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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微子》八乐人“鲁哀公时人说”考议

2021-11-26文◎郭珂、赵

音乐研究 2021年3期
关键词:礼乐论语学者

文◎郭 珂、赵 璞

《论语·微子》载:“大师挚适齐,亚饭干适楚,三饭缭适蔡,四饭缺适秦,鼓方叔入于河,播鼗武入于汉,少师阳、击磬襄入于海。”①[魏]何晏,[宋]邢昺《论语注疏》,阮刻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 年版,第2530 页。此即历代礼学、经学家们常论的“八乐人流走”事件的出处。对于八人的身份,各代学者均无异议,皆认同为王室的乐师。然而,对八人所处的时代与供职对象,则有“周平王时”“殷纣时”“鲁哀公时”(以下简称“鲁说”)等说,迄今无定论。②现代学者多采“鲁说”,但多论乐人是因春秋时宫廷到民间的“文化下移”潮流而走。

笔者认为,结论久讼不定的主因并非资料不足,而是史料组织方式与推究思路有弊。尤其是以往惯习各说材料汇并、诸说交互指谪的立证方式,疏忽了专对一说做系统梳理的基础工作。由此,渐致诸说又积生了始说缘由不清,史料链条漶漫,乃至申证方向偏误等问题。

既有的“混证式”研究,无力揭明各说症结并解决问题,应先将几说分而析之,最后再综合诸事评骘乐人年代。鉴于诸说中以“鲁说”影响最大,本文即对此做一专论。

一、真伪未白的“孔注”:“鲁说”出处与存在的问题

“鲁哀公时人”说,始见于三国何晏撰《论语集解》。《集解》注“少师阳、击磬襄入于海”作:

孔曰:“鲁哀公时礼坏乐崩,乐人皆去。”③同注①,第2530 页。

何晏示此为“孔曰”,后世遂称西汉孔安国首倡“鲁说”。但自清代以来,学者对《集解》中“孔注”是否为孔安国作产生争议,④《汉书·艺文志》记有孔安国得古文《论语》事,但未记其作注,称其曾作注的是《孔子家语》。但《家语》多被乾嘉学者诟病是三国魏人王肃伪造,不信其说,并疑“孔注”也是王肃托名伪造。如清人陈鳣、丁晏、沈涛、刘台拱、段玉裁、王引之、皮锡瑞均以为“孔注”是托名伪作。近年来,因随学界对《家语》有新看法,又有学者认为“孔注”不伪或非全伪,但亦有学者反对。如王素、邱居里、唐明贵、陈以凤认为是孔安国作,而郑静若、日本金谷治则明确反对。“孔注”真伪迄今未达共识。“鲁说”也因之受影响。

“孔注”真伪迄今未达共识,⑤否定者称“伪孔注”,赞同者称“孔注”,本文不参与争议,加引号作“孔注”出示。笔者无力论判其事,但就“鲁说”有两点看法:其一,“真伪不明”才是“孔注”现有状况,不能仅据否定态度而排斥其说;其二,无论“孔注”是否出自孔安国手,“鲁说”学者以其说为立论之本是事实,不能囿于真伪争议而弱化其历史价值。对待“鲁说”,不能一味受“孔注”是否“孔安国注”辖制,而应设法从“孔注”中提取有效信息去理解。

“孔注”的结论决定了后世的论证方向,而以往只是不问情由地排弃或援用,并未追究其为何说八乐人是哀公时人。这样,既无法从根源考量“鲁说”依据的基础是否确当,也无从考校后世申证的方法是否适当。关键问题不清,“鲁说”终处于“待定”状态。如果史料留存条件允许,应对立论缘由予以探究。现存《集解》各卷“孔注”合计460 余条,⑥刘晓霞据正平本《论语集解》统计“孔注”条数为460;宋纲据元盱郡覆宋本统计为473 条。参见刘晓霞《唐写本〈论语郑氏注〉相关问题探析》,曲阜师范大学2006 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2 页;宋纲《六朝论语学研究》,中华书局2007 年版,第93 页。前后联系已具察知主旨的基础,可由之推求原委。

二、本《春秋》鲁史,衍礼乐渐崩:“孔注”“鲁说”的生成缘由

清儒丁晏《论语孔注证伪》论“孔注”为伪的一条理由是:孔安国是西汉初人,而“孔注”却广征东汉时始兴的《左传》,此不合西汉初的学术状况。不论此疑能否证伪,“孔注”多据《左传》释《论语》确是实情。⑦“……皆本诸《左传》。案左氏不显于西京,刘歆让博士之后,平帝时始立学官,安国仕于武帝之世,何遽熟悉若是?余于此不能无疑。”([清]丁晏《论语孔注证伪》,《合众图书馆丛书》本,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6 年版,第197 页)丁氏所举例证此处从略,笔者再举一例典型,如《宪问》一篇,“孔注”分别胪举《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襄公二十三年、庄公八年所记事作解,足见对《左传》重视。

《左传》是鲁史《春秋》经的传文,而《春秋》经是以春秋时鲁国十二公为主线编年成的大事记,《左传》旨在疏解经文大义,自本鲁史。“孔注”因广征《左传》,也多宗鲁史。《论语·季氏》注有一例明显表现此况:

孔子曰:“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⑧同注①,第2521 页。

《论语集解》引“孔注”:

孔曰:“周幽王为犬戎所杀,平王东迁,周始微弱。诸侯自作礼乐、专行征伐始于隐公,至昭公,十世失政,死于乾侯矣。季文子初得政,至桓子五世,为家臣阳虎所囚。”⑨同注①,第2521 页。

“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孔注”谓此状始于鲁隐公,再及其后又论的十世昭公,皆本鲁国十二公之说。而“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则例以鲁国人物季文子、季桓子、阳虎作解,仍本鲁史。

再将上述材料与《微子》注参合,即可知“孔注”以八乐人是哀公时流走的缘由。

隐公是《春秋》鲁国十二公之首,昭公序十,其后再续定公、哀公,即成十二。依“孔注”所述:隐公逾礼僭乐预示了周天子“天下共主”地位的动摇,世道始于混乱;至昭公时,诸侯又被大夫僭越,天下更无道;及至定公,季桓子竟“使定公受齐之女乐,君臣相与观之,废朝礼三日也”,⑩同注①,第2529 页。隐公、昭公事见《季氏》“孔注”,定公见《微子》“孔注”。礼乐秩序几废。至此,再合八乐人事,其流走于哀公时的寓意立现:鲁初礼乐制度动摇,十世失政,十一世女乐乱礼乐,十二世终至“礼坏乐崩”。哀公时礼乐制度已全溃,维护礼乐秩序的乐官安能不走?

“孔注”是于不同篇注中逐层展示鲁国礼乐制度渐次离析的过程,最终既以乐官的流走表明礼乐制度的彻底瓦散,又以“礼坏乐崩”作为乐人必走的理由,二者互为因果,相互印证了鲁国礼制的完崩。

明晰“孔注”的立论缘由,再来检验后世“鲁说”的申证方法,极易察见其间存在的问题。

三、主“礼坏乐崩”,杂增史事:“鲁说”在后世的申证

后世赞同“鲁说”者虽多,但鲜由“孔注”内在联系推论,多假二途立证:一是联系与八乐人内容有类同字眼的文献记载,并纳人名、地名两种,依其称时春秋定乐人年代;⑪依地名立论,是据《史记·礼书》“仲尼没后,受业之徒沉湮而不举,或适齐、楚,或入河海”所记齐、楚、河海与《论语·微子》所记乐人去处相同,从而论《史记》所记“受业之徒”即乐人。既是孔子徒,则当是春秋末鲁人,如梁玉绳《汉书人表考》。依人名立论,是以太师挚、击磬襄与其他文献中所记师挚、师襄名同而认定是同人,之后再以文献记师挚、师襄是春秋末人为据,论八乐人属此时。如太师挚与《论语·泰伯》师挚名同,击磬襄与《史记·孔子世家》、《韩诗外传》卷五、《淮南子·主术》、《孔子家语·辩乐解》师襄名同。赵翼《陔余丛考·挚干缭缺或以为殷人》、李惇《群经识小》、程树德《论语集释》持此论。笔者按:这种推论方法存在问题。后世学者在不同文献间辗转递证,但只关注文字偶同的记载,其他细节的分歧却不多顾虑,为建立联系,甚至迂曲作解。兼因考察不周,有些人物关系的牵合还背离原注已有的年代设定。如郑玄注师挚是鲁太师,《家语》又记孔子曾向师襄学琴,故有学者据此论八乐人当是春秋时人。但郑玄《论语注》中未以师挚与太师挚为一人,而师襄与击磬襄所掌乐器并不同(《家语》论师襄子掌琴、磬二器),是否为同一人实难定论。二是举述鲁国春秋末年发生的“礼坏乐崩”史事,强调乐人在此恶劣环境下必然流散的道理。两法相较,“鲁说”学者们更热衷后者。

如南朝梁皇侃谓鲁君无道致礼坏乐崩而使乐人流散。北宋张载说是三桓僭妄使鲁室衰微致乐人流散,并称是孔子教化使乐人“识乐之正”而有了自觉离去的觉悟。南宋时,朱熹附同张载之说;金履祥本朱熹之说,又申乐人是不肯“舞八佾于季氏、歌《雍》于三家”而离开;蔡节称是鲁君迷女乐、弃正乐、纵郑声,使乐官难守其职。清儒中,赵翼、郑浩与张载、朱熹义同,以乐官因孔子教识正乐而散走;张甄陶与蔡节义同,以女乐之乱释乐人离散。⑫参见皇侃《论语义疏》、张载《论语说》、朱熹《四书章句集注》、金履祥《论语集注考证》、蔡节《论语集说》、赵翼《陔余丛考》之《挚干缭缺或以为殷人》、郑浩《论语集注述要》、张甄陶《四书翼注论文》。

综上,诸家分示“三桓僭妄”“女乐兴”“八佾舞于庭”诸事,有些还联系了孔子正乐事。稍留意可识:叙事虽异,目的却同——皆表“礼坏乐崩”,所述均是扰搅鲁国政局、礼制的恶性史事。

“鲁说”学者的举证蔚为丰富,并深化了乐人流走的意义。然而,乐人流走时间并未明确,反更混乱,“孔注”也被淆乱。

鲁哀公在位二十七年,但“孔注”并未详说乐人离开的具体年份,各家补述的历史事件则有相应的时间点,查对后会发现,各家举述史事的发生时间并不同,有些还未必是哀公时事。

“三桓僭妄”是鲁国长时段状态,僖公时已始,而僭乐事“众万于季氏”发生在昭公时,“八佾舞于庭”则年代不确,⑬事见《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论语·八佾》。诸家对“季氏”所指说法不一,难确定具体时间:《汉书·刘向传》说是季平子,《韩诗外传》说是季康子,马融说是季桓子。笔者按:平子生桓子,桓子生康子,而平子事昭、定公,桓子事定、哀公,康子事哀公。此由实难判别乐人的流走时间。“齐女乐入鲁”,“孔注”已称是定公时,⑭《论语·微子》:“齐人归女乐,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孔子行。”孔注:“桓子,季孙斯也。使定公受齐之女乐。”一些学者却以之作哀公时事,⑮《论语·微子》未说明女乐入鲁的具体时间,文献记载或说定公时,或说哀公时,学者所从不一。《史记·孔子世家》说是定公十四年事,《韩非子·内储说下》说是哀公时事。卢文弨、王先慎、杨树达皆以“哀”字讹,当为定公,钱穆以为是定公十三年事。实违“孔注”。“孔子正乐”是哀公时事,⑯事见《左传》哀公十一年、《论语·子罕》。但在相同前提下,蔡节说是乐人去后孔子记其事,⑰事见《论语·卫灵公》《论语·阳货》。郑浩则说是孔子逝后乐人方去,异说又出。诸家的补述实致乐人流走时间更为混乱。

出现这样的状况,首要归咎于学者由结论衍生论据的颠倒推证思维:先默准“孔注”结论,而后才追加鲁国春秋末年的“礼坏乐崩”史事去强化合理性。但因甄定史事不同,即论据不一,反造成时间的混乱。至于择举史事的驳杂,有未参详“孔注”内在逻辑体系及原定史事序列的缘故,更是太在意史事恶劣程度的后果。学者强调的是“礼坏乐崩”,所以最看重何种事件能造成此局面,但彼时违礼事多,各有所损,而诸家评判则见仁见智,故生异。且最终,竟又疏忽了事件连带的时间问题。

经由后世学者们的申论,乐人的流走又牵扯出鲁国多样的违礼事件,“礼坏乐崩”从表象到内涵都被极大丰富。但在不经意间,“孔注”的初设结论已被曲折演化,伴随事件递补甚而发生质变。论证之初的核心问题——“流走时间”,因龃龉歧乱的事件愈加含混,不仅未得确解,还有违忤“孔注”的状况发生,围绕主题的附益史事,实赘为杂增。

四、维护礼乐自觉避走的贤人:“鲁说”学者蕴予的乐人形象

诸家论乐人事还牵涉到鲁国几位重要人物的流走,如昭公被逐,哀公避居,孔子流离等。这些人物仍系“礼坏乐崩”而致流走,但鲁君乃臣子不尊礼法,大权旁落被逐流亡,孔子则是失望于鲁国多发违礼事主动出走。⑱“八佾舞于庭”“众万于季氏”已使孔子“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当“齐人归女乐”,孔子又一次离开。笔者按:孔子出走有两次,此当是第二次,前往卫国。第一次是昭公被逐入齐国后,孔子亦入齐。乐人流走既与之关联,又被如何定性?

朱熹、蔡节、郑浩等冠乐人以“贤”称。以朱熹之说为典型,誉其行是“贤人之隐遁”。⑲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2012 年版,第183—188 页。复检众人所释离走动因:识乐之正、去乱、厌女乐、不屈被僭、不得其职、礼制混乱不忍睹等,俨与孔子多合。虽无直白赞奖,但解乐人待“礼坏乐崩”的态度是摹效孔子,自具奉成贤人之资。揆理诸意,以乐人不堪礼乐受侵、不喜社会环境而自觉避走,肖若孔子。

学者此识有周全考校篇旨作基础,敏锐洞察到《微子》篇多记流走与隐逸人物的主题,⑳如[清]汪烜《四书诠义》载:“此篇所记,往古实行及当时隐逸之人”;黄式三《论语后案》载:“此篇记叙隐遁之事”。并照顾文中对此类人物清、洁的评价,[21]如在《论语·微子》中,子路谓隐者丈人是“欲洁其身”,孔子谓虞仲、夷逸是“隐居放言,身中清”。终以聚为一类的思路裁度乐人品性。而细密究文外,学者个人对隐走人物多致敬意,[22]“孔注”认为礼坏乐崩已是衰世,并无匡扶必要,避乱隐居、独善其身即是良策;皇侃谓“圣人晦迹,功遂而退”“圣人不为世俗染累,如至坚至白之物也”(分见《子罕》《阳货》篇疏文);朱熹径以“君子”称隐逸人物,谓其“亦皆一世之高士”(朱熹《集注》“周八士”)。又巧因与八乐人间另有的一层符契,更许良意崇之。将乐人流走与各种“坏乐”事联系,不单是为呼应“孔注”基调,也是为其行为施以正当理由,烘托正面形象。

八乐人被“鲁说”学者尊为贤人,奔赴他国或遁归河海,亦如《微子》篇中的孔子、虞仲诸贤,乃为再寻礼乐良地,为执守礼制信念。[23]《微子》篇主要记载两类人物的事迹:一类是离开故国流走他国的人物,如微子、孔子;一类是隐逸于山林、河海的人物,如接舆、长沮、桀溺、虞仲、夷逸、隐者丈人。依《微子》自叙,他们流走或隐逸的具体原因虽各不同,但根由皆是不满礼乐制度被扰乱,所以选择逃离,以示维护礼乐。而八乐人中既有流走至齐、楚、蔡、秦国的挚、干、缭、缺,也有避居入河、汉、海的方叔、武、阳、襄,两类兼具。流走是抵制礼乐崩坏的表现姿态,这是学者给予乐人同情的理解。

五、退避“崩坏”,坚守礼乐精神:“鲁说”承载的人文情怀

《论语》记载乐人疏阔虽致其事遗留悬疑,却为学者提供了发挥的空间。即如“孔注”同一命题下,“鲁说”学者的“层累式”注述,便使得八乐人流走的缘由与时间又衍生多样,形象也更为丰满。学者的笔触甚至细腻到描绘乐人在“礼坏乐崩”环境中的心理挣扎,以及人生方向的抉择。本是《论语》简记的八乐人,被重塑成以自觉出走明坚守正乐志意的贤人。

后世学者着意如此,有顾及《微子》篇主题的缘故,恐也有其他原因。他们生于不同时代,但属意“礼乐崩坏”后乐人自觉避隐的想法却不谋而合,这种不约而同因何而成?文染世情,考察这些学者的人生经历或可寻其端倪。

张载两次被荐入京,却发现为政理念终难实现,毅然辞官返横渠授徒;朱熹因“伪学之禁”,曾仓促离职避于福州讲学;金履祥献策朝廷不为采纳,拒不受官,至南宋亡而隐居金华讲学;赵翼受不公弹劾被降级,遂辞官归里专事著述;张甄陶在官为民,政绩斐然却不得赏识还获罪被免,之后流转于各书院致力授学;郑浩精研法律,并有禁毒焚烟之功,但乱世中唯能系仕途于北洋政府,之后杜门晦迹,潜心撰书。将这些学者的经历做整体观察会发现,他们的人生中有类似的经历——曾在朝任职,却因环境不畅而避退。

类同的身份与经历不只介于学者间,也介于学者与乐人间。借此,或可理解“去乱”“事非”“失职”之类的感慨为何在论八乐人时频见。[24]如张载“以去乱”,金履祥“僭侈伶人矣,故皆去之”,赵翼“僭越已甚,诸人之去”,张甄陶“失其职,因率属而去”,郑浩“事益非,凄然不忍居而散之四方”。因于相类,学者多少有寄人生感受于乐人事中的意味:乱境迫其舍弃本欲效命的志愿,唯如遭遇“崩坏”的乐人一样离职出走。

“礼坏乐崩”是诸家论证乐人流走所依的共同主题,此是受“孔注”主导。但促成乐人离走的乱事及之效应,则是由后世学者主宰。审验诸事,颇扰礼制,甚有打破等级序列者,合乎“礼坏”惯识。而除此,还有殃及乐人者——学者以事致“僭侈伶人”“失其职”。如此,“崩乐”配以“坏礼”,相辅相成了乐人流走的注定。

学者以乐人失守与等级失序合筑“礼坏乐崩”——这种理解超越了统治阶层被僭越才是“崩坏”的囿识,其他阶层、职属的价值被正视。这一点与殷、周二说有本质不同。殷、周说中,统治者的境遇、王室的生存环境,决定了乐人必须出走的现实性。而在“鲁说”中,王室势力衰微已是常态,乐人的生存空间以及礼乐的施行空间虽受扰却未至濒危,现实条件没有逼迫乐人到了必须出走的地步。“鲁说”学者极其强调八乐人出走的自觉意识,以个人意志在流走事中起支配效力,对于“保障职事者权益”极其看重。

回顾诸家经历,这样的认识最可能成于他们落拓时对自我不平遭际的反思:乱境使其走,而乱境生成,多缘职事者掌行权责的效能降低。尽责者不能安职守分,则社会既非行于“大道”以“选贤与能”,也未谨于“礼运”可“以贤勇知”,其乱已濒崩坏。报效之心憾无佳境,不若仿乐官罢职出走——因为现实的挫折,“鲁说”学者启动了一种“历史意识”,置己于“过去的痛史与当今的处境组成一个同时存在的体系”中论述乐人事,输出了一份现实“经验与历史记忆互相套叠”的答案。[25]王汎森《权力的毛细管作用——清代的思想、学术与心态》(修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 年版,第17 页。个体命运栖于“崩坏”重名下,倍显沉痛。

“好的人文学术,是研究者能通过最严谨的学术方式,将个人怀抱、生命体验、社会关怀等融入所从事的研究领域,最终以学术的方式将时代的问题和紧张感加以呈现。”[26]张晖《帝国的流亡——南明诗歌与战乱》“自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 年版,第2 页。学者刍味乐人事,相交的经验唤其“不仅感觉到过去的过去性,而且也感觉到它的现在性”[27]〔英〕T.S.艾略特著,李赋宁译《传统与个人才能》,载《艾略特文学论文集》,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第2 页。,以古鉴今的积极性被调动,“孔注”恰又提供了举足轻重的历史话题,遂托之付入各样思索。

由是,乐人之事不断蜿蜒,先被“孔注”安排了春秋末在鲁国遭遇“礼坏乐崩”,后又被“鲁说”学者附加各样“恶事”。若求客观而剥离诸论,留下的仍只是《论语》简记的八乐人出走,无甚意义,识辨思想积淀中关注的核心,才凸现乐人事的价值。不同时代“鲁说”学者的述说互有差别,但力证“礼坏乐崩”论乐人流走的思路极其稳定。甚至,强烈到成为先入之见,以致史从论出,由“礼崩乐坏”滋生相应史事。前置预设的推导固属颠误,但尝试“理解这些先入之见,看看它们由何产生,投合了哪种需要”[28]〔美〕艾朗诺著,夏丽丽、赵惠俊译《才女之累:李清照及其接受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 年版,第8 页。,却可发现“错误”中深蕴的人文思想。是乐人临“崩坏”宁愿出走的方式契合了学者遇衰世“或隐居以求其志,或曲避以全其道”的心思,[29][南朝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逸民列传》,中华书局1965 年版,第2756 页。笔者按:《后汉书》开启史书对隐逸人物的记述,范晔对该类人物的评价对后世影响极大。进而着力以“昭事恶,彰人贤”的手法盛赞乐人。而乐人被赋予的不屈、勿庸气节,原是仁人志士要守护的礼乐精神,[30]王灼《碧鸡漫志》有《古者歌工乐工皆非庸人》篇,论八乐人非庸人。程树德《论语集释》以唐安禄山乱时乐人雷海清宁毁乐器被杀而不屈安史,推八乐人亦是不肯被僭侈而离去。主动的离去是他们人生的选择。

还要看到,学者言辞中虽有不满,却非狭于宣泄私愤,笔调终是朝向维护礼乐制度的神圣。推说致乐人走的事例虽异,但宗旨同,即礼乐不可乱,乱使乐人离;誉乐人“贤”,是以其为出走示抵制乱乐的人物。人虽退避,激荡情感则化为治学动力,将礼乐文明的美好及淆乱后的社会乱象述入论著传于后世,召唤世人向往有序守职的“礼乐社会”。各代学人以专有的方式坚持着礼乐文明精神的延续。

余论:“礼坏乐崩”的另一种视角

八乐人流走年代之三说,表面是不同的时间,而不同背后隐含的一个共同点要特别留意:时间皆处于先秦政治格局发生突破性质变的节点上。商纣将亡,平王东迁,哀公败落,这些代表旧势力即倒而新势力将立的典型史事,均与乐人流走发生了联系。

政治突变与乐人流亡间关系的搭建,是基于诸学者思路中有种不约而同的一致:都认同乐人在先秦礼乐文明中承载着重要功能,所以将突出的社会问题及历史事件借乐人流亡事予以呈现。诚然,乐人负有展示礼乐的职责,其个体又具主观能动性,他们流走是“乐崩”的直接表现,而“乐崩”又贯连“礼坏”。由此,乐人流走成为“礼坏乐崩”的有力证明。

旧例多循“八佾舞于庭”“众万于季氏”证“礼坏乐崩”,此是从享乐者角度做出的考察。相比之下,以奏乐者为视角的探讨则显不足。八乐人事例提示我们理解“礼坏乐崩”的角度可再拓展,对先秦乐人功能的认知宜再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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