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心、意、知:王阳明“格物”之内在意蕴

2021-11-21郝绥涛

西安航空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格物心学阳明

郝绥涛

(西北大学 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西安710127)

“格物”是中国古代认识论的重要命题,最早见于儒家经典《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1]“格物”二字历来解释众多,其中最具代表性、对后世影响最深的,当属朱熹和王阳明的诠释。朱子与阳明对“格物”的诠释直接关系到其自身理学与心学的理论建构。本文从阳明之“格物”的内在意蕴,以小见大,反观王阳明在其“格物”中的心学建构,凸显“格物”在阳明心学中的重要地位,对其心学研究有一定理论价值。

一、王阳明“格物”之义

(一)“格”的含义

南宋朱子解“‘格’,至也。‘物’,犹事也。”[2]“格物”便是即物穷理。对于“格”解“至”,王阳明赞同此种解释,“‘格于文祖’,必纯孝诚敬,幽明之间,无一不得其理,而后谓之‘格’。”[3]真心孝顺,诚信敬服,黑暗与光明之间的道理,无不通晓,而后才称之为“格”。王阳明认为“如以‘至’字为义者,必曰‘穷至事物之理’,而后其说始通。是其用功之要,全在一‘穷’字,用力之地,全在一‘理’字也。”[3]如果解释为“至”,那么用心之处便指向事物之理,格物即穷理,但阳明认为即使求得事物之理,那反过来对我本心又有何用?又如何诚我自家之意?这里是从用功用力的角度谈及其弊端,可见以“至”解“格”并不全面。

通过对朱子“格”解“至”的质疑,王阳明将“格”重心便落在“正”上。如“有苗之顽,实以文德诞敷而后格,则亦兼有‘正’字之义在其间,未可专以‘至’字尽之也。”[3]对苗族人的愚昧顽固,只有实行礼乐教化后才能格,这里的“格”便包含“正”的含义,即“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也”,也就是把不正纠正为正。另外“‘格物’如孟子‘大人格君心’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体之正。但意念所在,即要去其不正,以全其正,即无时无处不是存天理,即是穷理,‘天理’即是‘明德’。‘穷理’即是‘明明德’。”[3]“格”解释为“正”,心之本体本来是正,但心之发动的意,便是“有善有恶意之动”,“正”就是正“意”,使不正之意归于正,这便是穷理。

由此可见,“格”之义有二,其一解“至”,其二解“正”。朱子解“至”,即“穷理”,重在探求事物之理,王阳明在朱子解“至”的基础上,解“格”为“正”,重在人的内在本心。

(二)“物”的含义

《传习录·上》记载,王阳明的弟子徐爱谈到“爱昨晓思,格物的物字即是事字,皆从心上说。先生曰:然”[3]。王阳明解“物”为“事”。此“事”之义不同于朱子解“物,犹事也”,朱子的“事”强调外在于心的事物,重在外物上下功夫;而王阳明的“事”皆是从心上说,重在心上下功夫。董平谈到“阳明把‘物’的实际内涵转换为‘事’,因为单说‘物’字,按常识的理解,它可能是某种脱离了主体意向性的‘东西’,而说‘事’,则一定是主体所发出的行为,并且必定体现为不可能脱离主体性本身之‘卷入’的一个过程。这一字之差,其展开的意义确乎大相径庭。”[4]这里,王阳明解“物”为“事”充分凸显了自我的主体性地位。

如王阳明对“山中花”的探讨,“先生游南镇,一友指岩中花树问曰:‘天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先生曰:‘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3]王阳明并非否认花树的客观存在,而是在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而当我心看到此花时,此花便有了存在意义。假如没有人类的存在,谁去仰天之高,谁去俯地之深,谁去欣赏山川草木、日月星辰之美。可见,阳明解“物”为事,“事”即是“意”的指涉对象。此“事”乃是人的主体性介入之后的事,而不是单纯、孤立的一个物,如花树在人没有介入之前,就是一孤立的物。陈来认为意之所在就是物,“格物就是纠正意之所在”[5]。

对“物”的指涉对象,陈清春认为“‘物’字都不是指单纯的外在事物,而是指‘意之所在便是物’的意识对象,其所意指的意识对象既有外在的人情事变、声色名利等实在事物也有内在的意念、想法、知识等观念事物,所以‘意之所在便是物’的观点不仅使‘物’的存在内在化、意识化而且使‘物’的含义扩大到可以意指一切意识对象,即凡是可以对象化的事物都属于‘物’的范围。”[6]虽然陈清春指出了“物”的范围,但仍然未将“物”具体化,“物”究竟指的是什么?王阳明明确提到“故格物者,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也,格其知之物也。”[3]由此,可以看出,“物”所指的就是“心”“意”“知”。

(三)“格物”的含义

王阳明“格物”的含义是正其不正之物归于正,“物”的对象是“心”“意”“知”,此三者都是与自我主体相关的“事”。

其实,朱子与王阳明对于“格物”的解释只是侧重方向不同,并非“有你没我”,学界曾误解王阳明的“心外无物”以及“从心上说”是否定外在事物,一切在心上下功夫。乐爱国等[7]认为王阳明对朱子的“格物”理解是一种误读,“阳明将朱熹的‘格物’误解为向外求物理,是‘析心与理而为二’,并把‘格物’诠释为‘格心’,讲‘为善去恶是格物’。”但在《传习录》中,王阳明明确表示“凡执事所以致疑于格物之说者,必谓其是内而非外也,必谓其专事于反观内省之为,而遗弃其讲习讨论之功也……必谓其沉溺于枯槁虚寂之偏,而不尽于物理人事之变也。审如是,岂但获罪于圣门,获罪于朱子?是邪说诬民,叛道乱正,人得而诛之也……凡事之所谓格物,其于朱子九条之说,皆包罗统括于其中。但为之有要,作用不同,正所谓毫厘之差耳。无毫厘之差,而千里之缪,实起于此,不可不辨。”[3]可见王阳明的“格物”是包含朱子的“九条”之说,并非完全忽视外在客观事物。但王阳明与朱子的学说又有明显不同,冯友兰先生讲“依朱子之系统,理之离心而独存,虽无此事实,而却有此可能。依阳明之系统,则在事实与逻辑上,无心即无理。此点实理学与心学之根本不同也。”[8]

王阳明的“格物”是建立在接触客观事物的基础之上的,将重心放在“心”上,如此“物”就不再是简单孤立的存在,而是有了作为主体的“我”的介入之后形成了互动,所格之物便指向了内在,重在主体之心。

二、王阳明“格物”之指

王阳明的“格物”重点不在外物,而在于心内之物,包括“心之物”“意之物”“知之物”,即《传习录》载“故格物者,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也,格其知之物也。”[3]

第一,格其心之物。“心”是何物?阳明讲“心者身之主宰,目虽视,而所以视者心也;耳虽听,而所以听者心也;口与四肢虽言、动,而所以言、动者心也。故欲修身在于体当自家心体,常令廓然大公,无有些子不正处。主宰一正,则发窍于目,自无非礼之视;发窍于耳,自无非礼之听;发窍于口与四肢,自无非礼之言、动。此便是修身在正其心。”[3]可见,本心主宰着自我的身体,主宰着自我的视听言动,而格其心之物,就是使不正的视听言动以不正归于正。

事实上,心之本体是至善的,如果要“正”,那其不善来自于哪里?“如今要正心,本体上何处用得功?必就心之发动处可着力也。心之发动不能无不善,故须就此处着力,便是在‘诚意’。如一念发在好善上,便实实落落去好善;一念发在恶恶上,便实实落落去恶恶。意之所发既无不诚,则其本体如何有不正的?故正其心在‘诚意’,工夫到,‘诚意’始有着落处。”[3]可见,“不善”来自于心之发动处,即“意”。“诚意”是在意之前多了一个“诚”,多了一个好善恶恶的“意”,对于初学者在诚意的过程中又不可“刻意”的诚意,“刻意”的诚意即是在诚意的过程中生出执念。心之本体是无善无恶,是自然而然,即所谓“无善无恶心之体”。并且提到“然不知心之本体原无一物,一向着意去好善恶恶,便又多了这分意思,便不是廓然大公。书所谓‘无有作好作恶’,方是本体。所以说有所念懥好乐,则不得其正。正心只是诚意工夫里面,体当自家心体,常要鉴空衡平,这便是未发之中。”[3]故“格其心之物”便是“正心”,而功夫的落实处在诚意。“意既诚,大段心亦自正,身亦自修。”[3]

第二,格其意之物。“意”是何物?作为无善无恶的心本体,心之发动处就是意,意是有善有恶,所谓“有善有恶意之动”。“如意在于事亲,即事亲便是一物;意在于事君,即事君便是一物;意在于仁民爱物,即仁民爱物便是一物;意在于视听言动,即视听言动便是一物。”[3]所以,“意”是在遇到外在事物时,心所发动而产生的“意”,此“意”并非至善,而是针对不同事物会有善恶是非。

如“花间草”,弟子薛侃认为花间草是恶,影响了花的正常生长。王阳明指出“天地生意,花草一般。何曾有善恶之分?子欲观花,则以花为善,以草为恶。如欲用草时,复以草为善矣。此等善恶,皆由汝心好恶所生。故知是错”[3]。可见花草本无善恶,善恶之分皆是由人的“意”所生,喜爱花便认为花是善,草是恶;如果草长在沙漠之中,便会认为草是善。善恶的偏见来于自我内心的私意,故“格其意之物”便是“诚意”。“然诚意之本,又在于致知也。”[3]

第三,格其知之物。“知”是何物?作为有善有恶的意,如何做到为善去恶,便是需要良知“知善知恶”,所谓“知善知恶是良知”。有善有恶的意无法辨别善恶,只有内心的良知才知善知恶。 “尔那一点良知,是尔自家底准则。尔意念着处,他是便知是,非便知非,更瞒他一些不得。尔只不要欺他,实实落落依着他做去,善便存,恶便去。”[3]因此,人的内心的良知才能判断善恶是非。

如“温清奉养”之事,王阳明谈到“知如何而为温清之节,知如何而为奉养之宜者,所谓知也,而未可谓之致知。必致其知如何为温清之节者之知,而实以之温清,致其知如何为奉养之宜者之知,而实以之奉养,然后谓之致知。温清之事,奉养之事,所谓‘物’也,而未可谓之‘格物’。必其于温清之事也,一如其良知之所知,当如何为温清之节者而为之,无一毫之不尽;于奉养之事也,一如其良知之所知,当如何为奉养之宜者而为之;无一毫之不尽,然后谓之‘格物’。温清之物格,然后知温清之良知始致;奉养之物格,然后知奉养之良知始致。”[3]也就是说,知道怎样使父母冬暖夏凉、怎样奉养父母最适宜,这只能称为知,即具体知识。这还不够,一定是既知道了又做到了,按照自己心中的良知所认为的那样去实践,如此才能达到知行合一。

良知是知善知恶,但不依此良知做,便是心被遮蔽了。“所谓人虽不知,而已所独知者,此正是吾心良知处。然知得善,却不依这个良知便做去,知得不善,却不依这个良知便不去做,则这个良知便遮蔽了,是不能致知也。吾心良知既不得扩充到底,则善虽知好,不能着实好了,恶虽知恶,不能着实恶了,如何得意诚?故致知者,意诚之本也。”[3]故“格其知之物”便是“致知”。

三、王阳明“格物”与心学建构

王阳明的“格物”是使不正之“物”归于正。“格”作为工夫论,即正、诚、致;“物”作为实践对象指的是“心”“意”“知”。“格其心之物”对应的是“正心”;“格其意之物”对应的是“诚意”;“格其知之物”对应的是“致知”。“格物”合起来便是正心、诚意、致知。而格物与致知、诚意、正心三者的关系如何?

从工夫次序上说,“正心”在于“诚意”,“诚意”之本是“致知”,“诚意”之功为“格物”。在《大学古本序》中,王阳明坚持说“大学之要,诚意而已矣。诚意之功,格物而已矣。诚意之极,止至善而已矣。”对于“格物致知”先后次序的争论,朱熹认为“若不格物,何缘得知?”,而王阳明认为“致知格物”,首先致知而后物才能格。对此应从王阳明整个心学体系理解,王阳明“四句教”“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致知也就是致良知,良知作为王阳明思想的核心,良知的特点是“知善知恶”,对于有善有恶的意如何做到为善去恶,前提就是人知道自己的良知,本心是知善知恶,瞒他一点不得。也就是说人必须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如此才能认清善恶,最后达到为善去恶的结果。否则不知善恶,如何为善去恶,所以致知而格物。

从心本体上说,王阳明认为格物、致知、诚意、正心,只是一件事,如“盖身、心、意、知、物者,是其工夫所用之条理,虽亦各有其所,而其实只是一物。格、致、诚、正、修者,是其条理所用之工夫,虽亦皆有其名,而其实只是一事……盖其功夫条理虽有先后次序之可言,而其体之惟一,实无先后次序之可分”[3]。可见格物不仅只针对格物本身,也包括致知、诚意、正心。“心”作为一物,正心就是格心;“意”作为一物,诚意就是格意;“知”作为一物,致知就是格知。可见“正心”“诚意”“致知”与“格物”都是一件事,只是名称不同而已。应该说王阳明的目的使其回归一处,所谓“功夫不离本体,本体原无内外”[3]钱明认为“经过阳明的这一番改造,‘格物’便不在是由外而内、独立于身心之外的对知识见闻的追求,而是‘不要有内外、不离本体’的为善去恶的过程,从而避免了与心学基本立场的冲突”[9]这也正是“格物”思想在王阳明心学中的重要地位。

作为明代官学的程朱理学,王阳明的“格物”也是对朱子“格物”思想的发展。张立文先生认为“朱熹的格物致知是格吾心之外的事事物物,王守仁的格物致知则是推致吾心之良知天理于事事物物。这就是说,朱熹主张从外( 格物) 到内(穷理、天理),即从客体到主体的认知进程,王守仁是从内(良知)到外(事物之理),即从主体到客体的实现或推致的认知进程。”[10]朱雪芳[11]认为“朱子以‘格物’为因,王阳明以本心为主,以格物为果”。朱子格物重“物性”,更偏向于格“外物”;而阳明在承认“外物”的基础上将重心放在了“心”,没有了自我,外物的存在又有何意义。这显示出“我”作为一个实践主体,在实践过程当中的地位和作用,突出了“我”的主体性,强调了人作为实践主体的能动性,肯定了人的自主与自信的精神,也是王阳明心学思想的标志性特征,对当时的思想界起到了一定的解放作用。

而王阳明的“格物”思想也引起了学术界的争论,如当时程朱派名儒罗钦顺认为,王阳明的格物说,专谈养心,不论及外物,忘却了“格物”在《大学》书内的位置,是对《大学》的误解。另外,湛若水也提出关于阳明格物说的异议,“他反对王阳明以‘正念头’来解格物之义,认为阳明的‘唯心’,使人失去是非的标准:‘则念头之正否,亦为可据。’”[12]他认为训“格物”为“体认天理”,则可避免陷入唯心论的圈套。而作为王门弟子,泰州学派的创立者王艮其提出“淮南格物说”,他讲“格物”的“格”字如“格式”之“格”,他要以身为家、国、天下的“格式”,换句话说,就是要以身作则,这正是一种大我主义。到明末清初,顾炎武与王夫之等学者以国家之衰亡而归罪于“王学”。

可以看出学术界的争论,多出自“正统”或“异端”说,这正是王阳明生前直至十九世纪初年的争论现象。张岂之谈到“‘致良知’的核心,就是他把‘良知’看作是人的一种先验的判断力。‘致’,就是依靠主观判断分辨是非,区别好恶。”[13]而王阳明的“格物”,如何使不正归于正,其评判的标准依据是知善知恶的良知,这虽然肯定了人自身的主体性,但却过于依靠主观去评判善恶,使人失去是非判断的标准,这也正是后世将其视为异端的原因。

总之,明中叶王阳明敢于对朱子“格物”之义作出质疑,在学术界的广泛争论下,提出自己的解释,发展出良知学说,其本身是对朱学束缚人心的突破。所以王阳明不仅使宋代道学放出极大光芒,同时也影响了明末思想的大解放。

猜你喜欢

格物心学阳明
高中生物错题集建立的实践研究
以《大学解》为例试析荻生徂徕的政论
阳明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船期表
孔子论领导的两种智慧
王阳明心学思想的当代价值
浅谈王阳明及其心学思想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探索与实践
论王阳明心学的理论渊源
阳明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船期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