技术等因素的影响,本身对市场需求的感知能力较弱,对于那些分散的种植户来说,种什么、怎么卖,每年都是大难题。区别于传统的“先种植,后销售”的生产模式,订单农业紧跟市场需求,在发挥自己独特资源优势的同时满足了市场需求,对农业生产者们进行生产指导,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盲目生产,减少了农产品过剩而无人购买的尴尬情况。
保障销路畅通。农产品每年的价格随着市场行情的变化浮动很大,什么时候出手性价比最高,也是农业生产者们很头疼的问题。而订单农业的农户只需要在签约时综合考虑往年的市场价格,根据成本投入,计算出定价就可以实现盈利,这样一来,订单农业提高了农产品交易的速度,也基本上帮农户们抵御了价格风险,使他们能够获得稳定的收益。
确保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
对于农产品加工企业特别是一些大型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来说,每年对于特定的生产原料有很大需求,必须保障货源充足,才能正常生产。订单农业的出现,确保了企业的生产原料来源,并且有利于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从而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
助力农业现代化发展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的发展对于社会经济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订单农业与互联网逐步深度融合,有效缓解了农产品产销不对称的问题,线上线下共同发力,打通了传统农业供应链的重要一环,拓宽了销售渠道的同时提高了农产品交易速度,为农业走上现代化发展道路注入新动能。
订单农业大力发展的同时,也极大地丰富了农业的组织形式。农业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订单农业经销公司和经纪人的出现等,促进了农业的多元化发展。
订单农业的五种运行模式
目前,我国订单农业的发展主要演变成了五种运行模式。第一,农户与科研、种子生产单位签订合同,依托科研技术服务部门或种子企业发展订单农业;第二,农户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加工企业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依托龙头企业或加工企业发展订单农业;第三,农户与专业批发市场签订合同,依托大市场发展订单农业;第四,农户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签订合同,发展订单农业;第五,农户通过经销公司、经纪人、客商签订合同,依托流通组织发展订单农业。
从当前发展情况来看,第四种运行模式,也就是农户加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依托这些专业组织来进行订单农业的经营是较为保险的方式。
订单农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订单农业作为以销定产的重要手段,对稳定农产品价格、确保农民合理收益、抵御市场价格风险具有一定的作用(如大蒜、葱、姜、猪肉等生产与销售)。然而,订单农业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订单的履约率低
订单农业履行的风险分为自然风险和人为风险两种。受自然影响是因为农业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频繁的自然灾害对订单农业的冲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影响农作物产量。自然灾害导致农产品减产,使得农户无法生产出符合合同要求数量的农产品,从而造成违约。另一方面是影响农作物质量。自然灾害使农作物的品质下降,从而无法达到企业的品质要求,企业自然就不愿意履约。
受人为影响体现在农产品价格和信誉体制两方面。一方面,当农产品市场价格远高于订单价格时,农民往往愿意以市场价格销售自己的产品,而不愿意履行订单价格,当市场价格低于订单价格时,企业也常以各种理由违约,不以订单价格收购产品。另一方面,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没有形成良好的信誉机制也会影响订单农业成交量。也就是说,双方对自己的合作伙伴并非完全信任,且没有形成完整的利益联结体,这种基于非完全信任的合作关系在发生问题时是非常脆弱的。
合同文本不规范
订单文本不规范,数量、规格、质量条件规定不清,也会给合同履行留下隐患,对风险评估不够、责任划分不明等,造成合同存在约定不明之处,特别是违约责任不明确是造成纠纷的主因。当发生问题时,农户的维权意识薄弱,很难依法维权;在发生违约问题后农户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时面临的巨大经济压力也往往让其望而却步。或者,由于部分农民契约意识差、恶意违约后订单变得难以推行,而合同中约定的惩罚措施,在农村根本不容易实施,这反过来又伤害了企业的利益。
欺诈现象存在
在发展订单农业的热潮中,一些不法经营者打着订单农业的旗号,采取多种欺诈方式,诱骗乡、村组织或农民与其签订所谓订单,借机高价推销低劣种子、假冒伪劣生产资料,或以收取保证金、抵押金等方式诈骗农户钱财,然后逃之天夭,使不少农户蒙受了惨重损失。
如何做好订单农业
提高订单履约率
提高履约率是推动订单农业健康稳步发展的关键,针对当前在发展订单农业中出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引导和规范。
规范订单的运行。第一是规范订单的形式和内容,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约方式、违约处理等有关条文和规定;第二是规范订单的主体,明确企业和农民是订单的主体,地方政府、部门不能搞包办代替,不宜出面签订合同;第三是规范合同格式和签订程序,要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依法签订订单。
强化订单双方的法律意识。订单是一种合同或契约关系,受国家法律保护。订单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约。农民和企业都要增强法制观念,认真履约,维护订单合同的严肃性。订单任何一方因市场价与合同价不符而不能履约的要通过协商解决。订单双方中任何一方出于自身利益无故毁约放弃执行订单,造成对方损失的,受害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加快培育订单的主体。要加快培育一批有竞争优势和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各类中介组织,发挥他们在发展订单农业、促进农产品销售、提供生产服务等方面的作用。要发展壮大经纪人队伍,鼓励、组织更多的农民进入流通领域,跑订单,找市场,从事农产品营销活动。同时,要重视对农民经纪人素质的培养,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培训,提高营销水平,增强文明经商、守法经营的意识。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农村土地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显然已经不适应订单农业所需的规模化、统一化、集约化模式,所以,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大势所趋,也是农业发展的必然。土地托管显然不失为解决订单农业问题的一个好方法。
土地托管,是指部分不愿意耕种或没有能力耕种土地的农民,自愿以土地入股加入合作社,把土地托付给有能力开展订单农业的种植专业合作社或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经营。
土地托管也适合当前农村缺乏青壮年劳动力的情况,即耕地大多由家里的老人管理,而老年人在管理上,难免会力不从心,出现大量“地谁来种,地怎么种”的情况。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完善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要建立统一的、专门的市场预测系统和信息发布系统,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布可靠的农业生产信息和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要对农产品的品种结构、适种情况、供求趋势、价格变动等做出前瞻性预测并及时公布。围绕订单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建立连接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介组织、科研单位、重点县乡和专业大户的信息网络,运用网络技术提供多样化、全方位的服务,提高农产品营销组织化程度。
推进标准化生产,完善质量标准体系。要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建设和检测体系建设,引导龙头企业和农民进行标准化生产,为订单农业提供条件。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争取通过国际相关组织的质量认证、安全卫生认证、环保认证,出口企业要严格执行进口国的质量标准,以取得进入国际市场的资格和国外消费者的信任。
加强对订单双方的诚信教育。要广泛开展对龙头企业经营者、乡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法律知识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使他们知法守法,依法从事订单农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对于利用订单农业进行欺诈、坑农害农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建立风险保障机制
要积极探索,采取多种形式建立订单农业的风险保障机制,比如在订单农业双方参与者中,加入第三方,即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保险公司,给保险公司采取一定比例分红的形式,使得农户、企业和保险公司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这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联结体,可以一定程度上起到互相监督的作用,从而确保订单农业全程的达成,提高履约率。
同时可以试行风险基金的形式。当由于不可控原因,农产品的市场价低于合同价时,对按合同价收购农户产品而受到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从风险基金中给予相应部分补偿。但同时要加强对风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