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量客户电费核算省级集约管理质效提升研究
2021-11-26刘霄慧
刘霄慧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营销服务中心(计量中心),山东 济南 250001)
0 引言
根据电费抄核收业务自动化智能提升的要求,各单位加快电费业务省级集约化运作,优化调整省、市、县电力公司职责界面,完善配套制度和业务流程。2020年,某省电力公司率先实现了市场化客户电费核算省级集约管理,为市场化客户提供了统一、高效的电费结算服务,有效支撑了该省电力现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1]。2021年,该公司计划在市场化客户省级集约管理的基础上,分批实现全量客户电费核算省级集约管理。本文总结市场化客户集约核算经验,分析非市场化客户在电费核算、集约上划、异常核实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核算流程调整、系统功能优化等针对性提升措施,以确保集约化工作顺利完成。
1 实施电费核算省级集约管理的必要性
电费管理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涉及所有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的量、价、费等信息,对公司经营发展影响重大。电费核算审核是确保发用电客户电费计算、公司购售电费收入计算准确的重要环节,如在核算过程中未及时发现异常差错,将直接影响购售电费结果。因此,优化电费核算管理流程,强化电费审核把关,实施电费核算省级集约管理,对提升公司营销精益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2]。
近年来,随着抄表、核算、收费工作系统化、自动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电费核算审核工作已逐步由人工线下计算转变为系统线上计算,审核模式由供电所自行核算调整到县公司(分中心)集中复核。2020年,省级营销服务中心成立后,实现全省市场化客户电费核算省级集约管理,为逐步实现全省全量客户电费核算省级集约管理积累了工作经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 全量客户省级集约核算面临的问题
2.1 电费核算时间短
购售两侧抄表周期未调整前,各市县公司根据用电客户类型、地理位置分布、电量电费情况等,与客户约定抄表例日,电费核算工作分布在月初、月中、月末等不同时期。2020年5月,该省实现购售两侧抄表周期统一后,全省所有发电企业、用电客户抄表周期和抄表例日统一在次月1日,每月7日前完成全部用电客户和发电企业电费核算、账单发行工作。电费核算审核时间大大缩短,每月审核时间仅为6天,其中市场化客户去除电量电费公示时间后仅有4天。电费核算员要在短时间内完成电费计算及异常复核工作,并将需要现场核实的异常信息分发到各市县公司、供电所。由于异常筛选时间被整体压缩,现场核实反馈时间也被大大挤压,这给电费核算工作带来较大压力。
2.2 人均核算工作量大
截至2020年5月,该省用电客户突破5 000万户,达到5 021.3万户。全省共有电费核算员340人,人均核算客户14.7万户。电费核算省级集约管理后,计划进一步压缩核算人员数量,省营销服务中心配置核算员30人,负责全量客户电费核算,人均核算客户166.7万户,人均核算量将提高11倍。根据当前电量电费审核规则,月均筛选异常客户15万户,人均复核异常客户441户,核算期内平均每天复核客户74户。实现省级集约核算后,人均复核异常客户将增加到5 000户,核算期内平均每天复核客户833户。
2.3 人员沟通效率低
核算员在核算过程中,如发现表码录入错误、用电档案变动、电价执行异常等问题,将联系客户管理单位的电费负责人进一步核实。各单位电费负责人再根据异常类型,分别联系相关负责人具体核实。确定客户管理单位电费负责人时,有的单位采用市县层级,有的单位采用供电所层级。采用市县层级的单位,核算员对接的人员数量相对较少,异常问题反馈链条较长,影响异常反馈效率。“省-市-县-所”四级核实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省-市-县-所”四级核实流程图
采用供电所层级的单位,异常问题反馈链条较短,但核算员将面临“一对多”的情况,沟通工作量巨大。直派供电所核实流程如图2所示。以上两种异常核实方式,均存在异常筛查时间长、人员沟通效率低,无法有效完成异常问题核实工作的情况[3]。
图2 直派供电所核实流程图
3 提升省级集约核算质效的措施
3.1 强化全流程自动化处理
1)抄表核算工单自动流转。优化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市场化售电系统等关于抄表核算流程的功能应用,完善与调控中心能量管理系统、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系统接口,实现抄表数据通过采集系统自动化获取比例不低于99.9%,核算工单自动发起、计算、发行比率不低于99%,市场化电量数据线上传递率为100%[4]。
2)筛选异常问题自动分发。调整电费审核规则库,为每条审核规则增加所属专业类别。优化现有抄表段属性标签,除抄表员、催费员外,增加计量采集、业扩报装、电费电价、用电档案、市场管理等专业管理负责人。各专业异常负责项目如表1所示。调整电费核算异常筛选、派单流程,实行异常工单按专业自动派单模式,异常客户不再由核算员手工筛选、单点派单,而是由系统自动筛选、自动派发至相应专业负责人系统账号下。
表1 各专业异常负责项目
3)抄表核算流程自动监控。围绕抄表计划制定、抄表数据准备、抄表数据复核、交易中心电量公示、交易价格回传、电量电费计算、电量电费异常派单、电费账单发行等环节,建立全流程在线监控功能。营销服务中心核算员每日在线监控工单发起、流转、堵塞、处理情况,重点对堵塞工单进行调度,对处理滞后的工单进行督办,不断提高系统自动化处理水平和异常工单核实处理效率[5]。抄表核算工单全流程自动监控如图3所示。
图3 抄表核算工单全流程自动监控图
3.2 深化智能核算功能应用
1)建立电费核算标签库。借鉴客户标签管理经验,建设电费审核标签服务功能。将核算员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客户异常提示类型、异常提醒次数、审核过程疑问等进行标签化记录,全过程记录电费核算员电费审核痕迹。通过标签建立的时间,记录核算员审核顺序和操作流程,对核算员审核行为进行统计,为现场异常核实、事后现场稽查等提供参考依据[6]。
2)设置电费核算小助手。整合电费核算中关于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表码数据、营销系统用电客户档案数据、业扩变更工单、变压器启停数据,以及基本电费、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特殊电价、计算规则,优化电费核算审核页面,开发电费核算小助手服务功能,辅助电费核算员提高电费核算效率。
3)提供自助分析报告。开发电费核算自助分析报告功能,从抄核工单处理情况、异常核实情况、电费核算差错原因等维度,对省、市、县、所、段(抄表段)电费核算全过程进行细化分析,详细说明前端各专业引起的电费核算异常情况,为后续各专业提升改善,加强营销全业务监督管控提供数据支撑。
3.3 优化电费核算管理模式
1)重塑异常核实管理模式。重塑电费核算异常问题核实流程。首先,按照专业类别优化电量电费审核规则库,划分为用电档案、业扩报装、计量采集、电费电价、市场管理5类。其次,根据审核规则筛选的异常工单,自动传递到各抄表段、各专业负责人账号下分类处理。最后,建立异常核实线上反馈模板,实现上线文本格式化选择、照片自动识别等功能,各市县管理单位自行核查无误后自动反馈至省级核算员,核算员依托系统核查功能,对核查原因进行二次审核。通过重塑异常核实管理模式,将传统的各单位线下分别核实的离散模式,调整为工单驱动的线上聚合模式,实现省、市、县、所、段同时接收电费核算异常问题、异常问题分头处理、核实原因线上反馈、属实判定二次审核。分专业分类核实流程如图4所示。
图4 分专业分类核实流程图
2)建立全流程监督管控模式。构建“事前嵌入式校验、事中过程化管控、事后结果性稽查”三道数字化防线。电费核算前,通过电费试结算判断客户电费结算档案的正确性等进行事前预警;电费核算中,通过电量波动异常、电价执行、计量核算参数、电费核算发行时限等进行事中管控;电费核算后,通过异常核实反馈、核算标签记录等进行现场事后稽查。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管控,进一步增强异常差错风险管控能力,提升电费核算管理、营销业务质量管控水平。
3)优化电费核算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电费核算评价指标,依托公司同业对标、班组对标体系,新增、完善计费参数准确率、电费智能核算比率、电费自动发行率、电费核算差错率等指标,促进各专业持续提高计费参数完整性、准确性,规范业务操作流程。2020年,低压居民电费自动发行率达到95%以上,非市场化低压非居民及高压客户电费自动发行率达到90%以上;2021年,低压居民电费基本实现100%自动发行,非市场化低压非居民及高压客户电费自动发行率达到95%以上。
4 结语
本文通过优化电费核算省级集约管理模式,调整电费核算系统流程,完善系统智能核算功能,进一步压缩全省电费核算人员数量,增强全省电费风险管控能力,提高全量客户电费核算省级集约管理质效,提升营销服务精益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