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哲学研究中的认知范式转移
2018-11-17
在20世纪的中国传统哲学研究中,中国学者应用的解释方法大体包括唯物认知范式、科学认知范式、人文认知范式、逻辑认知范式和自我认知范式等五大认知范式。在具体考察此五大认知范式用于中国传统哲学研究实践中,发现存在“范式转移”现象。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范式转移现象?范式转移有怎样的特点?又给我们怎样的启示?
认知范式转移的原因
无论是作为一种学说,还是作为一种解释方法,认知范式都必然有时空的限制,而其性能也是有限度的。由于认知范式的应用需要主体掌握,从而使主体或认知范式共同体与认知范式结成了密不可分的关系,并成为我们谨慎对待认知范式转移的另一重要原因。
首先,时空中的认知范式。任何认知范式都产生于特定的时空环境,由特定个人或群体在相关的知识、理论、主张、观点等方面的贡献、积累而逐渐形成。比如,唯物认知范式的基本思想、原理和方法就是由马克思及其战友创立,并丰富、发展的,它产生于19世纪40年代欧洲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在思想资源上不仅有自然科学基础(即所谓的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和转化的原理及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也有经济学基础(即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创立了劳动价值论),从而形成为一种具有独特解释力的学说。人文认知范式形成的历史也很悠久,如果从文艺复兴时期算起,那么人文主义发生、发展与丰富已经有了差不多六百年的历史,人文认知范式的基本价值主张、思想观念和思维方法就是在这漫长的历史中逐步形成的。自我认知范式作为一种解释方法体系,其中的许多内容在中国或者西方哲学史上早已存在,但作为一个专用术语则是由作者发明的。无论是就自我认知范式内部诸要素,还是就自我认知范式整体言,照样有它的时空性。比如,自我认知范式中的考据方法属于传统研究方法,而自我认知范式中的义理系统分析、历史文化考察,则属于近代或现代研究方法了。可见,认知范式无一不是时空下的产物,这就意味着认知范式必然服从其时代限制,我们必须以时空的眼光看待它们。时间和空间的更换,都要求我们重新思考认知范式。库恩说:“科学革命也起源于科学共同体中某一小部分人逐渐感觉到:他们无法利用现有范式有效地探究自然界的某一方面,而以前范式在这方面的研究中是起引导作用的。”就是说,由于时空的变化,范式转移或范式革命是迟早的事情。
其次,认知范式能力限制。认知范式的限制不仅来自时空,更重要的是来自认知范式自身的能力。任何认知范式都有独特的内容、独特的诉求、独特的价值、独特的思路,这些“独特”构成了认知范式的“性能”,此性能在很大程度上即规定了认知范式的能力所及。科学认知范式的特点是注重从数据、实证等层面去思考、解释一种现象或文本,分析一个概念或命题,主要看这个概念或命题是否符合科学原理、定律与方法,用科学的原理、定律和方法对被理解的概念或命题进行解释。这是科学认知范式的特长,同时也是它的限制。逻辑认知范式的特点是对思维方式规范的坚持,从是否符合逻辑学原理、思维规律等角度去理解哲学概念或命题。这是逻辑认知范式的特长,同时也是它的限制。可见,认知范式由于自身理论内容的特殊性、信息量的区域性、解释能力的有限性,决定了它们不是万能的,而是有边界的,同时意味着它们要随时准备被“转移”。这就是库恩所说的:“所有危机都始于范式变得模糊,随之而使常规研究的规则松弛。”
最后,范式共同体的影响。这是从社会角度思考“范式”有限性问题。认知范式还有另一重要特点,即认知范式是由学术共同体共同遵守的,但学术共同体都习惯于“常规知识”,即旧的范式,尤其是在利益、价值和情感等方面受到影响甚至伤害的时候,决定了他们不会轻易放弃旧的认知范式,这就使认知范式的突破与转移变得极为困难,因为这已不是纯粹学术的事情,超越了学术范畴,而演变成社会的事件。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范式即共同体,范式就是某一个历史时期为大部分共同体成员所广泛承认的问题、方向、方法、手段、过程、标准等。比如,唯物认知范式,长期运用唯物认知范式的共同体会产生对此认知范式的依赖,他们将此认知范式视为最佳,视为理所当然,他们不会轻易放弃此认知范式,从而使唯物认知范式的转移变得更加复杂与困难。可见,人们对新范式的接受通常并非一帆风顺,而往往是先抗拒和反对变革,接着是妥协,最后才接受,甚至要用时间和生命来换取。因此,库恩将范式理解为社会现象,是非常深刻且有启示意义的,即不能也不应将范式视为单纯的学术问题,它在很大程度上也受到社会的影响,因而我们不得不关注、分析它的社会性。但问题的另一面是,当研究共同体认识到新范式对于他们的利益有帮助的时候,他们就会毫不犹疑地喜新迎旧——选择新范式。
认知范式转移的方式与特点
可见,由于时空的变化、性能的限制和应用主体的影响,认知范式转移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在20世纪解释中国传统哲学的实践中,唯物认知范式、科学认知范式、人文认知范式、逻辑认知范式、自我认知范式是否存在转移现象呢?其转移的方式有哪些?又表现出怎样的特点?
其一,认知范式转移的方式。如前所述,当范式不能继续帮助研究者有效地认知、理解文本时,其转移的号角便吹响了。那么,认知范式是怎样转移的呢?或者说有哪些转移的形式?根据我们的初步考察,约可分为这几种类型:
1)全局转移。所谓全局转移,是指认知范式全面转移,但它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绝对的全局转移,比如,西方研究方法的引入对中国传统研究范式的排挤,中国传统研究范式被挤到边缘,代之而起的是唯物认知范式、科学认知范式、人文认知范式、逻辑认知范式,虽然在四大认知范式实践中,中国传统研究方法也偶尔重新发光,但就总体上言,传统研究范式属于完全转移情形。另一种是相对的全局转移。所谓相对的全局转移,就是指认知范式完全不在场,被另一种范式所取代。比如,关于《墨经》中《大取》、《小取》的研究,需要逻辑认知范式在场,而唯物认知范式、人文认知范式似乎都使不上力,这就意味着在认知和理解《小取》、《大取》的学术实践中,唯物认知范式、人文认知范式都不在场,都被“客气地”转移了。
2)局部转移。所谓局部转移,是指认知范式的解释能力虽然弱化了,但仍然具备一定的解释力量,为了能够发挥仅有的解释能力,不得不对认知范式进行调整,将那些过时的要素加以转移。我们知道,唯物认知范式、科学认知范式、人文认知范式、逻辑认知范式、自我认知范式等都是一种相对独立的理论体系,其中某些“子理论”或“子学说”必须淘汰,但有些“子理论”或“子学说”仍然有其解释能力,这就意味着在认知范式系统内必然发生转移现象,此即局部转移或个别转移。比如,科学认知范式由诸多科学原理、定律和方法组成,但其中的“子认知范式”都是相对独立的,正如光学原理、数学原理、量子力学原理可以分别解释不同的哲学概念或命题,但如将它们互换对象,其解释效果则面目全非,这样就会出现“局部转移”现象。
3)隐性转移。此是指认知范式因为理解对象的特殊性而表现为时隐时显的情形。由于认知范式所面对的哲学概念或命题是千差万别的,而认知范式的功能本身是有限的,因而其面对相契的哲学概念或命题能够大展拳脚,而面对不相契的概念或命题则一筹莫展。比如,唯物认知范式、科学认知范式、人文认知范式、逻辑认知范式等在认知、理解哲学概念或命题的时候,唯物认知范式如不能做完满的理解,那么它必须撤离,让位给其他认知范式去尝试,这个时候,唯物认知范式就表现为隐性转移,因为唯物认知范式并没有完全被取代或彻底转移,只是被动地“隐藏起来”。以上是就认知范式本身而言的表现出来的转移现象,其中认知范式的全局转移的绝对现象目前是不存在的,说明五大认知范式仍然充满生命力。
4)主体性转移。所谓主体性转移,是指由于认知范式的性能与主体需求构成的变化,而使认知范式的转移既表现在主体之间,也表现在主体自身。由于应用主体对认知范式的要求不仅是满足他们的专业性(事业),而且要满足他们的职业性(利益),这两种需求的交织便构成了对认知范式转移的要求。其转移的具体情形有:一是认知范式在主体之间的转移,比如人文认知范式从主体群A转移到主体群B;二是认知范式在同一主体身上的转移,即同一主体在不同年龄段、在不同时空条件下,认知范式也会发生转移,早年用唯物认知范式,中年用科学认知范式,而晚年用人文认知范式。
另外,认知范式转移过程中,还必须关注“认知范式扩张”现象。所谓“认知范式扩张”,是指认知范式凭借自己的性能或主体的力量对非自己专业领域的侵犯,有些范式性能优良,广受欢迎,这种范式可能会发生一种自然的扩张现象。另一种扩张现象则是依靠权力强行推行某种认知范式,或保护某种认知范式,从而使某种认知范式获得市场份额而施加自身的影响。因此,主体的理性、健康、文明,对认知范式的科学应用并产生积极效应是至关重要的。如果缺乏这个条件,陈旧的认知范式、落后的认知范式,甚至反人性的认知范式都可能长期与我们为伴。因此,认知范式转移虽然不是必然的,但肯定是必须的。对于来自范式能力所引起的扩张,应该欢迎并接授;对于以私利为企图的扩张,则必须警惕并消除。
其二,认知范式转移的特点。诚如上述,认知范式转移表现为多种形式,而每种转移形式都与认知范式自身性能、认知范式使用主体以及相应的社会环境等因素有关,从而为从它们的关系中寻找一些规律性的东西创造了契机。那么,认知范式转移又有怎样的特点呢?
1)渐进式转移。库恩认为,自然科学研究中的范式转移是极其缓慢的,根据他的考察,一次真正的范式转移往往需要至少20年,如此新常态才能形成。因此,当前这代科学家从来就无法完成走向新范式的转型,只有当新一代科学家接管相关领域,深深镌刻于教科书、地图、经验和训练材料中的老范式才会遭到摒弃。对于五大认知范式,之所以转移缓慢,乃是因为除了习惯了认知范式的共同体的情感、价值的影响之外,在解释能力方面目前似乎还没有发现被彻底转移的可能。
2)无伤亡式转移。就是指认知范式在转移过程中,较少发生你死我活的情形,较少发生认知范式牺牲或被淘汰的现象,更多情境下表现为认知范式的隐显或换位,因而不存在认知范式伤亡的问题,至少目前如此。比如,唯物认知范式对于哲学概念或范畴的理解,当不能做出准确的解释时,唯物认知范式自动退出,但这并不意味着唯物认知范式的“彻底传移”,而是暂时转移或“战略转移”,当唯物认知范式寻找到真正的“敌人”时,便会突然“挺身而出”以显其看家本领。因此,五大认知范式虽然都在不停地转移,但都表现出“无伤亡转移”现象。
3)对调式转移。在五大认知范式用于中国传统哲学研究实践中,由于研究具体的对象不同,需要理解的文本不同,唯物认知范式、科学认知范式、人文认知范式、逻辑认知范式、自我认知范式需要经常性地进行位置的互换或对调。比如,唯物认知范式与人文认知范式之间,由于这两种认知范式存在较大差异,从而发生论战,相互攻击,战胜的一方逼迫战败的一方交出位置,从而实现转移。认知范式的对调式转移表明,认知范式转移或突破,并不一定是以消灭某种认知范式的形式出现,而是为了更客观、更正确地认知和理解哲学概念或命题。
认知范式转移的意义
诚如上述,五大认知范式虽然还没有出现彻底转移现象,但认知范式转移一直都在解释中国传统哲学实践中发生,因而对认知范式转移的思考与研究是极有意义的。
第一,认知范式转移现象意味着诸认知范式都有弱点,都是相对的。唯物认知范式、科学认知范式、人文认知范式、逻辑认知范式、自我认知范式莫不如此。认知范式转移之所以发生,乃是由于其解决问题或理解文本时不能完成任务,从而让位于更合适的认知范式。
第二,认知范式转移现象意味着应该充分发现和利用任何高效的认知范式。认知范式之所以转移,是因为被转移的认知范式的能力不济,所以需要时刻努力发现并利用任何相契并高效的认知范式。
第三,认知范式转移现象意味着认知范式执行主体应该培养一种时刻调整与突破认知范式的自觉意识。既然认知范式转移是理解实践中的常规行为,并且因为这种转移可以为理解实践带来实惠,那么作为认知范式执行主体就应该培养一种时刻调整或突破认知范式的自觉意识,不能在发现认知范式与被理解文本不相契时不作为,不能躺在常规范式上睡大觉。
第四,认知范式转移现象意味着对哲学概念或命题理解的客观、准确。如上所言,认知范式转移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认知范式的相互合作,由于单个认知范式在性能上的有限性,其理解或解释哲学概念或命题必然出现力不从心的时候,此时通过范式转移或许能够缓解困境。可见,认知范式转移并不只有消极的面向,也不是给我们对认知范式表达悲观的一种机会,而是应用认知范式的一种完善,它可以强化理解或解释的效果。
第五,认知范式转移现象有助于新认知范式的诞生。如上所述,唯物、科学、人文、逻辑、自我等五大认知范式,虽然一直在转移着,但并没有发现哪种认知范式到了被彻底转移的时候,这就意味着新认知范式的诞生还遥遥无期。我们已经知道,认知范式之所以发生转移现象,根本原因是认知范式的性能限制,这就是说,任何认知范式都存在被突破的契机;另外,认知范式转移会让诸认知范式形成互动,取长补短,从而走向融合,形成更为完善的认知范式组合;再者,认知范式转移也提供了认知范式丰富、发展自身的机会。当一种认知范式经常派不上用场的时候,它就必须反思和检讨:问题出在哪个地方?从而提出修正的路径与完善的内容。
因此,虽然就目前而言,我们很难预测五大认知范式身后的认知范式的具体而壮观的情景,但认知范式转移现象告诉我们,认知中国传统哲学的范式肯定不会一成不变,这不仅是空间的承诺,也不仅是时间的承诺,更是认知范式自身性能的承诺。或者说,认知范式转移完全是由其特性决定的,这个特性主要是指它的限制性,认知范式作为理论或方法,其发挥自身的作用受到先天限制,而这种限制同时提示我们:认知范式不会静止不变,无论是时空要求,还是其性能限制,或者是范式共同体的需求,都意味着必将转移,也意味着必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