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法律保障体系优化措施
2021-11-25张静
张 静
(太原工业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8)
乡村振兴是推动社会全面发展的必经之路,在发展的过程中会有法律问题,因此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乡村振兴法律保障体系是十分必要的[1]。而乡村振兴工作本身就是一个漫长且连续的过程,并不是某种行为突发导致的,但在我国乡村振兴战略在部分地区推广后,乡镇中多个领导组织协会召开了多次有关“三农”的政策会议,并提出了新的“三农”制度政策,这些政策由于缺少经济供给的支撑,导致我国现有的制度在衍生过程中出现了断层,新战略的提出也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制度供需发展对其的制约,诱发了市场供需不平衡问题。在此种经济节点下,更需要国家制定一个可操作性较强的政策,对需求采取某种强制性手段进行干预,并把握市场的刚性需求,将政策法律化[2]。尽管现如今有关单位已意识到相关工作的重要性,但多次会议的实施与组织并未将此方面工作落实。因此,本文此次研究以乡村振兴作为背景,结合不同地区的法律需求,进行对应保障体系构建措施的提出与研究,以此种方式,为产业均衡发展提供更多的政策指导。
一、乡村法律保障体系现存不足之处
当前乡村建设出台的法律制度已相对完善,但在法律制度落实后,乡村群体的生活条件与生活基本环境并未得到良好改善,而出现此方面问题均是由于法律保障体系不完善所导致[3]。例如,我国目前与乡村农业相关的基础保障制度仍存在空白,一些民族振兴制度仍较为落后,其不仅无法满足地区的民族化发展趋势,也会使有关工作的实施缺少制度约束与束缚。
部分乡村地区的法治建设仍没有落实,现行的有效法律制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治区发展法》等,但现行的大部分法律制度中,均缺少保障民生、稳定民心的内容,甚至一些地区的乡村群体自主权没有确定,导致现有的资源无法合理有效被利用。总之,我国现行针对乡村振兴工作发行的法律制度与政策仍是存在漏洞的,而正是因为这些问题,导致了乡村产业经济的发展受到抑制。[4]
二、乡村振兴法律保障体系优化措施
(一)完善法律保障体系顶层设计
为乡村振兴工作的实施提供更高的保障,应将完善顶层设计内容作为核心工作,明确产业振兴、群体生活富裕、乡村生态文明、乡村文化振兴、生态环境宜居效应、乡村人才振兴与组织振兴之间关系,把握推进产业发展的平衡点,制定完善的法律逻辑与思路[5]。在此基础上,将我国发行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年~2022年)》文件作为依托,细化整理乡村发展的具体路径,并构建产业发展的蓝色宏图。在明确有关工作的实施方向后,将试点地区乡村振兴推进办法,作为法律保障体系的“领头羊”,以此作为约束,推进相关工作的实施,落实法律保障的基本项目。在落实有关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地方司法执行单位与有关工作部门,将我国制定的方案与起草的发展方案进行融合,优化现有制度,坚持将推进乡村农业发展、优化乡村土地资源作为促进机制,在保障地方经济可持续建设的同时,实现基于人才支撑、文化支撑、生态支撑的振兴策略。
在完成顶层设计的基础工作后,构建一个基于宏观角度的制度发展框架,为落实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乡村经济发展打下良好基础、提供正确指引方向。
(二)以民生角度完善保障体系
上文提出的构建措施属于基于宏观角度的措施,但要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对此方面工作的落实,应当基于微观角度,结合乡村民生发展需求,进行保障体系分享法律制度的建设。相关方面的工作可从下述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健全乡村土地资源法律保障制度。在建设此项法律制度时,应当将“放活土地开发权、占用权、使用权”作为依据,将相关农业产业发展的目标制定在法律制度立法的总体框架下,以此为工作目标,进行制度的健全与完善。为了解决由于此方面工作实施造成的相关问题,可在现有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乡村群体所属土地资源流转相关法律权限,并根据现有的分项制度,建设“三权分置”项目,加大立法的调研工作准备,强化地区土地资源的优化,确保在兼顾多方利益的同时,实现土地资源利用率的提升。
第二,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制度,细化乡村振兴发展的具体政策,如一带一路发展相关政策、个体维权相关政策等,以法律制度作为依托,为乡村居住群体提供一个有效的维权途径,确保对于法律存在需求的社会群体均可以得到保障。总之,要将法律制度作为权益划分的依据,只有基础保障工作的落实,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为群体个人利益提供保障。
第三,完善产业发展保障制度,强化乡村地区金融系统的供给,根据现有工作形态,适当对农业科技生产与信用贷款进行放宽处理,以此种方式,推进或督促农业生产与发展的创新。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产品的知识所属权,落实权责制度,加快现代化制度在乡村地区的流转,实现制度的系统化与普及化。综合上述分析,为落实乡村振兴工作,应提供更多更加可靠的法律保障。
三、乡村法律保障体系构建的意义
在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定与发行至今,“依法治国”便成了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尽管时代的进步在很大程度上对经济建设的方向与趋势造成了影响,但依照法律治理国家发展,依旧是我国的核心政策,不会因外界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在此过程中的乡村振兴战略是以建设现代化乡村作为目标,相关指导工作的实施仍将法治建设作为最终目的,而人文建设更是无法脱离法律制度对其的约束,因此,可以认为要实现对乡村发展的全面振兴,应当把握乡村发展与经济法律制度建设的契合点,以此作为保障依据,才能满足我国依法治国的需求。
要想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在试点区域内的有效推进,应当健全以此为核心的运行制度。即在相关行为实施的过程中,以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作为参照,严密监督并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社会意识与社会行为,尤其要重视对公职类人员的社会督查,只有确保处于法律核心人群社会行为的规范性,才能实现对此方面工作的有序推进。而在上述观念提出的过程中,法律保障制度与法律体系是支撑有关工作实施的基础与核心。因此,可以认为在乡村建设完善且科学的法律保障体系,是十分有必要的。
四、结束语
为了树立更多乡村基层群体法律意识,本文从完善法律保障体系顶层设计与基于民生角度完善保障体系分项法律制度两个方面,对法律保障体系的建设展开研究。希望通过此次的研究,解决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时存在的民生问题。保证当乡村居住群体在遭受到社会不公平与不公正待遇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与之相关保障体系的建设工作是一个长期工作内容,需要在一点一滴的工作中落实,仅通过直接立法的方式,是无法落实工作的。因此,有必要在后期的工作中,强调立法的重点,明确相关法律制度的所属方向,致力于为乡村基层群体提供更加直接的保障,实现其生活有所依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