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高校法学教育教学方法的反思

2021-11-25陈媛媛

法制博览 2021年35期
关键词:法学案例教学法

陈媛媛

(广元开放大学,四川 广元 628000)

改革开放之后,市场的经济对于法律所具有的诉求和依赖程度逐渐升高,这也使得法学的教育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高校内部法学教育工作的实施备受人们的关注。然而,在社会转型期相关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更是需要保证教育工作能够具有规范化的要求,才能够培养出大批量的社会专业性人才。当前的教育工作实施阶段,对于高校内部法学的教育教学提出了最新时代的命题。所以本文也基于这样的大背景,探讨高校中法学的教育工作开展方法的反思以及决策方式,希望能够通过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改革,以及教学形式的重新思考定位,找到适应社会发展以及人才培养需求的具体教育形式,以此为我国社会整体的进步作出贡献[1]。

一、高校法学教育教学方法的反思

(一)推行案例教学法的实践中存在误区

案例这一教学法最早起源于英美法系,属于一种双向互动的教学形式,这种教学的方法主要就是以案例对理论知识内容进行支撑,让学生能够明确理论知识的具体来源,其中的新颖之处在于以案例代替了课堂中、教材中枯燥的内容,精心地对案例进行挑选和安排,阐明了法律的规则以及其中的含义,遵循法律原则发展的具体轨迹。

在深入地对当前我国高校内部法学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反思的过程中能够看出,案例教学法一直以来都是比较适用于法学专业进行知识传授的一种形式。但是在实际教学的过程中,案例教学法的推行还存在着一系列的误区,这也是需要对课堂教育工作进行反思的一个关键的模块[2]。

第一方面就是因为很多教师都认为案例教学的方法就是举例说明,教师首先阐述案例以及所涉及有关的理论知识内容,然后再结合案例分析的形式,让学生深层次地对案例内容进行理解和应用,这种传授方法依然采取的是以往的守旧的传统教学的套路。

第二方面就是认为案例教学法就是对案例的复述,通过大量案例的形式吸引学生的兴趣,让学生课前不需要预习,课堂上教师只需对案例的内容简单进行描绘,再通过简单的辩论最终公布标准答案就完成了内容的教学。这样的方法依然是以传统教学的形式对知识点进行传授,只不过把法律的概念规律原则讲授得比较少,案例介绍得比较多,学生实际上依然在被动地接受案例的灌输以及教师知识的传授。

(二)我国的法律传统、教育制度背景等因素制约案例教学法的运用

在我国传统的法律内容中,对于高校的法学教育,案例教学方法使用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法学教育中具有一个明显的普遍性,事实就是不论政府对于大学控制的程度是如何,国家法律的制度对于教育工作总是会产生主导性的影响。法学的教育在一个国家中所具有的职能,一般情况下就是对这个国家法治一般性质的决定。

案例教学的方法之所以在欧美国家备受重视和推广,主要就是因为这种教学的方法拥有着遵守先例这个原则,其在法律判决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成文法在我国历史悠久,作用其理论基础相对是比较深厚的法律体系,整体的编排非常的严谨,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求其能够全方面系统地掌握法律基本的内容,并且形成一个统一的知识结构和观念,所以这也决定了课堂上教学工作依然要以传授法律为主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只能作为辅助[3]。

教育工作的整体开展制度也会产生一定的限制,法学主要就是解决社会的纠纷、调整社会秩序的一门有用的学问,应该建立在其他学科基础之上进行学习。所以对于相关学生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知识的基础以及社会的阅历,否则很难对案例进行准确恰当的分析和评判。但是结合当前我国高校内部教育工作开展的情况可以看出,由于受到应试教育模式的影响,很多高校内部法学课程设置繁多,学生学习的过程仅仅是接受教师传统的知识传授方法,却无法真正的提高自身学习的效果。再加上我国高校的人员扩招,导致班级内部人数过多,案例教学的程序无法有效开展和实施,这也严重影响了学生知识学习效果的提升,阻碍了学生良好的发展和进步。

二、高校法学教育教学方法的抉择

(一)转变教育理念,注重实践能力培养

在我国高校内部法学教育工作开展和实施的过程之中,想要真正的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就需要合理的对教学的方法进行抉择,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保证学生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知识学习的过程之中,也需要一改以往的枯燥乏味的法学课堂环境,使学生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知识学习的过程中,这一点对于培养我国法学专业人才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案例教学方法其主要教育的理念就是针对当前学生法律知识学习的实践情况,以及实践操作的能力进行有效培养和训练,利用其中所具有的互动性的形式,对师生双方的思想以及潜能进行有效的启迪,这样才能够保证师生在合理的互动以及良性的探讨过程之中,掌握更多的法学相关的知识内容。所以在高校内部课堂教学活动实施的过程之中,还需要借鉴国外优秀的案例教学的方法,对课堂教学内容进行改革。其中值得关注的就是这种改革不仅仅是教学方法上的改革,更是需要首先转变教育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思想理念,教师还需要尽可能多的预留时间让学生独立地对案例内容进行思考,在整个教学的过程中提供机会,让学生能够清楚地把个人的想法进行阐述和表达。

(二)坚持以讲授方法为主,案例教学相结合的基本方式

一直以来,在西方国家中案例教学法都是学生法律知识学习过程中所采用的一个最为主要的方法,在这些国家案例教学法也占据着相对比较重要的位置。因为英美普遍的法律法规中都隐含在判例中,这样的情况就需要让学生对案例进行深入了解、体会和感受,以此掌握当前国家的法律发展现状,以及法律适用的具体形式,这些对于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的能力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所以教师就可以把判例作为唯一的内容,采取单独式的判例教学法。

在我国更是需要采取因材施教的形式,结合因地制宜的思想,把案例教学的方法与传统的系统法律知识讲授的方法相互结合,这样才能够真正地完成教科书中所涉及理论知识内容的传授。所以教师在选择教学形式的过程之中,也需要意识到案例并不是唯一教学的内容,更是需要通过对案例深入有效地分析和讨论,让学生了解已经成文的法律内容,加强对于这些内容的理解以及运用的水平,真正从我国具体国情出发,把法学的教育工作与实际的情况相互结合,阐述最为正确有效的教学方法。利用案例教学的形式辅助传统的教学方法,与案例相互补充,以此提高学生知识学习的效果和质量[4]。

综上所述,在新时代教育发展的大背景下,人才培养的目标不仅仅是需要完成学术性的研究,更是需要能够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发挥出教育所具有的优势,只有这样才能够满足教育工作开展的需求,也能够提高社会的整体发展效果和水平。所以对于法学教育工作也是如此,还要求高校内部能够培养出从事法律职业的复合型人才,这也是高校内部教育工作的价值目标,以及人文教育职业的开展方向。二者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只有恰当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实现良性的互动,才能够打造高效的课堂教育模式。本文就是基于以上的内容,探讨我国高校内部法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方法,通过其中存在的问题找到有效的反思策略,希望能够为我国法律人才的培养,找到最佳的教育工作实施方式。

猜你喜欢

法学案例教学法
《南大法学》征稿启事
《南大法学》征稿启事
案例4 奔跑吧,少年!
《南大法学》征稿启事
随机变量分布及统计案例拔高卷
发生在你我身边的那些治超案例
法学
一个模拟案例引发的多重思考
开放引导式阅读教学法描述
“假弱”教学法你用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