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建筑施工企业的税务筹划策略分析

2021-11-25李积彪

经营者 2021年6期
关键词:劳务筹划税率

李积彪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 100022)

一、前言

如今,建筑施工企业已经成为我国支柱型产业,在推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随着“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深入,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充分把握机遇与挑战,利用科学合理的税务筹划思路制定有效的税务筹划策略,使自身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脱颖而出,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因此,研究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筹划策略具有现实意义。

二、“营改增”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筹划的机遇与挑战

(一)机遇

税改之后,可以利用增值税抵扣的方式达到降低税收金额的目的,如果抵税额较多,还可留抵税额。以工程分包为例,税改前不可以抵减增值税,但是在税改之后,就能够避免工程分包过程中一些重复的税额,意味着企业的税务筹划空间得到很大提升。这有利于企业设立子公司,如设立劳务子公司、运输子公司、机械子公司,各个子公司能够单独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达到抵扣税收的目的[1]。

(二)挑战

税改之后,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主要是对劳务、采购、施工等方面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不当极有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权益,进而导致税收筹划处于被动状态,特别是在申报增值税时,部分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会影响企业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税收筹划目标。税改后,原材料采购的增值税税额核算以及抵扣是难题,因为部分材料供应商的规模较小,不易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抵扣难度。

三、建筑施工企业的税务筹划思路建议

(一)对组织架构进行优化

企业组织体系越完善合理,越能够提升税筹质量与效率。增值税必须严格遵守进项税和销项税相抵的基本原则,但是国内很多施工企业的内部组织架构不够精简,管理链条长,需要流转的环节比较多,容易出现进项税额与销售税额无法匹配的现象,这样不仅会增加税收风险,而且还会提高企业税负率。因此,建议施工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对组织架构进行优化,精简掉不必要的管理环节,如把职能相同或者相似的部门进行合并,这样才能确保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可以有效匹配[2]。

(二)对财税核算体系进行优化

在建筑施工行业中,工程总承包是常见模式,企业若没有对销售额进行单独核算,那么税务部门可将其定为“混合销售”,此时就会以工程总承包价作为计税基础,按照9%的税率完税;若税务部门定义总承包项目未“兼营”,那么将可能会选择从高适用税率。面对这样的情况,企业若要实现合理节税的目标,就需要对总承包合同进行合理拆分,具体如施工合同、采购合同、设计合同等,按不同的税率进行缴费,达到降抵税费的目标。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核算设置对应的明细科目,可分解成为施工、采购、设计等明细科目,按照价税分离的基本原则,分别可以按照9%、13%以及6%的税率完成税额核算,有利于降低税负压力。

(三)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合理利用

为推动企业和市场经济发展,我国制定并颁布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果企业条件符合相应政策规定,那么就可以享受优惠。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税收筹划人员主动要积极了解并解读新税收政策,这样才能根据本企业条件判断自身是否满足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进行税收筹划,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税务筹划策略建议

(一)强化税收筹划观念

正确的税收筹划观念可以确保税收筹划的方向以及保障执行措施的落实。部分税收筹划人员片面地认为税务筹划就是偷税漏税,同时,部分管理层未重视税筹工作,主观地认为按时纳税申报、按时缴纳税费即可。持有这种观念会使节税效果差,因此我们要改变这种观念,抓住税改机遇,强化税收筹划观念,认识到税筹在联动上下游企业以及资源整合等方面的作用。企业可以开展定期培训与教育,督促税筹人员能够积极主动了解并分析税务政策、税筹方法、行业税率等。同时,管理层需要转变观念,这为税筹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构建税筹风险防控体系

第一,构建税务管理中心,并配置学习效率高、业务能力强的业务人员,落实定期轮岗制度,提升业务人员的综合实力,使其能够满足税筹工作实际需求。同时,要突出管理中心的作用,将其上升到战略高度,可保证其工作的有序开展,可由董事会直接管理。第二,构建风险预警体系。通过聘请外部专家、内部调动等方式组建风险评估小组,评估小组再采用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掌握企业税务以及税筹实际情况,并对结果进行评估,可将评估结果依据风险程度的不同划分为“轻微”“异常”“较异常”以及“严重”四个等级;评估指标可以确定为进项税类、税负类、收入类等,并对指标值进行划分,使其与风险等级保持一致;同时,建议结合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等技术完善风险预警体系,当税务风险接近预测值时能出现预警提示,有利于企业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

(三)建筑材料的税务筹划

税改之后,价内税取代价外税,这就要求材料采购过程中必须考虑供应商的纳税身份及其适用税率。企业可以结合相关信息对供应商纳税身份进行识别,并制定供应商准入标准,做到在原料采购过程中通过综合评估确定最优供应商,与符合标准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此外,还可以加强对供应商的动态跟踪,构建供应商信息库,及时更新相关信息,避免信息失真引发税务风险。合作过程中,如果供应商未按照规定开具相关发票,可先暂停合作关系,进行重新评估,评估结果达标后再继续合作。

从供应商的选择来讲,要以成本为基本标准,通过分析不同类型供应商的报价以及纳税人身份等情况确定供应商,有利于企业利益最大化。如果报价(含税)相同,税率基本一致,均可以出具专用发票时,则需要企业对各供应商进行综合分析,选择资质优良且对节税最有利的供应商;如果报价(含税)不同,则可直接根据进项税额高低考虑资质并进行判断,最终确定出成本最低的报价方案[3]。

(四)人工成本的税务筹划

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工成本占比为25%~30%,人工成本税务筹划值得重视。目前,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用工方式是劳务公司、临时工、劳务派遣、劳务队等,如果企业与劳务队合作,那就意味着进项税无法进行抵扣;部分偏远的工程施工项目多采用临时工形式,虽然能降低成本,但也面临进项税无法抵扣的问题,这两种形式均不利于企业节税。企业应尽量选择与劳务公司进行合作,多采用清包工模式,这样企业既可以按照9%或者是3%的税率达到抵进项税的目的,也可以不承担社保费用。如果企业采用的是劳务派遣模式,就需要与派遣机构签订相关合同,此时需要重点注意《合同法》的相关要求,即派遣员工数量不能高于建筑施工企业总员工数的10%。从节省企业成本角度来看,这种用工方式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综上所述,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基于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用工方式,降低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压力。

(五)结算时间的税务筹划

关于纳税时间,税法有明确规定,即以施工合同限定的结算日期为标准。但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不可预测的因素,这些因素常常导致结算清单出具滞后于纳税时间,这就意味着企业需要对税款进行垫付。面对这种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税筹,如提前约定好结算时间,在资金到账之后再完成结算。以某建筑施工企业为例,双方签订合同时,就结算时间进行约定,即无论工程款是否取得,企业都需要按时纳税。实际生活中竣工结算通常采用验工计价法,这就意味着实际收到工程款的时间会延后,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将实际收款日作为结算日,这样就可以避免垫付税款的问题[4]。

五、结语

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迅速,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税务筹划作为降低企业成本的有效方法,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应被建筑施工企业高度重视。本文以“营改增”为背景分析企业税筹的机遇与挑战以及税筹思路与策略,进一步强调建筑施工企业的税筹工作要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开展,这样才能规避风险,达到预期的税筹目标,促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猜你喜欢

劳务筹划税率
雇员对交通伤害发生负主要责任,能否要求雇主赔偿
张小燕:代言“洪洞三保” 提升劳务品牌
打造用好劳务品牌
增值税税率正式下调16%调为13%
一天的难处一天担当
中国自7月1日起取消13%增值税税率
一天的难处一天担当
一天的难处一天担当
Z房地产项目税收筹划方案设计
2011年将开始个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