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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部门在非遗数字化存档中的责任担当和协同路径

2021-11-26丁琬霖王运彬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

浙江档案 2021年10期
关键词:数据库部门数字化

丁琬霖 王运彬/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

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是我国发展先进文化的精神资源和民族根基。保护和利用好非遗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途径,并且对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面对部分濒临消亡的非遗项目,非遗的抢救和保护刻不容缓。为推动非遗保护工作,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要求对非遗进行建档,采取数字技术进行非遗的保护与传承。202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开展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完善档案制度,加强档案数字化建设,妥善保存相关实物、资料[1]。《“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提到,要加强非遗档案和数据库建设[2]。数字化时代的到来,档案数字化建设显得尤为重要,非遗数字化存档不仅能够将传统技艺长期保存下来,还能够应用于后续传播与利用,最大限度地推进非遗档案和数据资源的社会利用。

现阶段,我国文化主管部门等机构对非遗采取了一定程度的数字化保护措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其一,非遗网站设计存在同质化现象,网站资源整合有限,缺乏系统性与完整性,且网站功能主要以检索图文、音视频为主,交互性不强;其二,非遗的数字化存档多停留在数据采集和录入阶段,对数据的整理及后续利用有待加强;其三,非遗档案数字化内容的安全保障、知识产权等问题的解决途径仍需优化。作为以记录历史、传承文明为己任的档案部门,虽不是非遗保护工作的主责部门,但理应以更为积极的态度、更为专业的方式为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发挥作用,最大限度地将非遗项目固化并转化为便于保存和利用的档案信息资源。

1 缘起:非遗保护的数字化解决之道

1.1 数字化技术的成熟与非遗数字化的运用

数字化技术是一种信息处理技术,可将大量复杂多变的信息转化为可度量的数字、数据,再对这些数字、数据建立数字化模型,转变为可进入计算机的二进制代码的技术[3]。传统数字化将纸质档案扫描存档、建设专题数据库,利用图文、音视频记录、保存非遗,难以完整展现非遗的活态性。而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的出现和应用,大大改变了非遗文化生态和人们保护非遗的观念,同时也为非遗保护工作人员提供了新手段。特别是利用VR/AR技术对非遗进行存档和保护,打破了时空限制,让更多人能更加生动地了解非遗的魅力。目前,数字化技术主要应用在非遗的内容展示上,例如,湖北长阳的传统仪式“撒叶儿嗬”,利用动作捕捉技术对非遗传承人的动作进行捕捉转化成动画,让观赏者可以切换观看角度学习动作;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通过全息投影,让参观者无需佩戴设备就能身临其境地学习蒙古族传统舞蹈。

1.2 档案部门的数字化经验

在当前社会分工日益细化、数字化技术快速更新的大背景下,我国档案馆尝试结合社会力量,实行档案数字化业务外包,选择有经验和能力的专业公司进行档案数字化建设[4]。需求的快速增长对工作的标准规范提出更高的要求,2019年经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十七次年会审议,决定将已送审的《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工作规范》《档案管理咨询服务外包工作规范》和已发布的《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调整为《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以提升档案标准体系的合理性、系统性,方便档案工作者查用[5]。多数档案馆依据档案数字化标准对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工作,例如,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于2013年启动了“馆藏民国档案整理和数字化项目”,经过5年努力共完成6255万余页档案整理[6]。

非遗数字化需求日益增加,需加快制定相关的非遗数字化工作标准及规范,以便于更好地保护和保存非遗项目。依靠数字化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档案部门长期的工作经验,非遗数字化工作也有序推进,而如何使数字化技术更好地融合于非遗的数字化存档工作,是未来的关注重点。

2 梳理:非遗存档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进展

2.1 理论研究

笔者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存档”“数字化”作为主题词,在CNKI期刊数据库进行检索,发现研究成果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是围绕“档案部门在非遗档案保存中发挥的作用”进行研究。特里·詹克(Terri Janke)等指出档案部门在澳大利亚土著居民的非遗文化保存及继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7]。王云庆、陈建等人亦认为,档案机构参与非遗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是非遗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一环,要警惕档案机构的边缘化[8]。档案部门在非遗的保护与传承过程中,地位并不明确,要在警惕被边缘化的同时,转变工作思路,积极参与到非遗普查、申报、保护、宣传和开发利用工作中去。

二是围绕“非遗档案的数字化存档保护存在的问题及策略”来研究。易春燕等提到广西虽然在近年来日益重视非遗档案的数字化保护,但是存在数字化成果单一、数字化技术人才短缺、档案分散不易保护以及资金不足的问题[9]。山姆·亨得利(SumWaiYuanHedren)结合“东南亚的语言接触”案例研究,提出利用数字条件的优势并结合跨学科的研究方法,探索非遗数字档案的知识转移[10]。姚静等人提出将娱教理念及灵活的技术应用于非遗的保护与传承中,在保护非遗项目的同时还能保持文化的多样性,提高公众对非遗文化重要性的认识[11]。目前,非遗档案的数字化多停留在纸质文件的数字形式存储以及一些影音视频的存储上,没能将数字技术优势与非遗特色进行有机融合,无法全面、完整地展现非遗全部内涵,且缺少对互动体验项目和数字虚拟体验平台的建设。

三是围绕“非遗档案的信息资源建设”来研究。杨红阐述了档案部门可以通过加强监督指导、合作共建、备份及自建等四种方式建设非遗数据库[12]。孔凡敏提到,建立非遗数据库能够将各种形态存在的非遗资源进行计算机标准化的著录、结构化的存储、多元化的检索查询、网络化的访问共享,达到保存、保护、展示、共享非遗的目的[13]。刘慧琳提出,数字人文可为非遗数字化保护提供全新的方式,利用数字技术实现全民范围的文化共建共享[14]。随着城市现代化程度不断提升,一些依靠口传心授方式传承的技艺濒临消亡,非遗数据库的建立为这些面临生存危险的非遗项目提供了继续传承下去的希望,通过对核心内容的数字化存档,系统化的资源整合及分类,打破了口传心授的限制,为利用数字技术实现文化的共建共享提供了可能。

综上,国内外对非遗档案保存的研究已有一定成果,对数字技术下的非遗档案工作研究有所展开,为非遗档案保存的深入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其中,多位学者都提到档案机构被边缘化,在非遗保护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不明确,缺少话语权。学者们认为各部门在非遗数字化存档中都发挥着不同作用,也在逐步研究改善非遗数字化存档工作存在问题的策略路径,但在面向档案部门在非遗数字化存档中的协同路径方面的研究较为欠缺。

2.2 实践进展

非遗数字化建设对实现非遗的固化保护和长久保存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建立非遗数据库。笔者对全国各省级行政区非遗数据库建设概况进行网络调研,发现只有20个省级行政区建立了非遗数据库。建设形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地方自建的数据库,如“吉林省非遗数据库”;二是城市记忆类数据库中包含非遗模块,如“北京记忆——非遗传承”;三是针对单个非遗项目建设数据库,如黑龙江图书馆的“望奎皮影戏”;四是挂靠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立的数据库,如“陕西省非遗数据库”[15]。各省非遗数据库建设普遍存在系统缺乏维护、信息编辑存储规范性不足、网页不稳定等问题,未来应通过技术手段和标准规范对数据库进行优化与规范化建设。

第二,建立非遗数字博物馆。数字博物馆提供的数字资源,可加强非遗传承人、专家学者、民众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国内面向非遗的数字博物馆建设分为以下两类:一是综合性数字博物馆,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二是具有特色的专题数字博物馆,例如,“皮影数字博物馆”,通过图片、动画等形式展示馆藏皮影,对中国皮影文化传承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又如,南京大学艺术学院研究团队打造的非遗虚拟展示平台“ZHI艺”,对南京传统手工艺进行数字化转化及虚拟展示,通过视觉化、数字化的方式,传播、传承南京非遗传统手工艺相关文化及知识[16]。但是,目前我国数字博物馆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内容多以图文为主,部分网站中有宣传片、教学片等视频,虚拟技术的应用还需加强。

第三,融合娱教理念开发非遗游戏及文创产品。通过挖掘非遗故事,有机融合生活元素,结合年轻人喜闻乐见的方式,将非遗与游戏进行融合,形成“非遗+游戏”“非遗+文创”等模式。2018年,国内各家游戏厂商纷纷和非遗项目、博物馆等合作,推出了一系列主打传承中华传统文化遗产的功能性游戏,如腾讯联手故宫博物院共同推出的包含故宫名画元素的眼球追踪游戏“睛梦”,以及使用古代建筑模块亲手建造故宫建筑的“故宫:口袋工匠”[17]。两款游戏利用前沿科技在游戏中融入国画、建筑工艺等传统文化元素,不仅能够吸引年轻人关注,也有助于推动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扬。而由国家文物局指导的“互联网+中华文明”项目下开发的“文物加”App极具创新性,这款App包含非遗定制、国风学堂、文创商城、国潮定制等模块,并借鉴微博等社交媒体应用模式,公众可在阅览文物的同时利用“圈子”进行社交。

3 档案部门在非遗数字化存档过程中的责任担当

3.1 明确档案部门相关责任,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目前国家尚未对档案部门在非遗保护中的职责义务作出具体规定。由于非遗来源具有广泛性与多样性,不同地区、不同载体的非遗需因地制宜采取保护措施。档案部门作为非遗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部门,可以利用自身优势为非遗主管部门提供管理和技术上的帮助,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发挥档案部门的优势,收集整理非遗相关档案并进行科学分类和有序归档,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建立档案资料库;其次,加强对其他机构非遗整理与存档工作的监督和指导,避免不必要的档案损坏;最后,积极与其他部门配合,为非遗申报、保护、管理提供技术上支持,推进非遗保护与传承。

当前,各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大多设立非遗保护中心,作为非遗保护的执行机构,该中心负责非遗采集、建档、整理与保管等工作。除此以外,各地档案部门也努力开展非遗保护工作,如江苏省、云南省的档案部门积极作为,与相关部门或机构联系,就非遗档案移交与接收达成共识[18]。建议档案部门调动非遗档案收集、整理、保护的积极性,配合其他文化机构一同参与非遗的保护存档工作,有条不紊地推动非遗数字化存档工作。

3.2 完善非遗数字化存档标准,建立健全非遗档案管理标准体系

目前,已有《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18894—2016)、《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 第一部分:电子文件归档与档案管理》(GB/T 17678.1—1999)和《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2017)等文件指导非遗数字化存档工作。但从实践工作看,这些标准依然无法满足实际的工作需求。完善非遗数字化存档标准成为非遗数字化保护的重点,除了依据新情况及各类非遗项目制定标准外,还应对较早施行的标准及时进行查缺补漏,征求多方意见修订完善后出台新标准。另外,应该建立非遗档案保存价值评估标准,并非所有非遗档案都具备长期保存价值,按照评估标准对非遗档案资源价值进行评估,对具有重要意义的非遗资源予以长期保存。非遗档案标准的制定不是单个标准的简单叠加,而是有机联合形成的一个整体。

4 路径:协同多元主体开展数字化存档工作

目前,我国非遗存档工作的实践主体主要包括政府部门、各级各类非遗保护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公众等。非遗的建档工作涉及多学科知识,档案工作者不可能精通上述所有主体的专业知识,且非遗管理过程中各主体之间的协调、联系至关重要,因此应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合作,通过不断完善保存机制共同保护非遗档案资源。

4.1 推进非遗数字资源共享平台建设

《“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指出:“加强资源整合共享,推动构建准确权威、开放共享的公共数字平台,推进非遗档案和数据资源的社会利用。”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部门都与非遗有着密切的联系,在非遗的保护、整理、研究以及传承等各个环节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各部门之间的融合和协同程度不够,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之间资源共建程度不够,协调机制有待完善,技术仍需加强,跨部门资源共建共享困难较大。近年来,我国图书馆、博物馆、文化科研机构也在积极探索和推动非遗数字化工作。例如,浙江图书馆在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的领导下,协调多方资源,完成了浙江省非遗部分项目资料库、网络服务平台和数据库的建设[19],取得不错效果。非遗管理的各个主体应当完善原有协同工作机制,搭建一个涵盖丰富非遗资源的共享平台,共同协商出适合非遗数字资源整合的一套方案,采用统一的分类整合标准,按照既定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化的数字化存档,做到不重复建设资源、不浪费人力物力。除此以外,还需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如把区块链技术应用于非遗数字资源建设中,为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提供全新动力,提升非遗数字资源共享效果[20],做到非遗数字资源的共建、共通、共享。

4.2 鼓励公众利用社交媒体参与存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特别是面临非遗传承人流失较为严重,不同类型的非遗传承人因地方文化、风俗的差异致使存档的标准难以统一等问题时,鼓励公众的积极参与就显得尤为重要。如,内蒙古长调民歌传承人存档缺乏相关标准,对传承人的存档范围没有详细规定,高龄传承人又相继离世,大大提升了存档的难度[21]。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已经逐渐成为公众获取信息和传递信息的重要媒介,非遗传承人可以通过自行录制或相关部门帮助其录制视频、音频的方式做好非遗数字化存档工作,形成非遗本体档案,所拍摄视频往往能够最原始、真实地反映出非遗项目的特点。通过融合新媒体新技术实现传承人档案建设的全面性和完整性。抢救非遗传承人档案的同时,还需做好对非遗传承人隐私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公众可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充分利用身边的设备记录所见所闻的非遗活动,必要时提交给文化部门进行归档或相关部门积极主动搜集,这是对已有的非遗档案有益的补充,还可以充分发挥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的作用,弘扬和宣传非遗文化。

4.3 培养高素质的非遗专业人才

非遗专业人才的培养需要社会各界充分合作、共同努力。一是高校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场所。如,天津大学中国非遗保护数据中心为非遗数据管理提供了经验,中央美术学院非遗研究中心在推动民间剪纸艺术数字化展示方面做了大量开创性的工作[22]。还可推动非遗传承人与高校合作,举办非遗传承人进校园等活动,调动大学生积极性,鼓励大学生投身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特别是激励大学生参与非遗数字化存档、数字化开发等工作。二是档案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如,档案部门可借助每年“6·9国际档案日”的契机,联合图书馆、博物馆、非遗保护机构等围绕“非遗数字化存档、非遗保护”等主题举办学术会议,加强不同部门非遗档案建设人员的沟通与交流,为非遗存档实践提供智力支撑。

4.4 提升非遗数字化存档的技术水平

目前,非遗数字化建设主要以建设非遗数据库和数字博物馆、开发衍生游戏等为主,虚拟技术和数据库建设技术在其中发挥关键作用。例如,数字博物馆建设要运用数字技术对实体博物馆中保存的器物、文件、工艺品以及实体博物馆难以保存的手工技艺进行数字化存档。又如,福建省非遗保护中心及福建省档案馆利用虚拟仿真技术对德化瓷雕塑烧制技艺进行还原,真实再现了德化瓷雕塑烧制的全部过程。同时还可以与非遗主管部门或是拥有数字化技术的公司进行更加深入的合作,紧跟数字化存档技术的发展,在数据库存储、安全、更新,虚拟技术表现力、感官力提升等方面取得更大进步。

5 结语

当前,档案部门需要把握非遗保护的发展趋势,协同多元主体开展非遗数字化存档工作,建立健全非遗存档工作机制,重新定位参与非遗保护的角色,完善档案资源建设与保管的职能,并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推动非遗的保护与传承。非遗数字化存档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笔者认为未来至少需要加深以下三个方面的关注,一是如何在进行非遗数字化存档工作的同时,保证非遗的个性特点;二是数字化技术应用不仅要专注在技术层面,更应该关注如何通过数字化技术对非遗所蕴含的精神内涵进行传承和教育;三是除了为非遗建立数据库、数字博物馆、数字图书馆、网站等,还需关注如何将数字化技术与非遗的传承方式、生存方式等进行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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