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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宫廷乐人地位探析

2021-11-25吴小龙

唐都学刊 2021年2期
关键词:乐舞唐玄宗宫廷

吴小龙

(陕西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西安 710119)

唐代宫廷乐人隶属乐籍,是一个较为特殊的群体。根据法律规定,身份地位相对较低。但在唐朝存续的289年间,宫廷乐人的身份地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不同的时期,由于统治者采取不同的政策,他们的身份地位与实际地位并不完全相同。唐代宫廷乐人的地位如何演变,影响因素有哪些?很值得我们进行深入探讨。目前唐代宫廷乐人的研究虽有一些成果,但多聚焦于宫廷乐舞机构、管理制度等相关问题,或从音乐、文学的某一类问题进行探讨(1)目前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有:赵言《唐代宫廷音乐机构的音乐教育考略》(西安音乐学院2017年硕士学位论文)、吴笛《唐代教坊研究》(山东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论文)等主要集中于宫廷音乐机构研究;柏红秀《唐代宫廷音乐文艺研究》(扬州大学2004年博士学位论文)、刘洁《唐代教坊乐伎与文学研究》(东北师范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张丹阳《唐代教坊与文学研究》(浙江大学2017年博士学位论文)等主要从音乐、文学角度进行论述;还有李昌集《唐代宫廷乐人考略——唐代宫廷华乐、胡乐状况一个角度的考察》,载于《中国韵文学刊》2004年第3期和李坚《安史之乱中宫廷乐工的动向研究——以〈全唐诗〉相关史料为中心》(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论文)涉及宫廷乐人。,关于身份地位学术界关注较少,相关论文成果很少,仅有欧燕的《唐代城市乐人研究》(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涉及唐代乐人地位,尚未对宫廷乐人地位进行系统研究。本文拟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具体分析宫廷乐人的身份地位在不同时期的表现与变化,以此反映唐代宫廷乐人的生活状况。不妥之处,恳请方家指正。

一、初唐时期宫廷乐人的身份地位

初唐时期宫廷乐人的身份地位较低,这可从他们的来源窥其一斑。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在诏书中说:“太常乐人本因罪谴,没入官者,艺比伶官,前代以来,转相承袭。或有衣冠继绪,公卿子孙,一沾此色,累世不改。婚姻绝于士庶,名籍异于编甿,大耻深疵,良可矜愍。”[1]728北魏、隋朝时期以罪犯没为乐的制度在唐代依旧保留。《唐六典》亦载:

凡反逆相坐,没其家为官奴婢。……凡初配没有伎艺者,从其能而配诸司;妇人工巧者,入于掖庭;其余无能,咸隶司农。……官户皆在本司分番,每年十月,都官按比。男年十三已上,在外州者十五已上,容貌端正,送太乐;十六已上,送鼓吹及少府教习。有工能官奴婢亦准此。业成,准官户例分番。[2]193

由此可见,唐代前期宫廷乐人多是从民间下层或籍没的罪犯中挑选出来的,“凡乐人及音声人应教习,皆著薄籍”[2]406,宫廷乐人有专门的户籍,身份地位相当低下。

有学者认为,“他们(乐人)的身份比官工匠更低,世袭为乐工,家传技艺,当色为婚”[3],这种说法是有道理的。因为《唐律疏议》亦载,“杂户者,前代犯罪没官,散配诸司驱使,亦附州县户贯,赋役不同白丁”[4],宫廷乐人只是皇室贵族的附庸,为保证其技艺高超,他们一入乐籍,便世代为乐。因此,乐户脱离乐籍及乐人入官的行为遭到了一些大臣的反对,当时宫廷、官府对乐人控制较为严格,乐人进入仕途极为不易,要脱离乐籍也并不简单。

唐初禁止乐人为官,并逐渐形成制度。《唐六典》记载:“谓秘书、殿中、太仆寺等伎术之官,唯得本司迁转,不得外叙。若本司无阙者,听授散官,有阙先授。若再经考满者,亦听外叙。”[2]28当时有诸多朝臣上书禁止这种行为,史载“高祖拜舞人安叱奴为散骑侍郎”[5]2375,遭到李纲的反对。太宗时,马周认为像王长通、白明达此类的乐工“纵使术逾侪辈,材能可取,止可厚赐钱帛,以富其家;岂得列在士流,超授官爵”[1]728。也就是说,对优秀的乐工可以赏赐丰厚的钱财,但不可授予官职。中宗神龙二年(706)九月敕云:“三品已上,听有女乐一部,五品已上,女乐不过三人。”[1]733显然,当时乐人虽可入仕,但数量极少。直到开元二十三年(735)敕:“音声人得五品已上勋,依令应除簿者,非因征讨得勋不在除簿之列。”[1]734-735意思是说,乐人得到五品官阶,才可以脱离乐籍,但要求很高,难度也很大。因此“学术界基本上认为唐代存在着一个贱民等级,大多数学者认为这个贱民等级包括太常音声人、工乐户、杂户、官户、官奴婢……”[6]67像韩国磐、卢开万、李季平、张泽咸、滨口重国等国内外诸多学者都将乐人列入贱民阶层,地位低于平民(2)参见韩国磐《隋唐五代史论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9年版)、卢开万《隋唐五代的乐工乐户》(《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12辑,1993年版)、李季平《唐代奴婢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张泽咸《唐代阶层结构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以及日本学者滨口重国《唐王朝的贱人制度》(京都同朋舍1966年版)。。

二、盛唐时期宫廷乐人实际地位的提升

盛唐时期,国力鼎盛,唐玄宗致力于乐舞发展,从乐之人大幅增加。这时期的宫廷乐人法律地位虽仍较低,但由于统治者的重视、从乐环境的改善,其实际地位显著提高。

盛唐时期,统治者对乐舞非常重视。“时太上皇居兴庆宫,帝自复道来起居,太上皇亦间至大明宫,或相逢道中。帝命陈玄礼、高力士、王承恩、魏悦、玉真公主常在太上皇左右,梨园弟子日奏声伎为娱乐。”[7]5880两位皇帝都颇好音乐,其中唐玄宗更享有“音乐皇帝”的美誉。《羯鼓录》载:“上洞晓音律,由之天从,凡是丝管,必造其妙,若制作诸曲,随意即成,不立章度,取适长短,应指散声,皆中点拍。……尤爱羯鼓玉笛,常云八音之领袖,诸乐不可为比。”[8]3-4唐玄宗不仅亲自参与乐舞表演,还直接对乐舞进行创作与改造,“诸曲调如太簇曲、色俱腾、乞婆娑、曜日光等九十二曲名,玄宗所制”[8]3。天宝十三载(754)玄宗还在杨贵妃生日当天,在长生殿奏新曲,因未名,恰逢南海进荔枝,创作了荔支香[9]57,杨贵妃去世后,唐玄宗在入蜀途中,采雨中铃声作《雨霖铃》曲[6]46,展现了他在音乐方面的造诣。深受唐玄宗宠爱的杨贵妃也是一位杰出的音乐家和舞蹈家,《全唐诗》有“(张云容)妃侍儿,善为《霓裳》舞,妃从幸绣岭宫时,赠此诗”[10]28,杨玉环曾作诗《赠张云容舞》,表明杨贵妃十分爱惜技艺高超的乐人。由于统治者的高度重视,李唐皇室成员多喜爱音乐,宫廷乐人发展壮大,“唐之盛时,凡乐人、音声人、太常杂户子弟隶太常及鼓吹署,皆番上,总号音声人,数至万人”[7]477,宫廷乐人的实际地位也大幅提高,由此宫廷乐人的地位与当朝统治者的态度有着密切的联系。

为了发展乐舞,以唐玄宗为首的统治者积极改善从乐环境,设置了教坊、梨园等重要乐舞机构,为宫廷乐人从乐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教坊始设于隋(3)《隋书·音乐志》载:“至(大业)六年,帝乃大括魏、齐、周、陈乐人子弟,悉配太常,并于关中为坊置之。”王永兴在《隋唐五代经济资料汇编》一书中认为这个“坊”很可能就是教坊。,唐初沿袭之,并在宫中设立了“内教坊”,专习雅乐,由太监掌管,并非唐玄宗首创。盛唐时期,“教坊经过玄宗时重新改制,后来的发展使其重要性逐渐超过了太常。教坊的扩建是音乐歌舞兴盛的结果,因为太乐、鼓吹两署难以满足宫廷皇族对各种新兴的乐舞的需要”[6]75,开元二年(714)教坊不再隶属太常寺,而是设立专门的教坊使掌管,成为当时重要的音乐机构。像永新、李衮等技艺高超的乐人,都是从民间引荐至宫廷,并编入教坊。其职能分工日渐明晰,“右教坊”善歌,“左教坊”善舞,负责娱乐性、世俗性乐舞以及民间的杂伎,以供皇帝后宫娱乐,当时产生的“歌舞戏”很可能是早期戏剧的萌芽。梨园是专供音乐培训的场所。史载玄宗于听政之暇,“教太常乐工子弟三百人为丝竹之战,音响齐发,近于禁苑之梨园”[5]1051,“玄宗既知音律,又酷爱法曲,选坐部伎子弟三百教于梨园,声有误者,帝必觉而正之,号‘皇帝梨园弟子’”[7]476。在唐玄宗的大力推崇下,打破了旧雅乐思想的束缚,为唐人营造了一个适合乐舞发展的社会环境。

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下,出现了大批多才多艺的乐人。史载“古人善歌得名,不择男女。……唐时男有陈不谦,谦子意奴、高玲珑、长孙元忠、侯贵昌、韦青、李龟年、米嘉荣、李衮……女有穆氏、方等、念奴、张红红、张好好、金谷里叶、永新娘、御史娘、柳青娘、谢阿蛮……”[11]这些乐人在唐代笔记小说《开元天宝遗事》、清人《全唐诗》等都有提及。其中念奴与唐玄宗、杨贵妃关系密切。《开元天宝遗事》记载:“念奴者,有姿色,善歌唱,未尝一日离帝左右”,玄宗曾对杨贵妃说:“此女妖媚,眼色媚人,每啭声歌喉,则声出于朝霞之上,虽钟鼓笙竽嘈杂而莫能遏。”[12]21-22可见,她是备受唐玄宗青睐的宫廷乐人,当时邠王也曾为其奏乐,宫廷中的有名曲目,她都是参与者。

除念奴外,“唐开元中,乐工李龟年、彭年、鹤年兄弟三人,皆有才学盛名。彭年善舞,鹤年、龟年能歌”[9]27。李龟年兄弟在乐舞方面都颇有造诣,其中李龟年也善打羯鼓,玄宗还与其打的数量作比较[13],二者的关系较为紧密。还有“宫妓永新者善歌,最受明皇宠爱,每对御奏歌,则丝竹之声莫能遏。帝常谓左右曰:‘此女歌直千金’”[12]52,玄宗对永新唱歌技艺予以高度评价。贺怀智是擅长琵琶的梨园乐人,《乐府杂录》:“开元中有贺怀智,其乐器以石为槽,鹍鸡筋作弦,用铁拨弹之”[14]。还有同时期的段师,《酉阳杂俎》中有对两人弹奏琵琶的记载:“开元中,段师能弹琵琶,用皮弦,贺怀智破拨弹之,不能成声。”[15]段师弹奏琵琶,改用皮弦,而尤善琵琶的贺怀智用铁拨弹奏,居然不能成声,可见段师弹奏琵琶技艺更胜一筹。还有像天宝年间的许云封,投靠外祖梨园法曲李謩,学习吹笛十分出色,还有天宝乐叟、胡、潘大同父女等,他们作为皇帝梨园弟子,与皇室贵族关系密切,其身份地位较前大幅度提高。

唐代宫廷乐人中擅长舞蹈的也不在少数。除了善跳《霓裳》舞的张云容外,还有杜甫诗中善舞剑器的公孙大娘,《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有“晓是舞者,圣文神武皇帝初,公孙一人而已”,又有“先帝侍女八千人,公孙剑器初第一”[10]1085-1086,公孙大娘是盛唐时期宫廷乐人的第一舞人。另有宫廷乐人谢阿蛮,亦擅长跳舞,“新丰市有女伶曰谢阿蛮,善舞《凌波曲》,常出入宫中,杨贵妃遇之甚厚,亦游于国忠及诸姨宅。上至华清宫,复令召焉。”[9]46谢阿蛮深受玄宗、贵妃的宠爱。

由上可见,盛唐时期宫廷乐人与帝妃关系密切。他们技艺高超,经常在帝王身边活动,有的甚至受到帝王的赞赏,俨然成为上流社会的活跃分子,说明当时宫廷乐人的实际地位确实有了很大提高。

三、中晚唐时期宫廷乐人的命运

安史之乱以后,宫廷乐人的命运随社会变迁跌宕起伏,总体呈下降趋势。天宝十四载(755)安史之乱爆发,唐玄宗仓皇出逃,宫廷乐人四处流散:一是跟随唐玄宗逃离长安,“时梨园子弟善觱篥者,张野狐为第一。此人从至蜀,上因以其曲授野狐。”[9]46除携带少数皇室家眷外,也有少数像张野狐这样的梨园乐人跟随皇帝入蜀,故玄宗创作的《雨霖铃》曲得以流传;二是“唐天宝末,禄山作乱,潼关失守,京师之人于是鸟散。梨园弟子有笛师者,亦窜于终南山谷,中有兰若,因而寓居”[16]3482,过上隐居生活;三是叛乱爆发后,宫廷乐人逃离宫廷,流落民间,以卖唱为生,生活艰苦;四是安禄山占领长安宫廷,被抓获,强行为其作曲演唱,遭受迫害。“有乐工雷海清者,投乐器于地,西向恸哭。逆党乃缚海清于戏马殿,支解以示众,闻之者莫不伤痛”[9]46,乐人的命运十分悲惨。

中晚唐时期,内有宦官专权、朋党之争,外有藩镇割据,原来集中于长安城中的乐伎,大都向地方流散,“地方藩镇势力的强盛,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地方乐舞的兴起,地方乐籍管理也随之凸显”[6]82-83。这些宫廷乐人加入地方乐籍,或“自动”脱离乐籍(4)前文提到,包括宫廷乐人在内的乐人一旦入了乐籍便很难摆脱乐户身份,除了被赐予官职,否则其地位一直较低,即使在唐玄宗朝前期,乐人实际地位提高,但在思想观念的影响下乐人仍不被认可。安史之乱的爆发是灾难,也是契机,一部分流落民间的乐人趁此“自动”脱离乐籍,成为平民。,地位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宫廷乐人从一入乐籍就开始从事音乐,大都只擅长歌唱与乐器,凭借一技之长取悦于皇帝、后妃,因此被迫离开宫廷时,生存成了他们亟待解决的难题。像沦落江南卖唱的李龟年、乐叟,还有流落至潞州的刘玠,继续编曲作乐,梨园弟子许云封“其年安禄山叛,车驾还京,自后俱逢离乱,漂流南海,近四十载”[16]1555。由于处于乱世,皇室及官员对于音乐的需求大大减少,宫廷乐人有的没有再返回宫廷,只能在民间卖唱,这些人很可能已经落籍地方。

留在京师的宫廷乐人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受到重视。唐肃宗乾元二年(759)敕:“太常寺音声,除礼用雅乐外,并教坊音声人等,并仰所司疏理,使敦生业,非祠祭大祀及宴藩客,更不得辄有追呼。”[17]从敕书看,只有在大型祭祀或宴会活动,才临时召集乐人,事后即行遣散。可见政府对乐人的控制似乎已经不再严格,允许他们在社会上从事某种生业,在这种情况下,宫廷乐人实际上处于“闲散”状态。德宗时,重新设置梨园,宫廷乐人再次集聚。唐文宗时的御史中丞李孝本因李训案坐诛,“二女配没右军,上取之入宫”[18]8047,纳为宫廷乐人。还有刘真本是蜀中优人,唐僖宗幸蜀,将其带入教坊。但是当时国力衰弱,已不能负担起庞大的乐人群体,政府曾令“停梨园使及伶官之冗食者三百人”[5]320。唐敬宗宝历年间,有南郊敕文“诸司诸使,下白身人,及无品直司,定额长上、杂匠、巧儿……典钟、工人、乐人……典书流外署等各赐勋两转”[19],白身人即平民,乐人位于白身人之列,想见乐人从最初低于平民的身份已经与平民一致。但也正因为如此,唐后期的官户制度开始趋于衰落,官户逃散现象日益严重,宫廷乐人的供应来源也出现短缺,到唐武宗时竟出现宫廷乐人不足的现象,在唐末战乱激化的背景下,唐王朝名存实亡,宫廷乐人基本流散殆尽。

四、影响唐代宫廷乐人地位的因素

从上述情况来看,有唐一代,宫廷乐人的身份地位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经历了从低到高,又从升到降的变化过程。那么,影响唐代宫廷乐人地位变化的因素是什么呢?从大量资料来看,导致唐代宫廷乐人地位变化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统治者对宫廷音乐的政策

统治者对宫廷乐舞的态度直接影响着宫廷乐人的身份地位。唐初,孙伏伽上书:“百戏散乐,本非正声,有隋之末,始见崇用,此谓淫风,不可不改……如臣愚见,请并废之,则天下幸矣。”[1]727部分官员视百戏散乐为前代淫风,音乐发展不成熟。随着时代的发展,政局的稳定,统治阶层开始注重享受,乐舞逐渐受到统治者的喜爱。唐高祖时期曾设九部乐;唐太宗收罗各地音乐,组成十部乐;唐高宗在太常设东西二朋;武则天“自制神宫乐,用舞者九百人”[18]6603,宫廷乐舞开始兴盛;到唐中宗时,“太常乐户已多,复求访散乐,独持大鼓者已二万员”[7]4370,除太常乐户外,还要再访求散乐,仅持大鼓人员就达二万。此外,唐朝是一个开放的国度,中外交流频繁,开创了唐代乐舞繁荣昌盛的大好局面。因而宫廷乐舞的表现形式大都有外国或周边少数民族的音乐元素,长安宫廷乐人将其与本土乐舞相融合,带有明显的西域风情。如陕西历史博物馆馆藏的唐三彩载乐骆驼俑,驼背上的八位乐人从面貌来看皆为汉人,手中有笙、响板、萧等中原乐器,也有横笛、琵琶、竖箜篌等从西域传来的乐器,展现了开元天宝年间一种以胡乐为主体,兼具河西和内地汉族乐舞特点的新型乐舞,即胡部新声,“开元二十四年,升胡部于堂上”[7]476,正式列入燕乐之内,胡汉文化的交融,使胡部新声获得了更广阔、更深厚的基础,中外各族乐舞形式在长安集聚已成常态。可见,统治者推崇、中外文化交流所营造的兼容并蓄、开放向上的时代精神,都是宫廷乐人地位提高的重要因素。

2.授予宫廷乐人官职的现象

在唐代虽有明令禁止给宫廷乐人授官,但实际上,统治者对技艺高超的宫廷乐人经常授予官职。盛唐时期,唐玄宗为音乐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宫廷乐人的实际地位得到了相应提高,授予宫廷乐人官职也较为常见。从唐宪宗即位下令“罢教坊乐人授正员官之制”[5]412来看,授予乐人官职已是一种制度,很可能是在唐玄宗时期制定。如安金藏在宫廷乐人中的地位提升最为突出,他在“私谒皇嗣案”中自剖胸膛以证太子清白,唐睿宗及玄宗对其大加赏识,因功累迁至代国公,死后赠兵部尚书。武则天统治期间,张昌宗就因颇善音律,官至春官侍郎,他虽不是伶官,仍可见武则天对乐舞的热爱,也表明授予乐人官职的行为由来已久。中晚唐时期,政局动荡,国力削弱,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力大大削弱,音乐发展缺乏稳定的社会环境,将宫廷乐人逼向绝路,部分宫廷乐人开始脱离乐籍,并逐渐与平民身份趋于一致,为乐人做官提供了机会。如唐穆宗长庆四年(824)“乐官十三人并赐紫衣鱼袋”[1]736;大和九年(835)文宗因教坊副使云朝霞善吹笛“自左骁卫将军宣授兼帅府司马”,但遭到左补阙魏謩的反对,“乃改授润州司马”[1]736-737,文宗又“欲以伶官尉迟璋为王府率,拾遗窦洵直极谏,乃改光州长史”[1]1069;还有咸通八年(867)“懿宗命伶官李可及为左威卫将军”[1]1069。朝廷既然常授予乐人官职,这些宫廷乐人的地位自然会发生变化。

3.士大夫阶层对乐人的态度

士大夫阶层是古代知识分子的中坚力量,乐舞作为当时重要的文娱活动颇受士大夫阶层的喜爱。但他们对乐人阶层的态度十分复杂,也有着一定的变化,因而对乐人的发展有重要影响。早在先秦时代,士大夫阶层中学习乐舞的不在少数,因此知识分子群体中也多谙音律,故对乐人阶层十分尊重。到了汉代,历经秦末战乱后,尚未对音乐重新重视起来,从事乐舞的人开始沦为官署中的一员,多为罪犯及其家属配没,乐人的地位已经很低了。到了唐代,虽有科举取士,考试范围十分广泛,但并不包括音乐,因而士大夫阶层从事乐舞受到一定的限制,这很可能与汉代以来乐人地位低下有关。

唐玄宗时期,乐人与文人交往十分密切。当时李衮善歌,“初于江外,而名动京师。崔昭入朝,密载而至”[20],由于名气大,被推荐至宫廷,曾在曲江宴上弊衣演唱,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便知为“李八郎”,在此宴会上,还有曹云谦、念奴。甚至士大夫阶层出现了很多精通音律的文人,“独孤常州及,末年尤嗜鼓琴,得眼疾,不理,意欲专听也”[21],他们擅长乐器,寄情歌舞。李白作为唐玄宗时期的翰林供奉,常常为皇帝作诗填词,再由李龟年等人谱曲吟唱,二人合作多次,《清平调》就由此而来;白居易在浔阳江头欣赏琵琶女的演奏,深受感染,写成《琵琶行》,据说白居易家中就有一支小型“乐队”;还有中唐乐人米嘉荣,与诗人刘禹锡志同道合,交往密切,刘禹锡曾作《与歌者米嘉荣》,提到“唱得《凉州》意外声,旧人唯数米嘉荣”[10]1864,对其高度评价。米嘉荣也被皇帝所赏识,在唐宪宗、穆宗、敬宗三朝担任供奉,与皇室贵族及士大夫的关系匪浅,实际地位很高。但其后“近来时世轻先辈,好染髭须事后生”[10]1864,又表明米嘉荣不被尊重、备受冷落,实际地位前后变化明显。

当然,在唐代音乐不属于科举考试范围,且乐人位列伶人,女性较多,称之为伎,文化程度低,因此不少士大夫对乐人身份有偏见。平民阶层则认为乐舞是追求奢侈糜烂生活的表现,对乐人的态度亦不满,宫廷乐人的法律地位始终较低。事实上,乐人的身份地位并没有实质改变,唐代时期的乐舞虽流行于文人士大夫阶层,但他们只是将其作为休闲娱乐的一种形式,并不看重乐人阶层,往往将其视为贱民,受到士大夫的轻视。

综上所述,唐代近三百年间,宫廷乐人这一群体的法律地位普遍较低,但其实际地位在不同时期有着很大的差异,他们身份地位的微妙变化也恰能反映时代的变迁。初唐时期,百废待兴,宫廷音乐发展有限。到盛唐时期,唐玄宗本身颇善音律,杨贵妃更是乐舞的爱好者,在唐玄宗的大力推崇下,音乐发展迅速,宫廷乐人与贵族及士大夫阶层联系十分紧密,其实际地位大幅度提高。安史之乱爆发后,一个崇尚音乐艺术的大唐盛世瞬间沉寂,教坊、梨园的乐人四处流散,将宫廷音乐进行改编,迎合民间百姓的需求。唐肃宗平定叛乱后,虽有一部分乐人返回宫廷,但由于缺乏统治者的推崇,加之国力衰弱,宫廷乐人不受重视,地位随之下降。宫廷音乐日趋没落,借安史之乱这一“契机”流行于民间,音乐的传播范围也更加广泛,很可能为其后宋词元曲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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