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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对经济增长影响研究

2021-11-25佘群芝

关键词:贸易数字经济

毛 冰,佘群芝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2.南宁师范大学 旅游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1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全球服务贸易发展迅速,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动力源泉。世界贸易组织数据显示,全球服务贸易额由2010年的7.8万亿美元增加至2019年的11.9万亿美元,年均名义增长4.8%,增长速度是货物贸易的两倍;贸易附加值占全球贸易附加值的比重超过50%[1]。与此同时,随着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日新月异,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改变了服务贸易的方式与内容,数字化技术与服务贸易的关系越来越紧密。从世界范围看,由数字化因素构成的数字服务贸易成为服务贸易增长的主要来源。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的数据,2011—2019年全球数字服务贸易年均增速在6%以上;出口规模由2011年的2.15万亿美元增加至2019年的3.19万亿美元,并且在服务贸易出口中的占比由47.12%提高至50.15%;2019年全球数字服务贸易按出口规模从大到小排序依次为其他商业服务、信息通信技术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保险服务、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出口规模分别为13 998.5亿美元、6 782.2亿美元、5 204.4亿美元、4 091.7亿美元、1 370.3亿美元、821.9亿美元,在数字服务出口中的占比依次为43.4%、21.0%、16.1%、12.7%、4.2%、2.5%[2]。

然而,全球数字服务贸易主要以美国和欧盟等发达经济体为主导。根据UNCTAD数据库统计数据,近10年美国和欧盟的数字服务贸易出口在世界数字服务出口年均占比超过55%。仅2019年,美国数字服务贸易出口便达5 341.8亿美元,占比达16.73%;欧盟数字服务贸易出口12 575.97亿美元,占比达39.39%;中国数字服务贸易出口1 435.48亿美元,占比仅为4.5%。相比较而言,中国数字服务贸易出口水平远低于美国和欧盟等发达经济体水平。但是,中国近年采取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数字服务贸易领域获得了快速发展。在全球各主要市场中,数字服务贸易占服务贸易的比重也在快速攀升。据中国商务部数据测算,中国可数字化服务贸易规模由2015年的2 000亿美元增长到2019年的2 722亿美元,占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由31%增长到35%[3];在全球格局中,中国数字服务出口排名第8,数字服务进口排名第7[4]。2019年,中国数字服务贸易竞争力指数由2008年的-0.34攀升至正值,并在2019年达到0.06的新高[4]。中国数字服务贸易已实现净出口,云计算服务成为数字服务贸易新的增长点。阿里云、腾讯云、华为云等云计算平台在全球范围内拥有较强竞争力,中国云服务提供商的综合实力仅次于美国。由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趋势来看,数字化技术与服务贸易融合已成为改变国际贸易格局的重要力量,大力发展数字服务贸易对于一个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提升国家竞争力尤为重要。

尽管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如火如荼,但学术界对数字服务贸易和经济增长的研究与评价仍然较少。学术界关于数字服务贸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限制性措施对贸易进出口的影响、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多是从数字经济出发,研究数字经济发展与区域经济高质量增长的关系。多数研究认为,数字经济与区域经济具有联动性。数字经济与区域经济增长是周期性波动的,尤其是数字技术的投入带来的波动变化较大;数字经济与产业的融合主要通过网络零售来提高电商营业收入,通过吸纳就业人员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5]。数字经济具有显著的供给侧和需求侧规模经济性,会产生巨大的消费者剩余,可以全面释放经济增长潜能,促进经济高质量增长[6]。此外,数字经济还通过影响贸易开放水平、产业结构等进而影响经济发展。陈福中[7]实证分析了数字经济发展和贸易开放水平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得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对经济增长具有正向促进作用、贸易开放与经济增长呈现“U”型抛物线非线性关系、数字经济发展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对经济增长的促进效应会进一步放大等结论。孙穗等[8]研究发现,东盟国家先后与中国已形成数字经济对话机制,通过在信息通信技术(ICT)产业方面投入大量资金,促进数字经济互联互通;ICT促进了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对东盟国家的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也有学者从国家顶层设计、数字产业、数字创新、数字治理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对主要国家在数字经济方面的战略和重要举措进行分析。杜雪峰[9]认为,面对全球复苏乏力的经济环境,数字经济将成为驱动世界经济增长的关键力量;中国数字经济进入了与实体经济不断融合、不断深化的新阶段。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基于互联网及相应新兴技术产生的新型经济形态——数字经济有利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微观层面,互联网、移动通信、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可以形成兼具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及长尾效应的经济环境,在此基础上更好地匹配供需,形成更完善的价格机制,由此提高经济的均衡水平;在宏观层面,数字经济可以通过新的投入要素、新的资源配置效率和新的全要素生产率等3条路径促进经济增长[10]。

在服务贸易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方面,学术界最初研究的角度是从服务贸易自由化方向切入,认为贸易开放、服务部门贸易自由化对经济增长有较为显著的影响。Robinson 等[11-12]以10个国家(地区)、11个部门的数据为基础分析了服务贸易自由化所产生的经济增长效应,得出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扩大有助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进而提高经济发展水平的结论。对于发展中国家,促进经济增长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逐步消除贸易壁垒,发展服务贸易出口。发展中国家的新兴服务贸易要比传统服务贸易更能有效地促进经济增长。对于特定服务贸易部门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有研究证实了电信和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对全球经济增长有显著促进作用[13]。在中国服务贸易问题上,韩振国等[14]基于中国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将运输、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出口与GDP进行回归分析,得出服务贸易的出口确实能显著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结论,其中对经济促进作用最大的是商业服务。有部分学者认为,服务贸易可以通过技术溢出效应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进而促进本国经济增长,同时,服务贸易产生的技术外溢效应可以推动周边国家经济增长。服务贸易不仅通过物质资本积累和技术进步来促进经济增长,还通过人力资本积累和提高市场化程度来促进经济增长。从类型上看,技术与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比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服务贸易更加有利于经济增长[15]。服务贸易可作为创新开放模式战略突破口,中国要积极推进新兴服务贸易发展以满足对高端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16]。

从世界经济形势来看,当前各国经济增长疲软,中国及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以大量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要驱动力的“粗放型”发展方式已面临一系列现实约束,产业的转型升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迫在眉睫。大力发展服务贸易,转变国际贸易方式已是多数国家的共识。但服务贸易本身也存在着增长方式问题,不同的服务产品同样具有技术内涵的差异性;“重量不重质”地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很可能会既使外贸发展方式摆脱不了“粗放型”发展模式,又使服务贸易本身陷入“比较优势陷阱”的可能性[17]。数字服务贸易发展能否打破僵局,能否促进经济增长,还需在理论和实证两个层面深化研究。目前,关于数字服务贸易发展的研究,超越国家层面的数字经济发展分析,以及数字贸易对经济增长作用机制的研究,也有关于服务贸易对经济发展影响、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影响因素等问题的研究。对经济增长影响效应方面的研究则集中在数字经济层面,而缺少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对经济发展影响问题的实证研究。因此,研究数字贸易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机制具有一定价值。文章的主要贡献是基于国家面板数据,具体探讨了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机制和作用途径,就不同类型国家进行了实证分析,并进一步讨论了影响数字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因素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二、发展特征与理论机理

当前,国际上对数字服务贸易尚未形成统一的界定。多个国家和经济组织在发布的报告或倡议中对数字服务贸易的概念和定义作出了解释或说明,这些报告或倡议普遍认为,数字服务贸易是数字贸易的组成部分。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USBEA)在2012年的《数字化服务贸易的趋势》中提出“数字化服务贸易”概念,指出这种由于信息通信技术进步而实现服务的跨境贸易主要包括:版权和许可费,金融和保险产品,长途通信,商业、专业和技术服务等[18]。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将数字服务定义为“通过信息通信网络(语音和数据网络)远程交付的服务产品”,数字服务贸易则是指通过信息通信网络跨境交付的服务贸易[19]。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认为,数字服务贸易指通过信息通信网络跨境传输交付的贸易,包括电子图书、软件、数据和数据库服务等[20]。中国商务部发布的《中国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报告2018》指出数字服务贸易包含于数字贸易,将传统服务嵌入不同的数字化载体进行交付和销售,除了囊括传统服务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内容,还包括由于技术迭代后所催生的经济新模式或新业态[21]。从上述各种定义来看,数字服务贸易的内容和范畴同时包含了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狭义的数字贸易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传统服务贸易的数字化形式,包括数字化的金融、保险、旅游、教育、医疗等,也包括数字内容的服务贸易,如数字音视频和软件贸易等。但是,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狭义的数字服务贸易定义已不能全面反映和概括数字服务贸易。广义的数字服务贸易将新型数字服务内容纳入其中,包括了采用数字化技术进行研发、设计和生产,并通过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用户交付的产品和服务,具体领域涉及云计算、社交媒体、信息通信、卫星定位、搜索引擎等信息技术服务贸易,数字传媒、数字学习、数字出版等数字内容服务贸易,以及其他通过互联网交付的离岸服务外包等[22]。

在统计测度上,数字服务贸易由于数据在获得的途径、获得的方式以及获得的准确度方面难以形成统一。现有国际服务贸易统计规则无法按照服务贸易的提供方式——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等方式进行分类统计,跨境供应服务和网络交付服务尤其难以识别统计。针对识别通过跨境供应的服务,《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2010》(MSITS 2010)分析认为,通过跨境供应服务主要包括8类:运输服务、保险养老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信息服务、通信服务、租赁服务、与贸易有关服务和分销(批发、零售)服务,而网络交付的服务仍无法通过有效途径获取,现行服务贸易分类中所有的产品或服务并不能全部通过网络交付。UNCTAD提供了一套数字服务贸易的统计方案,该方案基于主要产品分类,以是否可以通过网络跨境传输交付为标准,将服务贸易分为数字服务贸易和非数字服务贸易(1)该方法统计的数字服务贸易包括已经通过和潜在通过互联网跨境交付的服务贸易。;其中数字服务贸易主要分通信服务,计算机服务(2)该方法统计的“计算机服务”包括“计算机软件”。,销售和营销服务(3)该方法统计的“销售和营销服务”不包括“贸易和租赁服务”。,信息服务,金融、保险、养老金服务,管理行政和后台服务,许可服务,工程及相关科技研发服务,教育和培训服务等9类。美国商务部《北美数字贸易报告》也采用类似的方法进行分类,但是没有进一步根据数字服务贸易的分类标准进行数据汇总[23]。虽然UNCTAD对数字服务贸易的统计方法与全球货物贸易统计相比存在一定瑕疵,但却是在现行统计基础上较为可靠的。本研究主要基于UNCTAD提供的数字服务贸易统计框架和基础数据展开,即根据UNCTAD数据库提供的“数字交付的国际服务贸易”数据作为后续研究的基础数据。

(一)数字服务贸易对经济增长贡献率

从生产角度来看,GDP等于各产业部门增加值之和,GDP增量等于各产业部门增加值增量之和。产业部门的贡献率可以用各个产业部门增加值的增量占GDP增量的比重来表示,它反映了各产业部门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的大小。由此可知,数字服务贸易按进出口分别计算增长率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公式可以表示为:

(1)

(2)

其中,ECRI表示数字服务贸易进口贡献率,I表示数字服务贸易进口额;ECRE表示数字服务贸易出口贡献率,E表示数字服务贸易出口额,Y表示GDP,t表示时间。

一般情况下,数字服务贸易进口增长体现的是对国外数字服务需求的增长。因此,当GDP和进口呈正向增长时,数字服务贸易进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为负值;当数字服务贸易出口增长时,体现了国外市场对本国数字服务的需求,则数字服务贸易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为正值。

表1 GDP排名前10的国家2015—2019年数字服务贸易进口贡献率

数据来源:根据UNCTAD数据库计算。

表1为计算的GDP排名前10的国家2015—2019年数字服务贸易进口贡献率数据。从表1中可以看出,各国的数字服务贸易进口对经济增长贡献率都较小,且都处于上下波动状态。2019年,只有英国、德国、加拿大数字服务贸易进口贡献率为正,说明这3个国家GDP增长和数字服务贸易进口都为负。中国的数字服务贸易进口贡献率在2019年呈上升趋势,有可能是当年中国国内产业结构调整,为实现服务业产业结构升级,促进服务业产业结构高级化,对国外数字服务需求增加的结果。

表2 GDP排名前10的国家2015—2019年数字服务贸易出口贡献率

数据来源:根据UNCTAD数据库计算。

表2为计算的GDP排名前10的国家2015—2019年数字服务贸易出口贡献率数据。其结果显示,数字服务贸易出口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水平基本在0附近上下波动。2019年,各国之间数字服务贸易出口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水平存在明显差异,贡献率最高的是印度,超过了12%,其次是法国、日本、中国、美国。只有英国的数字服务贸易出口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处于负向增长水平,这与其经济增长水平有密切关系。从总体上来说,各国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水平还未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数字服务贸易还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

(二)数字服务贸易发展与经济增长散点图

本研究选取了124个国家(地区)(4)124个样本国家(地区)包括爱尔兰、爱沙尼亚、奥地利、澳大利亚、巴林、巴拿马、比利时、波兰、丹麦、德国、法国、芬兰、加拿大、捷克、科威特、克罗地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罗马尼亚、马耳他、毛里求斯、美国、挪威、葡萄牙、日本、瑞典、瑞士、塞浦路、沙特阿拉伯、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乌拉圭、希腊、新加坡、新西兰、匈牙利、以色列、意大利、英国、智利、阿曼等42个高收入国家(地区);阿尔巴尼亚、阿根廷、阿塞拜疆、巴拉圭、巴西、白俄罗斯、保加利亚、北马其顿、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伯利兹、博茨瓦纳、俄罗斯联邦、厄瓜多尔、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格鲁吉亚、圭亚那、哈萨克斯坦、黎巴嫩、马来西亚、秘鲁、墨西哥、纳米比亚、南非、泰国、土耳其、危地马拉、牙买加、亚美尼亚、伊拉克、印度尼西亚、约旦、中国等33个中高等收入国家(地区);阿尔及利亚、埃及、安哥拉、巴基斯坦、贝宁、玻利维亚、不丹、布基纳法索、布隆迪、多哥、菲律宾、佛得角、冈比亚、韩国、洪都拉斯、吉尔吉斯斯坦、几内亚、几内亚比绍、加纳、柬埔寨、喀麦隆、科摩罗、科特迪瓦、肯尼亚、莱索托、老挝、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里、蒙古、孟加拉国、摩尔多瓦、摩洛哥、莫桑比克、尼泊尔、尼加拉瓜、尼日尔、尼日利亚、萨尔瓦多、塞拉利昂、塞内加尔、斯里兰卡、斯威士兰、坦桑尼亚、突尼斯、乌干达、乌克兰、印度、越南等49个中低等收入国家(地区)。作为样本国家(地区),基于样本国家(地区)数据,图1~图4描绘了数字服务贸易出口和经济增长的散点图。无论是从全样本观察来看,还是从样本国家(地区)分类来看,高收入国家(地区)、中高收入国家(地区)和中低收入国家(地区)(5)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本研究参照世界银行的国家收入水平分组标准,将124个样本国家(地区)分为高收入国家(地区)、中高收入国家(地区)和中低收入国家(地区)3类。世界银行按收入水平将国家分为高收入国家(地区)、中高等收入国家(地区)、中低等收入国家(地区)和低收入国家(地区)4类。由于中低等收入国家(地区)和低收入国家(地区)的样本容量较小,本研究将中低等收入国家(地区)和低收入国家(地区)一并列为中低收入国家(地区)组,以保证估计结果的可比性。数字服务贸易发展与经济增长均存在正相关关系。

图1 总体样本国家(地区)数字服务贸易与经济增长散点图

图2 高收入国家(地区)数字服务贸易与经济增长散点图

图3 中高收入国家(地区)数字服务贸易与经济增长散点图

图4 中低收入国家(地区)数字服务贸易与经济增长散点图

(三)理论机理

在数字化、网络化的过程中,传统产业创新性与包容性影响世界经济增长。一般来说,数字化发展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有两个途径:一是互联网的信息匹配作用形成了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一系列新的经济形态,促进经济发展;二是互联网等新兴技术可以通过新的要素投入、新的要素生产率和新的资源配置效率3条路径促进经济增长[24]。但是数字化的发展对生产效率和经济发展的影响可能只有一小部分可以直接测量,更多的可能是通过贸易间接影响经济增长。本研究结合新经济增长理论,从推动技术进步、人力资本集聚、扩大投资规模等3个视角具体分析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机理。

1.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推动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增长

根据新经济增长理论,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除了劳动力和资本深化因素,还有技术进步因素和人力资本因素。数字服务贸易发展从根本上说,是数字技术在服务贸易领域得到广泛而深入的应用。数字技术能有效消除信息不对称,增加信息和知识要素循环流转,提升分工协作,促进新知识的创造形成新技术。数字技术为企业生产经营、供应链管理提供数据支撑,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效率,为经济增长带来新活力。同时,数字技术的应用又具有外部性和溢出效应。这种效应主要体现在数字技术降低了服务企业的搜寻成本、匹配成本和信任成本,使企业交易成本降低,交易效率得到提升,产出效益由此得到提高,从而推动经济增长。

2.数字服务贸易发展能够推动人力资本向服务业集聚,促进经济增长

新经济增长理论的一个重要模型,就是将人力资本引入增长模型,解释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数字服务贸易发展以数字技术与制造业融通发展为产业依托,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在提升高效智能服务能力过程中,带动了行业就业和创业。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技术,要求服务企业不断升级生产技术、扩大生产规模,由此产生技能劳动数量新需求。同时,生产过程产生的技术外溢又可能引导技能劳动高级化,产生技能劳动升级的新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因此可以认为,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有利于带动服务业行业就业和创业,推动高技能劳动者向数字服务业集聚,促进行业融合发展进而推动经济增长。

3.数字服务贸易发展能够扩大投资规模,促进经济增长

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提高了服务部门技术和生产率,降低了服务产品价格,从某种程度上加快了服务部门资本积累,提升了资本深化水平,进而提高了对经济的增长作用。数字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是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可以发挥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同时,数字服务贸易发展使得网络通信、人工智能、数字平台等数字产业成为新的投资目标,大量资本随着投资新风向涌入该领域,使得资本在数量和质量上不断角逐,促进资本深化,加快经济增长。

三、研究设计

(一)模型设定

为了检验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假定生产过程中,技术变化项A(t)保持要素边际替代率不变,仅仅增加或减少由给定投入所获得的产出,即满足Hicks技术中性条件,且生产要素投入符合Cobb-Douglas生产函数的设定:

Y=A(t)F(L,K)

(3)

一个国家(地区)在封闭经济条件下,仅有劳动力要素L和资本要素K作用于经济增长。在开放经济条件下,一个国家(地区)的经济增长受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活动的影响。参照谷克鉴和陈福中[25]的做法,本研究设定计量模型如下:

Y=T×F{L(t),K(t),open[FDI(t),EXP(t),IMP(t)]}

(4)

其中,Y表示一个国家(地区)的经济增长,所有要素投入都是时间t的函数。open表示一个国家(地区)对外投资(外商直接投资FDI)和数字服务贸易活动(出口EXP,进口IMP)的函数。T是技术水平,即全要素生产率。

为了进一步考察技术进步、人力资本等因素对一国经济增长的影响,这里将数字服务贸易发展主要影响因素指标(数字基础设施建设DIC、数字产业规模DIS、数字技术发展DDT和互联网使用人数比重USER)以及服务贸易开放水平TO纳入式(4),可得到:

Y=T×F{L(t),K(t),open[FDI(t),EXP(t),IMP(t),DIC(t),DIS(t),

DDT(t),USER(t),TO(t)]}

(5)

式(5)用显函数表示为:

(6)

其中,i表示样本国家,β1,β2,β3,β4,β5,β6,β7,β8,β9和β10分别表示劳动力、国内资本、外商直接投资、数字服务贸易出口、数字服务贸易进口、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产业规模、数字技术发展、互联网使用人数比重以及服务贸易开放水平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为了降低异方差对实证结果的影响,对式(6)等号左右两边同时取自然对数:

lnYit=lnTit+β1lnLit+β2lnKit+β3lnFDIit+β4lnEXPit+β5lnIMPit+β6DICit+

β7DISit+β8DDTit+β9USERit+β10TOit+μit+εit

(7)

式(7)中,μit表示对国家进行估计的截距项,εit为残差扰动项。令α=lnTit+μit,式(7)可简化为:

lnYit=α+β1lnLit+β2lnKit+β3lnFDIit+β4lnEXPit+β5lnIMPit+β6DICit+

β7DISit+β8DDTit+β9USERit+β10TOit+εit

(8)

(二)变量说明与描述性统计

1.被解释变量

按照一般做法,各国经济增长水平Y采用国内生产总值GDP衡量。为了更精准地度量经济增长水平,本文采用GDP平减指数将各国GDP数据换算成实际值,单位为百万美元,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WDI数据库。

2.解释变量

劳动力要素规模越大,经济增长水平越高;资本要素投入越大,经济增长水平越高。在设定的模型中,劳动力采用服务业就业人数作为代理变量,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WDI数据库。此外,在开放的经济中,外商直接投资与经济增长之间有密切联系,外商直接投资可以拉动经济增长。借鉴陈福中[26]的研究,本研究将资本分为国内资本和国外资本,分别用资本形成总额和外商直接投资加以度量。资本形成总额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WDI数据库,外商直接投资数据来源于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数据库。同时,为减少数据波动性以及数据负值对结果的影响,本研究采用外商直接投资存量数据。

数字服务贸易出口额EXP、进口额IMP用于衡量数字服务贸易规模,数据来源于UNCTAD数据库。在UNCTAD数据库中,可以基于主要产品分类筛选出通过网络跨境传输交付的服务贸易,将所有可以实现远程数字交付的服务贸易都纳入本研究测量的数字服务贸易的范围。这样的统计口径和其界定的数字服务贸易概念定义有一定偏差,有可能将只是具备远程数字交付潜力但未完全实现线上交易的服务贸易一并包含进来,但从现有的服务贸易分类统计基础来看,至少已经实现了数据的可使用性。中国和美国的商务部在公布各自的数字贸易相关报告(6)分别是中国商务部2019年发布的《中国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报告2018》、美国商务部2018年发布的《北美数字贸易报告》。中也都采用了类似方法。因此,本研究中数字服务贸易规模这一指标采用UNCTAD数据库公布的“数字交付的国际服务贸易”数据,同时利用GDP平减指数将其换算成实际值。

反映数字服务贸易发展主要影响因素的3个指标,即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产业规模以及数字技术发展的相关维度和取值方法综合计算如下:借鉴李捷等[27]的研究评价体系,数字基础设施建设DIC的衡量选取固定宽带订阅数、固定电话用户数以及移动蜂窝订阅数,运用熵值法对指标赋予相应权重,将所得的综合评分表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来源于国际电信联盟(ITU)数据库。在评价指标体系中,数字产业规模DIS选择信息通信产品贸易额和信息通信产品进口占产品进口总量之比作为衡量指标,运用熵值法进行赋权,将所得的综合评分表示数字产业规模,个别缺失值采用多重插值法补齐,数据来源于UNCTAD数据库。数字技术发展DDT,评价指标选择研发支出占GDP比例和专利申请量,同样运用熵值法进行赋权,将所得的综合评分表示数字技术发展,个别缺失值采用多重插值法补齐,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WDI数据库。

互联网使用人数比重数据来源于国际电信联盟(ITU)数据库。服务贸易开放水平采用一国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占该国GDP比重衡量,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WDI数据库,相关变量说明见表3。

表3 相关变量数据来源说明

3.描述性统计

本研究所使用的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指标和解释变量之间的spearman相关系数表见表4-1、表4-2、表4-3、表4-4和表5。

表4-1 全部样本国家(地区)各个变量基本统计量

表4-2 高收入国家(地区)各个变量基本统计量

表4-3 中高收入国家(地区)各个变量基本统计量

表4-4 中低收入国家(地区)各个变量基本统计量

表5 解释变量之间的spearman相关系数表

(三)模型检验

1.单位根检验

面板数据单位根检验的方法主要有LLC检验、IPS检验、HT检验、Breitung检验、Fisher式检验、HadriLM检验等。本研究选择的面板数据时间跨度为15年,属于长面板数据。为了克服一种检验方法带来的偏差,本研究采用LLC检验、IPS检验和Fisher-ADF式检验等3种方法进行面板数据单位根检验。这3种检验原假设都是所有变量个体是非平稳的,备择假设则各不相同,分别假设为所有变量个体是平稳的、部分变量个体是平稳的以及至少有一个变量个体是平稳的序列。由检验结果表6中的数据可以看出,各个变量水平值拒绝原假设,变量数据是一个平稳的过程,lnY、lnL、lnK、lnFDI、lnEXP、lnIMP、TO均通过了单位根平稳性检验。

表6 变量的面板数据单位根检验结果

2.模型设定检验

在进行回归实证分析之前,本研究对构建的模型通过LR检验和Hausman检验进行估计和选择。表7展示了面板模型LR检验结果。

表7 面板模型LR检验结果

检验过程首先进行混合效应和固定效应模型回归,LR检验结果表明,LR统计量的值大于临界值,拒绝原假设,不应建立混合效应模型。然后利用Hausman检验以确定模型使用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随机效应模型,Hausman检验结果显示,chi2(8)=757.27,Prob>chi2=0.000 0。故模型应使用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回归。

四、实证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

本研究中,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的模型回归结果,是运用Stata15.1软件对样本国家(地区)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的。模型设定检验的结论显示,选择固定效应模型来分析更有效。表8列出了逐步加入不同解释变量后,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回归结果。

表8 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模型估计结果

综合分析表8,结果显示,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对经济增长起着较为显著的推动作用。服务业就业人数(lnL)和资本形成总额(lnK)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说明劳动力人数、资本和数字服务进出口对经济增长有正向促进作用,且劳动力人数增长引起的经济增长要大于资本增加带来的经济增长,原因是本研究的样本国家(地区)大多数为发展中国家,服务业的发展尤其是数字服务业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劳动力的影响要远大于资本的影响。外商直接投资(lnFDI)回归系数虽然表现为正向影响,但显著性并不明显,说明外商投资带来的技术渗透在提高本国生产率的同时,也能通过控制核心技术,形成行业进入技术壁垒,抑制本国的创新发展,造成外商投资对本国资本的挤出效应[28]。数字服务贸易进出口(lnEXP、lnIMP)的回归系数为正并且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说明数字服务贸易进出口每提高1个单位,将使样本国家(地区)的GDP增长3%左右。数字基础设施建设(DIC)、数字产业规模(DIS)、数字技术发展(DDT)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数字基础设施建设(DIC)的回归系数为0.763,是所有考察变量中经济增长促进作用最为显著的因素。这表明,互联网与移动通信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提高、数字产业规模的扩大、数字技术的发展等影响服务贸易数字发展程度的主要因素通过影响技术进步,进而对经济增长产生促进影响。互联网使用人数比重(USER)回归系数为0.003,且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说明互联网使用人数比重上升,通过促进数字服务贸易对经济增长产生正向影响。服务贸易开放水平(TO)的回归系数为负,说明贸易开放度的提高对经济增长具有明显的负向影响,这可能是由于样本国家(地区)中大多为发展中国家,其服务贸易的附加值偏低以及服务业产业结构不合理,同时信息通信技术和互联网发展的程度不高,服务贸易特别是数字服务贸易无法形成正向溢出效应来促进经济增长。

表9 内生性估计结果

(二)内生性处理

由于数字服务贸易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可能存在反向的因果关系,上述模型计算的结果可能存在偏差。为了不影响估计结果的一致性,本研究将解释变量数字服务贸易出口额滞后一期,形成新的变量(L.lnEXP)加入方程进行重新估计,重新估计的结果如表9所示。由表9可知,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滞后一期(L.lnEXP)的回归系数为正,且通过5%和1%显著性水平检验,说明数字服务贸易发展的经济增长效应显著,这与前文的估计结果是一致的。

(三)稳健性检验

在前文中,通过实证分析发现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对经济增长影响显著,为检验上述实证结论是否稳健、可靠,本研究将对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稳健性分析:

1.稳健性检验Ⅰ——替换被解释变量

衡量经济增长的指标除了GDP,一般还有人均GDP,这两个指标分别从经济总量和平均量两个方面对经济增长进行了描述。此外,还可以使用从社会福利(生活质量提高)的角度对经济增长情况进行描述的人均国民可支配收入作为经济增长的代理变量。因此,本研究采用人均GDP和人均国民总收入作为被解释变量,采用前文的估计方法进行重新估计。结果如表10所示,各解释变量的系数在各方程中的符号方向以及显著性表现,与前文相比较均一致。可见,替换被解释变量后,模型估计结果未形成实质性改变,说明前文中的实证结论是稳健可靠的。

表10 替换被解释变量的稳健性检验估计结果

2.稳健性检验Ⅱ——样本分类检验

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本研究参照世界银行的国家(地区)收入水平分组标准,将124个样本国家(地区)分为高收入国家(地区)、中高收入国家(地区)和中低收入国家(地区)3类。重新估计的结果如表11所示,各方程中各解释变量系数的方向与前文的估计结果基本一致,说明前文中的实证结论是稳健的。

表11 样本分类的稳健性检验估计结果

(四)进一步讨论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是数字服务贸易发展的强大支撑,是影响数字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巨大差距导致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数字化发展的不平衡。国际电信联盟(ITU)的相关报告显示,全球约有72%的城市家庭实现居家上网,最不发达国家(地区)约有17%的农村人口在生活中完全没有移动网络覆盖,19%的农村人口仅可使用2G网络服务;最不发达国家(地区)和内陆发展中国家(地区)中约有1/4的人口、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地区)中约有15%的人口无法使用移动宽带网络;40%的美洲原住民聚居地没有网络连接或缺乏基本的无线网络服务;南非的互联网使用率达到50%,但不少非洲国家仅有约10%;5G网络覆盖率在OECD国家中达到34%,在亚太地区的覆盖率为15%,在拉丁美洲为3.2%,而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为0;光纤到户渗透率在OECD国家中,韩国达82%,奥地利、比利时、德国、英国等国的水平却低于5%[29]。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国家(地区),数字服务贸易的发展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关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对国家经济增长的影响,国内外学者通过大量研究发现,基础设施建设对于经济增长会产生倒“U”型的先扬后抑影响。从国家层面来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一般由国家投入,需要依靠国家公共财政支出,这样就会通过乘数效应扩大到对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从行业层面看,因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越来越多的行业特别是制造业中,服务要素占全部要素投入比例越来越高,服务产出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影响行业生产力水平提高,进而影响经济增长。从企业层面看,服务企业将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生产要素投入生产,会影响企业经济效益,从而推动区域经济增长。但是从长期发展来看,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资过量,会造成资源浪费,而其他生产要素投入遭到挤占,不利于经济增长。本研究借鉴孙早等[30]有关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增长影响的研究方法,进一步考察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如何通过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影响经济增长。在式(8)的基础上加入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平方项DIC2,构建如下模型:

lnYit=α+β1lnLit+β2lnKit+β3lnFDIit+β4lnEXPit+β5lnIMPit+β6DICit+

β7DIC2it+β8DISit+β9DDTit+β10USERit+β11TOit+εit

(9)

对式(9)采用前文中的估计方法重新估计,具体估计结果如表12所示。

表12 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影响因素对经济增长机制检验结果

续表

从表12的回归结果来看,各解释变量及控制变量对经济增长的相关系数方向均未发生改变,除了数字服务贸易进口(lnIMP),其他变量均通过显著性检验。其中,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系数为正,其平方项的系数为负,表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增长间存在显著的倒“U”型关系。按照模型设定,考虑当-4.951DIC2+2.931DIC>0时,即位于(0,0.592)区间时,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能够促进经济增长,同时计算两者之间倒“U”型曲线的拐点值为 0.296。 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指数结果来看,没有一个样本国家(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指数超过其与经济增长的倒“U”拐点值,表明没有一个样本国家(地区)存在过度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对样本国家(地区)来说,能够促进经济增长。

五、结论和建议

本研究利用国家面板数据实证分析了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得到如下主要结论:一是数字服务贸易发展能够带动一个国家(地区)的经济增长。数字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产业规模和数字技术发展等解释变量,回归系数显著为正,其反映了技术进步、产业规模扩大的内涵,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提高了服务部门技术进步和生产率,加快了服务部门资本积累。二是从不同收入类型国家(地区)来看,不同类型的国家(地区)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出现差异化,数字服务贸易出口、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产业规模、数字技术发展在中高收入和低收入国家(地区)的经济增长作用,明显高于高收入国家(地区)。高收入国家(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好,开放水平高,数字化发展的转化和应用能力较强,但中高收入水平国家(地区)发展后劲十足,低收入国家(地区)发展需求扩大。因此,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在后者的经济增长效应更为明显。三是进一步研究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的机制检验结果显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经济增长效应显著且呈明显的倒 “U” 型变化,全部样本国家(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仍处于倒“U”型曲线的左侧上升部分,意味着增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水平,能够带动经济增长。上述实证检验的结论验证了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可以通过技术进步、推动人力资本集聚、扩大投资规模促进经济增长,这3个宏观层面的影响方式结合形成了经济增长的推动力量。

根据上述主要结论,以及结合目前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产业发展面临的状况,本研究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扩大数字服务贸易出口,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当前,全球经济发展的形势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冲击,全球经济陷入衰退,正在缓慢复苏,同时由于贸易摩擦不断,国际贸易格局和规模发生改变。贸易摩擦的深化极有可能威胁全球多边贸易体系,影响区域经济增长。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是区域经济合作有效实现的领域。扩大服务市场开放程度,加快数字服务贸易发展,以寻求更多贸易合作伙伴,是全球经济消除疲软、恢复健康、快速增长的实施策略。

第二,系统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以支撑新型服务业和新经济,为经济增长打好产业基础。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数字化发展要求制造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比如对传统制造业服务化发展的要求以及未来智能化发展的新方向,需要工业互联网和城市物联网的支撑。5G网络建设在推进通信网络设备等产业发展的同时,还推动了智能制造产业的迭代。同时,由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含量高、投资周期长,保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平衡,有效扩大投资,能促进数字服务贸易各个领域的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三,加大数字技术应用,扩大数字产业规模,形成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产业。发展数字服务贸易、扩大数字服务贸易出口,必须要有强大的数字经济产业基础作为后盾,在保证数字产业发展的同时,努力促进新模式和新业态的形成。比如中国在发展数字服务贸易方面,大力发展包括云计算在内的与通信技术高度相关的数字产业,近年打造了一批服务本国、服务全球的数字服务出口基地,通过新技术的产业应用,创新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促进经济增长不断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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