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2021-11-25文_肖杨
文_肖 杨
(编辑:汤雪涛 380189996@qq.com)
伴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劳动纠纷等社会矛盾随之而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在调解劳资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日趋凸显。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劳动纠纷等社会矛盾随之而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在调解劳资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日趋凸显。本文结合钟祥市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具体实践,谈谈县级工会如何行之有效地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基本做法
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协商环境。自2011年开始,钟祥市总工会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至今已历时十年。十年来,市总工会积极争取市“四大家”领导的重视支持,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乡局综合考评体系、写进钟祥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市委常委会、市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每年专门听取工会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并将工资集体协商纳入涉企评先表模“一票否决”范畴;市人大、市政协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专项调研视察的重要内容和提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重要依据,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建立三项制度,凝聚协商合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三方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企业和职工协商共识、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建立分工负责制度,人社部门在强化组织协调、监督执法职能基础上在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补贴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工会组织突出业务指导、督查维权职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重点加大优秀企业家培养力度并教育引导企业家主动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涉企单位和个人的评先表模、“五险一金”缴纳、安全管理、劳动争议调处、集体合同建制台账等信息资源实行互通共享。
创新工作方法,规范协商流程。市总工会始终秉承“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职工”的协商宗旨,每年均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选准协商主题,以利于协商进程、确保协商效果。在协商过程中,始终立足解决职工最关心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比档案、晒工资、晾保险”专项考评活动:“比”工资集体协商档案更真实、内容更具体、资料更齐全、程序更规范;“晒”企业职工工资、福利增幅;“晾”各企业缴纳的“五险一金”参保险种、参保率。通过一个方案统筹、一把尺子评分、一张表格排名、一个支点撬动,有力促进了资方重视协商、参与协商、主动协商,深受基层好评。
主要问题
1、劳方代表 “不会谈”。部分工会干部、职工代表的能力和素质不适应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在谈判过程中存在“不会谈”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政策水平不高,缺乏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政策理论知识,对协商的相关文件精神领会不深,执行不到位;业务知识不够,对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经济管理知识研究不够,在协商会谈过程中表述不明确,无话可说,话语权难以体现;能力素质不强,一些企业的工会干部在协商时协调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较弱,想不出点子,拿不出办法,找不到双方协商的利益点、平衡点,协商工作局面难打开。
2、企业老板“不愿谈”。企业经营者畏惧既定的“利润蛋糕”受损失,不愿和职工方协商薪酬制度、工资分配等问题。一方面一些企业经营者单纯认为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目的就是为了给职工加薪,而加薪会引起劳动力成本增加、实际利润减少,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因此对开展工资协商不配合、不积极。另一方面一些企业经营者也担心一旦建立起协商制度,职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制定、实施、监督,会削弱自己的权威,以后在工资问题上就没有主动权,不能单方说了算。因此很多企业经营者在面对工会开展工资协商的要求时,惧怕协商,不愿谈协商。
3、协商过程“不规范”。部分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只是图形式,没有通过提出议案、发出要约、双方讨论、上报审批等规范的集体协商形式来处理。工资集体合同文本内容不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制定,合同文本内容过于原则、抽象、含糊,缺乏量化细化标准,操作性不强,合同文本存在照抄法条、“克隆范本”的现象。在工资集体合同的签订中,一些企业将工资协议文本提交职代会讨论时也只是走走形式,把应该由职工代表投票表决形式简化为鼓掌通过,没有真正履行平等协商报批程序。
对策及建议
1、消除用人单位思想误区,变“要我协商”为“我要协商”。县级工会要深刻领会和广泛宣传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内涵和要义,特别是向用人单位行政方讲清楚“工资集体协商不是一定要涨工资”、“工资集体协商不是工会代表职工群众单方面提要求”、“工资集体协商是稳定职工队伍、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和谐是集体协商的要求,双赢才是集体协商的目的”等基本道理,彻底消除“对立思想”和“抵触情绪”,多用鲜活生动的成功案例和身边典型,调动行政方主动开展集体协商的积极性,引导和推动民营企业职企同心、风雨同舟、发展同向、红利同享。
2、注重集体协商方式方法,变“争吵协商”为“和谐协商”。县级工会要通过专业培训提升协商队伍协商素能,教育和引导广大职工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企业利益、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树牢集体观念、大局观念,科学理解“水涨船高”哲理,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坚守“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协商原则,最大限度地争取行政方对集体协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和谐中协商,在发展中双赢。
3、完善集体合同履约机制,变“会议协商”为“行动协商”。 推选几个代表,召开一次会议,签订一份集体合同,然后束之高阁,应付交差,是工资集体协商陷于形式主义的大忌和症结。因此,要把集体合同变成实实在在的履约行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履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企业主管单位的工会组织要建立集体合同备案管理制度,加强业务指导、政策咨询和督办落实,监督集体合同履约执行;县级工会要积极联合人社部门、工商联合会开展履约情况监督检查,予以通报。对落实情况较好的企业,要给予政策倾斜、授予荣誉和综合扶持,促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花结果、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