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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范式建构*

2021-11-25宋俊华

文化遗产 2021年6期
关键词:范式文化遗产建构

宋俊华

一、问题的提出

有关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学的讨论已经有十几年了,一些高校开展非遗学专业或方向的人才培养也有十多年了,但学科性的非遗学却迟迟未能建立(1)本世纪初,随着我国昆曲艺术入选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国内各高校、科研机构开始有意识地参与非遗保护工作,利用各自学科优势开展非遗人才培养工作。2002年中央美术学院、中山大学成立了专门的非遗研究机构,2004年中山大学中国非遗研究中心入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06年中山大学率先在中国语言文学学科下自主设立了二级学科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培养专业,并于200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但直到现在非遗学还没有真正被学术界普遍认可,也没有列入国务院和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近几年,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非遗保护工作,每到一地都会考察当地的非遗项目,在潮州考察非遗项目时说“要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绽放出更加迷人的光彩”。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主持召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就“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冯骥才《建立国家非遗保护的科学体系》给予肯定。此后,教育部迅速出台了关于高校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研究生培养的文件,并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学首次列入艺术学门类的一个本科专业和授权自主审核单位新增的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2)2021年2月教育部将“非遗保护”列入普通高等学校艺术学门类下的本科专业目录,详见《关于公布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高教函〔202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moe_1034/s4930/202103/t20210301_516076.html,公布日期:2021年2月10日,访问日期:2021年11月15日。2021年4月,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同意北京大学、中山大学等9所高校开展非遗方向(三级学科)或专业(二级学科)的研究生培养试点工作,详见《关于推动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1〕8号),2021年4月22日公布。2021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天津大学增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学位代码99F1)为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详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21〕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yjss_xwgl/moe_818/202111/t20211112_579366.html,公布日期:2021年10月26日,访问日期:2021年11月15日。。国内各高校积极响应,建立非遗学呼声越来越大的,体制性非遗学呼之欲出。但是,非遗学如果想真正成为一个国家体制化的学科,就要在与传统学科“断舍离”中建立自己的范式。而这则需要非遗学者们的齐心协力,需要拿出一点不破楼兰誓不回的勇气。

当前,大家对建立非遗学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如何认识非遗保护的学科性?当前国际社会所开展的非遗保护究竟是一场应急性的社会运动还是持续性的文化实践,是否有发展为学科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换句话说,非遗保护是否具有成为独立学科的知识体系?在这个问题上,目前学术界虽然仍有分歧,但多数观点认为非遗保护具有成为独立学科的知识体系,具备发展为独立学科的必要性和可能性(3)在这方面的讨论文章很多,代表性的有宋俊华《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学科化思考》(《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科版,2009年第4期)和《论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共同体》(《文化遗产》2019年第2期)、向云驹《论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学术独立与学科新创》(《民间文化论坛》2012年第3期)和《论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学科建设的方向和路径》(《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21年第3期)、王福州《“文化遗产学”的学科定位及未来发展》(《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2021年第2期)、高丙中《非遗学的建设与新文科的探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2021年第4期)等。。二是非遗学会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学科,是否会发展为一个类似于民俗学、文学、历史学等的学科?对这个问题认识大家也有分歧,有的人认为不能用传统学科方式理解非遗学,非遗学是一个另类的学科,多数人认为非遗学应该是与传统学科相似的一个新学科,只是范式不同而已。三是体制性的非遗学如何建立?非遗学应该归属于现有的学科门类、一级学科,还是应该归属于一个新的学科门类,成为一个新的独立一级学科?对这个问题认识大家也有分歧,但比较认可的观点是非遗学应该归属于一个新的学科门类,应该成为一个独立的一级学科。可以看出,大家有关非遗学科建设的讨论已经触及到实质层面的范式问题,但关于非遗学科的范式内涵、类型及其建构方式等问题的讨论,仍有待深入。

任何科学研究都离不开范式,范式是学科独立的标志。美国著名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 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指出,“按照其已确定的用法,一个范式就是一个公认的模型或模式(Pattern)”(4)[美]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第四版),金吾伦、胡新和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9页。“我选择这个术语,意欲提示出某些实际科学实践的公认范例——它们包括定律、理论、应用和仪器设备在一起——为特定的连贯的科学研究的传统提供模型”(5)[美]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第四版),第8页。。所以,范式是科学家共同体所共同接受的一组假说、理论、准则和方法的总和,这些东西在心理上形成科学家的共同信念,为科学研究提供了可模仿的成功的先例,确保了科学研究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时间周期里的稳定性、持续性。

与范式相伴随的就是“反常”。反常是科学研究中出现的打破或超越范式的现象,是科学发现的契机和源泉,“发现始于意识到反常,即始于认识到自然界总是以某种方法违反支配常规科学的范式所做的预测”(6)[美]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第四版),第44页。。科学发现作为一个复杂的过程推动范式转换,旧范式中的“反常”在新范式里就不再是“反常”了。

一个学科的范式的建立,往往有一个自然发展过程,是众多志同道合者长期努力和共同约定的结果,不是一两个专家所能够决定的。但是在历史上,一个或多个专家学者呼吁或率先提出学科的理论被大家认可,会加速学科范式的形成。

非遗学是伴随着国际非遗保护运动而产生的,是自上而下、自外而内的需求推动的,除了少数直接参与这场运动策划、设计的国际学者外,对多数非遗研究者来说,这是一个由被动接受匆匆转为主动追求的学科实践,中间缺少一个较长时间的学科孕育和积累过程。

把非遗作为研究对象不是今天和未来非遗学的专利,在非遗概念诞生之前的旧学科,早已把非遗学部分对象作为研究对象,也形成了相应范式。所以,我们今天的非遗研究,是不能离开旧学科范式的。即使非遗学建立了自己独立的学科范式,旧学科范式依然会在其合适地方发生作用。我们之所以要有建立非遗学的学科范式,除了科学研究本身在不断追求范式“反常”外,还有很多现实难题需要我们去解决。

建构学科范式是当前乃至未来一段时间非遗学发展的首要任务,它关系到非遗学科独立性和和合法性问题,关系到非遗研究者能否以非遗安身立命的问题,关系到非遗保护能否从短期运动转向常态工作并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还关系到旧学科转型能否成功的问题,其意义是多方面的。

二、现实“难题”与范式“反常”

(一) 现实“难题”

提出非遗概念并开展非遗保护是现实“难题”倒逼的结果。与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人类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相似,2003年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并在全球实施非遗保护运动,本质上都是为了化解人类共同面对的难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文化平等与人类和平难题。

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是人类文明历史上的重大灾难。基于对这类灾难的防范,战后国际社会成立了联合国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确保世界和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其组织法中明确指出,“战争起源于人类之思想,故务需于人类之思想中筑起保卫和平之屏障”“现已告结束之此次大规模恐怖战争之所以发生,既因人类尊严、平等与相互尊重等民主原则之遭摒弃,亦因人类与种族之不平等主义得以取而代之,借无知与偏见而散布”“文化之广泛传播以及为争取正义、自由与和平对人类进行之教育为维护人类尊严不可缺少之举措,亦为一切国家关切互助之精神,必须履行之神圣义务”(7)《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组织法》,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http://www.moe.gov.cn/srcsite/A23/jkwzz_other/200510/t20051021_81409.html,公布日期:1945年11月16日,访问日期:2021年11月15日。。人类之间发生冲突的根本原因是文化不平等,解决文化不平等问题是维护人类和平的重要途径,因此以文化促和平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三大使命之一。非遗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表现形态,是最能体现不同国家、民族、地区文化差异的文化形态,也是最容易诱发文化不平等现象的文化形态。所以,以保护非遗为抓手来解决人类文化不平等问题,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个重要方略。不同国家、民族和地区文化不平等现象的形成,有十分复杂的政治、经济、军事原因,要解决这个问题单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导非遗保护是十分困难的,必须综合考虑。为实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这一宏愿,就需要相应的学科提供支撑,建立非遗学研究人类文化不平等的原因和对策,是解决人类文化不平等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

其二,代际公平与人类可持续发展难题。

非遗是代际传承的文化,是连接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活态文化资源。是否以及如何保护非遗不仅仅关系到现代人的文化实践、享用的权益,而且关系到未来人的文化实践、享用权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强调非遗保护旨在维护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可持续发展,一方面强调了文化多样性为人类文化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另一方面则强调了把非遗保护作为实现人类代际公平的重要手段,合理调整前后代对文化资源实践、享用,确保后代人在非遗等文化资源上的权益。这样,整体规划人类非遗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研究非遗代际公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就成为一门专门的学问(与研究生物多样性、生态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具有相似性)。

其三,非遗共享与传承发展的难题。

作为一种活态遗产,非遗本质是人与人之间共享和传承的文化。能否共享和传承,是非遗能否延续的关键,也是非遗能否存在的核心。非遗共享和传承面临多方面的风险,一是非遗知识、技艺、意义在通过人与人之间精神交流方式进行共享、传承时,面临着传者和承者是否愿意和是否能够实现的风险,传承者意愿大小、能力大小和对非遗理解的差异都会导致非遗共享与传承存在失败风险。二是非遗在跨社区、跨群体、跨国家和跨文化传播过程中,通常存在内外之别以及供给方与需求方的不同,这样非遗传播就必然会面临以何者为主、以何者为次的选择,不同的选择会对非遗传播产生不同的影响:如果强调非遗以社区、群体、国家或者文化共同体内部的共享传播为主,强调以非遗供给者为主,那么非遗共享传播范围就会不断萎缩、影响力缩小、消费能力减弱,就会导致非遗生产萎缩、甚至停滞;如果强调以社区、群体、国家或文化共同体的外部共享传播为主,强调以非遗消费者为主,那么非遗在共享传播范围就会扩大、影响力扩大、消费能力提升的同时,则会面临非遗自身自主性、个性减弱的风险。三是非遗共享、传承除了直接的传承人外,还需要从事传承人与他者之间沟通的中间人,传承人、中间人的规模和能力都会直接影响非遗共享传承。没有足够规模的高素质的非遗传承人和非遗中间人,非遗共享传承也会面临后继无人、难以为继的风险。

上述非遗共享传承风险是非遗保护要解决的突出难题,不是一个应急性的对策方案就能解决的,需要一个专门学科通过建立专门理论体系才能彻底解决,包括对共享传承原理、传播机制和人才培养机制等问题的专门研究。

其四,非遗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决策的难题。

非遗保护工作,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而言,非遗保护不只是确保非遗自身的生命力一种手段,还是推动非遗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一个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并把其作为坚持“四个自信”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非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典型代表,非遗保护不仅本身是国家重大战略(8)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就把“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上升为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http://www.gov.cn/zhengce/2017-01/25/content_5163472.htm,公布日期:2017年1月25日,访问日期:2021年11月15日。,而且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息息相关。非遗如何服务国家战略决策,是一门专门的学问,需要通过建立非遗学科来实现。

(二)范式“反常”

建立非遗学是传统学科范式“反常”的要求。每门科学都有自己的范式,范式为学科共同体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提供了模式、规则。随着科学研究不断发展,一些学科的原有范式不能适应研究新问题需要,对学科发展造成束缚,于是适应新问题、新趋势的范式反常情况开始出现,这些范式反常的不断增多和发展,要求旧范式进行变革、转变,催生了新范式、新学科。

建设非遗学科对传统学科而言是一种范式“反常”,它有利于重新阐释传统学科中诸多关系范畴,为非遗保护扫清学术障碍。首先,它将重新阐述科学研究中的“阐释与实践”的关系,非遗学不只是对非遗传承事实的描述与还原,而且是对非遗传承、保护的参与,不只是解释世界,而且要改造世界。其次,它重新阐述科学研究中的“主位与客位”“旁观与干预”关系,非遗学者不只是非遗保护的客观、冷静的旁观者,而且本身就是非遗保护的局内人,既要以客位立场观察非遗保护,又要以主位角度理解非遗保护、参与非遗保护实践,承认干预的合法性、合理性,通过科学干预维护非遗生命力。最后,它将重新阐述科学研究的局部与整体的关系,非遗学不只是对非遗的具体项目局部问题进行研究,而且要把非遗具体项目和局部问题放在非遗保护的整体中去研究,要从非遗内部各要素构成的整体性以及非遗与环境所构成的整体性角度去研究非遗,非遗即代际传承的日常生活整体。这样的非遗学,就在很大程度上突破了传统学科的范式限制,突出了非遗研究中的实践性、干预性和整体性特点。

受西方科学思维影响,传统学科重视分析和专业化发展,整体关照相对不足,不利于交叉学科、跨学科发展。在社会发展日益以解决问题为核心,追求跨学科、交叉学科和协同研究的趋势下,范式反常情况不断出现,推动了新范式、新学科的发展。

非遗保护适应了跨学科、交叉学科和协同研究的趋势,推动了非遗学的产生。作为非遗学重要内容的中国传统戏剧学,自近代王国维把它纳入现代学科体系以来就经过了多次学科转型,从传统曲学到文学再到艺术学最后到非遗学,每一次转型都是学科范式反常在发挥作用。作为人类戏剧遗产的一支,我国传统戏剧是我国人民生产生活方式的反映,是世代传承的民俗、文学、艺术和遗产观念的体现。在学科发展历史上,传统戏剧研究者有过“徜徉于文学与艺术之间”的讨论(9)康保成、黄仕忠、董上德:《戏曲研究:徜徉于文学与艺术之间——关于古代戏曲文学研究百年回顾与前景展望的谈话》,《文学遗产》1999年第1期。,也有“民俗”与“高雅艺术”的争论(10)可参看田仲一成与解玉峰、傅谨之间关于中国戏剧起源问题的讨论文章。,在今天则有“民俗戏剧”“艺术戏剧”与“遗产戏剧”之讨论(11)宋俊华:《戏曲传承的路向选择》,《戏曲艺术》2018年第2期。,这些都是学科范式“反常”发展的结果。

三、非遗学科的范式类型

非遗学范式是由若干个范式单元构成的体系,每个范式单元既是独立自足的,又是与其他范式单元关联的,是非遗学范式链条中的一个环节。非遗学范式包括四个类型,即事实范式、实践范式、批评范式和阐释范式。

(一)事实范式

非遗学事实范式是指经非遗学共同体普遍认可的非遗事实研究模式,包括对非遗实践事实、非遗保护事实的调查以及资料搜集、整理和研究模式。非遗学事实范式是建立非遗文献学、非遗传承人口述史、非遗保护史、非遗档案学等非遗学分支学科的基础。

事实范式是非遗学的基础范式,是非遗学的实践、批评和阐释等范式形成的基础和依据,没有事实范式就没有非遗的实践、批评和阐释等范式的产生。以非遗学中的戏剧遗产学来说,它的事实范式主要体现在戏剧文献学、戏剧文物学、戏剧传承人口述史、戏剧身段谱、戏剧音乐学、戏剧文学、戏剧档案学等分支学科中,没有上述事实范式,戏剧遗产学范式的建立就像水中月一般没有根基。所以非遗学科范式建构首先要重视事实范式建构,要吸收和借鉴传统学科事实范式经验,结合非遗传承以传承人之间口传心授为主、非遗保护以主体间的干预与被干预为主等特点,重视非遗体验、口述记录、非遗干预等事实调查、记录和整理范式的建构。

(二)实践范式

非遗学实践范式是指非遗自身及其保护作为一种进行中的实践所遵循的基本模式,是经过非遗学共同体认可并遵循的基本模式。就非遗自身而言,它是在生产、生活或民俗活动中通过口述身传心授等精神交流方式进行代际传承的实践,为此我国提出“见人见物见生活”和“以人民为中心”的非遗保护理念,就是理解非遗实践的基本模式。就非遗保护而言,它是采取各项保护措施、方式确保非遗生命力的实践,所采取的保护措施和方式包括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教育、开发、利用等措施和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等方式,此外,实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建立非遗工作坊、非遗工作站等也都是非遗保护的基本模式。

非遗学实践范式发展的标志,是非遗名录学、非遗保存学、非遗传播学、非遗教育学、非遗生产性保护学、非遗生态保护学等非遗学分支学科的建立和发展。每个非遗项目实践与保护,都要遵循相应的实践范式。实践范式是非遗实践特点和规律的总结,也是非遗学科范式的重要内容,它以事实范式为依据,以阐释范式为指导,受批评范式监督。

(三)批评范式

非遗学批评范式是指经非遗学共同体普遍认可并自觉遵循的非遗学实践评价和批评模式,是非遗学的自我纠错机制,可以有效确保非遗学范式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创新性,同时也可不断调整和明确学科方向以确保非遗学的可持续发展。

非遗学批评包括对非遗事实、实践、阐释的批评,也包括对非遗批评的批评,由此形成了非遗事实批评范式、非遗实践批评范式、非遗批评之批评范式、非遗阐释批评范式等。

非遗学批评范式的建立,是以非遗批评学、非遗评论学等非遗学分支学科建立为标志的。目前国内外出现的批判遗产学(12)批判遗产学主要是对遗产保护目的和意义进行批判反思的研究,多数侧重在物质遗产领域,如伦敦大学学院考古研究院教授Rodney Harrison,是批判遗产研究学会创始执行委员会成员,目前主持“欧洲遗产未来的理论:遗产的故事”项目,是欧洲委员会资助的居里夫人行动(MSCA)博士培训项目“批判遗产研究和欧洲的未来”的组成部分。这个研究对非遗批评范式建立的意义,可参考劳拉简·史密斯、朱煜杰、张进《话语与过程:一种批判遗产学的视角——文化遗产研究与实践系列访谈之Laurajane Smith专访》,《百色学院学报》2014年第5期。,就是与非遗批评学相类似的学科。

(四) 阐释范式

非遗学阐释范式是指非遗学科共同体普遍认可并自觉遵循的非遗理论阐释模式,包括非遗意义阐释、事实阐释、实践阐释、批评阐释以及阐释之阐释等。

阐释范式既是非遗及其保护实践的理论总结,又是非遗及其保护的理念、理论依据。当前非遗学阐释范式已经形成了“维护文化多样性存在”“促进可持续发展”等目的性阐释范式,“以人民为中心”的主体性阐释范式,“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见人见物见生活”的操作性阐释范式。此外,还有针对非遗保护而发展起来的非遗调查阐释范式、非遗传承人阐释范式、非遗主体间性阐释范式、非遗形态阐释范式等。

非遗阐释范式的建立,是以非遗原理学、非遗本体学、非遗哲学等非遗学分支学科建立为标志的。对非遗保护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等问题的理论阐释,是以非遗事实、非遗实践、非遗批评为依据的,同时反过来会指导非遗实践和非遗批评。

四、非遗学科的范式建构

从本质来说,非遗学是一个独立的知识体系,是对人类知识体系的一个新的分类。建构非遗学范式,就是建构新的知识体系,就要在旧知识体系基础上提出一个新的知识类型。

一般而言,非遗学范式是非遗学共同体在开展非遗研究过程自然形成的,是大家普遍认可且自觉遵循的。范式建构往往是渐进的,约定俗成的。范式形成的标志有几个表现:一是产生了大家共认的理论或模型;二是产生了有代表性学者的学科共同体;三是建立了体制性学科组织并实施人才培养;四是产生了大量标志性研究成果。

非遗学范式建构既要遵循学科范式建构的一般规律,又要结合自身特点进行创新。非遗保护是一种处理人与人关系的文化实践,承认并实施文化干预是非遗保护的基本前提。由此来看,非遗学范式建构既有客观性,又有主观性,是主客观的统一。非遗学范式建构属于应急性、突变性范式建构,其建构方式是多元的。

(一)借鉴式建构

所谓借鉴式建构,就是指新学科范式不是凭空产生,而是依托或借鉴旧学科的某些范式,通过改造、重组旧学科范式而建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对象涉及了很多旧学科,是这些旧学科的交叉学科。所以,非遗学自然会借鉴旧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来开展研究,戏剧遗产研究就不能不借鉴戏剧影视学、艺术学的学科范式,民俗遗产研究就不能完全离开民俗学、社会学的学科范式影响,民间文学遗产也不能不用到文学的学科范式。

非遗学学科范式建构,就要充分利用和发挥旧学科范式的特点和优势,同时要从旧学科范式中走出来。要结合非遗学侧重非遗代际传承保护的特点,突出不同内容的非遗代际传承规律的研究。

借鉴式范式建构往往首先从有创新意识的旧学科研究者开始的,他们认识到旧学科范式的局限而有革新的要求,同时也能够积极迎合社会发展对新学科、新事物的需要,于是积极呼吁旧范式改革和新范式建立。

(二)引导式建构

引导式建构是指现实“难题”或政策引导下,围绕解决某些重大问题而逐渐形成的新学科范式。与借鉴式建构不同的是,引导式建构不是直接从旧学科范式中孕育的,而是在现实问题或国家政策引导下的产生的。

非遗保护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各国政府主动引导下实施的,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文化平等促世界和平、以文化多样性促人类可持续发展宗旨的体现,也是各个国家提高民众凝聚力、维护国家安全、独立等国家意志的反映。在这样的背景下,非遗学科范式建构就不可避免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和国家政策的引导和影响。同时,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科学价值取向,也会使非遗学范式建构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是问题推动下的范式建构。

(三)保障式建构

保障式建构是指主要基于学科规划而预先设立的学科体制,通过体制保障而促使相关学科范式的建构。保障式建构是国家学科规划下的产物(13)2021年2月教育部将“非遗保护”列入普通高等学校艺术学门类下的本科专业目录,详见《关于公布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高教函〔202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moe_1034/s4930/202103/t20210301_516076.html,公布日期:2021年2月10日,访问日期:2021年11月15日。2021年4月,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同意北京大学、中山大学等9所高校开展非遗方向(三级学科)或专业(二级学科)的研究生培养试点工作,详见《关于推动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1〕8号),2021年4月22日公布。2021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天津大学增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学位代码99F1)为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详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21〕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yjss_xwgl/moe_818/202111/t20211112_579366.html,公布日期:2021年10月26日,访问日期:2021年11月15日。这些措施就为非遗学科范式建构提供了体制保障。此外,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的设立,也为该中心十几年的非遗学科发展提供了体制性保障。。

无论是采用哪种方式建构的非遗学科范式,与其他学科范式一样都会经过从出现范式“反常”到打破旧范式平衡再到建立新范式平衡的发展过程。目前非遗学科范式建构正处在打破旧学科范式平衡到建立新范式平衡的转折时期,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这一转折的完成。

第一, 坚定学科自信,推动非遗学科的范式独立。学科自信是非遗学科范式建构的前提。非遗保护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尽管出现了许多专门从事非遗保护研究的学者,但多数学者仍然是把非遗保护研究作为副业,作为自己专业之外的业余兴趣。这种情况是不利于非遗保护研究发展,也不利于非遗学科范式建构的,表现在非遗研究成果上低质量、浅层次重复的较多,高质量、深度分析的较少,缺少入门门槛和专业标准,研究队伍不稳定,科研水平参差不齐,很难产生有重大影响的研究成果。所以,非遗学科范式建构的首要任务是统一认识,明确学科独立的目的和意义,坚定学科自信,让从事非遗保护研究的学者和青年人有目标、有方向、有规范。只有这样,大家才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推动非遗学科范式建构。

第二, 坚持协作发展,构建非遗学科命运共同体。非遗学是在传统学科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对传统学科的知识体系的重新组合。如果说文学、音乐、舞蹈、美术、民俗、体育、中医等传统学科是对人类知识体系的纵向切割的话,那么非遗学则是对人类知识的横向切割。非遗学的对象与传统学科的对象既有相同地方,又有不同之处。由此而来,非遗学科要建立和发展,既离不开传统学科支持,又要有自己的独立性,要有自己的学科队伍。

任何一个学科发展都是该学科共同体认同和协作的结果。非遗学科命运共同体是由从事非遗保护实践和研究的传承人、管理者、学者等共同组成的,是否认同非遗学、是否自觉为非遗保护实践和研究而工作是衡量是否属于这个共同体的基本标准。非遗学科共同体成员往往有不同的学科背景和目的诉求,在非遗学科范式建构过程中,需要协调各自目的,利用各自学科背景知识开展协作研究。只有构建强大的学科命运共同体,才能真正推动非遗学科范式的建构,才能实现非遗学科的真正独立(14)宋俊华:《论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共同体》,《文化遗产》2019年第2期。。

第三, 加强学科保障,完善非遗学科的体制机制。如果说坚定学科自信解决了统一认识问题,构建学科命运共同体解决了学科队伍的问题的话,那么学科体制则在解决非遗学科范式建构保障问题。学科自信确立和学科命运共同体构建,除了需要非遗学实践者们的非遗保护情怀和科学精神等主观努力外,体制性保障也是十分重要的条件。所谓体制性保障,就是国家对非遗学在学科设置、人员编制和经费安排等方面的综合保障措施。在高校学科设置上设立非遗学,安排相应的人员编制和经费,开展非遗学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就会在体制上为非遗学建立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使得非遗传承人、管理者和研究者能够安身立命、潜心非遗保护研究和人才培养,从而建立相应的学科范式。令人高兴的是,今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贯穿国民教育始终,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识教育读本”“加强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体系和专业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自主增设硕士点和博士点。在职业学校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专业和课程”“统筹整合资源,加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研究力量,建设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http://www.gov.cn/zhengce/2021-08/12/content_5630974.htm,公布日期:2021年8月12日,访问日期:2021年11月15日。等,这些措施将为非遗学科范式建构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五、结论

非遗学是适应国际国内非遗保护和传统学科发展需要而建立的一个新学科。尽管提出时间不长,但在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国家政策的支持和众多非遗传承人、管理者和学者的积极推动下,非遗学科建设发展势头强劲有力,为非遗保护和国家实施重大战略所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

非遗学科建设的核心任务是范式建构。范式是学科独立的重要标志。建构非遗学科范式,推动非遗学科独立,是解决非遗保护现实“难题”的迫切要求,非遗保护如何促进文化平等以实现世界和平、如何促进代际公平推动人类可持续发展、如何实现自身的共享传承、如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策略等,这些都是非遗保护的现实难题,解决这些难题的根本途径是建构非遗学科。建构非遗学科范式,推动非遗学科独立,也是解决传统学科范式“反常”问题的必然选择。在科学研究日趋跨学科、交叉学科发展的背景下,传统学科的旧范式日益面临新“反常”的挑战,需要建立新的交叉学科来解决,非遗学科就是传统学科范式“反常”发展的重要选择,它克服了传统学科纵向分割的弊端,是人类知识体系的新的调整。

与传统学科范式建构一样,非遗学科范式也是由事实范式、实践范式、批评范式和阐释范式构成的一个闭环结构,这些范式相辅相成、互为一体。事实范式是关于非遗实践和非遗保护各种事实调查和资料搜集、整理、研究的范式,是我们认识非遗实践和保护事实的基本模式。实践范式是关于非遗实践和非遗保护的范式,是我们开展非遗实践和非遗保护的基本依据。批评范式是关于非遗事实、非遗实践、非遗阐释的评价和批判的模式,是我们在非遗保护研究中不断自我纠错的基本模式。阐释范式是关于非遗事实、非遗实践、非遗批评的理论阐述模式,既源于又反过来指导上述实践。认识非遗学科范式结构和类型,是建立非遗学科体系的基础,有利于推动非遗学的分支学科如非遗文献学、非遗保护实务学、非遗批评学、非遗原理等学科的发展。

非遗学科范式建构通常有三种方式,借鉴式、引导式和保障式,这三种方式既相互区别又互相联系。在已有学科范式基础上,结合非遗保护的特点,通过范式“反常”来实现旧学科范式转化和新范式建立,是借鉴式非遗学科范式建构方式。在现实问题和国家政策引导下,以解决问题为抓手,开展非遗学科范式建构,是一种应急性的引导式学科范式建构方式。通过学科体制性措施的实施,建立非遗学科的学科平台、人员编制和人才培养体系,是保障式非遗学科范式建构方式。当前非遗学科建设要通过实现学科自信、构建命运共同体和建设体制性保障机制等推动非遗学科的范式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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