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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述萨特自由观及其影响

2021-11-25

现代交际 2021年11期
关键词:萨特事物意识

杨 爽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存在主义广泛吸收和借鉴了人本主义和科学主义的理论思想,并弘扬了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精神,在现象学研究的基础上,对人的自由的绝对性做出论证,对现代社会中强调人的尊严和价值具有重要作用。

一、自由观的形成背景

哲学家大多都需要“巨人的肩膀”,萨特也同样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形成了自己的思想体系,萨特在现象学基础上提出了“存在先于本质”“自由与虚无”等著名观点,与其自由观相辅相成。

(一)现象学的影响

20世纪初是战乱纷争的年代,两次世界大战及1929—1933年的经济危机,使整个世界的政治经济格局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动。希伯来文化中,作为道德、价值等的标准和尺度的“上帝”也随着科技和工具的发展被“杀死”,随之而来的便是人类对于精神家园的追寻。

萨特于1905年出生于巴黎,自小受到了良好的教育,1932年末在与雷蒙阿隆的交谈中接触到现象学,后前往柏林追随胡塞尔学习。在现象学家眼中,我们在这个充满表象的世界中的追寻,其实不过是与各种现象擦肩,胡塞尔提出“回到事物本身”,以“悬搁判断”的方式,括除我们思想中的旧习惯、固有的观念及对于事物的预设,将目光集中到事物本身,描述事物呈现给我们的最初的样子,而不是我们预想中他所应该的样子;并且提出现象学的另外一个重要任务,即颠覆了传统哲学寻找的“是什么”问题,反过来强调我们需要考虑心灵做了什么,它如何领会经验,并提出了要根据心的意向活动来研究它。海德格尔在胡塞尔的基础上,又补充了关于事物的意义问题。在海德格尔看来,一代代哲学家曾经潜心追求、企图搞清楚的事物的本质问题,在当下已然不再是最重要的事情,重要的不是事物是什么,而是此物之于你有何意义,事物之于你所展示的那个意义,即是存在问题,才是最重要的。

这些思想深深地吸引了对于传统哲学早已不满的萨特,并使他倾其一生都在思索人的存在与自由的关系。自由是萨特哲学的核心部分,纵观其一生思想的变化,大致可将其思想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40年代之前,以萨特第一篇长篇小说《恶心》为代表,他的哲学思想还是以个人主义和纯粹的个人为代表,仅仅停留在了意识的抽象层面。而自20世纪40年代后,经历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冲击,个人生活经济发生转变的萨特思想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的哲学开始以本体论为出发点,着重论证人的存在和人的自由,并开始注意到物质财富对于人的统治和压抑,受马克思主义的影响,萨特开始强调实践对于走出困境的重大意义。

(二)存在先于本质

突破传统哲学,萨特首先认为,上帝是不存在的,这是人的自由得以确立的理论前提,并且坦言“我们必须把上帝不存在的后果一直推衍到底”[1],即是文化上的无家可归和标准尺度的消失,但是上帝消失带来的积极意义就是,没有了统一的价值和标准,人就可以获得主体性的自由。为了实现人的主体性自由,萨特将存在进行了分类: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那些在人的意识之外,没有同人的意识和活动发生联系的事物就是他所定义的“自在存在”。在萨特眼中,自在的存在是不可被认识的,并且具有直接给定性,它本身“是其所是”,是无法自己改变的;而自为的存在具有主体性,它自己定义自己,“他每时每刻都在按照自己的意愿造就着一生”[2],也由此引出了人的主体性存在,人可以通过不同的选择成就不同的人生,可以“是其所不是”。也正是基于此,萨特提出了“存在先于本质”的著名哲学命题,认为人的存在是处于一个“现在进行时”,人和动物一样,在大多数时候都遵从于本能和习性行事。但是在本体论的角度,作为一个有思维的个体,“我”可以通过选择来进行创造和改变,或许会受到政治、经济、教育背景和原生家庭等影响,这些只能作为存在过程中的影响因素,而我一生会呈现出一幅怎样的蓝图,只有在一个人寿终正寝的时候才能知道,也就是说,“我”的存在始终是现在进行时,并且“我”是一边在前行的路上,一边成为“我”自己,“我”通过不断的行动来构筑自身。

(三)存在与虚无

与“存在”相对应的,“虚无”这一概念在萨特哲学中十分重要;因为在萨特看来,自由就来源于存在的虚无化,自在的存在是没有任何目的的,是天然给定的存在,而自为的存在是具有超越性和不确定性的。存在就是人自身,它与意识相关,没有意识无法确定自为的存在,那么意识就是对存在虚无化的虚无,意识总是在自我创造、自我选择、自我否定,而人只有获得了本体性的存在,才能拥有自由。在此基础上,萨特得出结论:自由的核心就是意识。存在虚无化的过程就是虚无化的过程,虚无就是人的意识所具有的局限性和欠缺,也正是因为虚无的存在,人才具有不断超越、不断发展的动力和可能。

萨特在思考过自由之后,对于存在与自由的关系进行了思考。人一边前行一边构建自身,并在这个过程中影响他人和世界,因此“人不外乎是自己造就的东西”。在萨特看来,自由也不是什么被定义和被描述的东西,它就是人的存在,也是人的存在的虚无化。萨特在这里将自由和存在看成同义词,自由就是人之本质。“正如人不能不存在一样,人也不能是不自由的”,在本体论的层面上定义了存在等于自由,进而为人被抛入世等信仰坍塌提供了崭新的解决角度,这一观点充分弘扬了人的主体性自由,增强了人的生存勇气,也赋予了人绝对的责任,要求人们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二、自由观的基本内容

萨特论述了人的绝对自由,站在这个理论基点上,萨特强调自由是为了解决人的生存困境问题,让人们将眼光聚焦自身,并不是强调自由是为所欲为,或在人以外的主体上寻求取代上帝的力量。

(一)人拥有绝对的自由

在历代哲学家追寻人的自由的过程中,都对人和自由下过各种各样的定义。人与物的区别究竟是什么?传统的回答诸如:人是理性的动物、人是会制造和使用工具的动物,甚至人是政治的动物等,其实大都没有脱离将人划分为物的思路,尽管二者之间确有区别,仍然无法使人与动物脱离,也全都成了寻找自身意义的动物,这些回答都不能让萨特满意,而随着对现象学的研究和科技革命,人的主体地位开始彰显,萨特认为,人被抛入世,自由是人本体论属性,人是自由的,没有任何限制,也不需要任何理由,没有自由的人丧失了为人的存在资格,人的自由体现在人的自主选择,不仅仅是存在于思维的意识方面,更重要的是体现在人的实践活动中。

上面已经论述萨特将自由和意识视为同义词,自由是意识对于对象的延伸,意识自身在面对这个世界的时候,会有一定的选择和反应,进而指导人的行动;因此,人在做某一项事情之前,总是带有目的的。在这个过程中,也使人的主体地位得以显现,赋予人社会价值、赋予世界存在的价值;因此,人总是自由的。我进行了选择,因此我是自由的;而当我放弃选择,我拥有放弃的权利,仍是自由的。萨特认为,人不受任何因素影响,拥有选择的自由,人可以通过自己的选择成就任何他所期望的人生;他反对任何束缚人自由的理论。萨特说,人的存在先于本质,人在出生的第一天起,就是一张空白的白纸,人生活于现世总是面临着无数选择,看似自由的选择实则不得不选择,而在这个方面看,其实存在就是一种虚无,没有任何规定与限制,也基于此,人是自为的,人可以自我虚无化,进而不断地超越其自身的现状。在此可以得出的启示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人民群众不仅是价值主体,即建设的根本目的,也是实践主体,即依靠对象”[3]。

(二)自由是意向活动的自由

萨特师从胡塞尔,因此在证明自由的时候,是通过分析意识现象的意向性活动进行的,对于人们追问的人为什么是自由的,自由何以可能的问题萨特认为,意向性活动包括知觉、想象和情绪,因为这三者的自由,所以自由得以可能,并进行了如下论证:

1.知觉是人拥有的最基础的生理和精神反应

我们生于这个世界,时刻都在感知身边的一切,随之而来的,也是作为选择的第一步是判断,有了知觉和判断,才有了选择和结果。知觉和判断可能并不一致,但我们的意识是自由的,所以人常常会有错误的判断,在我们为了遗憾悔不当初之时,反而恰恰说明了人具有自由。

2.想象作为意向的一种方式,具有更大的自由

想象可以设定知觉之外的事物作为意向的对象。萨特曾说:“人之所以能够想象,是因为他先天是自由的。”人可以在脑海中自由地想象一切现实世界并不存在的事物,如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常常提到的鬼神、埃及金字塔的狮身人面像、童话中的美人鱼等;这些只有在想象中存在的影像,却经过无数年的流传存在于我们的头脑之中,他们或多或少是人们在现实的基础上想象、重组、在头脑中改造出来的,进而说明了想象的自由。

3.情感是把握世界一种方式

当知觉的对象印在脑海之中,人会将知觉对象转化为情绪对象,诸如现实生活中,掉落的花盆会让我们愤怒,路边娇艳的花朵会让我们心情愉悦,而实际上,连接这些客观物质与我们的,恰恰就是情感。我们知觉到客观存在,然后对之做出相应的反应,这个反应可以是积极的,也可以是消极的,在认识之外,人可以自由地爱它、恨它、怕它、敬它,这些情感都可以进一步证明人的自由。

意向活动是一种主体自由设定对象的自为活动,从知觉、想象到情绪,它是一个自由程度逐渐递增的过程,意识不受自我意识的限制,是前反思性的,而自由是意向活动的内在结构。

三、萨特自由观的影响

萨特的自由论思想的提出,与他所生活的历史背景和时代息息相关;他拒绝一切决定论,试图号召人们不要屈服于外在的束缚,争取自身的自由。这一思想观点的提出,对于当时反法西斯运动起到了极大的积极作用。萨特思想有积极和消极两方面。

(一)积极影响

首先,萨特否定了传统的上帝创世说。否定上帝对于人的先验设定,指出了人的本质是自为的、是后天形成的,充分肯定了人的尊严和价值,肯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与此同时,结合马克思主义学说,他强调实践活动的意义,认为人的意向只有付诸行动,才能创造价值,实现真正的自由。实践活动就是唯一能够赋予生活以意义的东西。“人首先是个‘虚无’,如何使这个‘虚无’变得充实,只能依靠我们自己”[4]。因此,萨特认为,人活着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否定自我、选择自我、创造自我的行动过程。其次,既确定人的绝对自由,又强调了人背负着绝对责任。人拥有一切活动的自由,拥有一切选择的自由;但是在拥有自由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绝对责任。既然人的选择是自由的,那么人就要为他的选择负责,承担相应的责任。人一旦享受了自由,就不能逃避自己的责任,虽然上帝已死,人没有了绝对的标准的束缚,但人有绝对责任在道德等层面制约着人的行为。

(二)消极影响

首先,萨特的绝对自由是个人的自由,既然个人拥有了自由的权利,那么就不再受外部的制约,这样的自由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为矛盾埋下隐患,因此有了“他人即地狱”的著名观点。在没有制约的情况下,人人为自己的利益而谋划,当利益出现冲突时,就会带来社会秩序的混乱;拥有自由的个体,可能会与他人、集体和社会产生矛盾,甚至反目成仇。虽然在理论上萨特已经规定了人的绝对责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现实人可能无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他人即地狱”这种观点实际上是一种极端的个人主义,它完全站在了个人的立场上,忽略人的社会性及政府的意义,可能带来非常危险的后果。其次,看似完美的绝对自由,实际上并不能给人带来幸福和喜悦,而可能给人带来孤独感、恐惧感和巨大的责任感,使现实人陷入困境。

四、结语

萨特的理论有利于帮助人们树立积极的人生观,走出现实困境,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鼓励人们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当然,其局限性也不容忽视。我们应该汲取其积极方面,彰显其思想的价值,抵制其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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