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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支付中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研究

2021-11-25范文英杨珍玲

法制博览 2021年35期
关键词:个人信息电子商务法律

范文英 赵 华 杨 菲 崔 茜 杨珍玲

(甘肃农业大学,甘肃 兰州 730070)

电子支付发展日新月异,支付问题中的个人信息保护安全尤为重要。电子支付行业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如雨后春笋般兴起。电子支付的发展是在电子商务的发展基础上形成的,电子商务最初是在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当时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称为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美国在全球电子商务发展中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前瞻性,占据电子商务及支付市场相当大的一部分。据统计,全球所有电子贸易成交额中大约45%以上都发生在美国,可见应用领域之广。截至2018年底,美国零售电商销售额预计达到5900亿美元,同比约增长14.0%。美国作为这一场电子商务运动的推动者,美国本土电子支付发展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已日渐成熟,引领了电子商务以及支付发展潮流。但是,美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市场已接近饱和状态,预计在未来,越来越依赖于消费者的支持。受新冠疫情影响,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电子支付作为结算方式,电子支付发展势头迅猛,受到越来越多的平台和消费者青睐。中国零售电子商务销售额将于2021年增长21%(数据来源于中文互联网数据研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加强了对于大型科技公司的监管,比如金融巨头蚂蚁集团。近些年来,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发展和internet普及,电子支付成为万千公民生活最普遍的支付方式,大大减少了现金货币的流通,支付手段纷杂多样,微信、支付宝、零钱通、QQ钱包等等任人选择。虽然我国电子支付起步较他国而言较晚,但我国实施了一系列信息化工程和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建设,为网络时代电子支付的发展进行了奠基,使电子支付的应用,有良好的技术基础。电子支付也惠及了经济较落后地区,最能体现电子支付应用的就是网购。网购应用创建了付费数据平台,综合数据分析和模拟运算,消费者只需线上付款即可,据不完全统计,网上购物人群已达总人口的35.2%,人们生活对电子支付的依赖性逐渐加强。预计四年后,中国网购规模总值将增长20000亿元,移动金融应运而生,电子支付服务,有了不可替代的商业使命,成为虚拟货币与金融协同发展的纽带,同样也影响着互联网未来发展趋势[1]。

一、电子支付中的个人信息保护现状

(一)电子支付中的个人信息保护调研结果分析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绝大部分的人选择电子支付主要是因为其方便快捷,仅1/4的人认为其安全有保障,60%的人认为电子支付与个人信息有一定关联并且电子支付会导致个人隐私泄露等问题发生。由此可以看出目前绝大部分人都对电子支付的使用存有防范意识,对自己的个人信息存有保护的态度。[2]

(二)我国电子支付中的个人信息保护现状

随着我国互联网普及率的提高,电子商务与电子支付行业发展势头迅猛,电子支付已经成为电子商务体系中的重要一环。电子支付包括六种业务类型,即移动支付、电子支付、电话支付、ATM业务、POS业务和其他电子支付。根据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的有关数据,2015—2020年全国电子支付业务呈现保持增长的趋势,截至2020年银行共处理电子支付业务量2352.25亿笔,较上年增加118.37亿笔。基于以上数据可见电子支付行业已经被广大群众所广泛应用,基于互联网而产生的交易的资金的流通量也十分巨大。

电子支付逐渐展现其相较于传统支付的优势,然而,电子支付也有其劣势,就目前状况来看,关于电子支付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间的纠纷已经被广大人民群众所关注。截至2020年,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约78%的受访者遭遇过信息泄露的问题;近七成的受访者手机APP在自身功能不必要的情况下自动获取用户隐私权限,致使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况;甚至有大约60%经营者未经用户的同意将收集到的个人信息向不法分子泄露、出售,以获取非法利益。当个人信息泄露的时候大约86%的受访者遭受到推销电话、诈骗电话和诈骗短信的骚扰,也有人因此而遭受巨额损失。目前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已经成为许多人关注的焦点,个人信息泄露无时无刻不威胁着消费者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3]

二、电子支付中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当前,“互联网+”促进了产业升级和生活的便利,与此同时,也促使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变成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个人信息泄露也就变成了个人信息保护当中最主要的问题。个人信息泄露的原因主要有三:

(一)个人防范意识不强

许多不通晓法律知识的人在看到APP授权许可时,不认真审阅盲点“允许”。殊不知自己的个人隐私已经过自己同意后被不法分子获取。又或者人们纷纷扫描二维码只为获得一把旧扇子,殊不知自己的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远重于那一把扇子。因此,广大群众亟需增强法律意识,使自己的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二)支付平台管理系统有待完善

健全电子支付保护机制是解决个人信息泄漏的重要问题。消费者的付款信息未经本人同意被第三方平台获取,或者被不法分子冒用,以及电子支付系统在支付过程中存在网络卡顿、信息延期等问题在技术层面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个人保护观念薄弱、传统储蓄方式与现代化电子支付存在很大不同、消费者观念转变困难,易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国家政策支持缺乏、服务体系不健全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加大了个人信息的泄露的力度;在许多法律中虽然出台了相关规定,但并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对其进行详细规定,不仅没有起到保护作用,反而致使信息泄露在担责时相互推诿,成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一大难题。

(三)我国目前的电子支付的法律体系尚不完整

我国法律规范中,对电子支付的法律概念尚无具体的界定。我国政府目前对电子支付市场秩序的管理尚不规范,市场监管的约束力较弱,出现第三方支付平台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远程监控、后台运行等导致人信息泄露的现象问题后也无法可依。弱势群体在个人信息泄露、受到侵犯时也难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致使许多损害人身和财产纠纷现象的发生。

电子支付市场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也需要市场本身的调节。虚拟货币目前已经成为货币的一种,但是电子支付中虚拟货币的伪造与变造的违法现象时常发生,造成弱势群体财产权益的损失。

三、电子支付中个人信息保护的解决对策

随着对数字化货币的深入研究,电子支付中关于个人信息泄露的保护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我国电子支付中个人信息的保护依然存在很大漏洞:个人信息泄露、资金被盗、网络诈骗等关于个人信息的网络犯罪飞速增加。

据统计,我国目前网络犯罪占犯罪总数1/3并且每年还在以30%速度增长(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个人信息的泄露严重影响了我国电子支付产业的稳步发展,迫切需要从个人观念的转变、国家政策的推进、法律机制的健全、支付平台的完善等多个方面推动我国个人信息安全建设。[4]

(一)推动个人观念转变

电子支付是为消费者服务的,人民群众是它的直接使用者,也是电子支付弊端出现的直接受害者,因此推动消费者对电子支付观念的转变是推动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重要基石。

科技化深入推进,网络诈骗手段屡见不鲜令人猝不及防。为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城市的公交车站都进行广播和宣传一些诈骗的情况,对民众进行普及,由于每个人的文化程度和理解能力以及辨别意识各不相同,因此被骗的可能性也各不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支付指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相关电子支付法律的相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也有电子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例如《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就有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①《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给我们的信息生活提供了法律保障。提高公民自我认知度,有效辨别网络信息,增强法制观念是保护电子支付信息安全的基石。[5]

(二)推动支付平台管理变革

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健全电子支付保护机制:一是各支付平台主体相互协调,使信息化工程和现代化支付系统建设相得益彰,共同为网络时代电子支付发展鉴定基础,使得人民币发行、流通、服务、结算环节衔接紧密;二是提升大众意识,现阶段电子钱包和数字人民币与传统的储蓄货币相比,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人群的储蓄货币更为多数偏远地区、老年人群所偏爱,做好数字人民币的意识工作,构建完善的配套体系;三是加大国家政策支持力度、打造专门的电子支付服务机构严厉惩处不法分子;四是要统一立法,消除多方管理互相推诿责任的危害,构建权责分明的政务体系,做到有法可依、责任明确。[6]

(三)完善电子支付法律保护体系

明确法条规定,为个人进行电子支付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我国虽然有关电子支付方面的法律规定有不少,但并没有成体系的电子支付专门法律规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此法将有效的健全和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我国一直强调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好的政策惠民利民。开展个人信息安全评价,并逐步推进统一的认证体系建设,防止一些犯罪分子逃脱和漏网;信息安全管理部门牵头,起到引领的作用,让每个人都信服,建立相应的保护机制。

推广相应的电子支付公益广告,拓宽群众进行电子支付的受众层面。由于贫困差异显著,电子支付的普遍使用只适用于城市,而一些农村地区还是现金支付。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可以在各个公交车站进行视频宣传各种支付的方式进行普及、在农村亦是。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②《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所以我们在宣传的同时也应将这些进行普及,虽然电子支付方便简洁但是我们更应该遵法守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政府模范带头作用,是解决电子支付中个人信息保护的重中之重。

2018年3月,在全国“两会”上,葛华勇代表、金鹏辉代表在提案中联合建议,借鉴欧美等国支付领域强监管的立法经验,抓紧研究制定我国电子支付法,从法律层面明确产业参与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以及监管职责分工,从而防范支付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③中国金融新闻网.全国政协委员葛华勇:建议强化国内转接清算市场有效监管[EB/OL].(2021-03-04)[2021-10-26].https://www.financialnews.com.cn/zt/2021lh/taya/202103/t20210304—213068.html.

四、结束语

通过对互联网时代电子支付背景及其现状的认知与分析,我们了解到电子支付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以及电子支付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相应的问题。数据显示我国电子支付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个人信息容易泄露、电子支付受众群体涉及面较小、法律健全机制不够完善(电子支付约束和个人信息保护)、支付平台复杂多样。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从提高个人防范意识、健全电子支付保护机制、推动法律完善、规范支付平台管理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在时代发展的背景下,互联网和大数据变化在瞬息之间,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发展趋势和过程。在发展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不足,但我们应当发挥主观能动性,从个人、政府、法律和平台四个层面去减少它带来的危害,将其融入我们的社会日常生活中,带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人类文明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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