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遗产研究的回顾与反思①
2021-11-25张朝枝蒋钦宇
张朝枝,蒋钦宇
(1.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广东 珠海 519082;2.中山大学旅游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广东 广州 510275)
一般认为,以20世纪80年代罗温索(David Lowenthal)的《过往即他乡》(The Past is a Foreign Country)[1]、怀特(Patrick Wright)的《生活在古老国度》(On Living in an Old Country)[2]和休伊森(Robert Hewison)的《遗产产业》(The Heritage Industry)[3]3本持批判视角理解遗产的学术专著先后出版为标志,批判遗产研究①作为一个新的遗产研究学派正式出现[4]。
经过近40年的发展,批判遗产研究已经形成自己的核心学术主张、专门研究方法、专注的研究领域和全球性的学术组织[5],初步成为一个涵盖人类学、社会学、地理学、传播学和旅游休闲学等多个学科广泛参与的学术共同体,对遗产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文拟在系统梳理批判遗产研究的思想及其发展脉络的基础上,探讨批判遗产思想对未来遗产研究的启示。
1 批判遗产研究产生背景
1.1 遗产数量快速增长引发人们对“什么是遗产”的思考
20世纪下半叶以来,战争破坏以及人类工业文明的迅速发展,使人们逐渐认识到自然以及人类创造物的脆弱性和有限性,公众对保存过去的兴致由此高涨[6],作为一种对待自然与人类过去的方式,遗产此时走向了繁荣(boom)[7]。例如英国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有负责管理遗产的国家信托机构近150万家,遗产的数量由此可见一斑[4]。随着遗产的数量快速增长,“什么是遗产”这一问题随之引起学者们的思考。
1985年,罗温索在《过往即他乡》一书中,通过文艺复兴及启蒙运动时期的英法两国、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独立战争前后的美国这4个时代的案例分析发现,在人们热衷于保存过去的行为背后,其实还有更深层次的动机可寻,如维多利亚时代英国企图脱离工业污染与现代化生活,回到浪漫、古典和充满美德的过去的社会文化动机;又如独立战争时期美国试图摆脱与英国父辈-子代关系的政治动机。
几乎同时,英国历史学家怀特发现,撒切尔夫人领导保守党执政期间,英国的遗产相关立法实质上是复兴二战后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的一种政治工具,如英国利用马岛海战的胜利持续生产爱国主义情绪,利用玛丽罗斯号(Mary Rose)军舰的打捞、保护、修复与展示活动,向全球宣示其海上霸权[2]。1987年,休伊森出版《遗产产业》一书,直接将遗产视为“遗产产业”(heritage industry)[3],他认为遗产是为了满足公众尤其是中产阶级寻根和怀旧需求而被工业化、标准化生产出来的,是一种对过去历史的商品化和一种流行娱乐消费产品,在这种遗产产业化背景下,人们根植过去的身份认同、安全感、知识、语言、习俗等被商品化与消费主义话语所破坏。
一石激起千层浪,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大批学者加入关于遗产本质反思的行列,如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在《传统的发明》一书中指出,许多“传统”的服饰、典籍和仪式其实并不是传统,其历史远没有人们所想象得那么源远流长,只不过是一些利益相关者,如商人、军队和知识分子的共同推动罢了[8]。
1.2 世界遗产体系的推广引起人们对“谁决定遗产”的争论
1.2.1 世界遗产价值的普遍性与地方多样性的冲突
遗产数量的增长也催生了20世纪70年代《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颁布,突出而普遍的价值(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s,OUV)成为评估遗产价值的核心标准,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并未对突出普遍价值进行明确具体的概念界定[9]。在随后的几十年中,相关国际组织在专家会议、文件草案中不断对“突出而普遍的价值”进行阐释与修订。如197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家会议、1977年巴黎世界遗产大会、1998年阿姆斯特丹国际战略会议、2005年世界遗产委员会修订《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下称《操作指南》)、2008年ICOMOS发布《世界遗产名录报告:何为突出普遍价值(What is OUV)》 (下称《报告》)等多次修改阐释,突出普遍价值不断被完善[10]。其中《操作指南》长期为各缔约国申报世界遗产提供实际参考与权威指导,根据最新版《操作指南(2019)》的界定,突出而普遍价值是“罕见的、超越了国家界限的、对全人类的现在和未来均具有普遍的重要意义的文化和/或自然价值(第49条)”[11]。
如《报告》所言,突出普遍价值的内涵阐释与评价标准的核心意义并不在于区分遗产的优劣或高下,而是希望能借此识别并保护不同文明在不同历史时期稀缺的卓越作为[10]。这一方面反映了世界遗产委员会和相关国际组织对于人类社会存在着普遍价值观这一事实的坚定信念,凸显了其通过世界遗产保护来实现世界团结与和平的决心;另一方面,也包含了其对世界多元文化共生共存的追求。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人类普遍价值观和文化多样性的兼顾往往停留在理想阶段,突出普遍价值的评定与部分世界遗产具有的地方文化特性之间并不和谐[12]。例如马达加斯加的东道主社区居民对土地遗产的理解包含了与祖先和过去的精神联系,但其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中的原因却在于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等普遍价值,而没有将上述精神意义列入其中[13],地方文化特性实际上并没有被充分理解和尊重。
1.2.2 世界遗产物质与非物质性的争论
在世界遗产体系建立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应该被保护的遗产主要指古老建筑、遗迹遗址等的物质遗存。但在东亚、南美和澳大利亚等为代表的文化语境中,何为遗产是一个答案多样的问题,应该保护遗产的物质本体还是其中蕴含的精神与意义,也存在着不同的声音[14]。以日本神社的“迁宫”为例,当达到一定年限后会在神社的旧建筑旁按原样重造建筑,建成后往往要拆除或焚毁旧建筑。这对当时的遗产保护理念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因为按流行的遗产保护原则,这些珍贵的历史建筑应该被精心呵护,以维持被发现时的原貌(conserve as found)[15]。但在日本的文化语境中,即使是用现代技术与材料重建神社,神社中蕴含的精神意义与民族、宗教精神也并无改变,这样的重建仍然代表着传承与保护。与此类似的还有20世纪80年代澳大利亚的岩画重画事件,土著居民按传统习俗对岩画进行了重画,以延续其存在,但却被保护工作者指控为使用现代油漆材料破坏了遗址[16]。在世界遗产保护究竟是在保护遗产的什么内容、保护哪些部分的问题上,既有在当时占据主导地位的保护物质遗存的观点,也有呼吁保护无形意义和文化实践的声音。不同态度的相互冲突推动着学者们和国际组织有关遗产物质性与非物质性的集体反思,如史密斯(Laurajane Smith)认为,本质上所有遗产都是非物质的,物质只不过是承载精神与思想的载体而已[5-6]。
1.2.3 世界遗产保护与社区发展的冲突
自上而下的遗产保护往往伴随着严格的遗产保护措施,随之而来的也自然带来社区矛盾。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当专家们试图在社区中开展遗产保护运动时,遭到了社区的抵制[6]。如当马里杰内著名的泥土建筑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后,“发展”似乎与拥有这些建筑的主人的意愿背道而驰——居民被要求定期维护房屋,以维持这些泥土房子脆弱的真实与完整,其花费甚至超过了建造更舒适的砖石房子的成本[16]。对拥有遗产的贫穷的东道社区而言,在自身的发展需求尚且难以被满足的情况下,呵护遗产变成了一种沉重的负担。
类似的现象唤醒了以人类学家为代表的学者们的反思,他们认为遗产研究应当关注遗产保护与管理中的多元化声音,既要关注官方权威的声音,也要关注底层的、非官方的以及本土的话语。如人类学家赫兹菲尔德(Michael Herzfeld)认为,官方保护的遗产(如宏伟的建筑)是重要的“不朽时间”;而非官方的底层人民保留了蕴含在生活中的传统文化,应作为与官方话语不同的“社会时间”,同样应被加以区分并保护[17]。1987年的《华盛顿宪章》颁布后,社区参与对遗产保护的意义逐渐得到专家与权威机构的认可与重视[18]。
1.2.4 世界遗产认定的政治化趋势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树立了超越种族与国家的理想主义的遗产保护目标,但世界遗产申报与认定需要通过缔约国这一政治实体开展,遗产申报与价值认定中不时出现国际政治力量的博弈,与遗产保护的理想目标背道而驰[19]。如即便国际古迹遗址保护协会(ICOMOS)不建议将南耶路撒冷地区的橄榄与葡萄园文化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但仍被巴勒斯坦在2017年以濒危为名,借紧急流程开展秘密投票而直接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遗产认定在某种程度上承认了世界遗产地的身份合法性,世界遗产体系越来越成为建构国家身份、民族身份的政治博弈平台[20],“申遗”趋于一种缔约国之间竞争国家实力的政治过程[21]。这种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人们对遗产本质问题的反思。
1.3 遗产旅游的发展引起人们对“向谁解说”的争论
20世纪下半叶以来,遗产地的游客数量快速增长,如二战后至80年代初期,英国大英博物馆的访客人数增长了约3倍[4]。遗产旅游的快速发展也引起了学者们对遗产过度商业化的广泛担忧与激烈批评,旅游被认为是导致遗产简化为娱乐方式的主要原因,其中的历史与价值因取悦游客、满足游客的需求而被扭曲异化成“奇闻轶事”,并出现了遗产迪士尼化现象,遗产甚至逐渐演变为某种意义上供游客玩乐的“主题公园”[3-4,15]。这样的忧虑与批评声延伸到了遗产阐释中,为避免上述负面后果的发生,遗产保护与管理工作者开始不断强调遗产旅游中解说的重要作用,通过解说向游客传达官方认定的遗产的价值意义[15]。但与专家学者所设想的不同,游客并没有全盘接受这样自上而下的教育,而是会在自身背景、动机和经验的基础上理解遗产[6,22]。在有关遗产真实性的问题上游客也有不同看法。史密斯通过对英国信托机构管理的乡村别墅案例以及澳大利亚博物馆访客的研究中印证了这一观点,即遗产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并非是完全的娱乐导向,同时对于旅游过程中的情感、经验、记忆和身份认同等的关注,也反映出游客所追寻的真实性是旅游体验上的真实[15],与专家学者们所认知的遗产真实性并不完全等同。
上述发生在遗产旅游中的批评和遗产解说中的矛盾,促使学者们进行新的反思,如遗产解说与阐释究竟应该面向游客教育,还是应该宣扬权威价值观,权威是否通过遗产旅游使某些历史叙事合法化等[6]。
1.4 后殖民主义的兴起引发人们对“为谁阐释”问题的反思
20世纪60年代以来,英国博物馆等展览场所往往以展示岛内精英化的“我者”历史为主,对同样存在于英国历史中的“他者”(other)予以边缘化[2]。进入80年代后,美国和澳大利亚的博物馆展示排斥相对弱势的少数族裔遗产叙事的现象引起了学者们的注意:如美国的博物馆中展陈美洲印第安人原住民的人体骨骼引发了有关展示合法性的争论[4];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土著民混血后裔对现代西方考古研究的成果发出的质疑[23]。随后,美国史密森国家航空航天博物馆展示曾在日本投下原子弹的“埃诺拉·盖伊号(Enola Gay)”轰炸机,关于遗产究竟应该“为谁阐释”的问题被推向公共领域,并引起了广泛反思[24-26]。
与此同时,以赛义德(Edward Said)、巴巴(Homi K.Bhabha)和斯皮瓦克(Gayatri Chakravorty Spivak)为代表的后殖民主义批评家们,从意识形态、政治批判、文化批判乃至性别视角的批判思潮,进一步推动遗产研究的反思,对反抗权力的底层群体的关注与研究逐渐被纳入批判遗产的话语体系中,遗产这一融合了情感、记忆和认同的载体成为全社会广泛争议的焦点[6]。学者们开始反思:在遗址、景观、博物馆中展示的遗产是为了谁而阐释,并着眼于背后隐含的政治表征与权力关系。
1.5 多学科参与遗产研究激发“怎样研究遗产”的分歧
遗产研究长期以来在建筑学、考古学和历史学的主导下开展,其所关注的问题也主要是遗产本体保护和修复技术,遗产的展示与阐释方式,遗产管理的方法、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制定,遗产价值的评估等现实问题[27-28]。但遗产的复杂性和多元性决定了其跨学科研究的发展趋势[29],一些社会科学的思想,如以哈布瓦赫(Halbwachs)集体记忆理论、诺拉(Pierre Nora)的记忆之场理论为代表的法国年鉴学派思想,福柯关于“知识-权力分析”的思想,直接影响了学者们从权力关系、建构特性等角度来思考遗产的本质。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历史学家、地理学家开始将遗产作为一种值得批判的现象看待,遗产研究的视角开始走向多元化。进入90年代后,人类学从遗产保护与管理中出现的不同群体入手,将深层民族志等人类学研究方法引入遗产研究,强调了官方与学者以外的底层人民和本土群体也在遗产保护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论是官方的、权威的话语,抑或是非官方的、底层的话语都应被纳入遗产研究的体系之内[17],遗产是由这些不同的遗产主体共同生产出来的结果。
与此同时,英国社会学家厄里(John Urry)从旅游的情景切入,认为重点不应放在讨论遗产代表历史的好坏或真假,而应将其视为一种由遗产消费者们共同创造出的结果[30]。厄里通过“旅游凝视”解释了消费者在创造遗产与博物馆的过程中的权力,并论证了消费者在遗产旅游中的主动性,并不会被动盲目地接受自上到下建立的官方遗产教育[30]。而传统的遗产工作者则往往认为,遗产地与博物馆的阐释要做的是,运用有效的方式让游客接受教育,在博物馆或遗产地学习[6]。伴随着旅游研究,将遗产置于消费者研究的框架下重新界定,地理学家、社会学家、历史学家不同学科的学者也运用各自学科的研究范式与习惯围绕遗产展开研究。如地理学家海登(Dolores Hayden)在《场所的力量》(The Power of Place)[31]一书中,以洛杉矶的城市发展为例,梳理了社区与专业组织如何利用城市历史景观来培养公众记忆,尤其是非洲裔、亚洲裔等少数族裔对美国多元民族精神的认同。
21世纪以来,遗产研究的跨学科趋势不仅体现在新加入的学科对传统遗产研究的挑战,如曾经被视为考古学家和建筑学家地盘的世界遗产委员会中,出现人类学家、民俗学家等学者的身影;还体现在考古学、建筑学等传统遗产研究领域的内部,也有学者开始进行批判性的思考,如考古学家史密斯提出的批判遗产的著名概念“权威化遗产话语”(authorized heritage discourse),并引入批判性话语分析的方法[32]。随着人类学、社会学、地理学、旅游学等学科的先后加入,如何保护好遗产的技术问题不再是遗产研究的全部,遗产本质的经济文化多重属性,遗产背后反映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动机,以及各遗产主体间的利益关系、行动逻辑成为新的研究焦点。
2 批判遗产研究的方法论与主要思想
2.1 批判遗产研究的方法论
批判性话语分析(critical discourse analysis,CDA)是当前批判遗产研究的主要方法论,这与近年越来越多的遗产研究者将遗产视为一种话语,并以此来反思遗产本质及其中的权力关系密切相关。英国文化学者霍尔(Stuart Hall)在1999年就首次将遗产称为一种话语实践;21世纪以来,史密斯与沃特顿(Emma Waterton)等人通过系列的专著与论文正式将批判性话语分析引入遗产研究中,以指导批判遗产研究[33]。近年来,我国也陆续出现了运用批判性话语分析的遗产研究,对遗产的本质、遗产的所有权、遗产认同、遗产的保护管理模式等问题做出了本土化的有益探索[33-34]。批判遗产研究中的批判性话语分析具有以下特征。
分析对象的多样性。批判话语分析的研究对象为文本(text),其多样性体现在类型多样性与层次丰富性两方面。从文本的类型上看,批判性话语分析所针对的对象,既包括文字形式的文本(如媒体报道、官方文件以及书籍报刊),同时也包括声音形式的文本(如访谈录音、新闻节目),以及图画形式、视频形式的文本,这些均可作为批判性话语分析的文本对象[35]。从分析对象的层次上看,由于文本承载意义丰富,分析文本的同时实际是在解构与批判文本背后的社会实体、权力关系、社会意义。因此批判性话语分析的分析对象不仅是横向上的各种文本类型,纵向上逐层递进的话语实践和社会实践本质上也都是批判性话语分析的分析对象。
分析步骤的层次性。批判遗产研究领域中常见的批判性话语分析方法为费尔克劳(Norman Fairclough)提出的文本、话语实践与社会实践3个层次构成的分析框架,这一方法也是批判话语分析众多流派中应用较为广泛的一种,具有规范的分析步骤。首先是微观层面对文本的分析,包括对语体结构(genre)、话语角度(discourse)和话语风格(style)的审视;其次对话语实践进行分析,这一层次的分析建立在文本分析的结果之上,通过语体结构的行动功能、话语角度的表征功能和话语风格的认同功能,进一步解释话语的生产、传播和消费过程,这一步骤是连接微观的文本分析与宏观的社会实践分析的中介部分;最后得出话语的社会实践过程,这部分将话语置于意识形态中,以分析霸权和偏见等社会现象及这些现象如何产生作用。这些分析步骤似乎是有章可循,但由于对话语实践和社会实践的分析要根据具体研究问题及具体情境,选择不同的理论支撑,所以批判性话语分析的最终呈现也不尽相同。相对来讲,对批判性话语分析方法运用比较完整、成熟始于Emma Waterson在《Politics,Policy and the Discourses of Heritage in Britain》一书用的运用,她在遗产话语分析中广泛应用了体裁分析(genre analysis)、互文性分析(intertextual analysis)、身份认同分析(identity analysis)、情态分析(modality analysis)及物性分析(transitivity analysis)等方法。
分析目标的批判性。批判性话语分析与传统的话语分析方法的不同之处在于其选取的批判视角,这种批判性体现在两方面:首先,批判性话语分析肯定了传统话语分析中有关话语建构性的结论,但并不主张将其过分夸大至掩盖非话语世界地位的地步,而是认为话语与非话语世界之间是相互影响的,即人们的知识与经验经过话语的建构而沉淀、制度化,反过来又会作用于话语的建构过程。话语与非话语世界无法相互替代,话语可以产生具象的、物质的后果,就正如史密斯在其《遗产利用》(Uses of Heritage)一书中所说 “虽然我承认福柯的话语分析的实用性,但我仍以批判话语分析的方式,坚定地认为社会关系是物质性的且具有物质性后果,我无意否定遗产的物质性,但同时我又质疑这种物质性[15]”。其次,话语特性、权力的建构特性以及知识与权力的关系等问题可能是福柯所倡导的话语分析的终点[33]。但这并不是批判性话语分析的最终目的,批判性话语分析在这基础上仍希望寻找到权力结构中的缝隙,并以此为突破口挑战不合理的权力格局,进而激发弱势群体中存在的变革潜力,并能于社会发展中产生积极作为。批判遗产研究中应用批判性话语分析的目的亦有此意——不仅认识到人为建构出的遗产本质与遗产所处的权威化的权力格局,更要对这种现实提出挑战并尝试建构起新的、更为合理的遗产观和保护利用体系。
2.2 批判遗产研究的主要思想
2.2.1 重新认识遗产的本质
有关遗产的本质,不同的批判遗产研究者给出了不同的定义,即便是同一学者在不同语境下的界定也各有侧重,但总结起来仍有以下几点共识。
超越物质性与技术性理解遗产本质。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考古学、建筑学主导的遗产研究学界对于遗产的认识大都是物质性与技术化的。不论是在研究中,抑或是在遗产实践中,西方专家学者们都倾向于将遗产界定为物质遗存,研究与保护的重点也在于通过何种技术方法,将这些脆弱易损的物质保护好并管理好[4]。罗温索则视遗产为一种人为筛选过去的实践,最终目的在于实现当下需求;史密斯与哈维(David Harvey)等学者将遗产看作“动词”而非“名词”,史密斯同时指出遗产是回忆和意义制造的过程,是无形的文化实践而非某种物质遗存。基于这一前提假设,遗产问题的焦点不再局限于“真实性”或“原真性”的问题,而是通过遗产的生产与消费来观察整个社会,观察社会中的遗产相关主体的权力关系,贯穿于遗产当中的行动和思考不仅仅与过去相关,而且也与我们未来走向何处去紧密相连[15]。
从当下与过去的内生矛盾来理解遗产的本质。批判遗产研究者们认为,遗产是以当下为中心对过去的选择,是一种“基于‘现在的’需要而创造性地挑选、命名、重组‘过去的’文化资源的创造性活动”[36]。因此,理解遗产本质的关键之一在于厘清遗产与历史的关系。批判遗产研究对遗产与历史的关系有3种看法,即对立论、功能论与折中论[37]。对立论以休伊森等学者为代表,认为遗产代表的是虚假的、有欺骗性的历史;功能论以普伦蒂斯(Prentice)等学者为代表,认为遗产与历史均能将当代人与过去连接,只是效果不同;当前较为主流的观点是折中论,以罗温索为代表的学者们认同遗产与历史有不可割裂的内在联系,又指出遗产与历史的本质区别。虽然各种观点对遗产与历史的关系理解不同,但都认为遗产是以当下为中心对过去的选择,是用历史叙事对现代的阐释,当下与过去天然地存在不一致性的内生矛盾,也正是这种天然的“不和谐性”或“失调性”,使遗产保护利用具有复杂性。
从多元遗产主体共同建构的角度来理解遗产本质。批判遗产研究者将遗产视为多个群体共同建构的文化实践过程,遗产价值并非自然生成和自证存在,而是由不同的遗产主体人为赋予的[5-6]。对于遗产地的东道主社区而言,遗产与当地居民相伴生活,承载着居民日常生活的意义,并不断再创造出新的价值。随着世界遗产保护运动和遗产旅游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群体(如官方机构和组织、企业和游客等)加入遗产的阐释和理解当中,不同群体通过参与遗产实践,协商着对过去和现在的理解,使得遗产成为多重声音的矛盾与交流的集合[4]。由于主体间竞争性的存在,当遗产属于某个群体时,也就意味着其必定不属于其他群体,围绕遗产存在的多样化解读与之间的相互竞争也因此难以分辨对错,只有对话与包容,才能将专家、官方机构、居民和游客等各主体的力量汇集在一起[38]。
2.2.2 审视反思遗产背后的权力关系
对遗产本质的反思,离不开对遗产背后权力关系的分析。史密斯在福柯的知识-权力分析的基础上最早提出了权威遗产话语的概念,并对官方与精英群体所主导的遗产现象进行了批判[35]。史密斯认为,在权威遗产话语的框架下,遗产本身是脆弱的、不可再生的,其中蕴含的价值与历史信息对于普通大众而言也较为模糊,加之以罗斯金(John Ruskin)为代表的学者所倡导的“原样保存”的保护哲学影响深远,最终赋予了专家学者等精英群体更多的话语权,似乎只有专家才能准确理解那些重要的历史遗存中的“自然存在”(innately valuable)的价值,并有知识、有能力、有技术为遗产施以恰当的保护[15]。遗产背后反映出“专家-遗产-访客”的自上而下的权力关系,在此之中,访客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精英群体的价值观通过权威话语格局不断强化,其他群体对遗产的认知被逐渐边缘化[6]。在这样的权力关系中,当代人对遗产的尊崇、保护、受教育乃至承担起将遗产原样不动传递给后代的责任成为首要任务,合理利用遗产的自由权利被降格或剥夺。在这种权力话语中,权威化遗产话语赋予专家特权,让他们来评价与认定遗产价值,并主导和规定他们认为的专业化的遗产实践。相反,大众话语与实践被动地受专家话语的影响,但有可能对权威话语构成挑战。因此,遗产也可以被理解为与社会意义的控制、协商相关的话语,以及与认同的创造和再创造相关的实践。
2.2.3 倡导多元包容的遗产研究与实践
在认识到遗产的本质是非物质的文化实践过程并反思其背后存在的权力格局的基础上,批判遗产研究倡导多元包容的遗产研究与实践,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第一,从遗产文化实践过程的建构特性和权力格局中遗产主体的多元化出发,对何为遗产、遗产的价值意义以及如何保护利用遗产进行协商[5]。作为研究者,既要看到目前存在的权威遗产话语与地方的遗产话语间的对立,同时也应注意作为一定政治资源的遗产本身具有协商对话的空间,同时应该以批判性的眼光审视自身的情感立场、所属研究机构以及获得的资助来源[22];而在具体的遗产保护与管理实践中,批判遗产研究提出了“在行动中构建包容、民主与对话空间”的思想,主张由多元遗产主体共同决策并落实遗产保护与利用活动[4]。这样的思想不仅延续着对遗产本质与权力格局的反思,同样也是批判话语分析的终极目标的反映,即在明确了权力关系不平等、不合理后要挑战这样的格局,并激发多元主体的主观能动性[33]。
第二,批判遗产研究主张以遗产为路径与其他的多元相关领域互动交流,而非只是为了研究遗产而研究遗产或为了批判现有遗产研究与实践而批判[28]。从本质上说,遗产是当代社会、政治、文化、经济生活的交集点,具有复杂的属性和内生的矛盾,因此从遗产入手进而延伸至可持续发展、国际关系、情感与记忆、文化冲突等全球性的重要议题,从而以遗产的视角理解并解释当今世界全人类所面临的共同议题[5]。
3 批判遗产研究的影响
3.1 何为遗产:反思世界遗产申报与价值认定
在批判遗产研究兴起之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导下的世界遗产体系长期以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等物质类项目为主要保护对象。即使在1992年提出文化景观遗产的项目类别后,保护范围也大多局限在拥有物质形态、可即时呈现的遗产之内[39]。入选所需的突出普遍价值则应考虑到物质载体具有的“历史”“艺术”或“审美”等意义,因此价值认定的权力实际上被掌握在熟识上述评判规则的建筑学家、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等的手中。随着批判遗产研究的发展,世界遗产申报与价值认定的“壁垒”被逐渐打破。例如20世纪90年代的国际宪章中开始出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语汇(如“传统文化”“民俗”等),并最终在2003年正式形成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随着人类学家、民俗学家积极参与世界遗产申报和价值的认定工作[22],遗产价值的认定变得更为动态且注重多元文化的背景。
3.2 谁的遗产:重新认识遗产保护利用中的社区角色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遗产保护工作中社区参与的重要性都不被承认,如史密斯所述,传统遗产研究将东道主社区视为可能会对脆弱的遗产本体造成破坏的潜在风险,权威化的遗产叙事将本土社区对遗产的理解与认识排斥在外[15]。社区群体虽然与遗产朝夕相处,但并不具备为遗产发声的权利,甚至会因遗产保护而被迫迁离遗产地[40]。直至20世纪90年代,由ICOMOS起草的各种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宪章才将东道主社区居民的参与作为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一环[18],如《考古遗产保护与文化宪章》中规定“一般民众的积极参与必须构成考古遗产保护政策的组成部分。涉及当地人民的遗产时这点显得尤其重要[41]”。因此,批判遗产研究者不断强调需要构建包容、民主与对话的空间,并汇集官方机构、专家学者和东道主社区等不同群体的力量来推动遗产保护。在批判遗产研究思潮的影响下,社区在遗产保护利用中的角色由被动逐渐走向主动,其重要性也不断被承认。
3.3 如何保护:追求更为合理的遗产保护利用关系
虽然权威遗产话语在遗产保护实践中占据主导地位[33],但批判遗产研究对权威话语的批判一定程度上解放了当代人对于遗产的利用权力,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在其影响下得以被更为辩证的对待。传统遗产研究与实践由于受到了权威化遗产话语的主导,过分强调了遗产保护的责任,而忽略当代人对遗产合理利用的自由权利。国际宪章与法规作为各国指导遗产实践时的主要参考依据,其修订与更新见证了批判遗产研究思想的影响。例如1999年制定的《巴拉宪章》基于过往宪章对保护和利用矛盾的讨论,突破性提出合理的利用方式也是“受欢迎的保护形式”,当代人的利用权力不再被一味否定,保护工作对遗产合理利用的依赖程度也越来越大,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形成了动态的辩证关系。
4 对批判遗产研究的反思
4.1 对遗产“物质”与“非物质”的反思
“所有遗产都是非物质的”,这是史密斯提出关于遗产本质认识的一个基本观点。她认为,虽然一些有形的物质实体(如巨石阵、悉尼歌剧院、威廉斯堡殖民地、古罗马斗兽场、吴哥窟、罗本岛等)往往被称为遗产,但其实它们并没有什么内在价值,如巨石阵也不过就是一堆大石头而已,其实质是人类对它进行了一些文化过程与活动,使其变成特定的文化社会事件的物质象征,因而变得有价值,所以遗产的价值在于其背后的精神与意义,即遗产是无形的,是非物质的[15]。但是,对这种观点持反对意见者认为,如果离开了物质,那些精神与意义又将何以呈现?更何况不是任何物质都可以随意地承载某种精神与意义,由此可以认为,物质与精神其实是难以严格区分的,简单地将物质遗产与非物质遗产二元对立,其局限性也十分明显。即便是史密斯所列举的经典案例,澳大利亚瓦安伊的妇女们在岩石上画岩画,如果离开特定场地的石头和材料,纯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将以难以存在。
相关国际规则针对批判遗产研究的批判声音逐步做出了调适,却也仍然遭到反批判[6,23]。尽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识到遗产中包含了非物质的部分,并陆续增加了强调自然与人文协调统一而非二元对立的“文化景观”项目、重视西方物质真实性以外的非物质内涵的《关于真实性的奈良宣言》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等,类似的新增项目与不断完善的国际规则也在一定程度上根据批判遗产研究的思想丰富了世界遗产的内涵[42]。但有学者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依然主要借鉴了专家的权威话语[43],本身仍然是西方主导的权威遗产话语的逻辑延续[44]或为了多样性去制定的“统一的叙述方式和治理法则”[45],甚至可能使动态的文化被切割并组装进制度框架中从而丧失了活态,在本质上否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变化和发展[14,22,46]。
4.2 对多元遗产主体共存的反思
批判遗产研究虽然解构并批判了权威化遗产话语,但真正实现多元遗产主体的共存并非易事。一些主张倾听居民、游客意见的遗产保护运动“不过是政治秀”[15]。如玻利维亚政府对“老鹰之歌”的申遗,虽然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却也“掩盖了这一时期对国内土著人的真正压迫”[47],被民俗学家沃尔迪玛(Valdimar Hafstein)称为“保护是剥削的手段”[47]。安第斯的土著居民与政府并没有因此结下良好的关系[47]。类似的如联合国虽然承认了圣克里斯托瓦德拉斯卡萨斯的手工艺和建筑遗产是原住民、西班牙殖民者、国家政府以及联合国共同生产出的结果,但政府部门的经济需求裹挟了当地的遗产保护与管理,很少人关心印第安居民是否真的愿意保护那些充满殖民烙印的建筑和手工艺[48]。在上述情况下,相对弱势的遗产主体的话语权依然缺失,带有批判色彩的非遗保护实践也遇到了传统遗产保护中遇到的问题,权威遗产话语在批判声中可能持续存在。
另外,批判遗产研究虽然识别出在当今的遗产保护体系中社区原住居民、游客等群体被精英主导的权威遗产话语边缘化,并在研究中致力于挑战现有权力格局,为边缘弱势群体正名和赋权。但研究中较少区分这些边缘群体的中异质性[49]。在中国元阳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的实证研究表明,随着遗产旅游的发展,社区居民的结构也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即使是在同一社区居民群体内部,不同的话语与矛盾冲突依然存在。因此,识别出权威遗产话语与其他多元遗产话语的核心边缘关系后,仍有必要对不同主体内部的异质性做出考虑。
4.3 对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反思
虽然批判遗产研究思潮的出现,使人们逐渐辩证地看待遗产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关系,并承认遗产利用的关键作用,但本质上,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的二元争论对应着权威遗产话语体系内部的两套遗产实践,即前者是面向遗产及遗产地保护与管理的实践体系;后者则是面向遗产及遗产地游览及旅游休闲的实践体系,可以理解为是西方权威话语体系的产物。“利用对于保护有重要意义”“利用是保护的一部分”等提法也表明,虽然以遗产旅游为代表的利用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被认同,但遗产保护仍然是许多遗产研究者与管理者在现阶段的核心关注点,遗产更广泛的文化价值可能被掩盖[15,18]。
5 结论与讨论
综上,批判遗产研究思潮是遗产研究对特定历史背景的响应,对推动遗产研究的多元化和遗产实践的平民化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批判遗产研究起源于对权威遗产的批判,但其意并非否认权威遗产或权威之于遗产的意义,而是呼吁对遗产多元价值特别是底层价值的关注。实际上,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导的世界遗产系列中,近年来也在不断地关注遗产的多元价值,也开始采取行动听取自下而上的价值阐释。从某种意义上,这也正是批判遗产对遗产事业的贡献。
批判遗产强调遗产的非物质性,强调所有物质遗产背后的精神与意义,但不断融合发展的实践表明,物质与精神并非简单的二元关系,二者相互依存和相互作用。进一步强调遗产的非物质性,重视遗产蕴含的精神与意义,既有助于更全面地理解遗产,也有助于更好地把握遗产保护利用的二元原则争论。近年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关于文化景观、文化线路等遗产的反思,关于真实性原则的进一步讨论,这些都与批判遗产思潮的兴起不无关系。
批判遗产强调遗产的天然失调性,强调遗产与历史的区别,的确有助于更好地解释遗产保护利用过程中的各种矛盾与冲突,也为公众提供了更深层次理解遗产的视角,有助于更好地指导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实践。
借鉴批判遗产研究的思想,未来研究可以进一步关注遗产的多元价值与其动态变化,以及遗产的本质属性及其认同、情感、记忆等问题,尤其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蕴含丰富精神意义的文化遗产不断为世界各地注入积极的精神力量与情感慰藉,愈发体现了遗产与人类情感的高度融合和遗产的文化、社会价值的多样性。同时,也可以进一步借鉴批判话语的研究方法,对多种多样的遗产实践过程中的历时性问题进行更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