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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依托法律社团开展法治教育的原则与途径

2021-11-25闫翠芳段艳英

法制博览 2021年35期
关键词:高职生社团法治

闫翠芳 段艳英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山东 聊城 252000)

2021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强调:“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法治观念”[3]。《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宪法教育,多种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治实践教育,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素养”[4]。作为培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未来建设者的重要基地,高职院校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工作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

基于此,探讨如何增强高职生法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尤为重要。笔者基于指导大学生法律社团的实践经验,拟探索研究高职院校依托大学生法律社团开展法治教育的原则和路径。

一、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工作的主要困境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实施,高职院校越来越注重依法治校、创建法治校园、创新法治教育工作,为开展大学生法治教育提供了越来越好的内外环境。但是,不可否认,要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法治思维,使其树立法律信仰,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亟需突破相应困境。

(一)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工作途径单一、形式枯燥。利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进行法治教育,是高职院校开展法治教育工作的主要途径,甚至是唯一途径。但课堂上的法治教育以理论讲授为主,单向灌输性强,且学时有限,对于提升高职生的法律认知水平、培养其法治观念、增强其守法能力的作用有限,更难以提高高职生的法律应用能力。

(二)高职院校大都法律资源匮乏、法治教育背景较弱。大多数高职院校没有设置法律或法学专业,缺少相应的法律专业教师和学生,因此,高职院校开展法治教育的专业背景较弱、底气不足,不能有效满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专业性需求。

(三)高职生法律信心不足,公民意识、权利本位意识淡薄。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指出:“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笔者通过调查发现,高职生对于宪法法律赋予公民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缺乏深入了解,对于法律能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明显信心不足,导致其在日常生活中法治观念淡薄,更难以践行法治精神。

(四)高职生法律应用能力不强。部分高职生对于侵害自己权益的不法行为,如寻衅滋事、打架斗殴、非法校园贷、电信诈骗等,不清楚如何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遇到问题不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往往采取忍让或自认倒霉,放纵违法犯罪行为。这说明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应用法律维权能力亟待提高。

二、组建法律社团,借助社团平台及活动突破现实困境

高职院校开展法治教育,既要实现宣传、灌输法律知识的短期目标,更要将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法治思维、法律信仰作为长期目标,并影响学生的法律观念形成与法律认知实践,从而促进大学生全面健康发展[1]。而组建学生法律社团,借助社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无疑是突破上述困境、创新法治教育的有效路径。

(一)组建大学生法律社团,可以改变原有法治教育工作渠道单一、形式枯燥的现状。通过组建法律社团、开展一些社团活动,可以将课堂理论知识形象、具体地展现出来,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感悟与体验相促进,使法律知识入脑、入心、入行动。

(二)组建大学生法律社团,可以依托社团平台融合各方力量,形成法治教育合力,弥补高职院校法治教育资源不足问题。可以聘请社会专职律师担任社团校外指导教师,以解决法律社团专业性不强、校内法律专业教师资源不足的问题;与检察院、法院建立联系,建立法律社团实践基地,提升法律社团的专业性;可以跨界合作,与其他社团合作,创新法律社团活动形式,例如以高职生喜爱的电影为载体,与电影社团合作,开展法治主题电影观影活动,举办法治电影论坛等。

因此,高职院校要鼓励学生自发组织法律社团,支持法律社团开展符合高职生思想特点、实践性强、主题突出、形式新颖活泼的活动。同时,要对法律社团统一管理、统一指导,遵循原则,讲求策略,从而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工作。

三、依托法律社团开展法治教育的原则与路径

(一)坚持实效性原则,健全机制,创新形式

健全机制,增强法律社团的实效性。法律社团要在团委领导下,坚持政治方向和法治原则,归由社团联合会统一管理;选派思政课教师担任指导教师,便于法律社团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相融合,将课堂理论知识转化为具体实践;健全大学生法律社团管理机制,包括社团的成立、纳新、运行、活动开展、活动总结、材料积累、社团考核评优等,确保大学生法律社团的长期发展与优化提升。

结合专业,创新载体,依托节点,围绕热点开展活动,提升法治教育效果。鼓励法律社团活动与学生专业相结合,针对性地学习专业相关法律知识,邀请专业领域人士讲解职业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及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托特殊节日或重要节点,例如在清明时节,举办“讲革命故事 学《英雄烈士保护法》”活动;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防范重大风险 牢记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在“12· 4”宪法宣传日,社团可以组织观看法治类电影、观看“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等,或者走出校园,走进社区进行宪法宣传。例如,2019年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肆虐全球,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坚持依法治“疫”,成为全球疫情防控最好的国家,要及时组织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可以举办“民法典与你我他”活动。

2021年,恰逢党的百年诞辰,法律协会可以开展以下活动:与主题党日活动相结合,让党章引领前进方向;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学以致用,普法服务社会为群众办实事。

(二)坚持校内外结合原则,注重实践,积极体验

动起来,走出去,依托当地法治教育资源,建立实践基地,多部门协作,开展一系列主题突出、符合高职生思想特点的校外实践活动。新生开学时,可以进行“风险在身边,防金融诈骗”宣传及“大学生借贷的危害”义务宣传教育活动。社团成员可以组成志愿者团队,服务于检察院“检察开放日”以及公安机关的“禁毒宣传日”活动。要坚持为群众服务的导向,进居民社区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可以深入中小学,举办防范校园欺凌宣传活动。可以参观法治主题教育基地,例如宪法主题公园、民法典主题公园、环境保护法主题公园、廉洁警示教育主题公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可以身临其境、沉浸式学法。

(三)坚持协同作用原则,各方协同,形成合力

法治教育涉及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力量,协同作用就是通过各方力量的各自要素发挥最大效能,朝着共同目标一起努力、联合作用,以实现总效果最优。

法律社团要想成长壮大,成为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工作的有力抓手,需要在学校团委领导的同时,最好挂靠思政部或者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大学生法律社团的整体规划,思政课教师担任校内指导教师,以把控社团的思想性、方向性。社会专职律师担任校外指导教师,以保障法律社团的专业性。同时,可以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建立联系,参加普法办的普法志愿者活动,建立实践基地,邀请法官、检察官担任校外实践基地联络员,开展旁听活动,开展体验式法治教育。

(四)坚持本土化原则,凸显地方特色

高职院校依托法律社团开展法治教育工作,要坚持本土化原则,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紧密结合国情、民情,体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统一。高职院校可以深挖本省法治教育资源,凸显地方特色。例如,山东省高校可以充分利用现有校园文化平台,加载诸如齐鲁文化中蕴含的“德主刑辅”“宽猛相济”为政以德的政治观,“不分贵贱亲疏,一断于法”依法而治的法治观,以及官员反贪腐、培养自律意识“廉为政本”的廉政观等古代法治文化;可以将孔繁森廉洁精神融入校园法治教育工作中,丰富校园法治文化教育的本土资源,凸显地方高校法治教育工作的特色。

(五)坚持理论实践相结合原则,融入课程

法律专业性是法律社团特色之一,决定着法律社团的实践活动离不开理论指导,界定着法律社团的定位、宗旨以及活动内容。同时,专业性也制约着法律社团开展活动的形式,影响着法律社团的发展壮大。法律社团刚刚成立时对于学生具有很强吸引力,社团成员多、影响大,但是随着活动开展,由于其活动内容专业性强,形式局限于座谈、学习、研读、专家讲座等,吸引力快速衰减,以至于销声匿迹,形同虚设。鉴于此,除了创新形式、多方协同之外,法律社团需要与课程相结合。

一方面,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相结合。课程主讲教师具有一定法律专业背景、理论修养及教学经验,可以将课程的法律知识点设计成法律社团活动,以课程课后拓展活动开展,有利于实现社团活动长期性、规律性开展,从而使法律社团具有广泛的影响力、持续的吸引力。[2]

另一方面,法律社团与电影欣赏等课程相结合,不断创新法律社团活动形式。电影欣赏课程可以安排学生利用电影课学到的脚本写作、镜头、画面、配乐、剪辑等拍摄技巧,依托法律社团开展例如“弘扬宪法精神 礼赞我的祖国”为主题的微视频拍摄实践课,拍摄宪法宣传公益短视频,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本质特征、核心要义等。

实践证明,依托大学生法律社团,高职院校能够很大程度上增强法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有效培养高职生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提升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有力促进法治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的建设,助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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