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意”在王阳明哲学中发挥的作用
2021-11-27邵风
邵 风
(北京大学 哲学系,北京 100871)
王阳明非常重视“诚意”,“君子之学,诚意而已矣。格物致知者,诚意之功也。”[1]163(《答王天宇书》)在王阳明看来,“诚意”是《大学》的主旨,“大学之要,诚意而已矣。”[1]1196(《大学古本序》)。关于“意”,王阳明认为“心之发动处谓之意”[2]13,又说“夫人必有欲食之心然后知食,欲食之心即是意;必有欲行之心然后知路,欲行之心即是意。”[2]94本文要讨论的问题是,为什么王阳明如此重视“诚意”,“意”在王阳明哲学中扮演着怎样的作用?本文想要说明的是,“意”在王阳明哲学的“心外无物”和“知行合一”学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理解王阳明从“诚意”走向“致良知”的关键一环。概而言之,在王阳明的“心外无物”说中,“心”一发动便是“意”,而“意”的存在本身必需要有所“涉着”,凡是被“意”所“涉着”的对象都被称为“物”,如此,“意”便是贯通“心”与“物”的核心一环。而在“知行合一”说中,一念发动处即是“行”,而一念发动则以“意”的形式呈现出来,如此而言,以“知”作为本体的“意”就是行之始,如此便是“知行合一”。因此,“意”对于“心外无物”和“知行合一”说的成立尤其重要。
本文接下来将先讨论王阳明和朱熹对于《大学》的不同解读,引出“诚意”说的重要性;然后再阐述“意”与“心外无物”之间的关联;进一步再讨论“意”在“知行合一”说成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最后再提出“意”可能带来的一些问题。
一、“诚意”与“格物”、“致知”
王阳明与朱熹在解释《大学》文本时有一个基本分歧,这一分歧决定了他们各自的思想走向与气质。简单来说,这个分歧涉及“诚意”与“格物”、“致知”之间的关系,而相关的一处重要文本便是:“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关于《大学》的这句著名文本,朱熹视其为“古人为学次第”,他认为其中“修身”、“正心”和“诚意”是行的功夫,“格物”、“致知”是知的功夫。这里关键的问题出在“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这一句上。需要解释的是:“诚意”是一个人意志方面之事,“致知”是其智识方面的事,“格物”则是实践方面的事,三者之间如何能够前后相继呢?也就是说,“格物”为什么就可以“致知”?“致知”为什么就可以“诚意”?
因为《大学》古本对“修身”、“正心”到“诚意”都有解释,却没有继续解释“格物”、“致知”,朱熹便认为这是古本的遗漏,应作补充,于是作了《格物补传》: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3]7
可以看到,朱熹在解释“诚意”与“格物”、“致知”之间的关系时,试图用“理”作为沟通三者之间的桥梁。他认为格物就是“穷至事物之理”,从而“致知在格物”也就成了“致知在穷理”,乃至“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但是,这也只是将“格物”和“致知”之间的关联打通,却仍旧无法说明为什么穷理的过程会带来诚意。
王阳明认为朱熹没有真正理解“诚意”的内涵,他的疑问是:“先儒解‘格物’为格天下之物,天下之物如何格得?且谓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今如何去格?纵格得草木来,如何反来诚得自家意?”[2]263这里的“先儒”显然指的就是朱熹。在王阳明看来,朱熹的解释将“格物”与“致知”看作是人心外面的事,而“诚意”则是人心内部的事。对于“诚意”与“格物”、“致知”,朱熹比较多的表达是,“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涵养须用敬”讲的是诚正的功夫,“进学则在致知”讲格致的功夫,这样来看,朱熹最终还是将它们分作两段。王阳明认为,朱熹的解释失去了《大学》古本的真义,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文公‘格物’之说,只是少头脑”[2]203。
与朱熹不同,王阳明则用需要行为主体参与的“事”来解释一般认为以客观状态存在的现成之“物”,又用孟子的“良知”来解释“知”字,“格”则被认为是“正”。如此,“格物”和“致知”之间的关联就在于,人如果能在行事的过程中循其所正之理,此心良知便可致达。另外,良知是不学而能、知是知非的主观之心,如此也就没有个截然的内外之别,“诚意”与“致知”之间也便没有泾渭分明的鸿沟了,“致知”自然能够“诚意”。这样说来,讲“诚意”,里面就自然包含有“致知”、“格物”,所以,王阳明捍卫《大学》古本,认为无需再作《格物补传》。
另外,王阳明同时也看到,朱熹所言的“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有空伪神秘、自以为是之嫌。若仅靠“格物”、“致知”就能够贯通,那为什么还要“诚意”、“正心”、“修身”,又何来“为学次第”之说。
王阳明的解释虽然简易明晓,然而,这种解释虽然较好地解决了“致知”与“诚意”之间的问题,可是“致知”与“格物”之间的关系却并不像初看起来那么明了。即使阳明的“物”是“行动物”,但这种“行动物”似乎终究有在外的面向,如此而言,人内在的良知又到底怎么会和外在的“物”进行关联呢?对此,王阳明需要对“物”进行更多的解释,这就将我们引入了他的“心外无物”、“心物合一”说,只有心物合一,格物才能致知。关键的问题是,心物如何能合一呢?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将看到“意”所扮演的重要作用。
二、“意”与“心外无物”
王阳明关于“心外无物”的论述,比较重要的有:
心外无物。如吾心发一念孝亲,即孝亲便是物。[2]57
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2]13
心者,身之主也,而心之虚灵明觉,即所谓本然之良知也。其虚灵明觉之良知感应而动者,谓之意。有知而后有意,无知则无意矣。知非意之体乎?意之所用必有其物,物即事也。如意于事亲,即事亲为一物;意用于治民,则治民为一物;意用于读书,则读书为一物……凡意之所用,无有无物者;有是意即有是物,无是意即无是物矣,物非意之用乎?[2]104
九川疑曰:“物在外,如何与身、心、意、知是一件?”先生曰:“耳目口鼻四肢,身也。非心安能视听言动?心欲视听言动,无耳目口鼻四肢亦不能。故无心则无身,无身则无心。但指其充塞处言之,谓之身;指其主宰处言之,谓之心;指心之发动处,谓之意;指意之灵明处,谓之知;指意之涉着处,谓之物。只是一件。意未有悬空的,必著事物。”[2]180
目无体,以万物之色为体;耳无体,以万物之声为体;鼻无体,以万物之嗅为体;口无体,以万物之味为体;心无体,以天地万物感应之是非为体。[2]232
从上面引述的话中,我们可以看到王阳明持“身心意知物是一件”的观点。下面我们具体来分析。
“身”与“心”的关系从“耳目口鼻四肢,身也。非心安能视听言动?心欲视听言动,无耳目口鼻四肢亦不能”这句话中可以看出,“心”与“意”的关系则是“心之发动处,谓之意”,也就是说“心”必须要通过种种意念、意志来得以呈现。另外“心之虚灵明觉,即所谓本然之良知也”,意思是“心”当中最精妙的这一点自我觉察乃是良知,不过因为“心”必须通过“意”来呈现,所以“知”就被囊括在“意”当中,即“有知而后有意,无知则无意矣。”而且,作为“心”之虚灵明觉的良知,在“心”之发动的过程中以本体的形式存在,“意之本体便是知”,“知”就此可以称作为“意”的先验存在。但“意”的现实存在却不能仅仅有“知”,不能虚空飘渺、全无“涉着”,它一经产生便有其对象、其内容,这个对象、内容就是“物”,所谓“意之所在便是物”,“意之所用必有其物”。如此,“身”、“心”、“意”、“知”、“物”在生理及心理层面上讲就确实是一件了。梁任公曾在论述王阳明心外无物论时说,“阳明把生理归纳到心理上,再把心理的动态集中到意上,再追求他的静态,发现出知为本体,于是身心意知是一件便成立了。”[4]14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意”在其中处在一个枢纽性的地位,“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意”是关联“心”、“知”和“物”之间的核心环节。
现在,我们厘清了“心”离不开“物”,因为“心”一发动便是“意”,而“意”的存在本身必需要有所“涉着”,凡是被“意”所“涉着”的对象都被称为“物”。那“物”可以离开“心”而独存吗?这是王阳明“心外无物”论要解决的另一个重大问题。事实上,王阳明显然是认为“物”不能离开“心”而独存,因为“有是意即有是物,无是意即无是物矣”,在这个问题上,“意”依旧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先生游南镇”的事例中,王阳明说道:
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2]231
在这句话中,“花”的存在有两种形态:一是“寂”,一是“明白”。而王阳明认为只有那个“明白起来”的状态才是我们一般称作为的“物”,“物”之所以被视为“物”,乃是由于它被意“涉着”过。但是,尤其要注意的是,王阳明并非因此就认为世界万有都纯粹主观、乃由心境所生,“寂”的状态并不是空空如也,它也是某种实存,“寂”只是对于主体而言的不在场:
我的灵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天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仰它高?地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俯它深?鬼神没有我的灵明,谁去辨它吉凶灾祥?天地鬼神万物,离却我的灵明,便没有天地鬼神万物了。我的灵明,离却天地鬼神万物,亦没有我的灵明。……今看死的人,他这些精灵游散了,他的天地万物尚在何处?[2]278
从上面一段话中的“高”、“低”、“吉凶灾祥”,我们可以看出,人心可以赋予那个“寂”之状态的是意义与价值判断。也即是说,王阳明认为“物”都有着某种价值在里面,这个价值来源于知是知非的良知,而良知将自己的判断通过“意”“涉着”在对象之“物”上,“意”随着所“涉着”对象的不同而变动不居,其表现形式也通常是过与不及,但过与不及的宣告也正说明作为“意”之先验本体的良知的现实恒存。所以,当我们在论及一“物”时,此“物”必是有价值之“色彩”的“明白”状态,而它之所以“明白”,又无非是因为它是被“意”所“涉着”的对象,“意”是“心”之发动。
至此,“物”离不开“心”,“心”离不开“物”,“心外无物”说便证成了。“心外无物”说证成的关键是对“物”作了价值与伦理意义上的理解,王阳明又干脆以“事”代“物”,因为“事”能够更直接地体现出主体的行动性。从“事”的意义上言“物”,“物”就成了极为广泛的行动对象,如事亲、治民、读书皆可被称作“物”。有了“心外无物”作为基础,王阳明更是主张“心外无理”:
心之体,性也,性即理也。故有孝亲之心,即有孝之理,无孝亲之心,即无孝之理矣;有忠君之心,即有忠之理,无忠君之心,即无忠之理矣;理岂外于吾心邪?……心一而已,以其全体恻怛而言谓之仁,以其得宜而言谓之义,以其条理而言谓之理。[2]95
“心外无理”说在之前的“身心意知物”上加了一个“理”,“理”是“心”在凝聚且无私欲之弊状态下的本体,于是整个结构更加严密了:
理一而已,以其理之凝聚而言则谓之性,以其凝聚之主宰而言则谓之心,以其主宰之发动而言则谓之意,以其发动之明觉而言则谓之知,以其明觉之感应而言则谓之物,故就物而言谓之格,就知而言谓之致,就意而言谓之诚,就心而言谓之正。正者正此也,诚者诚此也,致者致此者也,格者格此也,皆所谓穷理以尽性也。[2]152
王阳明这句话将格、致、诚、正打作一片,这是从“身心意知物只是一件”的理论中自然推导出来的结论,王阳明在《<大学>问》中有言:
身、心、意、知、物者,是其功夫所用之条理,虽亦各有其所,而其实只是一物。格致诚正修者,是其条理所用之功夫,虽亦皆有其名,而其实只是一事。
前面我们提到,朱熹在解释《大学》时曾将诚、正、修认作为知,格、致为行。现在王阳明的结论显然与之相反对,既然理不在心外,就不需要一个专门的格致去“即凡天下之物”那里作行的功夫,“心物合一”、“心外无理”在实践中自然地演进到“知行合一”,“求理于吾心,此圣门知行合一之教”[2]96。下面我们转向王阳明的“知行合一”,看看“意”又在其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三、“意”与“知行合一”
王阳明对“知行合一”的解释大致可以分成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从“知”“行”的实质出发,即解释何谓“真知”、“真行”;第二个层次在于理清“知”“行”的心理历程,解释“知”“行”的发生次序;第三个层次意在说明为何古人要既要说“知”又要说“行”,从而彻底回应对“知行合一”的怀疑。下面分别讨论。
首先是对“知”“行”的本质进行说明。王阳明指出“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2]10那“未知”之“知”、“不行”之“行”已不是知行的本体:
《大学》指出个真知行与人看,说“如好好色,如恶恶臭”。见好色属知,好好色属行,只见那好色时已自好了,不是见了后又立个心去好。闻恶臭属知,恶恶臭属行,只闻那恶臭时已自恶了,不是闻了后又立个心去恶。……又如知痛,必已自痛了方知痛;知寒,必已自寒了;知饥,必已自饥了。知行如何分得开?此便是知行的本体,不曾有私意隔断的。[2]10
《大学》“如好好色,如恶恶臭”这句本是用以解释“诚意”,在此王阳明认为“诚意”是指出个真知行与人看,这正可以说明王阳明认为诚意就是格物致知的事,从而完全不需要作《格物补传》。王阳明尤其重视“诚意”,他说“君子之学,诚意而已矣。格物致知者,诚意之功也。”也说明,解释“知”必须要先提出一个“意”来,因为正如我们之前所述,心的发动要以“意”作为呈现样态,而“知”是存在于“意”当中的先验本体,没有离开“意”而单独存在的“知”,“意”有所“涉着”是“知”产生的必要条件。对“意”的强调,将我们引向接下来第二个层次的对知行过程的说明。
现在的问题是,“意”在知行之间处于何种位置,这是王阳明“知行合一”说成立的关键处:
夫人必有欲食之心,然后知食,欲食之心即是意,即是行之始矣;食味之美恶,必待入口而后知,岂有不待入口而已先知食味之美恶耶?必有欲行之心,然后知路,欲行之心即是意,即是行之始矣。……知汤乃饮,知衣乃服,以此例之,皆无可疑。[2]94
也就是说,一念发动处即便是“行”了,而一念发动则以“意”的形式呈现出来,如此而言,以“知”作为本体的意就是行之始,如此便是“知行合一”。“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知”与“行”不是一个先后的关系,而是一个连续的整体,“知”“行”互为条件,相倚而生。王阳明以此反对“必先知了然后能行,我如今且去讲习讨论做知的功夫,待知得真了方去做行的功夫”的观点,认为那将导致“故遂终生不行,亦遂终生不知,此不是小病痛”。针对顾东桥对《中庸》“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的疑问,王阳明回应道:
夫问、思、辨、行,皆所以为学,未有学而不行者也。如言学孝,则必服劳奉养,躬行孝道,而后谓之学,岂徒悬空口耳讲说,而遂可以谓之孝乎?学射则必张弓挟矢,引满中的,学书则必伸纸执笔,操觚染翰。……学之不能无疑则有问,问即学也,即行也。又不能无疑则有辨,辨即学也,即行也。……非谓学、问、思、辨之后而始措之于行也,是故以求能其事而言谓之学,以求辨其义而言为之问,以求通其理而言谓之思,以求精其察而言谓之辨,以求履其行而言谓之行。盖析其功而言则有五,合其事而言则一而已。[2]101
在此,“学”和“行”就只是一事而已,若说学自学,行自行,那学也不知学个什么,行也不知行个什么。而且从这里也可以看出,王阳明是重“行”的,他认为一个人只要决心去“行”,“知”便随之而来,而除了去“行”,也再不能产生真“知”。他曾说:“如走路一般,走得一段,方认得一段,走到歧路处,有疑便问,问了又走,方渐能到得欲到之处。今人于已知之天理不肯存,已知之人欲不肯去,且只管愁不能尽知,只管闲讲,何益之有?”[2]49
上述已将“知行合一”基本解释清楚,不过王阳明还需回应,既然“知行合一”,那为何古人要分“知”“行”为两个词,正如徐爱所问“古人说知行做两个,亦是要人见个分晓,一行做知的功夫,一行做行的功夫,即功夫始有下落。”[2]11对此,王阳明认为虽然“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但是现实却到处充斥着不能真切笃实的“知”、不能明觉精察的“行”,所以“若行不能明觉精察,便是冥行,便是学而不思则罔,所以必须说个知;知而不能真切笃实便是妄想,便是思而不学则殆,所以必须说个行。”更具体的说:
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古人所以既说一个知又说一个行者,只为世间有一种人,懵懵懂懂的任意去做,全不解思维省察,也只是个冥行妄作,所以必说个知,方才行得是。又有一种人茫茫荡荡悬空去思索,全不肯着实躬行,也只是个揣摩影响,所以必说个行,方才知得真。[2]11
所以,“知”“行”要分两字乃是古人补偏救弊不得已的做法,“知行原是两个字说一个功夫,这一个功夫,须着此两个字,方说得无弊”,这是古人对病下的药方。然而王阳明认为今人又因药生病,不能体会古人宗旨,乃至于王阳明要提倡回归到“知”“行”本体那里,这也同样是一种补偏救弊的药方,只不过此种药方不仅为一时之效用,而是事实本来如此。
四、重“意”所带来的问题
有了“知行合一”,为学功夫就有了下手处。不过反观上一节所述的三个层次,我们就会发现,在第一、第三个层次与第二个层次之间存在一处很重要的差异。
在第二个层次中,凡“意”之所发便是“行”之端始,而“知”为“意”之本体,所以“知行合一”,这里的合一是一种过程意义上的合一,此种说法让“知行合一”成为人固有的、事实上的、时时不可变更之状态,这也就并没有一定为真“知”真“行”留下空间,因为即便“意”没有受其本体之“知”的调控,“意”的任何发动也依旧是“知行合一”。这显然不是王阳明的本意,王阳明的“知行合一”不仅仅指的是过程意义上的合一,更重要的是指良知与行为在本体上的合一,这是第一和第三层次解释所主要强调的意思。可问题是,只要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将实然与应然进行了混合,就不得不同时面对着这个外在过程上的合一与内在本体上的合一,在此,如何保证人不仅仅留在前者呢?如何保证人不会认欲作理?毕竟人心是倾向于逐物的,心发动之“意”会随其“涉着”对象的不同而变动不居,所谓“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无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在“意”陷溺于其对象之时如何能认得其本体之良知呢?
总而言之,因为“知行合一”的提法过于依赖于“意”的作用,如王阳明举的“如好好色,如恶恶臭”例子中的“知色、知臭”也更多是属于受外境刺激而产生作用的“意”之范畴内,而非那个先验的虚灵明觉之良知,所以这个提法不是那么简易便捷,“知行合一”的主体容易是纷扰不断的“意”。
笔者认为,正是由于强调“意”所带来的这种问题,王阳明在后期主要提的是“致良知”,“江右之前,主‘诚意格物’,江右之后,专主‘致良知’。居越六年,更以‘致良知’三字收摄前后各阶段讲学宗旨而融会贯通。”[5]119可以说,一方面“意”在王阳明哲学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过分强调“意”也会有遮蔽作为“意之本体”的“知”的危险。如何正确处理“意”和“知”之间的关系,是王阳明哲学的一个重要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