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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环境下书法传播的现状、挑战与机遇

2021-11-25王长卫

大学书法 2021年4期
关键词:书法艺术受众书法

⊙ 王长卫

在讨论书法传播的载体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书法传播的媒介。陈鸣在《艺术传播原理》一书中提出文本媒介的概念,他认为文本媒介是艺术作品中承载和显现审美讯息的文本介质,它包括“形式介质,质料介质和工具介质”[1]。其中质料介质是艺术符号的物质介质,是承载、显现、储存和传输艺术符号的物质性材料。显然书法传播的载体属于质料介质范畴,而质料介质又分为成品媒质、表演媒质和仿像媒质,因为书法不属于表演艺术,所以表演媒质不在讨论范围内,故将其排除。

大众传媒出现之前,书法传播载体为成品媒质,它以直接感知的方式呈现艺术作品中的审美信息。在书法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兽骨、龟甲、青铜器、刻石、简牍、纸等载体。

大众传媒出现之后,仿像媒质便应运而生。书法作品经过信息技术编码后用来存储和传输的图像,已不再是书法实体,必须依存于技术设备的物质外壳。时至今日,人类已悄然进入新媒体时代。新媒体是指采用网络、数字、移动通信技术等进行宣传、信息传递与接收的交流平台,包括固定终端与移动终端。[2]而书法传播在如今的新媒体时代,则又进入了一个新的维度。

一、新媒体环境下书法传播的现状

截至2020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为9.4亿,较2020年3月新增网民3625万,互联网普及率达67%,较2020年3月提升2.5个百分点;我国手机网民规模为9.32亿,较2020年3月新增手机网民3546万,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达99.2%,较2020年3月基本持平。[3]智能手机的出现极大地推进了新媒体普及的进程,其接收信息的及时性、操作的人性化以及功能的多样化使得智能手机成为人们参与新媒体传播的主要渠道。另外有关书法的交流群、贴吧、公众号、微博等已形成巨大的规模。人人都是信息的接受者,也是信息的生产者,书法信息传播呈现去中心化趋势。基于这种数字化传播手段的普及,书法传播日益表现为传播内容的海量化,信息形态的超文本化,信息流通的及时性、无界性、仿像性、分众化等,这使得传播主体与受众之间的关系变得更为复杂。

(一)传播主体的大众化与再精英化

关于欧阳询学书,李昉《太平广记》卷二百八十所引《国史异纂》有这样一则记载:“率更尝出行,见古碑索靖所书,驻马观之,良久而去。数步,复下马伫立。疲则坐观,因宿其傍,三日后而去。”[4]这段记载从侧面反映了一个事实:就是古人学书时,书法范本不易获得。在古代书法史上,由于印刷技术水平的限制,书法资源的有限性和书法传播的局限性给书法学习者带来高昂的成本,这几乎是平民阶层不可逾越的鸿沟,只有精英群体才有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书法艺术上,因此书法传播的主体集中在精英群体。由于传统媒体属于单向度的少数人对多数人的传播模式,所以信息生产的话语权依然掌握在少数精英群体手里。而如今在新媒体环境下,书法资源实现了网络共享,当今学书者的眼界无疑得到极大开拓。此外,与书法有关的微博话题讨论,知乎问答参与,兴趣部落展示,QQ微信群交流等为新媒体环境下的书法传播营造了浓厚的氛围。书法赛事通过新媒体传播更加及时,新媒体促进了书法参赛群体的壮大,大量的书法教学资源成为自媒体时代书法人的福利,在提高了书法学习便利性的同时也降低了学习成本。我们适逢这个注重人的全面发展的时代,书法有史以来第一次冲破精英阶层的围城,开始走下精英艺术的神坛,书法传播的主体也向大众化方向发展。在新媒体步入主流,瓜分传统媒体的市场份额,分割传统媒体的受众流向时,传统书法媒体精英逐渐转战并不断适应新媒体。在这个以粉丝、流量决定话语权的新媒体环境中,经过激烈竞争,必然在书法领域成就一批新的精英群体,新媒体书法传播主体出现再精英化只是时间问题。权威书法新媒体力量的形成,使得为数不多的一部分人真正能够运用新媒体进行书法展示、品评、引导、教育,在这一过程中必将产生书法界的舆论领袖,实际上这一部分人才是新媒体环境下书法界掌握话语权的新的精英群体。因此,一方面大众接触书法的机会趋向平等,另一方面有关书法新媒体的使用权和话语权仍向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和媒介素养的少数社会精英群体集中。

(二)传播关系的多元化

传统媒体环境下传播者与接受者是单向度的“传播——接受”的关系,而新媒体时代的来临则改变了这一规则,传播者和接受者摆脱了以往单一的身份,兼具传播者和接受者的双重身份,并在不同的情况下相互转化。人们利用新媒体进行点对点的交流活动,形成一种平等的互动交流模式,使得书法传播关系更加多元化。这一特点主要从下面几个方面表现出来。

“一对多”[5]传播。这是书法信息传播最常见的方式。通常情况下,“一对多”面向的是没有组织制约、分散的社会人群。例如书法微信公众号更新推文、书法微博更新博文等,书法信息会第一时间发送到各个粉丝的账号主体,如果接受者有了点赞、评论、转发等意见反馈,那么信息传播的互动就达成了,于是便形成了第二次或更多次的传播,新媒体传播的大众传播意义便真正体现。一对多传播还可能面向有着一定制度制约的群体或组织进行,例如中国书法家协会通过官网公布有关书法方面的政策文件,那么隶属中书协的各组织和群体就需要按一定的程序进行横向以及纵向传播,缩短了信息到达多数受众的路径,提高了信息传播效率,有利于书法方面的政策得到及时落实。

“多对多”[6]传播。此传播是在“一对多”传播理论基础上进行的。同一信息由一个传播主体向多个接受者发出以后,这多个接受者又向更多的接受者进行传播,至此,“多对多”的传播便得以实现。书法群体利用微信群、QQ群进行群聊,在贴吧、微博话题进行讨论,往往群体中的某一成员引出一个话题会吸引群体中的多人进行讨论,使信息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大规模扩散,这一话题信息可能会随着讨论的逐渐深入而增加其信息价值,也可能经过新的传播者的主观处理,重新形成多种新的信息文本。在讨论中个体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会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除此之外,“多对多”的传播过程还反映着某一话题的热度、书法受众的审美取向,这一过程也能有效反映不同书法群体的知识素养和专业水平。

“多对一”[7]传播。此传播是一种信息回归现象,主要发生在书法新媒体发出的信息经过传播获得的信息反馈阶段,书法受众根据自己的审美取向和审美判断决定是否为推送内容点赞或在评论中表明自己的看法。这些信息反作用于传播主体,为书法新媒体人的信息生产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参考,在推送传播主体内容设置上发挥着导向性作用,也有助于传播主体进一步明确受众定位。

在传播关系多元化的新媒体环境下,书法传播的某些内容在某一时间段由于与时事联系紧密,契合了与书法有关的社会热点,常常会引起新媒体用户的广泛转发、评论。于是书法新媒体人便会趁热打铁继续发掘一系列与这一关注点相关的书法内容,在这一传播过程中相关的书法话题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力,同时其内容挖掘深度的增加和传播广度的扩展也是显而易见的。

二、新媒体环境下书法传播面临的挑战

(一)书法与新媒体的融合度问题

在新媒体环境下,书法艺术之所以被边缘化,归根结底是因为书法与新媒体的融合度低。相对于在新媒体环境下如日中天的音乐、手绘、美术设计这类艺术,作为传统艺术中最具代表性的书法则显得格格不入。首先就书法艺术本身来说,它不像绘画既可以使用画笔,也可以使用软件中的几何线条,如果出现一点失误还可以通过清除、修改或覆盖等方式去补救。书法创作必须借助特定的材料和工具,遵循用笔规律,有节奏地完成一次性书写,这一过程是不可逆的。这也决定了新媒体工具无法直接介入书法创作,而只能作为辅助性工具参与创作过程。

同时,书法文化在发展过程中渗透着道家的自然、佛家的空灵、儒家的中和之理念,有着深厚的中国传统哲学基础,是一种传统色彩浓厚的高雅文化,如果受众在书法方面没有长期的知识积累和深厚的文化修养,很难对书法文化有较为深刻的理解。然而,新媒体环境以大众流行文化、娱乐通俗文化为主导,信息接受方式大多为快餐式、碎片化,受众的注意力并不会长时间集中在某一个目标信息上,因此书法文化在新媒体环境下似乎显得曲高和寡。

此外,不少书法新媒体人囿于既定的思维,内容的设定没有结合新媒体环境,受众定位较狭窄,内容枯燥、风格严肃、形式单一,缺少趣味性和生动性,可读性不强,因此难以引起活跃于新媒体环境中的广大青少年群体的兴趣。反之,一些书法新媒体人,为了让高雅的书法文化融入新媒体,忽略了书法的艺术与文化属性,强行将书法娱乐化,最终制造了低配版的文艺快餐。

(二)信息遗漏和信息混乱问题

在书法传播中审美客体的虚拟化势必会造成信息遗漏。这些信息遗漏有的不可避免,而有的是可以规避的。比如,通过微信、微博等欣赏书法作品时,我们注意的只是这一符号造型,至于书法原作大小以及笔墨书香的欣赏环境等信息是极易忽略的,这就使欣赏者无法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地对作品进行鉴赏,导致传播效果象征化。再如,几乎所有的网络书法教学为了清晰地表现细节,在示范技法时,会将镜头视角完全局限于笔尖处,受众只能看到笔尖运行的细节,却忽略了控制毛笔最为关键的指和腕的运动。因此技法训练的严格程度在不知不觉中受到削弱,最终教学效果将难以得到保证。此外,新媒体由于信息的繁杂、无序、碎片化、海量化,书法方面的信息不系统,将不利于受众有效地接受信息与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

(三)“把关人”的缺失

新媒体的普及让传播主体与传播客体的界限渐渐模糊,因为自媒体让每一个处于新媒体环境下的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生产者、传播者,也可以成为信息的接受者。由于信息的收集与生产受大众主观的影响,在这个阶段,广大新媒体使用者便是“把关人”[8],起着对自己传播信息的审核作用。传统的书法媒体虽然交互性差,但是投稿门槛高,汇集了书法以及传媒领域的精英,他们有着过硬的书法传播专业素养,并有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审核,书法传播信息至少在质量上是可以得到保证的。然而书法自媒体人自身的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并不是书法专业出身,只是书法爱好者,没有足够的书法理论储备和扎实的技法功底。他们由于自身水平的局限,总结出一系列并不科学的训练方法,传达一些落后的书法观念,甚至不经考证地将书法史上的故事等同于事实盲目鼓吹。例如将“善书者不择笔”机械地理解为用质量差的笔也能写好字;看到“羲之密从后掣其笔不脱,叹曰,此儿后当复有大名”,便认为握笔应像王献之那样紧才是正确。因此,“把关人”书法专业素养的缺失导致大量不严谨的甚至不实的信息充斥着网络,对书法受众造成严重误导,这也是造成信息遗漏与混乱的重要原因。

三、新媒体环境下书法传播的机遇

置身新媒体环境下的每个人都是信息传播者,同时也是信息接受者。书法艺术的大众化虽然扩大了书法受众群体,营造了浓厚的书法学习交流氛围,然而随之而来的一系列信息混乱、交流浅层化、书法精神矮化等问题荼毒甚众。这不仅严重影响了书法信息传播的效果,而且给书法艺术的传承与持续健康发展带来不小的阻力。文化底蕴深厚的书法艺术不应一味卑躬屈膝地迎合新媒体受众,因为书法不是简单地供人消遣、娱乐大众的工具,而是中华民族性格与精气神的外化体现。弄清楚了这一点,我们就不会为书法的表面繁荣而盲目乐观。书法大众化是书法发展的基础,而为了使书法从技术形式走向文化层面,书法又必须从大众走向精英,从群体走向个体,从外在张扬走向内在的心性。正本清源,这样才能规范书法传播渠道,保持书法自身的纯粹性、严谨性和专业性。虽然在新媒体环境下,书法传播面临着诸多严峻的挑战,但是它给书法传播带来的机遇也是相当可观的。在新媒体环境下,要使书法传播抓住机遇,走出目前的困境,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注重培养书法传播新型人才

既然书法艺术本身与新媒体的融合度不高,那么要改善这一现状,新型人才的输出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传统单一的书法教育模式使大多书法人的知识结构限于传统文化的框架内,这些书法人往往安心于挥毫泼墨,却对书法传播的新形式、新技术并不熟悉。无法充分利用新媒体为书法传播服务,因此这一教育模式难以适应书法传播的需求。在新媒体环境下,教育部门应当审时度势,结合新媒体环境完善书法教育的学科配置,在高等教育阶段将传播学纳入书法教育体系,从而完善书法人的知识结构,提高他们的媒介素养。我们应培养出既精通书法知识与技能,又掌握传播规律的复合型人才,以改变书法人与新媒体人两种角色难以相融的窘境,优化书法新媒体传播队伍,从而间接地提高书法与新媒体的融合度以及提高书法传播过程中信息的质量,进而提高内容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二)引入微型学习理念

在新媒体环境下,我们的学习方式正在向移动微型方向发展。相比其他类型的远程学习,微型学习在传播短小、松散、实用的片段化知识信息方面,更能满足当代人们利用随身携带的移动通信设备,随时随地开展非正式学习的需求。[9]此学习方式极大地适应了新媒体环境下人们的生活习惯和学习需要。要更好地促进新媒体环境下的书法传播,就要注重书法微内容的构建和以微型学习为核心的教学设计,力求通过理论引入、诠释和案例导入相结合的短视频教学,使深奥复杂的技法和专业知识以分步解读的方式,让书法学习变得方法科学、条理清晰、步骤明确。书法媒体人必须将新媒体传播与书法艺术自身的独特性相结合,减少各种因素所造成的信息遗漏,以保证教学信息的完整性。此外,还应尝试在保留书法传播信息专业性的前提下,适当地增加其趣味性,根据微学习理念将既有的书法文化知识进行横向或纵向的整合。不少书法新媒体人已经逐渐掌握了这种微内容的组织构建方法,并获得了不错的反响。例如将历代帝王中书法优秀者的作品稍作整理并加以介绍、将历届北大校长的书法加以整理等,形成短小精悍又别具一格的推文。诸如此类的传播方式既尊重了书法文化知识的专业性,又让人耳目一新,增强了传播内容的可读性。

(三)书法传播要善于借势

所谓“借势”,就是借热点之势。单纯的书法信息传播在新媒体环境下显得势单力薄,其影响力相当有限。但是一旦与热点嫁接之后,在热点的推波助澜下,书法传播的影响力将会成倍地增长。这些热点的范围很广泛,不仅可以包括书法界的时事热点,还可以包括与书法相关度较高的传统节日、社会现象等。书法自媒体人根据这些时事引出有关当事人的学书经历和书法作品的欣赏,以及书法批评的话题,以实现书法文化信息的成功嫁接。例如适逢重大书法赛事,这一期间书法自媒体人便围绕这一热点对获奖者、赛事历年状况等进行挖掘。又如2017年由中书协主席团数名成员书写的“福”字在春晚亮相之后,各大书法新媒体人纷纷借此热点引出书法的传统之于现代、民间之于官方的大讨论。另外,近几年赵孟、颜真卿、苏轼等名家的书画展在国内外知名博物馆陆续亮相,新媒体虽然无法将观众带入现场,但是可以充分借此热点大显身手,诸如通过赵孟作品讲解、技法剖析,赵孟书法观念、书法成就以及其师承和传授等信息,都可以被发掘出来,形成专题式传播。在热点的带动下,书法信息传播效果得到极大提升。因为在时间和空间上离受众越近的事物越能引起他们的关注,而“借势”就像是在受众与书法之间架起了一道桥梁,拉近了受众在心理上与书法的距离,充分利用了新媒体传播即时性特征以达到传播目的。

(四)在创作方面需要辩证地看待新媒体工具所发挥的作用

面对新媒体的浪潮,书法艺术不可避免地被卷入其中。新媒体时代为书法创作提供了不少工具,与书法有关的软件丰富多样,它们汇集了极为全面的书法碑帖,并能够通过偏旁部首对字帖进行整合,能够轻易生成所有可能拼出的字,进而根据已有的诗词内容合成一幅作品,并且可以借助PS技术进行章法上的处理,还可以设置各种仿古纸的背景,能够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彭吉象在《艺术学概论》的艺术创作部分,将艺术创作过程分为“艺术体验、艺术构思、艺术传达”[10]三个阶段。然而如果过度依赖这些技术手段,创作者会在缺少艺术体验,没有艺术构思的情况下直接进行艺术传达,这就破坏了艺术创作过程的完整性。在工具理性驱使下机械地照搬、安排与设计,忽略了最为本质的艺术感性,最终这样的作品必定无法触动心灵,因为它失去了灵魂而徒有其形。当前,书法领域中不乏新的艺术形式。例如,将书法与背景图像相结合的意境书法、借助软件工具将视觉传达设计理念融入书法的设计型书法艺术以及创作主体为人工智能的书法艺术,这些都是书法在新媒体时代的各种大胆尝试,其中部分艺术是否属于书法范畴在学界依然存在争议。总之,我们必须辩证地看待新媒体工具对书法艺术的影响,在利用新媒体工具为书法创作提供便利的同时,必须警惕在新媒体环境下工具理性对艺术感性的威胁。要意识到新媒体对于书法艺术来说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书法最终还是应该回归到关于人的艺术,这样书法艺术才能更好地借助新媒体这双翅膀,飞得更高、更远。

结语

书法作为中国传统艺术,在新媒体环境下的传播发展挑战与机遇并存,这实质上是传统与现代、精英与大众、虚拟与现实、理性与感性之间的较量与角逐。找到对立双方共生共存的平衡点,并保持书法的本质内核不走形、不变样是至关重要的。一方面,在利用新媒体时要尊重书法传统。新媒体对书法艺术造成的冲击不容忽视,重视加强对书法艺术的保护,使书法传统在瞬息万变的新媒体环境下不至于迷失,这也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应有的历史责任与文化使命。只有守护好薪火相传的书法传统,才能保留书法历久弥新的根基,从而有机会让书法这棵老树在新的时代枝繁叶茂,永葆青春。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的优势,通过自由、多元、快速的交往形式,让书法焕发新的生机。新媒体的创新传播手段可以使书法获得更为广泛的传播,通过线上互动的形式,让书法更具时代气息,成为一种雅俗共赏的艺术形式。艺术的发展与进步在于不同风格、门类的作者一同交流切磋,碰撞出思维的火花,从而让自身获得更为持久的发展。因此新技术的应用在形式上扩展着书法艺术的创新维度,对于书法的创新发展也是一个好的时机。可以预见的是,新媒体传播必将赋予书法艺术鲜明的时代性,为书法艺术的发展与传播注入新的活力。

注释:

[1]陈鸣.艺术传播原理[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161.

[2]周茂君.新媒体概论[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3.

[3]此数据来源于中国互联网协会第4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统计报告》。

[4]朱关田.中国书法史•隋唐五代卷[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9:21.

[5]秦艳华,路英勇.全媒体时代的手机媒介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69.

[6]秦艳华,路英勇.全媒体时代的手机媒介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70.

[7]秦艳华,路英勇.全媒体时代的手机媒介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71.

[8]“把关人”理论是由美国社会心理学家、传播学四大先驱之一的卢因率先提出的。他在《群体生活的渠道》(1947年)一文中,首先提出“把关”(gatekeeping)一词。他指出:“信息总是沿着含有门区的某些渠道流动,在那里,或是根据公正无私的规定,或是根据‘守门人’的个人意见,对信息或商品是否被允许进入渠道或继续在渠道里流动做出决定。”“把关人”既可以指个人,如信源、记者、编辑等,也可以指媒介组织。

[9]薛可.新媒体:传播新生态构建[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7:71.

[10]彭吉象.艺术学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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