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群体心理问题与救助策略
2021-11-26王琪
王 琪
(河南开放大学 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河南 郑州 450046)
一、引言
独生子女家庭因子女的唯一性,其家庭属于风险家庭,风险性就在于唯一性。[1]失独家庭也是其风险最大的产物。从20世纪80年代,国家倡导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确实缓解了人口增长对环境和经济带来的压力,但因失去独生子女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也逐渐凸现出来。失独成为我国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所谓失独,是指因为疾病、意外伤害、自然灾害或者自杀等原因,使独生子女家庭失去唯一的子女,而产生的一种社会现象,这些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被称为失独者,他们构成了我们国家特殊而又弱势的群体——失独群体。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也叫失独家庭。
近年来,因为环境卫生、意外交通事故以及疾病等各种方面的原因,失独群体的数量在以惊人的速度逐年增长,据专家估算,目前全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根据卫生部发布的《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的统计显示,中国每年新增失独家庭7.6万个。另有人测算,即便不计算2010年后新增独生子女家庭和死亡孩子数量,到2035年,也会有1000万个失独家庭。[2]因此,失独问题已经成为日益凸显的社会问题,也必将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失去独生子女的打击,无论对于父母个人还是对于整个家庭而言都将是毁灭性的。失独让原本幸福完整的家庭瞬间支离破碎,它不仅给家庭造成了经济上的压力,而且还给父母带来了无法言说的心理伤痛。对于失独父母来说,失独带来经济上的压力比较好解决,因失独造成的心理创伤却很难在短期内愈合。如何从心理救助的角度帮助失独者抚平心理创伤,走出失独阴影,重新融入社会,安享晚年,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重大社会现实问题。
二、失独群体主要心理问题表现
(一)认知问题
养儿防老是中国几千年来传承下来的固有传统观念,这种传统固有的观念,在中国人的思想观念里根深蒂固。它必将影响着中国父母关于子女存在价值和意义的认知。对于大多数的中国父母来说,孩子是他们一生的希望和主心骨,也是他们活在这个世界唯一的精神寄托。如果这个精神寄托突然不在了,他们生的希望和意义也不复存在。
因受传统固有观念的影响,中国父母一旦失去独有的孩子,大都会有糟糕至极、绝对化的认知心理,他们将失去子女之痛极度扩大化,认为:失去子女无异于世界末日,没有了孩子,自己的生活便没有了希望和奔头。他们以消极的态度面对周围的一切,他们认为活着也是一种身体上的折磨、精神上的煎熬,甚至有一些失独父母认为,快速离开这个世界是一种解脱,也是一种幸福。
这种糟糕至极、绝对化的认知是他们产生痛苦心理的根源,也阻碍着他们积极融入社会、回归正常的生活轨道。
(二)情绪问题
1.痛失子女的悲痛情绪
亲人突然空位,亲情突然缺失的悲伤心理是失独群体普遍存在也是最为突出的情绪表现。在生命的长河中,重大生活事件发生会引起个体生命轨迹瞬间上升或者下降,致使心理压抑或者扭曲,表现为极度的悲伤和绝望。对于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孩子是整个家庭的寄托、希望和核心,亲子关系是家庭中所有关系的焦点。如果核心家庭的孩子突然离世,这个以孩子为核心的家庭随之瓦解,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难以承受突如其来的打击,跌入痛苦的泥潭难以自拔,精神上处于崩溃的边缘。因为独生子女的突然离去,失独父母的精神无处寄托,陷入极度的悲伤和绝望。
2.深感无助的焦虑情绪
独生子女对父母来说是精神支柱,是父母社会支持的重要资源,如今精神支柱和重要社会资源突然消失,使得他们产生极度无助的焦虑情绪。失独父母在遭受丧失子女之痛的同时,不得不独自承受不想去工作但是又必须工作、不想去沟通交流但又必须沟通交流、不想去承担因子女意外事故造成的高额医疗费用但又必须承担等等带来的巨大压力。失独后,失独者曾经从独生子女那里得到的精神抚慰、物质帮助、生活起居以及生病陪护等幸福时光消失不见。所有一切的一切,都必须由自己独自承受。这种精神无所寄、生活无所依的现状让他们倍感焦虑。
3.孤苦无依的恐惧情绪
随着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我们国家的养老观念和模式虽然发生了极大变化,但是,养儿防老仍然是多数人的养老核心观念,家庭养老也是多数人的重要养老方式。几千年来传承下来的养儿防老观念,在很多人的心中已经根深蒂固。据调查显示,失独群体的年龄主要集中在50岁—70岁,处于这个年龄层次的失独群体,面临着即将“老”和已经“老”的年龄阶段。一部分人,即有养老金、退休金,有医保,他们没有经济上的压力,不必为钱而担忧,但是他们恐惧老来膝下无子女照顾生活起居、无子女给予精神抚慰;另外一部分人,他们或者有工作但是经济收入较低,或者是无工作无经济收入的群体,如农民工、城镇失业群体,这部分失独群体既有养老经济上的压力,又有无人照料精神上的双重压力。因此,对于失独者来说,老来无依无靠的孤独生活是最令他们担忧和恐惧的。他们中的多数人认为:“死不可怕,但是就怕老。”失去独生子女,也就意味着失去了他们可以依靠的最重要的养老资源和精神寄托。
(三)行为问题
失去独生子女这一重大创伤事件,不同个体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创伤应激障碍,部分群体随后会出现不同程度的适应障碍。因为失去独生子女产生的消极认知、悲痛情绪,直接影响着他们的社会活动,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上出现不同程度的适应障碍。重大生活事件引起的消极认知,各种坏情绪的出现,必然诱发个体特定条件下的行为方式。他们以消极的态度对待周围的人际关系、工作等。
人际上表现为:自闭、不愿与人接触,多数时候有回避倾向。不愿意在公众场合抛头露面,碰到亲戚邻居家喜事能躲就躲,大多数时候认为“别人过节,自己过劫”。日常生活中,他们也尽量回避与邻居的正常人际交往,担心老人们之间聊的家长里短会勾起自己的伤心回忆。还感觉他们不会理解失子之痛,没有共同的话题可以讨论,所以多数时候能回避就回避。邻居、亲戚虽然感觉到他们的回避倾向,但是担心自己的言行举止不小心会伤害到他们,多数人也不敢轻易与他们深度地沟通交流,所以日久天长,失独群体的自闭行为就变成了一种常态。
工作上表现为:因为错误的认知、消极悲观的情绪、回避与人交往,影响了他们的正常工作,出现心不在焉、工作效率低下等情况,还有个别人无法走出失去孩子的心理阴影,逃避与孩子原来生活的环境,直接辞掉工作,变卖房屋,远走他乡,无法继续他们正常的生活、交友和工作。由此可见,失独这一重大的生活应激事件,从一定程度上摧毁了失独群体的社会网络,原来建立的社会支持系统以及价值观念系统也支离破碎,导致各种社会功能严重受阻。
三、失独群体的心理救助策略
失独群体在精神上面临的悲伤、失落和孤寂等心理困境不仅无法回避,也是关系到他们能否尽快走出阴影,更好融入社会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创新救助工作的帮扶策略,建立完善的心理救助机制。
(一)建立专业的心理救助团队
针对失独家庭开展的心理救助不同于一般心理救助,他们既需要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帮助,又因失独家庭与计划生育政策具有一定的相关性而不能完全等同于社会上的一般心理咨询。这里所指的心理救助团队,应该是由专业心理咨询师、相关工作者和志愿者、走出阴影的失独家庭代表等多方组成,以形成完整的精神关爱体系。
1.专业心理咨询师
由于失独家庭心理问题成因的特殊性,为其开展心理救助的心理咨询师必须经过特殊的哀伤辅导训练和相关政策的培训。这样不仅能够为失独家庭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服务,而且也可以克服部分失独家庭对计生政策的抵触情绪,从而达到预期的效果。
2.相关工作者和志愿者
目前,为失独家庭开展帮扶和与其接触最多的人群是基层计生工作者和志愿者,但是这些人员多数并不具备心理专业知识和心理疏导技能,他们在工作中常常感到沟通不畅、力不从心。通过对相关工作者和志愿者进行基本的心理咨询知识和沟通技巧的培训,使其在联系接触失独家庭尤其是为他们提供服务时能够得心应手。
3.走出阴影的失独家庭代表
失独家庭成员在走出悲伤阴影之后,由于他们与其他失独人员具有同样的心路历程,所以能够起到身教胜于言教的作用。在经过心理咨询师充分了解和培训之后,可以吸收那些善于表达的失独家庭代表作为心理救助的人员,请他们讲述其心理重建的经历,帮助其他失独家庭打开心结。
(二)发挥同质性团体的支持作用
对失独家庭进行精神救助时注重专业心理咨询师的作用固然十分重要,但不能因此而忽视了失独群体的特殊性。失独者极其敏感的心理特征不同于其他特殊群体,这个群体对同类人具有天然亲和力,失独者之间的相互抚慰效果明显,特别是在失独情况发生早期,专业心理咨询师很难接近失独者,但同类人却几乎可以随时接近。国外对类似失独家庭的人群多采用团体治疗的方案,在团体中,人们可以互相见证彼此的痛苦遭遇,得到理解和支持(这是无法从没有同样经历的人那里得到的),人们通过帮助跟自己有类似遭遇的人而重新给自己的生命赋予意义。开展团体治疗,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在团体不成熟的阶段,需要心理咨询师的介入和引领,团体发展到成熟阶段后,甚至不需要咨询师的介入就可以自行运作。通过同质性团体的帮助,失独家庭不再刻意伤害自己,而是选择忘却或者淡化哀伤,努力给自己的痛苦经历画上句号,进入新的生活阶段。
(三)搭建服务平台实现自助助人
失独家庭极其特殊的心理特征决定其具有抱团取暖的倾向。在抱团取暖中,失独者相互抚慰同类人,这种抚慰减轻了失独者的心理适应困境,使之能够逐渐回归社会。因此,基层相关组织应主动为失独家庭搭建各种服务平台,以实现其自助助人。这种服务平台,因其具有草根性、自主性、分散性等特性,能够发挥出贴近失独家庭的巨大优势,它可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网络、社区互助等方式为失独家庭提供表达诉求的平台。各地已经在不同程度上搭建了这样的平台组织,也有了比较成功可供借鉴的例子。如苏州太仓市以镇(街道)为单位建立“连心家园”,给失独家庭提供相互倾诉、相互交流的平台,对他们在精神上进行救助、在技能上进行指导培训、在生活上进行结对帮扶。失独家庭利用这些平台,开展互助活动,既可以解决自身存在的一些困难,又可以在帮助其他失独家庭的过程中实现自我价值,释放自身的压力。实践证明,服务平台通过互相鼓励支持起到非常好的心理救助效果,在帮助失独家庭重燃生活信心、回归社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尽管这种自助性的服务平台能够起到很好的缓解哀伤作用,但是失独家庭在一起也会有相互渲染悲伤情绪的可能。所以,这种失独服务平台应当有专业心理咨询师参与其中,以避免出现负面影响。
(四)丰富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悲伤、愤怒、无助是在失独家庭身上感受到的最强烈的情绪,这些情绪,尤其是悲伤和怨恨,是最具伤害的负能量。可以通过文娱活动来将这些负能量转化为有价值、有意义的正能量。既可以通过在有条件的社区中建立文化娱乐中心,由社区举办经常性的文娱活动,组织失独家庭积极参与,使他们与正常家庭开展交流,增加其与社会的交往;也可以单独将失独家庭组织起来,通过心理辅导讲座、参观游玩、座谈、聚餐,以及包粽子和登山比赛等各种形式的交流联谊活动,配合心理咨询师进行干预疏导;还可以组织失独家庭针对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开展帮扶救助,组织失独家庭积极参加志愿活动,发挥其自身作用。这样既能用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来淡化失独家庭的伤痛回忆,又能促使失独家庭与外界积极交往,有效帮助失独家庭走出心理困境,回归正常生活。
失独家庭面临的心理问题因时间、阶段的不同而不同,对其救助应结合地方文化特色与人力资源等状况,因地制宜,以适当方式适时向目标人群来开展。针对失独家庭开展心理救助的内容和需求也因城乡差别、性别差别、阶段差别而不尽相同,因此,提供心理救助还必须考虑救助对象的个体性与特殊性。
四、结语
失独家庭面临的心理问题有着复杂成因和现实困境,心理问题是他们所面对问题中非常突出的问题,可能贯穿失独父母剩余的生命历程。但是,仅对其开展心理救助并不能解决其所有问题,也难以彻底解决其心理问题。我们认为唯有构建政府、社会、个人多方协同配合、合作治理的格局,把心理救助与其他救助措施有机融合在一起,在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养老帮扶、医疗救助和精神救助等多个方面,构筑起失独家庭的特殊保障机制,以完备的法律政策保证他们病有所医、老有所养、老有所终,使失独家庭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温暖,才能真正解决其心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