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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源:《明代中越邦交关系研究》

2021-11-26彭崇超

海交史研究 2021年2期
关键词:金人邦交安南

彭崇超

越南古称交趾、越裳或安南,与中国山水相连,唇齿相依,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联系。《尚书·尧典》《淮南子·主术训》《墨子·节用》《史记·五帝本纪》等古籍中均有上古帝王南涉交趾、越裳的零星记载。秦汉时代,越南的中北部被纳入王朝中国的郡县治理体系之下,开启了越南历史上长达千年的“北属时期”。汉唐王朝的千年治理,推动了越地社会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唐末五代时期,中原帝国分崩离析,越地的土著豪强趁势而起。公元968年,丁部领在锄灭“十二使君之乱”后,建立了越南历史上首个自主独立的王朝——丁朝。丁朝的建立标志着中越两国交往的开始,之后越南历经前黎朝、李朝、陈朝、胡朝、后黎朝、西山朝、阮朝,皆以藩属国的姿态与中华帝国往来。1885年清政府与法国签订《中法新约》,越南成为法国的“保护国”,中越两国传统的宗藩关系就此终结。

中国现代意义上的中越关系史研究起步于上世纪30年代,几十年来研究成果丰硕喜人。但就明代中越关系史而言,有问题意识的单篇论文不少,具有宏观整体关照的研究专著却不多,笔者管见所及只有郑永常《征战与弃守:明代中越关系研究》、牛军凯《王室后裔与叛乱者:越南莫氏家族与中国关系研究》两部。暨南大学陈文源教授新著《明代中越邦交关系研究》(以下简称陈著),于2019年6月由社科文献出版社付梓,是目前国内中越关系史领域的最新成果。

全书除绪论、附录外,共六章30余万字,通过专题的形式,按时间序列叙论了明代中越交往的来龙去脉,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明太祖的外交理想及其在安南的实践。明朝建立初期,明太祖基于对诸藩国的认识和对传统华夷观念的继承,建立起以明朝为中心、以“诚敬”和“字小事大”为核心理念的天下体系。与北方诸国相比,朱元璋对南海诸国的政策是以建立和平有序的国家关系为目的,强调春秋之精神,以德立国,主张各国保境安民,和睦交邻。洪武二年(1369)六月,安南来华朝贡,是明朝建国以后第一批外国使节。明、安正式建立宗藩关系后,随着安南一桩桩事件的发生,双边关系很快遭到破坏。安南王位继承、明安边界纠纷、安占争端不断破坏着明太祖对安南的好感。面对安南的种种“不恭”,明太祖对安南始终采取容忍政策,最严厉的惩罚方式就是“却其贡”,体现了其“无为而治”的安南政策。

第二,明成祖与安南胡氏关系恶化的背景及其出兵安南的原因。永乐初年,朱棣因得位不正,欲凭借外交强盛纾解国内舆论压力,安南借此机会顺利与明朝恢复邦交。永乐二年(1404),陈朝老臣裴伯耆、前王孙陈天平入明控诉,安南胡氏篡逆的真相得以揭露。与此同时,安南人还不断骚扰明朝边境及攻略占城。永乐四年(1406),作为宗主国的明朝,派遣黄中以五千兵力护送陈天平回安南继位。明军路遇胡氏军兵伏击,几近全军覆没。明朝以此为借口出兵安南,并最终郡县其地。朱棣认为侵邻、侵地事小,篡逆为大,出兵安南是宗主国应该履行的义务和权利。明、安之间的冲突实质是宗藩体制的理念与安南现实之间的对立。

第三,明宣宗弃守安南的抉择与明、安关系正常化的谈判。明朝郡县安南后,安南军民不断反抗,起义先后就有64股之多。洪熙年间,明仁宗对黎利抱有幻想,对安南的政策以招抚为主,致使反明势力做大。明宣宗继位后开始反省招抚政策,同时也与杨士奇、杨荣透露了弃守安南的想法。为此明宣宗做了两手准备,一是加强军事打击,任命王通代替陈智,期望以军事的胜利获得谈判的主动;二是争取众臣的支持。王通轻敌冒进,在宁桥惨败,只得退守东关城待援。前来应援的柳升没有吸取殷鉴教训,在支棱关辱师丧命。明军在安南战场的节节失利,使明宣宗最终决心弃守安南。战后明朝提出了明、安关系正常化的三个条件:一是册封者必须是陈氏之后;二是明军及家属必须全部遣返;三是明军遗留的兵器必须送还。但经黎利倔强的抵制,明宣宗提出的条件最终一个也没能实现。在黎利赠送五万两黄金给明朝后,明宣宗选择妥协,同意册封黎利为“权署安南国事”,自此明、安关系进入正常化。

第四,明中叶在和平时期明、安处理纠纷的办法。战后明、安对邦交策略均进行了调整。明宣宗对邦交关系的思考,基本沿袭明太祖的思路,采取“息怨和边”的邦交政策。安南后黎朝则实行“北和南征”的战略,在中南半岛建立“小天朝”。这一时期的边界纠纷主要发生在正统年间,其原因有二:一是历史遗留问题;二是两国在边境少数民族地区均实行土司制度,边境土官的斗争常常影响两国关系。对于边境土司的互相侵扰,明朝与安南统治者都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在谈判中互有妥协忍让。明朝强调双方合作,彼此利便,具体的操作有:一是提高边将级别;二是由朝廷签发敕谕,交由广西、云南两地移文安南,避免派专使。针对黎圣宗时期的对外扩张,明朝亦基本采取宽容态度。

第五,晚明对安南各分裂政权的态度与处置方式。嘉靖年间,安南黎莫倾轧,莫登庸建立莫朝,阮淦拥立黎昭帝之子为庄宗,在清化另立朝廷,与莫登庸抗衡。明朝对于安南国内的乱象,采取静观其变的态度,而安南南北双方都试图入贡明朝争取支持。嘉靖十六年(1537),明世宗因“安南久不来庭”决意征讨,朝臣对此争议不断,而两广地方官几乎一致反对出兵。嘉靖十八年(1539),明世宗派仇鸾、毛伯温征讨安南,目的是以威压之,实现招抚。在翁万达、张岳等人的主持下,最终迫使莫登庸于翌年十一月初三日,亲身入镇南关请罪。明世宗封其为安南都统使。万历年间,安南国内政局再起纷争,北莫南黎互相征战,黎氏逐渐占据主导。万历二十三年(1595),黎、莫都派人入明朝贡,两广总督陈大科命左江副使杨寅秋处理交涉。杨寅秋提出既不失伦理又不损国威的“不拒黎,不弃莫”策略,顺利地解决安南问题。晚明奉行“一个安南”政策,在承认黎氏政权的合法地位后,安插莫氏于高平。对于其后中兴黎朝与高平莫氏的争执,明朝总体上持观望态度,在莫氏处于劣势时,会暗助莫氏。只有安南内部纷争影响到边境安全时,明朝才会积极干预。

第六,明朝与安南宗藩关系的独特性。安南的贡物中有“代身金人”一项,是其他朝贡国所没有的。与东南亚国家不同,安南的朝贡是出于政治考量。朝贡与贸易互相依存,适用于大多数藩属国,但不适用于安南。安南官方并不支持附贡贸易,明朝的回赐以丝织品为主,数量也不大。所以,安南不会从对明朝的朝贡活动中获得经济利益。安南后黎朝主张在文化上认同明朝,在政治上独立于明朝。安南知识精英普遍认为中越之间的邦交关系是平等的、小国对待大国的关系,并没有君臣上下的涵义。这种看法至今仍是越南知识界的主流。

通读全书,笔者总结出陈著几项值得称道之处。首先,作者指出了目前中越关系史研究中应该注意的两大问题。第一是要弄清文本与史实的关系,文本史料是研究基础,但并非历史真实。作者以中越宗藩关系中的贡期、贡赏问题予以说明。《明会典》中记载安南的贡期是“三年一贡”,但其真正落实只在宣德到正德的百年间,并非明朝全部。学界普遍认为王朝中国对前来朝贡的藩属国采取“厚往薄来”的政策,但就明朝而言,安南并未从明安宗藩交往中得到经济实惠。作者又指出了越南史籍的曲笔问题,越南精英阶层强调国家的独立意识,宣扬邦交的“平等”,所以在叙述中越关系史事时,常常存在曲笔,例如将对中国进贡“代身金人”的原因曲说为抵偿元将乌马儿、明将柳升之命。第二是立场与观点的关联问题,作者强调如果双方总是以“我者”的心态解读史料,就会产生很大问题。中国的士大夫习惯于以中国为中心的天下思维认知周边政权,总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越南自立国以来,即追求国家的独立自主,在与中国交往中,表面上遵循中国的规则要求,但心里却认为中越只是大小不同的兄弟之国,是平等而非上下的关系。作者指出,以目前的态势看,双方的认知差距基本无法调和。所以作者强调在做中越关系史的研究时,要站在中越“边界上左顾右盼”,避免先入为主,综合思考历史发展的脉络以及双方的诉求与利益,做到尽量客观。作者这里指出的两大问题,提醒了广大中越关系史的研究者。

其次,陈著史料丰厚,充分运用中越两国的各类史料进行研究。国内的中越关系史研究一直存在对越南史料发掘不足的问题,而陈著在史料方面的开拓颇多,不仅利用了中越双方的官修史书,还努力挖掘了明代中越双方士大夫所著的史书、笔记、文集、地方志等。具体来说,就中方史料而言,作者利用《四库全书》《四库禁毁丛刊》《四库未收书辑刊》《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续修四库全书》,搜集到大量有关明安交往的专书或论文、文集中的奏疏与书信、使交诗、墓志铭、行状等。至于越方史料,作者曾赴越调研一个多月,还得以进入越南汉喃研究院借阅古籍。中越双边史料的综合运用,使得陈著得出的诸多观点令人信服。例如在第二章分析明成祖出兵安南的原因时,陈朝王孙陈天平事件至关重要。关于陈天平的身份真假,学界看法不一,日本学者山本达郎认为陈天平的事故是明成祖为了出兵安南而捏造的借口。针对这一说法,作者比对了《明实录》与《大越史记全书》《钦定越史通鉴纲目》中有关陈天平的史料,认为尽管双方记载不尽相同,但陈天平的行迹却大致吻合。作者又以现存的越南铜钱“天平通宝”为证,明确指出认为明成祖捏造陈天平事故的说法是没有道理的。又如在第六章讨论古代越南对王朝中国的邦交理念时,作者引用了安南精英阶层在邦交公馆所撰的对联:“往来信使常通,三接礼文相款曲;大小交邻有道,一家仁智共怡愉”“华夷言语殊,共四书五经之文字;南北山川阻,总千红万紫之阳春”。作者运用这两幅对联来说明越南追求与中国“独立”“平等”的交邻之道,生动形象,说服力强。这些对联均是作者从越南汉喃研究院觅得。

再次,作者以史料为基础,新见迭出。例如:越南史籍中将国族起源追溯到上古的雄王,认为本国自主意识其来有自。针对此类观点,作者认为安南人的自主意识并非原发,而是在一定空间区域,受到某种负面因素刺激而滋生的集体诉求,不属于由特定族群历史记忆所激发的民族自觉意识。很多学者认为出兵安南是明成祖为了维护个人尊严,但真正的原因却是安南践踏了明太祖以来建构的天下秩序的核心理念——“诚信”,作者敏锐地指出明朝宗藩体制的理念与安南政治现实之间的冲突才是其实质。在明军撤离安南的和议中,郑永常认为黄福起到了关键作用,其依据是《大越史记前编》中“福请与王通相见,调停讲和罢兵之事”一段话。作者并不认同此观点,认为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黄福起过关键作用,黎利与王通的通信以及王通后来对撤军做出的检讨里,都未谈及黄福,如果黄福真与王通见过,并讨论了议和事宜,这是极不合理的。晚明时期的安南出现黎莫政权对峙的局面,作为宗主国的明朝采取的应对政策,余定邦、牛军凯认为是“双重承认”,而作者提出了“一个安南”的看法。明朝重新承认中兴黎朝的合法地位后,高平莫氏政权更像个地方政权。作者指出在明朝官员的理念里,高平充其量是安南的一个府级特别行政区,而在中兴黎朝的意识中,高平始终是安南的一部分。有学者认为晚明莫氏仍然保有“都统使”的名号,其史源根据多来自清人记载。事实是莫氏在黎氏之前与清朝来往,自称安南都统使,所以在清人的记载中,莫氏似乎保持着“都统使”的名号,但其实这仅是错觉。明朝在承认黎氏后,并未再授予莫氏“都统使”印信,亦无任何形式的朝贡信息。基于此作者认为,晚明对安南的政策并非“双重承认”而是“一个安南”。

其他值得关注的观点,如中越宗藩关系史中著名的“代身金人”问题。古代越南向王朝中国朝贡的贡品中有一特殊的项目——“代身金人”,这是其他朝贡国所没有的。越南史籍记载安南向元朝进“代身金人”的原因是抵偿元将乌马儿之命。作者指出,元至元十六年(1279)出使安南的柴椿要求安南国王亲身觐见,被拒绝后柴椿想出了进“代身金人”的权宜之法,但事后安南并未兑现。这是王朝中国要求安南进贡“代身金人”的肇始。至元二十五年(1288),安南迫于元朝的军事压力,无奈之下首次进“代身金人”,而元将乌马儿之死则是在至元二十六年(1289)二月。安南第二次进“代身金人”是在明宣德二年(1427),越南史籍认为是抵偿明将柳升之命。作者指出,首先从金人形制与重量看,偿命的说法就不合理;其次中国史籍并没有要求安南抵偿柳升之命的记载,越南文集《阮廌全集》中记载黎利致柳升之书里,已提及进贡金人之事,可知“代身金人”是早就准备好的。越南史籍还记载此后进“代身金人”成为制度。事实上,进“代身金人”与否,要视双边情势而定。越南史籍之所以如此曲笔,作者认为是因安南不仅要在形式上追求独立,在精神上亦然,如将“代身金人”贴上“偿命”的标签,那向中国“恭顺臣服”的意思也就淡化了。另一方面,王朝中国的君臣一向认为安南虽然立国,但仍是羁縻之地,属于中国的外藩。安南国王的名分也是臣,进“代身金人”意味着“恭顺臣服”。简言之,进贡“代身金人”是中国古代羁縻观念延续的产物。安南是古羁縻之地,后变身夷国,但实质不变。

总之,本书资料丰富,条理明晰,论证严密,观点独到,是不可多得的中越关系史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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