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解放时期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边防的进程和历史意义
2021-11-25郑丽梅
郑丽梅
(西藏社会科学院当代西藏研究所,西藏拉萨850000)
边防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安全战略中占据重要的地位。西藏边境线长达4000余公里,1951年和平解放后,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在边境部署武装力量,通过军事强边消除帝国主义势力在西藏的影响,维护陆地边境安全和稳定,结束了旧中国西藏地区边防羸弱的局面,为新中国现代边防事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近代以来中国西藏边防糜烂,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受到严重损害
1788年、1791年,廓尔喀军队发动对后藏(1)按传统习惯,根据藏语方言将以拉萨为中心的大部分地区称为“卫藏”,其中日喀则又被称为“后藏”。地区的扰袭,清政府于1792年派遣福康安率军入藏,击退廓尔喀军队,稳定了临近尼泊尔的西藏边境地区,并颁布《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驻藏大臣每年五六月奏明,轮流一人,前往后藏巡视边界,操阅番兵”“后藏江孜、定日分驻官兵二百零八名”“番兵三千名……驻扎后藏一千名,驻扎定日五百名,驻扎江孜五百名”“济咙、聂拉木、绒辖、喀尔达、萨喀、昆布、定结、帕克哩沿边一带,均已设立鄂博,驻藏大臣于巡查边界之便,随时派人堆砌石块,不得日久废弛,致有偷越”[1],规定在江孜、定日设防,在辖尔多、擦木达、古喇噶木炯、宗喀等通往尼泊尔交界处的小道设定本、边防兵,在喀尔达设关卡撒甲岭、春堆,在定结设关卡擢拉山,在帕克哩设关卡哲孟山、哈尔山、宗木山,并补放与不丹、哲孟雄(2)即锡金。、廓尔喀等交界处以及江孜等地营官、守备、把总、外委和清军士兵等,稳固西藏边境地区。尽管清朝在西藏地方边境要地派有驻军,设有营房和海关,但人数极少,且上述营房、守备主要是防备廓尔喀进犯,而在阿里、哲孟雄一带边防力量较弱,加之守边军队缺乏操练和先进军事技术,当面对英帝国主义入侵时,溃不成军,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遭到严重破坏。
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英国进一步侵略中国的边疆地区,先后挑起中国西藏与喜马拉雅南麓临近地区的争端,将西藏附属的邦国一一剥离出去,为其对中国西藏进行实质性入侵作战前准备。1846年,英国以拉达克属于克什米尔为由,占领了西藏地方藩属地——拉达克。1847年,时任英国驻华公使德庇时(S.J.Davis)向清两广总督转呈了划定克什米尔与中国西藏边界的条文,遭到清政府拒绝。1860年、1864年,英军先后占领哲孟雄、不丹大片土地。哲孟雄国王和不丹国王分别向驻藏大臣松溎、摄政达擦呼图克图阿旺贝丹等官员写信:“种种迹象表明,英国人不久将侵犯佛教圣地(中国)西藏,故敦请及早派遣得力人员卫戍边境,加强战备,以防英人入侵”[2]。
1886年,为防止英国人进一步侵占西藏边境,西藏地方政府在隆吐山建卡设防(3)西藏地方政府在隆吐山设立哨卡的同时,还委派霍康和定日代本为洛扎、门隅、错那等地边防总管,率领藏军驻守。。根据1794年设立的界碑,热纳宗和隆吐属于中国领土,西藏地方政府在边防设卡的正当行为,却被英国认为是“越境设防”,并向清政府提出无理抗议。1888年3月,英属印度总督以此为由,命令军队对西藏发动军事进攻。这是英军发动的第一次侵略中国西藏的战争,也是近代以来西藏经历的第一次反抗帝国主义侵略的战争。时任驻藏大臣文硕坚决支持奋勇抗英的西藏军民,请求朝廷派军驰援西藏的抗英斗争,并向前线发出坚决抗英的命令。隆吐山战役,是中国军队为维护国家主权、边境安全和领土完整,与英帝国主义军队进行的一场战役。这场抗英战争终因驻藏帮办大臣副都统衔升泰完全执行清政府妥协让步的路线,以及双方实力悬殊过大等原因,以中国政府战败而告终。1890年,中英签订不平等的《中英会议藏印条约》,清政府正式承认哲孟雄归属英国,以“地理原则”即以分水岭或山脊等鲜明地理特征为界的原则,划定中国西藏与哲孟雄的界址。英帝国主义以武力打开了中国西藏的门户,而西藏地方也失去了拱卫这一区域的屏障[3]。1893年,中英双方在大吉岭订立《中英会议藏印条款》:亚东被迫开关通商,并任由英商前往该地进行贸易及租赁住房栈所,甚至在开关5年内,除违禁品外一切货物一律免除进出口税,印度方面也可随意派人驻在亚东以查看英商的商贸情况。这些条约的签订,使中国西藏进一步损害了在经济、交通、海关等方面主权。
1894年十三世达赖喇嘛亲政后,英帝国主义利用西藏地方政府与驻藏大臣的矛盾,加紧对中国西藏的侵略,在占领岗巴宗所属甲岗地方后,要求与十三世达赖喇嘛会面讨论边界问题及英藏通商事宜,遭到拒绝后便发动了第二次侵略中国西藏的战争。1904年,英国以中国西藏方面拒绝商讨“定界”与“通商”等为由,发动第二次侵略中国西藏战争,并在江孜、亚东设兵站。尽管西藏僧俗官兵浴血奋战,但江孜抗英保卫战终以中国失败而告终。英军侵入拉萨后,在没有得到清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强迫西藏地方政府与其签订所谓的《拉萨条约》。该“条约”规定:除亚东以外,将江孜、噶大克开为商埠;赔款未缴清前,英军占领春丕;另“自印度边界至亚东、江孜、噶大克边界,沿途不设关卡”“自中国与哲孟雄边界至拉萨的防御工事一律拆除”。该“条约”一没有清政府授权,二没有驻藏大臣签字,三没有十三世达赖喇嘛授权,是英国用强权强迫中国西藏地方政府所签的非法无效条约。后经交涉和谈判,中英于1906年4月27日签订《中英续订藏印条约》正约六款,即有关西藏问题的《北京条约》,虽一定程度捍卫了清政府在西藏的主权,但双方承认将《拉萨条约》作为附约,并规定中方赔偿英国军的军费从750万卢比减为250万卢比,分3年还清,之后英国从亚东撤军。英国还获得在亚东、江孜驻扎军队,以及在亚东至江孜间建立邮电、驿站等特权,此后英国开始在西藏地方上层内部培植亲英分裂势力。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封建统治后,1913年英帝国主义胁迫北洋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参加“西姆拉会议”,强迫中国政府在所谓的《西姆拉条约》上签字,遭到中国政府代表严词拒绝,最终英国同西藏地方代表夏扎密谋,用秘密换文的方式,以所谓的“麦克马洪线”为界,企图非法割占我国9万多平方公里的领土,致使西藏和平解放至今,在不被中国政府承认的情况下,这部分领土仍被印度非法实控。
此后,国民政府进一步改善与西藏地方的关系,在拉萨建立了代表中央政府的机构——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但是在内忧外患之下,国民政府无暇顾及西藏地方的边境事务。英帝国主义势力趁机加紧在西藏地方上层培育分裂势力,占上风的亲英分裂分子梦想“西藏独立”,在主权问题上同英帝国主义妥协。因此,“中华民国”时期中国西藏边境安全和国家整体安全问题并没有得以消除。
二、和平解放时期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边防过程
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帝国主义加紧策划“西藏独立”,严重威胁中国领土主权完整和西藏地方安全。中共中央根据国际国内形势,作出解放西藏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在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以下简称“十七条协议”)后,人民解放军各路部队向西藏各边防要地和平进军,驻边建防,改变过去西藏地方边防溃乱的局面。
(一)“十七条协议”的签订及有关巩固国防的规定
昌都战役取得胜利后,根据中共中央1950年11月9日的指示,西藏工委、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领导人和政策研究室、各机关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向西南局和中央上报了关于西藏情况的综合分析报告,指出西藏地处边疆,与印度等国家有商务关系和宗教种族上的联系,解放并经营西藏,国防问题是民族问题,同时也是宗教问题,明确指出和平解放西藏和巩固国防的关系[4]3。
西藏和平解放谈判期间,中央人民政府指出:“印度政府继承英帝国主义在西藏的特权,有无侵略野心还不能保证”“现在西藏根本没有国防……目前西藏更有交通、运输方面的困难,一旦有事,军队开进去谈何容易”[4]156。为慎重起见,中央政府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团各派专人具体研究拟定了《关于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的若干事项的规定》,共七条,作为正式协议的附件,其中第一、二、四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派遣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兵力为一个军左右。驻地为国防要点及交通要点”“进军计划及驻军部署,由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命令行之”“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之后,成立西藏军区。统一领导和指挥西藏境内之一切武装部队。军区司令员、副司令员和政治委员,统由中央人民政府委任”[5]129。经过六轮正式谈判,中央和西藏地方全权代表在进行认真充分的协商后,于1951年5月23日签订了“十七条协议”,内容涉及国防和边防的有:“为了顺利地清除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在西藏的影响,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和主权的统一,保卫国防,使西藏和西藏人民获得解放……举行了谈判”“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大家庭中来”“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西藏军队逐步改编为人民解放军,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武装的一部分”“中央人民政府统一处理西藏地区的一切涉外事宜,并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与邻邦和平相处,建立和发展公平的通商贸易关系”[5]125-127等。协议表明,和平解放后在西藏地方的国防事业及处理有关涉外、领土事宜由中央负责,这就从根本上结束了自清朝乾隆时期以来只有极少数西藏地方军队和中央军队分驻西藏边境地区的状况。
(二)人民解放军进驻边防要地
1951年5月25日毛泽东主席签发了中央军委关于进军西藏的训令:“我人民解放军为了保证该协议(4)即“十七条协议”。的实现与巩固国防的需要,决定派必要的兵力进驻西藏”“另以一个营编成独立支队,由硕督(即硕般多)地区出发,沿雅鲁藏布江之工布地区西进(5)雅鲁藏布江西进路段临近我国西藏东南印控区。,担任宣传与侦察任务”“西南军区之十四军一二六团应由德钦地区进驻察隅地区”“西北军区由新疆准备入藏之部队,除先头部队继续侦察到噶大克(6)即阿里地区噶尔县。的道路外,主力继续修通公路,以备随时入藏”[6]47-48。以上训令不仅有人民解放军从各路进军路线的考虑,同时也对了解掌握东西线边境地区情况和进驻边防要地作了提前安排和部署。
1951年10月8日,贺龙、邓小平就入藏部队的驻地问题经请示中央军委后致电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规定你们进去的六千(人)部队,应以三分之一(约两千人)开赴日喀则、江孜、亚东地区及日喀则、拉萨中间地区”[5]141。近代以来,英帝国主义两次侵藏战争均发生在日喀则,并通过签订不平等条约获得在亚东、江孜驻扎军队的特权,中央军委在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之初便考虑在这些地方驻军,也是为了更好地执行“十七条协议”中有关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的任务。
为执行中共中央、西南局、西南军区的指示,进驻后藏重镇及边境要地,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一五五团一营于1951年秋进军则拉宗(7)即工布则岗宗,今西藏自治区巴宜区城南则拉。,1952年1月进驻山南隆子宗;一五四团率团直和第二营、第一营分别于1951年11月15日进驻江孜和日喀则,于1952年7月进驻亚东。至此,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前方部队完成了在边境要地的驻防。1952年夏,西藏军区调整部署,由五十二师副政委阴法唐、参谋长李明率师部进驻江孜,进一步加强江孜、日喀则地区防务工作。
1950年10月,从新疆进入西藏阿里的独立骑兵团先遣连在团保卫股长李狄三带领下抵达阿里改则的扎麻芒保。继先遣连后,根据中央军委在“十七条协议”签订后发布的训令,该独立骑兵团后续部队派出两个连和机关人员约280余人于1951年5月28日到达扎麻芒保,同先遣连会合。该部队到达普兰并留下一个连驻守,8月9日,该部队抵达噶达克。同年该独立骑兵团营长率一个连追击吾斯满残匪进藏,歼灭残匪后,于7月经扎麻芒保进驻日土。1952年2月,以独立骑兵团四个连为基础,组建阿里骑兵支队,同年10月组成阿里分工委,担负起驻守阿里边境和经营阿里地区的任务。十四军四十二师一二六团在昌都战役后,从察瓦龙一带进藏。1951年6月,该团派出先遣队进驻竹瓦根,为入藏部队进驻察隅做准备。同年8月30日,该团第二支部队抵达竹瓦根[5]41,同先遣队会合。10月1日,该团进驻察隅。年底,经上级批准,该团以一个排进驻非法的“麦克马洪线”北侧的沙马,一个排进驻竹瓦根以南的中缅边境中国一侧,在察隅建立起国防前哨阵地。至此,各路入藏部队完成在西藏各边防要地的进驻,开始担负起守卫边防的神圣职责。
(三)西藏军区成立后在边防要点和沿线审慎部署兵力
1952年2月,西藏军区成立大会上,司令员张国华提出西藏军区成立后的任务是保卫国防,建设西藏,维护治安,保护西藏人民的利益,中心任务是彻底执行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条协议”。指出:“现在的情况是,人民解放军还要继续进军,国防需要建设,交通修路尚须继续努力。和平进军西藏的任务是胜利了,但帝国主义及其侵略势力是不会因此而甘心的”[4]203。中央将西藏军区定为二级边防军区,隶属于西南军区,肩负着统一领导和指挥西藏地方所有武装力量,抵抗外来侵略,防止分裂势力破坏的重要使命和职责。西藏军区的成立,是实施“十七条协议”的重要成果,体现了中央巩固西南边防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自非法的“麦克马洪线”提出后,察隅往西至不丹以东的藏东南地区长期被英国非法实控,印度独立后继续非法实控该区域。西藏军区成立后,中央发出指示:“向珞瑜进军的提出,也为时过早。珞瑜受帝国主义侵略已久,现在有帝国主义从察隅附近到不丹东境的军事防线(所谓“巴里巴拉计划”防线)和一些部落性的傀儡政府,情况极为复杂,必须待我们将收复该区的准备工作(包括政治、军事和外交的布置)做好后,提出这一问题,是对我们有利”[7]。该指示体现了中央在取得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及边防要地的胜利后,仍继续坚持“慎重稳进”的重要方针。
1955年,西藏军区进行整编,兵力部署主要涉及拉萨、波密(8)该地区临近察隅、墨脱、米林等边境地。、昌都及江孜和日喀则四个重点地区,涉及边防的有:原属第五十二师的第一五六团的一部分改编为新的第一五六团,进驻则拉宗;第五十四师除师部、直属分队和第一六一团外,分别进驻江孜、亚东边境各要点及昌都地区;察隅公安第八团(原云南省军区第一二六团进驻察隅的部队)番号改为第一五三团[4]310。部队的科学部署和正规化进一步增强了边防力量。
(四)驱赶英印驻军,取消印度在西藏特权
作为一个独立主权国家,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首先必须保证边防安全并推动边境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印度独立后继承了英帝国主义利用不平等条约和非法条约在中国西藏日喀则等地的政治遗产,如在江孜留有驻兵;在江孜、亚东等地设有商务代表;在到江孜的路上设有邮政和通信等,这些都极大地影响了中国边防安全和边境建设。
1952年2月,印度向中国提交《关于印度在西藏利益现状》的备忘录,列出保留的权益共七项,涉及边境地区的有:驻江孜和亚东的“商务代表处”;驻噶大克的“商务代表处”;在到江孜的商路上的邮政及电讯机关;驻江孜的军事卫兵等,并称这些权益“是由于惯例和协定产生的”[4]284。同年8月,印度驻锡金政治专员卡布尔提出要循惯例到西藏视察其在江孜、亚东的“商务代表处”和驿站。同年冬,印度政府提出派兵到江孜、亚东换防。清除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在西藏的影响,取消印度在西藏的英帝国主义政治遗产,废除不平等条约,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和主权的统一,是执行“十七条协议”的重要内容。为此,中央提出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中印两国关系,坚持凡属特权的必须取消这一原则。1954年4月,中印两国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度共和国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政府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印度正式承认西藏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在西藏拥有完全的主权。同时互换照会,取消印度在西藏的特权:改印度在亚东、江孜、噶大克三地的“商务代表处”为商务代理处,取消治外法权;约定照会互换之日起6个月内印度全部撤退其在亚东和江孜的武装部队;印度将其在西藏经营的邮政、电报、电话等企业以及亚东至江孜段的十二个驿站折价移交给中国政府[8]52;印度将在亚东等地“商务代表处”院墙以外占用地皮归还中国[9]。同年7月,印度在江孜驻军和“商务代表处”及建筑物因被洪水冲走,提前完成撤防。同年9月,印度在亚东驻防也根据照会全部撤走。1955年4月,中印双方签订印度移交邮政、电讯机关和设备的协议书,举行了移交仪式。至此,印度在中国西藏地方享有的特权完全被取消,我国解决了在西藏日喀则等地边防事业建设中的一大隐患,捍卫了对西藏的主权。
事实证明,收回印度在西藏江孜、亚东等地的驻军、邮政、电讯等特权,成功避免了1958年局部叛乱势力从亚东入境以及1959年后全面平叛等特殊时期,印度可能借机在我国边境制造事端,与分裂势力内外勾结的风险,阻止了印度将中印战略缓冲区推进至亚东、江孜等地带的图谋。
(五)在平叛中加强对边境地区的管控
民主改革前夕,中央为稳定西藏形势,决定收缩西藏工作。1957年,西藏军区遵循“保点、保线,自卫作战”的原则,将驻藏部队收缩到14个点,其中涉及边境地区和沿线的有日喀则、江孜、亚东、林芝、扎木、察隅,同时阿里地区保留噶尔、日土、普兰3个点(9)这一时期阿里边防为新疆军区所管辖。。边防要点驻兵、重点设防,边防力量在保卫边界安全的同时,还要应对可能发生的武装叛乱。1958年,驻守在察隅的边防部队在平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地维护了边境地区安全和社会秩序。截至1959年3月,阿里、江孜、帕里、亚东、林芝、扎木、察隅等边境要地或邻近边境的地区,都在人民解放军的坚强控制之下[6]175。其他情况复杂、地处偏远、中国边防部队一时还未能设卡的地区,人民解放军对活动在这些地方的叛乱武装一边进行清剿,一边取得对这些地区的掌控权。
1958年6月叛乱武装盘踞山南地区,并在7月成立所谓“四水六岗卫教军”。1959年4月,西藏军区派第一三四师的四个团两个营对山南叛乱武装进行围剿,一举荡平叛乱武装根据地,招降隆子宗叛军司令,封锁米林以西、亚东以东的边境实际控制线,割断了没来得及逃往印度、不丹的叛乱分子与境外的陆路联系通道[8]100。其他各边防部队也对扎木、萨嘎、定日、阿里等地的叛乱武装发起进剿,并占领边境线中国一侧要地,阻断叛乱分子外逃。1959年7月,拉萨、山南等地漏网的游散叛武装分子逃入阿里地区,与境外分裂势力取得联系,煽动当地部落叛乱,企图利用中尼边境的自然地理、历史等条件,跨界盘踞。1960年3、4月份,阿里地区的革吉、改则叛乱武装和三号地区漏网的叛乱武装也相继窜入。根据西藏军区指示,各部队分别由集结地向叛乱武装盘踞地发起进剿,占领边境线本侧要地,阻止叛乱武装外窜,历时32天,基本肃清残余叛乱武装。平叛的胜利,不仅彻底解放了西藏人民,同时还通过对盘踞边境地区叛乱武装的清剿,加强了对边境地区的控制,如毛泽东曾提出“情况极为复杂、有部落性傀儡政府”的珞瑜地区,“地广人稀、边境通道多且复杂”的仲巴等地。
1959年12月,随着西藏叛乱的平息,边防部队陆续全面进驻中印、中尼、中不、中缅、中锡边境要地。至此,西藏和平解放时期通过进军西藏、换防、平叛等多种方式,完成了从察隅到日土所有边境要地的布防,牢牢掌握了西藏地区边境控制、防备和抵抗外敌侵略、制止叛乱武装颠覆的主动权。也正因为如此,面对印度自1959年以来在我国边境地区的军事挑衅,中国军队在1962年被迫自卫反击中才有了更多的底气,并最终赢得战争的胜利。
1960年,西藏工委成立边防委员会,加强对边防工作的领导,逐渐将打击外逃叛匪回窜扰袭作为西藏边防斗争特别是中尼边境地区边防斗争的一项战略性任务。“四水六岗卫教军”外逃后,主要盘踞于尼泊尔靠近中国的木斯塘地区,利用地广人稀、地形复杂对我国边境地区进行扰袭。西藏工委、西藏军区采取“增加兵力,调整部署”“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建武工队”“加强政治争取工作”“加强边境地区群众工作”,叛乱武装内部矛盾加剧,加之中尼关系进一步密切、中美关系开始正常化,1972年,与中尼边境地区外逃叛乱武装回窜的斗争取得彻底胜利。
(六)加快交通运输建设,开展开荒生产
西藏和平解放前,中国政府对西藏虽拥有主权,但由于交通闭塞、道路艰险,西藏地方与中央的关系更多表现为中央派员驻藏,与西藏地方政府共同经营西藏。自清乾隆始,中央在藏派驻少量军队,西藏军队仍以藏军为主,因此西藏在遭受外部入侵时,中央军队难以及时抵达边境作战。加快交通运输建设,既可以加强西藏与其他省市的联系,推动西藏经济文化发展,也可以应对外敌入侵。因此,中央决定进军西藏的同时,作出了“一面进军,一面建设”的指示。经过广大军民的艰苦努力,1954年,康藏公路和青藏公路同时通车,结束了西藏没有现代公路的历史,1957年10月,新藏公路全线通车。交通运输能力的提高,极大提升了国家在西藏的戍边能力。
为了更好地经营西藏,西藏工委根据毛泽东提出的“生产与修路并重”[6]54,及时开展开荒生产,并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经常的政治任务和战斗任务。1950年12月,西藏工委明确指出:“解放西藏只是我军的第一步任务,而长期建设西藏则是党的基本方针,也是我军的长期任务。”1951年8月23日,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政治部发出《关于长期建设西藏思想领导的指示》,提出:“各级党的组织教育全体人员,要把热爱伟大祖国同热爱西藏、建设西藏一致起来”。1952年初西藏军区组成生产委员会,向包括拉萨、昌都、江孜、日喀则、察隅、太昭、阿里的部队提出粮食和蔬菜自给半自给的要求。通过开荒生产,既实现部队粮食瓜果蔬菜自给自足,又兼顾了民需,同时还将现代农业生产的理念和技术带进了西藏尤其是边境地区。
故此,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后,一方面进行自身建设,戍边卫国,另一方面积极建设边境,大力开展“军爱民”为主题的支援农业基本建设的活动,如帮助群众修筑堤坝、灌溉设施,维修农具、收割庄稼等,各边境部队将驻地农副业生产作为长期任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屯垦戍边”“建设西藏”指示精神,1959年7月,中央军委批准组建西藏军区生产部,先后组建各大农场和牧场,边境地区的林芝、米林、易贡、察隅、江孜、浪卡子等也组建起农场和牧场,部分干部和老战士转业复员退伍后成为生产部职工。这些农场和牧场职工在边境发展生产之余,还肩负着守边戍边的使命和任务,同时还在边境地区发挥了推广现代农牧业技术的重要作用。
三、和平解放时期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边防的历史意义
近代以来,面对英帝国主义的入侵,中国西藏虽然在个别边境地区设立哨卡,但具有现代意义的边防则是从和平解放时期开始的,其不仅具有拱卫国防、保卫西南边疆安全的区域意义,还具有巩固国家整体安全的重要意义。
(一)结束旧中国西南边疆羸弱的局面
廓尔喀两次扰袭西藏日喀则地方后,清政府才开始重视喜马拉雅南麓的边防问题,尽管设有边防官兵3000人,但较之西藏地方漫长的边界线而言,兵备极为单薄,且布防重心存在严重偏差,采取专注于对廓尔喀的防御体系,导致后来往往是哪里存在边防危机便临时设卡补救,这虽然与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地势险峻、易攻难守等客观原因有关,但主要原因还在于清政府软弱,致使中国西藏边防极弱。因此,从中央决定进军西藏之时起,就将边境驻防作为重要任务之一,始终坚持必须由代表中央权威、捍卫国家领土主权完整的人民解放军担负守卫边防、巩固国防的任务。西藏和平解放时期,通过进军西藏、换防、平叛等多种方式,历时十余年完成了人民解放军从林芝察隅至阿里日土所有边境要地的布防,既在先前边境防御重点和战略要地进驻,又对所有边界重要通道的全面防守,还在地广人稀、气候恶劣但有战略优势的阿里设立边防营地,由西藏、新疆两个军区共同负责西藏各段边防。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路解放军进军西藏之时便开始修筑公路,改善交通,改变了西藏过去4000余公里边境线上长期只有零星边防哨卡,防御中心存在偏差,兵备单薄、交通不便,边防形同虚设的状况。
(二)捍卫国家领土主权完整和边境安全
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解放西藏,首要任务是要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消除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在西藏的影响,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和领土的统一,保卫国防。然而旧西藏边防形同虚设,兵力孱弱,缺乏现代军事思想和武器装备建制的现代军队,此外帝国主义势力还在西藏上层内部培植了一股亲英分裂主义势力,这些都是解放西藏、捍卫国家领土主权和边境安全的极大阻碍。人民解放军担负着解放国土和保卫国土的神圣使命,进军西藏后进驻各大边防战略要地,执行守边卫国的任务,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边境安全,粉碎了西藏上层分裂主义分子妄图使西藏“独立的”迷梦。西藏边防力量的增强,也为取缔印度在西藏特权、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的外事谈判增加了军事筹码,外交谈判的成功也为稳定边境局势提供了保障。人民解放军在边境地区平叛的胜利,维护了边境地区的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对边境线的控制权,也检验和提升了这支包括边防官兵在内的人民军队的战斗力,为后来对印自卫反击战积累了经验并赢得战争的胜利,终结了近代以来西藏边防遇战事必败的历史。
(三)维护西藏边境地区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
边防力量不仅需要守卫国土,还需要维护边境地区社会治安秩序。长期以来,西藏边境地区驻守的边防兵营,除抵御外敌外,也维护着当地社会治安秩序包括对部落首领在内的农奴主的管理等。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边防后,坚持内防与外防相结合,在守边戍边的同时,将维护边境地区社会安全与稳定,作为关系国家和边疆整体利益的战略性任务,尤其是在平叛和打击外逃叛乱武装回窜过程中,军防和民防相结合,加强边境地区群众工作,清剿盘踞在边境地区破坏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的叛乱武装和分裂势力,肃清了长期奴役压迫边境群众的封建农奴主残余势力,维护了边境地区和人民的安全,为边境地区民主改革、社会主义改造扫清了障碍,促进了边境地区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为今天的兴边富民奠定了物质基础。
(四)奠定兴边稳边坚实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坚持屯兵和安民并举,固边和兴边并重”。加强边境建设、开发边疆是确保边境安全的重要前提。中国自古便有屯垦戍边的传统和经验,边防卫士平日丁凿耕田,战时厉兵秣马。西藏边境地处偏远,实行军屯制不仅可以缓解战时粮饷转运的压力,还可以通过农垦开渠等加强边境地区建设。西藏和平解放时期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边防的过程,不仅是驱逐帝国主义势力、保卫边防安全的过程,也是谋求边境地区社会全面发展,促进边境地区生产力发展、振奋民族精神的过程。边防官兵在保卫祖国西南边防安全的同时,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建设西藏”的方针,将开荒生产作为长期的、经常的政治任务和战斗任务,在边防建设中发挥了战斗队、工作队、宣传队的作用,既保证了生产任务的完成,为戍边提供有力的物质基础,又通过垦边,在边境地区推广现代农牧业技术。边防部队将驻地农副业生产作为长期任务,通过“军爱民”活动,在和平解放时期发挥了军队支援地方的作用,军民共建的优良传统延续至今,在推动驻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还对边境群众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国界观念、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宣传教育,促进了边境地区民族团结,增强了边境地区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为新时代西藏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和兴边强边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
(五)实现新时代军事强边
西藏和平解放时期,在中央军委直接领导下,人民解放军从四川、云南、新疆等地进驻西藏地方各边境重要战略要地、改建西藏地方军为人民解放军、科学换防、平息叛乱,初步形成由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以西藏军区为主,其他军区在战时迅速进藏配合的综合化、体系化、制度化的军事防御规模和状态。现在,我国仍保留着西藏军区负责西藏地方边境东段和中段的边境防卫,新疆军区负责西藏地方边境西段边防任务的传统。同时,和平解放初期,中央在西藏边防的部署和军队的顺利进驻,在抗美援朝中后期对西方帝国主义起到了军事威慑的作用,使他们不敢利用我国东北线作战之机威胁我西南边陲,使中国军队能够全力以赴应对朝鲜战场并取得最终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