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东汉桓灵时期的政治
2021-11-25郑先兴
郑 先 兴
(南阳师范学院 汉文化研究院, 河南 南阳 473061)
东汉桓灵时期的政治非常值得仔细考究。因为,整个东汉王朝的崩解,虽然发生在汉献帝时期,其引线却埋在桓灵时期。所以,一些学者认为,桓灵时期是东汉王朝的“倾颓”时期:“东汉史可分为五个时段:光武是政权重建时段,明、和是稳定发展时段,安、顺是急剧转折时段,桓、灵是衰颓败坏时段,献帝是名存实亡时段。这五个时段前后衔接,即从光武之兴,明、和之治到桓、灵之衰和献帝之亡,恰成一个王朝的兴亡史。”[1]遗憾的是,更多的专家谈到这里,只是指斥外戚与宦官的弄权牟私,并对桓、灵个人予以了完全的否定。如吕思勉先生批评说:“然桓帝之荒淫,实远不如灵帝之甚。”[2]291翦伯赞先生也说:“桓帝时的政治,是外戚、宦官的政治,这种政治唯一的特色,是贪污无耻”[3]460,“桓帝死,灵帝立,胜利的宦官,威权更大”[3]470。田昌五、安作璋说:“桓帝本昏庸无能”[4]405,“灵帝比桓帝更为昏庸”[4]408。 由此,真实的桓灵时期政治的原始生态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状态呢?是什么样的原因导致其“倾而不倒”呢?这就需要很好地予以考察。
一、桓灵的政治举措及其业绩
桓灵时期的政治,按照史书的记载和学者的论述,可以说是乏善可陈。但是若仔细品味,还是有一些值得玩味的举措与业绩的。
桓帝名叫刘志,生于汉顺帝阳嘉初年(132),质帝本初元年(146)被确立为皇帝登基,永康元年(167)病逝,在位22年,在世36年。灵帝名叫刘宏,生于桓帝永寿二年(156),于建宁元年(168)登基,卒于中平五年(189),在位22年,在世33年。桓帝与灵帝虽然是两代帝王,按其辈分,当是叔侄关系,而其人生的经历却基本相同,都是以皇帝的非直系亲属、先皇后裔登基的,在位的时间也相同。所不同的是,登基时的年龄,桓帝15岁,灵帝12岁;存世的年龄,桓帝为36岁,灵帝为33岁。
据史载,质帝、桓帝与灵帝都是汉章帝刘炟的后代,分别是河间王刘开的孙子、曾孙。
桓帝与灵帝都是仰仗外戚而继任大统的,而其日常的国家治理又与内臣宦官密切相关。桓帝刘志的登基由外戚梁冀与中常侍曹腾密谋而立的,由此并再次否决了太尉李固、大鸿胪杜乔拥立清河王刘蒜的提议。和平元年(150)、延熹二年(159),梁太后、梁皇后,相继死去,梁冀失去了皇宫的依靠,而此时桓帝刘志年方27岁,正值青春年华,果断地依靠宦官剪灭了梁氏外戚,其政治权柄则交到了宦官之手,这可以说是“前门拒虎,后门进狼”。灵帝刘宏所依靠的是外戚窦武而登基的,但是登基之后,因窦武作为士人跻身外戚,有着传统儒家的道统情怀,与太傅陈蕃一起,欲以改革宦官专权参与弄私的弊政,施行由士人所主张的清明政治,但是遭到了宦官的强烈反对。窦太后明哲保身,站在了宦官一方,结果自己的党羽陈蕃与弟弟窦武却被诛杀了,由此,灵帝时期的权柄完全沦落在宦官之手。
无论是仰仗外戚或者宦官,桓灵最应该依靠的、掌握着道统理念的士族官僚,却接二连三地受到了打击。延熹九年(166),桓帝站在宦官张成一方,贬斥以李膺、范滂、陈寔等为首的士人,开启了镇压士人的第一次党锢事件。灵帝继位之后,为肃清窦武、陈蕃等人的政治影响,再次捕杀、禁锢士人,这就是第二次党锢事件。党锢事件不仅仅堵塞了士人的升迁之路,更主要的造成了价值观的倒置,以及社会的动荡与紊乱,可以说是酿成黄巾起义的直接原因。
除了仰仗外戚、宦官打压士人之外,桓灵政治值得说道的事件,主要在于文化建设方面。考究史书,桓帝的文化建设主要是两件事情:
一件事是回家乡祭祀祖宗。《后汉书·孝桓帝纪》:
“延熹七年”,“冬十月壬寅,南巡狩。庚申,幸章陵,祠旧宅,遂有事于园庙,赐守令以下各有差。戊辰,幸云梦,临汉水;还,幸新野,祠湖阳、新野公主、鲁哀王、寿张敬侯庙”。注曰:“光武姊湖阳长公主,新野长公主,兄鲁哀王,舅寿张敬侯樊重,并光武时立庙。”[5]313
延熹七年(164),桓帝刘志终于抽出时间,回到祖居地祭祖。这件事说明,一度混乱的社会得到了暂时的安定,尤其是平定了南蛮的叛乱;完成了安帝曾经没有实现的祭祖遗愿。原来在延光四年(125),安帝曾经回祖居地祭祀,走到中途叶县,即得病去世了。
另一件事是桓帝祭祀老子。《后汉书·孝桓帝纪》:
八年春正月,遣中常侍左悺之苦县,祠老子。[5]313
“十一月”,“使中常侍管霸之苦县,祠《老子》”。[5]316
“九年”“秋七月”,“庚午,祠黄、老于濯龙宫”。[5]317
桓帝延熹七年(165)、八年(166),桓帝先后三次祭祀老子,其中两次先后派遣中常侍左悺、管霸直接到老子故里苦县祭拜,最后一次则是桓帝自己在濯龙宫举行祭拜。那么,桓帝为什么祭祀老子呢?古今学者很少论及。有学者指出,桓帝的祭祀,其背景在于老子的故里之争:是汉代沛之相(今安徽涡阳郑店乡)?还是汉代陈之苦县(今河南鹿邑)?“涡阳境内老子生地有天静宫建于汉延熹七年(一说八年),鹿邑境内也有老子生地,其太清宫建于汉延熹间,是哪一年,不明。沿涡河,自西向东,百里长的涡河边,有三座太清宫,其中两座都说是在老子生地所建,都建于汉延熹间。这表明,老子生地之争从汉桓帝时起已颇激烈。《后汉书》所记桓帝延熹八年遣左悺之苦县祠老子,就是这一斗争的产物。结果怎样呢?左悺在到苦县祠老子的当年就被查处,畏罪自杀。汉桓帝误遣人至苦县祠老子,不但未公开消除错误,反而又派管霸之苦县第二次祠老子,又借边韶之口声称桓帝于八月甲子梦见了老子。这本是痴人说梦,后人却以讹传讹。唐、宋之诸位皇帝至苦县祠老子,都是不明真相的人云亦云,是不足为据的。”[6]
在这里,将桓帝祭祀老子的原因归结为左悺基于老子故里在苦县的误导,显然是答非所问。桓帝之所以祭祀老子,无疑是接纳了老子清静无为的思想。一方面,从桓帝个人来说,由于长期居于皇帝之位,可能是厌倦了权力争夺,所以,想自己清静清静;另一方面,从社会背景来说,其时原始道教逐渐生长,也迫使桓帝有意识地希望自己以帝王的身份赢得教主的威权。《后汉书·祭祀中》:“桓帝即位十八年,好神仙事。延熹八年,初使中常侍之陈国苦县祠老子。九年,亲祠老子于濯龙。文罽为坛,饰淳金扣器,设华盖之坐,用郊天乐也。”[5]3188《后汉书·孝桓帝纪》:“八年春正月,遣中常侍左悺之苦县,祠老子。”[5]313
与桓帝相比,灵帝不仅进行了文字等方面的文化建设,而且以文化为抓手,试图进行选举制的改革。灵帝12岁即位,在宦官的唆使下,将窦武、陈蕃处死,禁锢了士人,清除了外戚、士人的对立,从而形成了宦官专权的局面。这样,客观上造成了灵帝能够静心地学习文化知识,又能将自己的兴趣与文化建设紧密相结合,从而推进文化建设,并进而实施自己的执政理念。《后汉书·刘宽传》:“刘宽字文饶,弘农华阴人也。”[5]886“灵帝初,征拜太中大夫,侍讲华光殿(《洛阳宫殿簿》云:‘华光殿在华林园内’)。迁侍中,赐衣一袭。转屯骑校尉,迁宗正,转光禄勋。熹平五年,代许训为太尉。灵帝颇好学艺,每引见宽,常令讲经。宽尝于坐被酒睡伏。帝问:‘太尉醉邪?’宽仰对曰:‘臣不敢醉,但任重责大,忧心如醉。’帝重其言。”[5]887据此可知,灵帝专门延请自己信任的士人官员来给自己讲解经典。
其一,灵帝政治的初衷,尽量冲破原有的士人掌控政权的局面,营造自己的政治班底。《后汉书·孝灵帝纪》:熹平“四年春三月,诏诸儒正《五经》文字,刻石立于太学门外”[5]336。汉灵帝将蔡邕等精通五经的学者召集一起,厘定较为公认的版本,然后刻在石面上,以便于全国的学子学习、临摹。“于是后儒晚学,咸取正焉。及碑始立,其观视及摹写者,车乘日千余两(辆),填塞街陌。”[5]1990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文化盛事,即“熹平石经”。两年后(熹平六年,177年),灵帝以上古传说为题材,撰写了一部文化史,再次引起了全国士人的共鸣。这件事鼓励了灵帝,由文化建设渗入到组织建设,进而开设鸿都门学,撇开寻常的选举方式,直接遴选、提拔学有特长的士人。《后汉书·蔡邕传》:
初,帝好学,自造《皇羲篇》五十章,因引诸生能为文赋者,本颇以经学相招,后诸为尺牍及工书鸟篆者,皆加引召,遂至数十人。侍中祭酒乐松、贾护,多引无行趣执之徒,并待制鸿都门下,憙陈方俗闾里小事,帝甚悦之,待以不次之位。[5]1992
光和元年,遂置鸿都门学,画孔子及七十二弟子像。其诸生皆敕州郡三公举用辟召,或出为刺史、太守,入为尚书、侍中,乃有封侯赐爵者,士君子皆耻与为列焉。[5]1998
可见,鸿都门学的设立,是汉灵帝将一个文艺爱好团体逐渐演变成为自己政治骨干的基地。正如学者所指出的:
其实,鸿都门学不是现代意义的学校,而是一个特殊的文化场所,后又演变成一座皇室图书藏馆。它发端于灵帝本人的爱好,具体由乐松、贾护等人主持,并非宦官团伙一手创办。设置鸿都门学的目的,主要是灵帝为自己招揽政治势力,而不能说专门培养拥护宦官团伙的知识分子。虽然有些鸿都门生具备书法、辞赋方面的特长,但这不是由鸿都门学培养出来的,而是他们基于个人的兴趣,经过一段时间练习而得来的。鸿都门学也不像太学那样,有五经博士来指导太学生的学业,而压根就没有正常的教学活动。至于把辞赋、小说、尺牍、书画说成鸿都门学的主要课程,则完全不符合历史实际,纯属个人臆断。[7]123
鸿都门生也不是现代意义的学生,而是朝廷选用的官吏。他们本来待制于鸿都门下,在鸿都门学设置之后,大概经过一次简单的测试,就被授予各种官职,或者到地方任刺史、太守,或者入朝廷为侍中、尚书,由此形成一股新生的政治势力。尤其是鸿都文学,堪称鸿都门生的领袖,受到灵帝的大力表彰,在朝廷上起着更大的作用。他们与以往的贤良文学相比较,形式上基本相同,都是一种选举的科目,实质上不相一致,确有各自独特的内涵。总的来看,鸿都门生作为“天子门生”,一度活跃在政治舞台上,反映出灵帝时期的政治动向。[7]123
鸿都门学中没有像太学那样设置经学传授系统,也没有授课教材,更没有像太学那样为博士定俸禄级别。总之鸿都门学中就没有明确的师生关系,此间中人本身没有品级,只是因为才艺得到赏识才被委以官职。所以,它根本就不是一所学校,更不是可以和太学相提并论的机构,它只是一个才艺之士的聚集地,因皇帝的爱好而产生。[8]298
在以设置鸿都门学培植自己政治骨干的同时,针对当时士人官僚以乡里结党的情况,灵帝制定了“三互法”,即官员任职的回避制度。《后汉书·蔡邕传》:
初,朝议以州郡相党,人情比周,乃制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对相监临。至是复有三互法,禁忌转密,选用艰难。李贤注:“三互:谓婚姻之家,及两州人不得交互为官。也”[5]1991
“三互法”主要是禁止到自己的家乡、姻亲的家乡以及两个州郡对调的任职,其目的是防止官员之间的相互包庇、呵护。然而在实施中,因制度过于严密,反而影响了官员的选用,造成了一定范围的官员欠缺。
其二,灵帝政治的初衷,是为了报答宦官的侍奉、辅助之恩,汉灵帝扩大了宦官的权力。《通典·职官三》载:“门下省,后汉谓之侍中寺。”其注:“嘉(熹)平六年(177年)改侍中寺。”[9]案《后汉书·孝灵帝纪》:“(光和元年)侍中寺雌鸡化为雄。”[5]341可见,汉灵帝时确实设置了侍中寺。又,《后汉书·百官三》注引《献帝起居注》:“初置侍中、给事黄门侍郎,员各六人,出入禁中,近侍帷幄,省尚书事。”[5]3594案,祝总斌先生由此推测,这里的侍中、给事黄门郎,“极大可能是十几年以前灵帝设侍中寺时定下来的,献帝只是沿用”。汉灵帝设置了侍中寺,增加了“省尚书事”的权项,其初衷在于“试图以侍中平省尚书奏事,旨在避免或减少诏令、措施出错,保证统治质量”[10]。“侍中寺的设立也体现了灵帝急需掌握政权的心态”,“侍中寺‘省尚书事’这一新的重要职掌为后世门下省的建立及职能指明了方向”[11]。
史学家对灵帝的宦官重用行为,予以了批评。《后汉书·五行志一》:
熹平中,省内冠狗带绶,以为笑乐。有一狗突出,走入司徒府门,或见之者,莫不惊怪。京房《易传》曰:“君不正,臣欲篡,厥妖狗冠出。”后灵帝宠用便嬖子弟,永乐宾客、鸿都群小,传相汲引,公卿牧守,比肩是也……司徒古之丞相,一统国政。天戒若曰:宰相多非其人,尸禄素餐,莫能据正持重,阿意曲从;今在位者皆如狗也,故狗走入其门。[5]3272
《后汉书·五行志二》:
灵帝光和四年秋,五色大鸟见于新城,众鸟随之,时以为凤皇(凰)。时灵帝不恤政事,常侍、黄门专权,羽孽之时也。众鸟之性,见非常斑驳,好聚观之,至于小爵希见枭者,虣见犹聚。[5]3301
其三,搜刮钱财,极尽人生奢华。《后汉书·五行志一》:
灵帝好胡服、胡帐、胡床、胡坐、胡饭、胡空侯、胡笛、胡舞,京都贵戚皆竞为之……灵帝于宫中西园驾四白驴,躬自操辔,驱驰周旋,以为大乐。于是公卿贵戚转相放(仿)效,至乘辎以为骑从,互相侵夺,贾与马齐。[5]3272
又遣御史于西(乡)〔邸〕卖官,关内侯顾五百万者,赐与金紫;诣阙上书占令长,随县好丑,丰约有贾。强者贪如豺虎,弱者略不类物,实狗而冠者也。[5]3272
灵帝数游戏于西园中,令后宫采女为客舍主人,身为商贾服。行至舍,采女下酒食,因共饮食以为戏乐。[5]3273
据《东观汉记》记载,汉灵帝还大兴土木:
灵帝光和四年,初置绿骥厩,领受郡国调马。
五年,帝起四百尺观于阿亭道。
中平二年,造万金堂于西园。
三年,又造南宫玉堂,筑广成苑。
灵帝铸黄钟二千斛,四悬于嘉德端门内,二在云台殿前也。[12]
灵帝的荒唐行径,在史学家看来,都是国亡的表征。说起穿胡服,“此服妖也”;说其驾驴,“夫驴乃服重致远,上下山谷,野人之所用耳,何有帝王君子而骖服之乎!迟钝之畜,而今贵之。天意若曰:国且大乱,贤愚倒植,凡执政者皆如驴也”。
《后汉书·五行志二》:
“中平二年”“灵帝曾不克己复礼,虐侈滋甚。”[5]3297
由上所述,禁锢、撇开士人,重用宦官,贪奢享乐,构成了东汉灵帝政治的主要内容。再加上卖官鬻爵,所以,灵帝在历史上所受到的批评,比桓帝要多、要大。
综观桓灵时期的政治,可以看出,桓、灵作为皇帝,表面上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实际上,却受到很多的约束:一是登基继位;二是日常的政治活动;三是皇帝自己的兴趣爱好,等等。皇帝自己很难自主,多是取决于外戚、宦官与士族官员的意见。而作为外戚的梁冀、窦武乃至于何进,表面上可以权柄独揽,实际上却受制于皇帝与宦官,甚至连命都搭上了。宦官侍奉皇帝,虽身份卑微,却借助于皇帝的权力,享有皇权的利益,随时可以谗害外戚、士人官员。士人官员拥有着治国理政的基本知识和能力,即掌握着道统,但其政治理念的实施,却仰仗皇帝的信任与否。皇帝信任了,即可如鱼得水,展示政治抱负,否则,即受到禁锢,甚至被杀害。桓帝所杀的李固、杜乔,灵帝所杀的陈蕃、窦武,等等,可以说,桓灵时期的士人官员所受到的迫害,仅次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事件。由此而言,皇帝的专制集权,其实是很有限的。正如学者所指出的:
桓灵帝时期家长制政治君权的绝对权威失效,皇权被后妃、外戚、宦官所瓜分,皇帝丧失了对几股势力平衡调节和控制的能力。统治阶层缺乏良好的执政理念,没有统一的价值观而是为各自的权力和利益互相倾轧构陷,追求骄奢淫逸的生活,力求把权力无限扩大。 家长制政治中丞相受到打压排挤,政府行政首脑缺失,政事在外戚宦官专权中一片黑暗,中央政权出现很不稳定的局势,宦官集团的专权也受到人民的反对。[13]127
桓灵帝时期,自中央到底层社会一片黑暗,朝廷缺乏凝聚力,众叛亲离。一直生活在外戚宦官几重压迫下的农民阶层,也终于忍耐不住被迫在宗教势力的领导下于公元184年爆发了黄巾大起义,走上反抗的道路。 东汉政权在此起彼伏的农民起义浪潮中濒临颠覆。[13]128
二、桓灵时期的政治理念及其措施
桓灵的政治业绩乏善可陈,其政治局面更是混乱不堪,国内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各地暴乱此起彼伏,而来自少数民族的侵扰、掠夺更是难以抵御。尽管如此,桓灵的政治仍然能延续坚挺,其原因何在?赵国华先生说:“从安帝末到灵帝初,共有50年时间,整个王朝久经衰败,却能长期延存下去,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清流的社会作用。”[14]114“东汉清流作为一个群体,之所以能发挥积极的社会作用,是因为他们有正确的政治理念。他们承袭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总结和借鉴文宣治世、光武中兴的历史经验,敢于正视现实社会问题,揭露腐败丑恶现象,并在思考和制订对策时,不同程度地顾及民众的利益。”[14]115在这里,暂时将清流问题放下,只谈谈桓灵时期的政治理念问题。
披阅史书,桓灵时期的政治理念,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天人合一”的治国理念。众所周知,“天人合一”的思想是西汉董仲舒提出的。“天人合一”就是将民间的原始巫术信仰注入到儒家思想之中,指出政治就是依据自然与社会的变化随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其要旨是基于儒家仁治政治上的策略。
概括起来,董仲舒认为,作为行政首脑,要遵从历史规律,推进历史进步,其政治的要点,一是根据历史现象的特性实施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二是任用贤能,给予相应的俸禄和地位,让其知恩图报,忠心尽力;三是通过社会地位的贵贱等级差别给予民众以不同的福利待遇,从而形成以君主为核心的民众围绕其周围的向心圆,简而言之,就是得民心,或者说是民本思想。可见,董仲舒的历史观是赤裸裸的政治史观,是从春秋政治实践中所得出的比较完备的执政策略或者说行政谋略方案。[15]48
“天人合一”的内容是将自然与人类两相对照,要么用自然说明人类,要么用人类说明自然,总之是通过比较来实现的。[15]54
“天人合一”的目的就是借助自然的灾异来警告人们应该谨慎,遵循历史规律,施恩布仁,促进历史进步。由此,“天人合一”所注重的是历史创造主体的自觉性和能动性。[15]55
可见,董仲舒的“天人合一”思想深深影响了后代的政治。《汉书》《后汉书》与此后的历代正史,大多将自然灾异现象予以不厌其烦地记述,现在看来固然荒诞,却体现了传统的政治理念。就桓、灵而言,《后汉书》中的《孝桓帝纪》《孝灵帝纪》,记载了当时出现的自然异象,尤其是自然灾害,同时也记载了当时政府所采取的应对措施。粗略统计,桓灵时期,月食21次,水旱15次,冰雹3次,饥荒5次,地震18次,山崩地裂10次,蝗虫7次,火灾19次,疾疫6次,大雩2次,此外各种祥瑞27次。舍去祥瑞不谈,单说桓灵执政45年左右的时间内,平均每年发生两次以上的灾异事件。依据“天人合一”的执政理念,桓灵政府每次都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粗略统计,主要有社会救济16次,赦免罪犯11次,选官加爵8次,免官换职14次,改年号2次。总计也在50次以上,平均每年有一次以上。其中,值得说道的,一是社会救济。不仅展现了传统政治的民本思想理念,而且挽救了成千上万的普通百姓,保证了他们的生活、生命安全。二是免官换职。本来,按照“天人合一”的原始意蕴,自然异象的出现,是要求皇帝反思省过、调整政策的,但是皇帝却将高级官员的免除与改任作为自己赎罪的形式,对于臣属来说,显然是不公允的。当然,也可以将免官换职看作是政策调整的一种形式。三是赦免罪犯。适当地赦免罪犯,以体现君主的宽宏与生命无价的观念,作为政治的旨趣,当然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但是由于皇帝不能完全掌控政权,再加上赦免罪犯成为灾后的惯例,这就为那些作奸犯科者逃脱法律的惩罚提供了机会。由此,造成了不必要的政治混乱。
《后汉书·刘陶传》记载,桓帝时期,太学生刘陶的上书具体说明了“天人合一”的政治理念:
臣闻人非天地无以为生,天地非人无以为灵,是故帝非人不立,人非帝不宁。夫天之与帝,帝之与人,犹头之与足,相须而行也。[5]1843
《后汉书·蔡邕传》记载,灵帝光和元年七月,因“时妖异数见,人相惊扰”,灵帝专门特招蔡邕予以解释,蔡邕上密折,揭示朝政真相:
臣伏思诸异,皆亡国之怪也。天于大汉,殷勤不已,故屡出祅(妖)变,以当谴责,欲令人君感悟,改危即安。今灾眚之发,不于它所,远则门垣,近在寺署,其为监戒,可谓至切。霓墯鸡化,皆妇人干政之所致也。前者乳母赵娆,贵重天下,生则赀藏侔于天府,死则丘墓逾于园陵,两子受封,兄弟典郡;续以永乐门史霍玉,依阻城社,又为奸邪。今者道路纷纷,复云有程大人者,察其风声,将为国患。宜高为堤防,明设禁令,深惟赵、霍,以为至戒。今圣意勤勤,思明邪正。而闻太尉张颢,为玉所进;光禄勋姓璋,有名贪浊;又长水校尉赵玹、屯骑校尉盖升,并叨时幸,荣富优足。宜念小人在位之咎,退思引身避贤之福。伏见廷尉郭禧,纯厚老成;光禄大夫桥玄,聪达方直;故太尉刘宠,忠实守正:并宜为谋主,数见访问。夫宰相大臣,君之四体,委任责成,优劣已分,不宜听纳小吏,雕琢大臣也。又尚方工技之作,鸿都篇赋之文,可且消息,以示惟忧。《诗》云:“畏天之怒,不敢戏豫。”天戒诚不可戏也。宰府孝廉,士之高选。近者以辟召不慎,切责三公,而今并以小文超取选举,开请托之门,违明王之典,众心不厌,莫之敢言。臣愿陛下忍而绝之,思惟万机,以答天望。圣朝既自约厉,左右近臣亦宜从化。人自抑损,以塞咎戒,则天道亏满,鬼神福谦矣。臣以愚赣,感激忘身,敢触忌讳,手书具对。夫君臣不密,上有漏言之戒,下有失身之祸。愿寝臣表,无使尽忠之吏,受怨奸仇。[5]1999-2000
灵帝看了蔡邕的奏折,“览而叹息,因起更衣”。可见,灵帝也深深意识到了朝政的危机,可惜他自己已经没有力量来扭转衰亡的时局了。
二是儒家经典的治国理念。桓灵在治国理政中,时常以儒家经典的论述作为原则,用之于处理问题。袁宏《后汉纪·孝桓皇帝纪》:
(元嘉元年)四月己丑,上微服幸河〔南〕(东)〔尹〕梁不疑府。是日天大风,尚书杨秉谏曰:“臣闻瑞由德至,灾应事兴。《传》曰:‘祸福无门,惟人所召。’乃者暴风迅疾,殆必有异,上天不言,以灾异谴告。是以孔子曰:‘迅雷烈风,必有变动。’《诗》云:‘敬天之怒,不敢驱驰。’王者至尊,出入有常,敬跸而行,清室而止,自非郊庙,鸾旗不驾。故《诗》称‘自郊徂宫’。《易》曰:‘王假有庙,致孝享也。’未有私从意志,日般游诸臣之家,降尊乱卑,等威无别,宿卫守空宫,玺绂委女妾,设有非常之变,任章之谋,上负先帝,下悔靡及。臣奕世受恩,得备纳言,又以薄学充在劝讲,特蒙光识别,见照日月,恩重命轻,敢陈其愚。”大将军冀怨秉,出为扶风太守。[16]568-569
桓帝元嘉元年(151年)四月的一天,桓帝私访来到河南尹梁不疑家。正好这天刮大风。尚书杨秉对桓帝的私访提出质疑与批评,其依据一是上述的“天人合一”的谶纬思想;二是儒家经典《传》《诗》与《易》。梁不疑的兄弟梁冀知道后,对杨秉非常不满,于是将他贬黜京城之外,派到扶风任太守了。
又,“十一月辛巳,京师地震。诏百官上封事,靡有所讳”[16]569。 安平崔寔郡举诣公车,“称病不对”,退而论世事曰:“《春秋》之义,量力而举,度德而行。今已不能用三代之法,故宜以霸道而理之。重赏罚,明法术,自非上德,严之则治,宽之则乱,其理然也。为国之法,有似理身,平则致养,疾则致攻。故德教者,治世之粱肉;刑法者,救乱之药石也。今以德除残,是犹粱肉治疾也,欲望疗除,其可得乎?自数世以来,政多恩贷,御安辔马而忘其衔,四牡横驰,皇路险倾,必将钳勒鞭挞,以救奔败,岂暇鸣銮,从容平路哉!”[16]571
案:崔寔的意思,桓帝时代因为长期以来的德治宽刑,导致社会动荡;京城的地震实际上是警告朝廷应该严法重刑;《春秋》也提醒朝廷,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相对的政策,现在不是远古的施恩普惠时代,而是要采用强制的霸道政策。
值得关注的是,不仅士族官员讲究儒家经典,而且宦官也是以儒家经典为依据的。《后汉纪·孝桓皇帝纪》记载,延熹九年(166)秋天,士族官员与宦官的矛盾越加激烈,宦官侯览指示张成的弟子牢顺上书状告李膺等结党专权,说:“司隶李膺,御史中丞陈〔翔〕(蕃)、汝南范滂、潁川杜密、南阳岑晊等相与结为党,诽谤朝廷,迫胁公卿,自相荐举。三桓专鲁,六卿分晋,政在大夫,《春秋》所讥。”[16]621而且,桓帝采纳了牢顺等人的提议:“九月,诏收膺等三百余人,其逋逃不获者,悬千金以购之,使者相望于道,其所连及死者不可胜数,而党人之讥始于此矣。”[16]621
三是历史经验的治国理念。以吸取历史成功的经验与借鉴失败的教训,指导现时代的政务治理。灵帝熹平元年(172)六月,窦太后病逝,宦官曹节、王甫提出用贵人丧礼予以安葬。河南尹李咸怀揣毒药丸,冒死以历史经验建议灵帝以太后丧礼予以安葬。《后汉纪·孝灵皇帝纪》:
臣闻:禹汤闻恶,是用无过;桀纣闻善,以亡其国。中常侍曹节、张让、王甫等因宠乘势,贼害忠良,谗谮故大将军窦武、太傅陈蕃,虚遭无形之亹,被以滔天之罪。陛下不复省览,猥发雷霆之怒,海内贤愚,莫不痛心。武以殁矣,无可奈何,皇太后亲与孝桓皇帝共奉宗庙,母养蒸庶,系于天心,仁风丰濡,四海所宗。礼,为人后者为人之子。陛下仰继元帝,岂得不以太后为母?存既未蒙顾复之报,没又不闻谅暗之哀。太后未崩,武先坐诛,存亡各异,事不相逮。而恚武不已,欲贬太后,非崇有虞之孝,昭蒸蒸之仁,八方闻之,莫不泣血。昔秦始皇〔母〕后不谨,谄幸郎吏,始皇暴怒,幽闭母后。感茅焦之言,立驾迎母,置酒作乐,供养如初。夫以秦后之恶,始皇之悖,尚纳茅焦之语,不失母子之恩;岂先太后不以罪没,陛下之过有重始皇?臣谨冒昧陈诚,左手赍章,右手执药,诣阙自闻。唯陛下揆茅焦之谏,弘始皇之寤,复母子之恩,崇皇太后园陵之礼。上释皇乾震动之怒,下解黎庶酸楚之情也。如遂不省,臣当饮鸩自裁,下觐先帝,具陈得失,终不为刀锯所裁。[16]662-663
在这篇奏折中,李咸先讲了夏禹商汤善于听取不同意见,所以国家治理没有出现错误;而夏桀殷纣只喜欢听取阿谀奉承的话语,终于导致国家的灭亡;进而,讲了窦武是被蒙冤而死的,窦太后曾经与桓帝共治国家,天下太平,窦太后还培育了灵帝本人,但是不仅没有享受应有的待遇,还遭遇了兄弟被杀的厄运。历史上,秦始皇那么残暴,即使生母如何荒唐,尚能善待母亲,安享母子之天伦。由此,建议灵帝接受历史经验,对窦太后以皇太后丧礼予以安葬;否则,我将毒死在您的面前。汉灵帝听取了李咸的建议:“章省,上感其言,使公卿更议,诏中常侍赵忠监临议。”经过激烈的辩论,太尉陈球附议了李咸建议,并得到了采纳:“皇太后以旧姓盛德,选入椒房,宜配桓帝,是无所疑。”
又如光和三年九月,发生地震,于是诏书群臣上书奏事。郎中审忠即以历史经验为题材,建议灵帝要“亲贤人,远小人”。《后汉纪·孝灵皇帝纪》:
臣闻治国之要,得贤则安,失贤则危。故舜有五臣天下治,汤举伊尹,不仁者远。故太傅蕃、尚书令尹勋知中官奸乱,考其党与。华容侯朱瑀知事觉露,祸及其身,乃〔兴〕(与)造逆谋,迫胁陛下,聚会群臣。因共割裂城社以相赏,父子兄弟被蒙尊荣。素所亲厚,布在州郡,皮剥小民,甚于狼虎。多言财货,缮治殿舍,车马服饰,拟于大家。群公卿士,杜口吞声,州郡承风顺指。故虫蝗为之生,夷狄为之起,天意愤盈,积十余年矣。故频年日有蚀之于上,地震于下,所以遣戒人主,欲令觉悟。今瑀等并在左右,陛下春秋富盛,惧惑佞谄,以作不轨。愿陛下留漏刻之听,以省臣表,扫灭丑类,以答天怒。[16]684
案:审忠的意思,皇帝重用了贤臣,就能实现天下治平;否则,将导致天下动荡。所以,“舜有五臣”即指“五臣者,禹、稷、契、皋陶、伯益也”,实现了国家治安;商汤重用了伊尹,那些小人则远去了。太傅陈蕃、尚书令尹勋看到了宦官的作乱,试图剔除;但是华容侯朱瑀却以此为获得荣华的机会,反而支持宦官。现在还活跃在皇帝身边。由此,审忠建议,赶快将朱瑀这些小人驱赶除去,“愿陛下留漏刻之听,以省臣表,扫灭丑类,以答天怒”。遗憾的是,汉灵帝并没有听进心里。
由上所述,桓灵的治国理念,则以廷议、书奏的形式,展现出来;甚至,有时间是集中在一件事、一个奏折上的;至于能否实施,却完全取决于皇帝的采纳与否。皇帝采纳了,说明提议符合朝廷与社会的利益,否则,只能停留在书面、提议上了。但是,无论实施与否,作为国家治理的理念,却是不容置疑的了。
三、桓灵时期的政治风气及其因果
桓灵时期的政治风气之恶劣,史书予以了可谓是夸张的描述。桓帝建和元年(147),“十一月,前太尉李固、杜乔皆下狱死”。《后汉书》注引《续汉志》曰:“顺帝之末,京都童谣曰:‘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曲如钩谓梁冀、胡广等。直如弦谓李固等。”[5]291《后汉书·党锢列传》概括党锢事件后桓灵时期的政治风气:“自是正直废放,邪枉炽结。”[5]2187由此可见,是非颠倒,三观倒置,可以说是桓灵政治风气的主要特征。然披阅史书,可以发现更细致的问题。
一是权力寻租,上行下效。《后汉书·种皓(暠)传》记载,种皓为益州刺史,“时永昌太守冶铸黄金为文蛇,以献梁冀,皓纠发逮捕,驰传上言,而二府畏懦,不敢案之,冀由是衔怒于皓。会巴郡人服直聚党数百人,自称‘天王’。皓与太守应承讨捕,不克,吏人多被伤害。冀因此陷之,传逮皓、承”[5]1827。种皓因披露了永昌太守的欲行贿梁冀的事情,结果被梁冀所嫉恨,若不是太尉李固的解释与太后的开明,种皓可能就被害了。《后汉纪·孝桓皇帝纪》记载,延熹七年(164)太尉杨秉的反腐事件:
太常杨秉为太尉。是时中常侍侯览、贝(具)瑗骄纵最甚,选举不实,政以贿成。秉奏览等佞谄便僻,窃国权柄,召树奸党,贼害忠良,请免官理罪。奏入,尚书诘秉掾曰:“夫设官分职,各有司存。三公统外,御史察内。今越左右,何所依据?其闻公具对。”秉〔使〕(便)对曰:“除君之恶,惟力是视。邓通失礼,申屠嘉召而责让,文帝从而请之。汉故事,三公鼎司,无所不统。”尚书不能诘。上不得已,乃免览官,瑗削国事。于是奏免刺史、郡守已下六十余人,皆民之蠹也。[16]606-607
杨秉反腐的阶段性成绩,是因为桓帝支持了他。但是,显然的,桓帝的支持是被迫的。桓帝的心中,实际上是支持中常侍侯览、具瑗的。由此说明,侯览、具瑗的贪腐,是由朝廷所造成的。从宋代徐天麟对桓灵时期的卖官鬻爵的梳理可知,东汉最先卖官的是安帝,桓帝继之,灵帝达到高峰:
安帝永初三年,三公以国用不足,奏令吏人入钱谷,得为关内侯、虎贲、羽林郎、五大夫、官府吏、缇骑、营士各有差。
桓帝延熹四年,占卖关内侯、虎贲、羽林、缇绮、营士、五大夫,钱各有差。
灵帝光和元年,初开西邸卖官,自关内侯、虎贲、羽林,入钱各有差(《山阳公载记》曰:“时卖官,二千石二千万,四百石四百万。其以德次应选者半之,或三分之一。于西园立库以贮之”)。又私令左右卖公卿,公千万,卿五百万。
中平四年,卖关内侯,假金印紫绶,传世,入钱五百万。
六年,帝欲以羊续为太尉。时拜三公者,皆输东园礼钱千万,中使督之,名为“左驺”。其所之往,辄迎致礼敬,厚加赠赂。续乃坐使入于单席,举缊袍以示之,曰:“臣之所资,唯斯而己。”左驺白之,帝不悦,以此故不登公位。
灵帝时,开鸿都门榜卖官爵,公卿州郡下至黄绶各有差。其富者则先入钱,贫者到官而后倍输,或因常侍、阿保别自通达。先是段颎、樊陵、张温等虽有功勤名誉,然皆以先输货财而后登公位。崔烈时因傅母入钱五百万,得为司徒。及拜日,天子临轩,百僚毕会。帝顾谓亲幸者曰:“悔不小靳,可至千万。”程夫人于傍应曰:“崔公,冀州名士,岂肯买官?赖我得是,反不知姝邪?”烈于是声誉衰减,久之不自安,从容问其子钧曰:“吾居三公,于议者何如?”钧曰:“大人少有英称,历位卿守,论者不谓不当为公卿;而今登其位,天下失望。”烈曰:“何为然也?”钧曰:“论者嫌其铜臭”。
刘陶为京兆尹,到职,当出修宫钱直千万(时拜职名,当出买官之钱,谓之修宫钱也)。陶既清贫,而耻以钱买职,称疾不听政。帝宿重陶才,原其罪。[17]378-379
由此可见,既然皇帝将官吏任免作为寻租营利的工具,那么,臣属自然效仿至极致。
案:徐天麟《东汉会要》的梳理,东汉朝廷好像对贪官污吏是不作处罚的。《东汉会要》载,安帝时,太尉刘恺说:“《春秋》之义:‘善善及子孙,恶恶止其身。’如使赃吏禁锢子孙,非先王祥刑之义也。”皇帝下诏,认为刘恺的意见是对的。《东汉会要》又载:“永初中,陈忠上言解除赃吏三世禁锢,事皆施行。袁安为河南尹,未尝以赃罪鞠人。常曰:‘凡学仕者,高者望宰相,下则希牧守。锢人于圣世,尹所不忍为也。’”[17]512读《后汉书》可知,徐天麟的说法显然是不对的。桓帝时期有专门处置赃吏的条文。如《后汉书·孝桓帝纪》:
(本初元年秋七月)丙戌,诏曰:“……方今淮夷未殄,军师屡出,百姓疲悴,困于征发。庶望群吏,惠我劳民,蠲涤贪秽,以祈休祥。其令秩满百石,十岁以上,有殊才异行,乃得参选。臧吏子孙,不得察举。杜绝邪伪请托之原,令廉白守道者得信其操。各明守所司,将观厥后。”[5]288
(建和元年夏四月)壬辰,诏州郡不得迫胁驱逐长吏。长吏臧满三十万而不纠举者,刺史、二千石以纵避为罪。若有擅相假印绶者,与杀人同弃市论。[5]289-290
当然,这两条资料都是发生在桓帝刚刚即位之时,其年幼无权,梁冀也没有完全操纵权柄,所以,朝廷的诏书还有士族官员的意见在内,对贪官污吏及其子孙还有着相应的惩罚。灵帝时期,还有专门惩治贪官的事情。《后汉书·刘陶传》:
光和五年,诏公卿以谣言举刺史、二千石为民蠹害者。时太尉许戫、司空张济承望内官,受取货赂,其宦者子弟宾客,虽贪污秽浊,皆不敢问,而虚纠边远小郡清修有惠化者二十六人。吏人诣阙陈诉,耽(司徒东海陈耽)与议郎曹操上言:“公卿所举,率党其私,所谓放鸱枭而囚鸾凤。”其言忠切,帝以让戫、济,由是诸坐谣言征者悉拜议郎。[5]1851
二是奢靡腐化,挥霍无度。桓灵时期,贵族生活的奢侈糜烂,挥金如土,可以说是触目惊心。《后汉纪·孝桓皇帝纪》记载,延熹七年(164):
是时勃海王悝骄慢僭侈,不奉法度。见上无子,阴有嗣汉之望。北军中候史弼上疏曰:“臣闻帝王之于亲戚,爱之虽隆,必示之以威礼;宠之虽贵,必示之以法度。如是则和亲之道兴,骨肉之情固。昔襄王恣甘昭公,孝景帝骄梁孝王,二弟阶宠,卒用悖慢,周有播荡之祸,汉有袁盎之变。窃闻勃海王悝恃至亲之属,藉偏私之爱,有僭慢之心,颇不用制度。外聚轻薄不逞之徒,内荒酒乐,出入无常,所与群居,皆家之弃子,朝之斥臣。有口无行,必有羊胜、伍被之类,州司不敢弹纠,傅相不能匡辅。陛下宽仁,隆于友于之义,不忍遏绝,恐遂滋蔓,为害弥大。乞露臣奏,宣示百僚,使议于朝,明言其失。然后诏公卿平处其法,法决罪定,乃下不忍之诏,臣下固执,然后少有所许。如是则圣主无伤亲之议,勃海长有享国之祚。不然惧大狱将兴,使者相望于道矣。”上以至亲,不问其事。[16]609
史弼的上书,不仅指出了渤海王刘悝的犯法乱纪的谋反活动,也指出其奢侈糜烂、超越规范的享乐生活。可惜的是,桓帝并没有采纳其建议。
王符《潜夫论·浮侈篇》中,以古今对比的形式,揭露了桓帝时期的游玩、装饰、衣服、丧礼等方面的奢华与逾制:
今民奢衣服,侈饮食,事口舌,而习调欺,以相诈绐,比肩是也。或以谋奸合任为业,或以游敖博弈为事;或丁夫世不传犁锄,怀丸挟弹,携手遨游。或取好土作丸卖之,于弹外不可以御寇,内不足以禁鼠,晋灵好之以增其恶,未尝闻志义之士喜操以游者也。惟无心之人,群竖小子,接而持之,妄弹鸟雀,百发不得一,而反中面目,此最无用而有害也。或坐作竹簧,削锐其头,有伤害之象,傅以蜡蜜,有甘舌之类,皆非吉祥善应。或作泥车、瓦狗、马骑、倡排,诸戏弄小儿之具以巧诈。[18]123
孝文皇帝躬衣弋绨,足履革舄,以韦带剑,集上书囊以为殿帷,盛夏苦暑,欲起一台,计直百万,以为奢费而不作也。今京师贵戚,衣服、饮食、车舆、文饰、庐舍,皆过王制,僭上甚矣。从奴仆妾,皆服葛子升越,筩中女布,细致绮縠,冰纨锦绣。犀象珠玉,虎魄玳瑁,石山隐饰,金银错镂,獐麂履舄,文组彩褋,骄奢僭主,转相夸诧,箕子所唏,今在仆妾。富贵嫁娶,车軿各十,骑奴侍僮,夹毂节引。富者竞欲相过,贫者耻不逮及。是故一飨之所费,破终身之本业。[18]130
古者必有命民,然后乃得衣缯彩而乘车马。今者既不能尽复古,细民诚可不须,乃踰于古昔孝文,衣必细致,履必獐麂,组必文采,饰袜必緰此,挍饰车马,多畜奴婢。诸能若此者,既不生谷,又坐为蠹贼也。[18]132-133
古者墓而不崇。仲尼丧母,冢高四尺,遇雨而堕,弟子请治之。夫子泣曰:“礼不修墓。”鲤死,有棺而无椁。文帝葬于芷阳,明帝葬于洛南,皆不藏珠宝,不造庙,不起山陵。陵墓虽卑而圣高。今京师贵戚,郡县豪家,生不极养,死乃崇丧。或至刻金镂玉,檽梓楩柟,良田造茔,黄壤致藏,多埋珍宝偶人车马,造起大冢,广种松柏,庐舍祠堂,崇侈上僭。宠臣贵戚,州郡世家,每有丧葬,都官属县,各当遣吏赍奉,车马帷帐,贷假待客之具,竞为华观。此无益于奉终,无增于孝行,但作烦搅扰,伤害吏民。[18]137
据此,史书所记载的外戚梁冀、士人马融的生活奢华,一点也不虚夸。
三是攀附告密,诬陷忠良。有汉一代,推行察举制,需要有志于国家的士人结识、请教于官员及社会贤达,从而予以举荐。由此,攀附权贵,拜谒尊者,成为汉代的社会习俗。但是,在社会生活中,一些士人以“投名状”的心思,希图尽快获得上位者的信赖,于是察言观色,投其所好,以告密甚至诬陷的形式,使得一些忠厚老实的人士受到打压。梁冀谋杀李固、杜乔,其实就是以密告诬陷的奏疏来实现的。《后汉纪·孝桓皇帝纪》记载了侍中寇荣被迫害致死的冤案。原来,寇荣是寇恂的曾孙,其侄儿娶妻益阳长公主,其从孙女嫁给了桓帝,充在后宫。按说,寇荣是很有权势的人物。但是,因其“辩诘自善,少与人交,以此见害于贵宠”,“左右益恶之,乃陷荣以罪”,被免罪贬回原籍。寇荣心存不忿,于是私自到朝廷叫冤。还没有走到京城,就被刺史张敬下令抓捕。寇荣只得逃难到深山之中。“荣亡命数年,会赦令不得免。穷困”,于是上书自明:
臣闻天地之于万物也好生,帝王之于万民也慈爱。陛下统天理物,作民父母,自生育已上,咸蒙德泽。而臣兄弟独为权门所嫉,以臣昏姻王室,谓臣将抚其背,夺其位,退其身,受其势。于是造作飞章,被以臣荣,欲使坠于万仞之坑,践于必死之地。陛下忽慈母之仁,发投杼之怒,有司承旨,驱逐臣门。臣辄奔走本郡,没齿无怨。臣诚恐卒为豺狼横见噬食,故冒死诣阙,披布肝胆。
刺史张敬好为谄谀,张设机牢,令陛下复兴雷霆之怒。司隶校尉应奉、河南尹何豹、洛阳令袁胜三官并驱,若赴仇敌,威加亡罪,罚及朽骨,但未掘圹出骸,剖棺露胔耳。残酷之吏,不顾无辜之害,欲使圣朝必加罚于臣荣,是以不敢触突天威,而自窜山林,以陛下发神圣之听,启独见之明,距(拒)谄慝之谤,绝邪巧之言,救可济之民,援没溺之命,臣不意滞怒不为春夏息,淹恚不为顺时怠,布告远迩,求臣甚切,张罗海隅,置罝万里,逐者穷人迹,追者极车轨,虽楚购伍员,汉求季布,无以复过也。
自臣遇罚以来,三蒙赦令,无〔验〕(厌)之罚,足以蠲除。而陛下疾臣逾深,有司咎臣〔甫〕(转)力,止则见扫灭,行则为亡虏,苟生则为穷民,极死则为怨鬼,天广而无以自覆,地厚而无以自载,蹈陆有沉沦之忧,〔远〕俨墙有镇压之患。精诚足以感天,而陛下不悟。如臣元恶大憝,足备刀锯,陛下当班之市朝,坐之王庭,使三槐九棘平臣之罪。无缘〔至〕万乘之前,永无见信之期也。
勇者不逃死,智者不毁名,岂惜垂尽之命,愿赴湘沅之波。故假须臾之期,不胜首丘之情,欲犯主怒,触帝禁,伏于两观之下,陈写痛毒之冤,然后登金镬,入沸汤,虽死而不恨。悲夫!久生亦复何聊赖!愿陛下使臣一门颇有遗类,以崇天地宽厚之惠。谨先死陈情,临章泣血。[16]583-585
寇荣的自白书,可谓是声情并茂,感人至深。但是,没有得到桓帝的同情,“上不省,遂灭寇氏”。
由上述,权力的贪腐、奢靡享乐与飞章诬奏,构成了桓灵时期的丑陋的政治风气。那么,这种丑陋的风气是如何形成的呢?一些学者予以了探究。元嘉元年(151),京师洛阳地震,朝廷下诏征集意见。安平人崔寔被举为公车应招,崔寔不应,但是上书对其时的丑陋政风予以了历史的解读。
凡天下所以不治者,其患在世承平,政渐衰而不改,俗渐弊而不悟,习乱安危,忽不自觉。或耽荒嗜欲,不恤万机;或悦众言,莫知所从;或见信之臣,怀宠苟免;或疏远之士,言以贱废。是以纪纲弛而不振,智士捐而不用,悲夫!
自汉兴以来,三百余年矣,政令刓渎,上下懈怠,风俗凋弊,人民伪巧,百姓嚣然,复思中兴之功矣。救世之术,岂必〔体〕尧舜而治哉?期于狃绝拯挠,去其烦惑而已。是以受命之君,创制改物;中兴之主,匡时补失。昔盘庚迁都,以易殷民之弊;周穆改刑,而正天下之失。俗人守古,不达权变,苟执所闻,忽略所见,焉可与论国家之事哉!故言事者,颇合圣听,于今须有可采,辄见掎夺。何者?其顽士则暗于时权,其达者则寡于胜负。斯贾谊所以见悲于上世也,虽使稷、契〔复存〕,犹不能行其志,而况下斯者乎?[16]570
在崔寔看来,由于承平日久,麻痹了奋进的初衷,所以才造成了人们懈怠、享乐、迷惑的困境。当然,政风的颓废,也给君主的中兴提供了机会,只要能够“匡时补失”,采用“霸道”之术,严峻律法,即可救偏补弊,实现中兴大业。
王符从治国方法上,对当时的丑恶政风予以阐释,认为根源来自于最高的统治者皇帝。《潜夫论·德化篇》:
是故世之善否,俗之薄厚,皆在于君。上圣和德气以化民心,正表仪以率群下,故能使民比屋可封,尧、舜是也。其次躬道德而敦慈爱,美教训而崇礼让,故能使民无争心而致刑错,文、武是也。其次明好恶而显法禁,平赏罚而无阿私,故能使民辟奸邪而趋公正,理弱乱以致治强,中兴是也。治天下,身处污而放情,怠民事而急酒乐,近顽童而远贤才,亲谄谀而疏正直,重赋税以赏无功,妄加喜怒以伤无辜,故能乱其政以败其民,弊其身以丧其国者,幽、厉是也。[18]380
桓灵时期的丑恶政风,自然也造成了邪恶的后果。黄巾军的揭竿而起自毋庸赘言,最主要是一些清正廉洁、忠贞有才的士人,被首先淘汰出朝政之外。《后汉书·刘陶传》记载,刘陶曾经建议灵帝收复张角,授爵封土,请他为朝廷出力,不要让其流落民间,以免造成祸害。其时灵帝没有采纳,直到张角叛乱,才想到刘陶,“封中陵乡侯,三迁尚书令。以所举将为尚书,难与齐列,乞从冗散,拜侍中。以数切谏,为权臣所惮,徙为京兆尹。到职,当出修宫钱直千万,陶既清贫,而耻以钱买职,称疾不听政。帝宿重陶才,原其罪,征拜谏议大夫”。之后,随着黄巾军的规模越来越大,刘陶上书分析其原因,说是宦官专权惹的祸,因此遭到宦官的报复,诬告其与黄巾军“通情”,被迫“闭气而死”。
王符总结了历史,概括其政风政俗的四种模式,分别是“尧舜”“文武”“中兴”与“幽厉”,而其主要取决于“君”。此外,王符还为其时代开具了纠风整俗的办法。《潜夫论·明忠篇》:
凡为人上,法术明而赏罚必者,虽无言语而势自治。治势一成,君自不能乱也,况臣下乎?法术不明而赏罚不必者,虽日号令,然势自乱。乱势一成,君自不能治也,况臣下乎?是故势治者,虽委之不乱;势乱者,虽懃之不治也。尧、舜恭己无为而有余,势治也;胡亥、王莽驰骛而不足,势乱也。故曰:善者求之于势,弗责于人。是以明王审法度而布教令,不行私以欺法,不黩教以辱命,故臣下敬其言而奉其禁,竭其心而称其职。此由法术明而威权任也。[18]363
在王符看来,纠风整俗的最好办法,当是赏罚分明。但是,具体措施实施起来却非常困难。所以,王符始终停留在古代士人所构建的知识理想中不能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