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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法在《劳动法学》课程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2021-11-26项贤国李锦波

河北开放大学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实务法学讲授

项贤国,李锦波,朱 玲

(唐山师范学院 历史文化与法学系, 河北 唐山 063000)

案例教学法与传统课堂教学相比,在教育理念、教学目的、教学载体、教学形式上都有很大差异,它能够使劳动法学知识更加易懂、更加生动,能够很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一、案例教学法的内涵界定及其应用价值

1.案例教学法的缘起与基本内涵

案例教学法最早起源于美国哈佛法学院1918年开设的法学课程教学中,至20世纪70年代,案例教学法被作为一种系统化的教学模式在教师的课堂教学中广泛应用。案例教学法在国内法学教育中的应用始于20世纪90年代。[1]关于案例教学法的内涵,学者观点不一。有人认为,案例教学法就是教师以教学案例为基础,在课堂上帮助学习者达到特定学习目的的一整套教学方法及技巧。也有人认为,案例教学法即教学中的案例方法,是指围绕一定的教育目的,把实际教学过程中真实的情景加以典型化处理,形成学生思考和决断的案例通常为书面形式,通过独立研究和相互讨论的方式,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方法。[2]

法学教育中的案例教学法是指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运用相关案例,与学生共同对案例进行分析、研讨,从案例中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要求学生结合实践掌握专业知识,学会灵活运用理论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相比于传统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具有明显优势,可以改善教学效果。主要表现为:首先,案例教学法可以激发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主动性;其次,案例教学法可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再次,案例教学法可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最后,案例教学法还可以活跃课堂氛围,实现教与学的良性互动。

2.《劳动法学》课程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法的价值

(1)有助于塑造《劳动法学》课程的教学特色。劳动法学是一门传统的法学学科,它以经济法学、社会法学等多学科为背景,与经济发展紧密联系。《劳动法学》的课程目标是明确劳动法的基本原理、体系构成以及和其他相关学科的区别与联系;掌握劳动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和立法状况,了解国外相关的法律制度;运用劳动法学的基本原理分析现实生活中的相关问题。同时,通过教学使学生领会和掌握法学的思维方法,学会从法学的视角去看待现实中发生的事情,从而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该课程的特点及教学目标凸显了劳动法学的应用性特色。而案例教学法的突出特点是运用真实案例进行教学,运用所学劳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法律实务中的典型案例,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在《劳动法学》课程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法,可以充分彰显《劳动法学》课程的应用性教学特色。

(2)有助于适应社会对劳动法学人才的需求。劳动法学是一门重要的法学学科,它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劳动法学对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有重要的意义[3]。随着人工智能、共享经济、大数据等经济形态的日新月异,面对社会对劳动法学人才的需求,劳动法学学科应积极应对社会的挑战,培养实务型、应用型劳动法学人才,以解决实务中存在的各类型劳动争议。而案例教学法更加注重实务,运用真实案例讲授专业知识,将劳动法学理论与实务充分融合,引导学生思考实务中存在的不同类型的问题。基于实务中的真实案例,让学生直面实务问题,加深对理论知识的领悟,开拓学生的思维视野,培养学生主动思考问题的方法,切实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塑造劳动法律职业素养,进而满足社会对劳动法学专门人才的需求。

(3)有助于克服劳动法学传统教学的弊病。传统劳动法学教学,受制于成文法立法模式的影响,主要以基本知识讲授为目标,在法学专业传统教学模式下,获得了一定的成绩[4]。但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经济生态的瞬息万变,现代教育理念的不断更新,劳动法学的教学方法应随之更新发展。案例教学法有助于克服劳动法学案例教学的诸多弊病。首先,在《劳动法学》课程讲授中引入案例教学法,可以改变传统教学中常见的重理论知识的讲授、轻法律事务解决的问题;其次,案例教学法可以使学生参与课堂教学,让学生身临其境,解决劳动法律实务问题,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积极思考解决方法与路径,在学生与教师之间进行互动式情景教学,极大地增强了教学效果;最后,案例教学法的考核依据是分析案例,凸显对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而不再是通过简单的记忆进行笔试,进而克服传统考核方式的缺陷。

二、案例教学法在《劳动法学》课程教学中应用的条件

1.专业师资条件

囿于《劳动法学》的课程特点,担任《劳动法学》课程的主讲教师应具备较高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阅历。然而,目前国内高校《劳动法学》课程讲授中达到这一条件的教师为数不多,很多教师缺乏劳动法实践经验,没有从事过劳动争议代理实务和劳动仲裁审判实践,对劳动仲裁和劳动争议处理的实践经验不足,在进行《劳动法学》课程教学时,往往注重理论讲授,而忽视对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

针对这种局面,作为《劳动法学》课程主讲教师,应加强与实务部门的联系。担任《劳动法学》课程的主讲教师,在做好《劳动法学》课程理论讲授的同时,应注重加强与劳动争议处理实务部门的联系,邀请实务部门仲裁员、法官担任《劳动法学》客串教师,结合自身本职工作给学生讲授劳动争议案件执业技能,引领学生步入实务之门。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弥补主讲教师的实务经验不足的短板,提高劳动法学课程的教学水平,把握实务部门的职业技能,拓展学生的学习视野和思维。

2.教学实践基地

国内很多高校法学专业为了更好地进行《劳动法学》课程案例教学,根据自身实际建设不同的实践教学基地,通过基地给学生提供更多的实务案例[5]。实践基地的建设方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首先,与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人社部门、工会等签订合作协议,搭建实践教学平台;其次,在学校建立法律援助中心或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劳动者提供咨询、代理等法律援助,为学生提供接触法律实务的机会;再次,通过网络平台建设网上教学基地,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不同平台,为学生建立不同场景的实践教学基地,使学生更加直观地参与案例教学,提升教学效果,创新教学模式;最后,利用各种慕课资源,选取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赔偿、经济补偿或赔偿等不同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开拓学生的学习视野,创新教学方法。

此外,还可以创新教学基地建设,在不同类型教学实践基地参加学习的学生,可以随时将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推送给《劳动法学》课程教师,学生之间还可以相互讨论,总结劳动争议案件的争议焦点,分析办案思路。例如,中国政法大学以律师事务所为依托设立法律诊所,并利用博客方便主讲教师与学生的互动交流,在每次法律诊所研讨结束后,《劳动法学》课程主讲教师及时总结教学过程,学生总结办案流程与技巧,按时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6]。总之,在建设劳动法学教学实践基地过程中,应不拘一格,创新各种形式,运用不同的案例教学法,探索情景式教学模式,让学生直接接触到不同类型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实务。

3.教学环节设计

在《劳动法学》课程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法时应适当控制时间,即把握好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的比例,不能轻理论重实践,也不能轻实践重理论,二者不能厚此薄彼。案例教学法在国外高校法学院课程设置中一般被安排在研究生阶段,学生学完了理论课程,可以独立思考问题,案例教学法贯穿整个过程,一般是在讲授理论课程的同时穿插进行案例教学。《劳动法学》课程本身非常复杂,涉及的专业知识范围较广,案例教学穿插于劳动法学课程讲授过程中,主讲教师一边讲授理论知识,一边运用案例教学法讲授劳动法律实务问题。如果直接进行劳动法案例教学,学生很难理解和掌握。

同时,在进行《劳动法学》课程理论知识讲授时,应合理安排教学时间,注重与学生的交流互动。《劳动法学》课程教师应及时、主动地与学生做好交流互动,向学生阐明劳动法学课程的目标和路径,听取学生的意见,及时调整案例教学模式。案例教学法应以学生为中心,了解在学生中应用案例教学法的实际效果,分析学生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思路,了解学生的学习效果,让学生养成主动学习的习惯。同时,学生知悉《劳动法学》课程教学目标,了解在《劳动法学》课程讲授中应用案例教学法的模式和路径,有助于学生更好地融入《劳动法学》课程的案例教学过程。

三、案例教学法在《劳动法学》课程教学中应用的路径

1.明确教师地位,提高教学能力

在《劳动法学》课程讲授中应用案例教学法,主讲教师应明确自身地位,打破传统灌输式教学模式。教师应明确自己在教学中的地位,应注重对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应提高学生主动学习、合作学习的能力。教师还应不断更新知识储备,钻研劳动法律实务技能,探索适合学生的案例教学方法,将案例娴熟地运用到劳动法学课程讲授中,不断提高自身教学能力。

《劳动法学》课程主讲教师在选取典型案例时,应注意选择实务中的真实案例。案例的选择很考究,一方面要有真实性和代表性,另一方面要兼顾法学本科学生的心理特征;一方面要选取违法案例,另一方面也要选取守法案例。总之,教师在案例教学中必须要合理选取案例。同时,教师在进行案例教学时应确立自身的主导地位,教师主导案例教学整个过程,不能整堂课让学生在讨论案例,而没有述评和分析,且对案例要进行延伸教学,不能局限于案例本身,凸显对学生思维方法和应用能力的培养,进而切实提高自身教学能力。

2.调动学生兴趣,增强学习能力

教师在进行案例教学时,应注意分析不同学生的个性特征,区别不同学生的学习基础,因材施教,采取不同的教学方式。教师应运用多种方式,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更加主动地参与案例教学的分析、总结和归纳等整个过程[7]。

此外,案例教学的组织形式应当多种多样,《劳动法学》课程主讲教师可以有效利用各种手段和方式进行案例教学,课堂环境也应进行创新,如在模拟法庭进行案例教学,创设真实情境,让学生直接面对劳动者或用人单位等当事人的咨询,并直接给予回答;也可以带领学生参加劳动仲裁委员会庭审的旁听,然后以此案例进行案例教学;还可以运用多媒体和互联网展现真实案例,以图片、视频、文件等形式,刺激学生的感官,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而增强学生的学习能力。

3.推行参与式教学,分组讨论学习

《劳动法学》课程主讲教师应根据不同学生的学习特征和知识基础进行分组讨论学习,在案例教学中推行参与式教学。借鉴美国法学教育中的人才培养机制[8],在每个小组中分配合适的学生,不能简单根据成绩分组,进而先在小组范围内展开讨论,让学生有充足的时间进行辩论,形成小组观点,然后在不同小组间再进行讨论。

分组适当将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而有助于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参与式教学,可以使教师尽可能多地掌握学生学习情况,使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充分交流,培养学生的思维方法和自主学习能力。还可以培养学生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有助于锻炼学生解决劳动法律实务问题的职业技能。因此,《劳动法学》课程案例教学应以分组讨论学习为主要模式,推行参与教学,提升教学效果。

4.积累教学资源,更新案例内容

案例是案例教学的基础,《劳动法学》课程案例教学,必须有充足的案例资源库。有的教师在进行《劳动法学》课程教学时,课前临时拼凑案例,课后不对案例进行整理、归纳和保存,下次上课时,再临时寻找案例,没有建立一个案例资源库,使得《劳动法学》课程案例教学不能形成有机体系。

作为《劳动法学》课程主讲教师,应不断积累案例教学资源,对每次课中的案例进行归类整理,仔细甄选每一个案例,及时去掉教学效果不好的案例,增加劳动法律实务中出现的新的案例教学资源,不断更新案例内容,建立《劳动法学》课程案例资源库,确保劳动法学案例教学资源的选取更加科学、合理,从而吸引学生全程参与案例教学,不断提高教师案例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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