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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孩背景下高校工会对女性教职工的法律援助机制探究

2021-11-25

法制博览 2021年14期
关键词:法律援助教职工维权

刘 月

(唐山学院工会,河北 唐山 063000)

2015年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正式实施,彻底开启了全面二孩时代。一直以来照顾孩子的第一责任人由女性承担,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女性在不同岗位工作。女性兼顾工作和孩子的养育责任,这就造成很多单位不愿意接纳女性员工,导致女性就业的一系列问题出现。高校工会作为维护全校教职工权益的主要部门,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高校工会在“全面二孩”时代如何为女性教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更好地维护女性教职的合法权益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高校工会法律援助概述

(一)工会性质与维权职责

高校工会是联系教职工和高校党组织的纽带,是高校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组织[1]。我国《工会法》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高校工会作为基层群众组织,帮助教职工维护合法权益是其重要职责之一。因此,保障教职工的权益,有效培养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使其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引导教职工更好地为科教兴国战略服务。因此,高校工会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重要的工作职责,为广大教职工维护权益至关重要。

(二)高校工会法律援助制度

在依法治国实施的攻坚阶段,工会肩负着重要的法律援助职责。高校工会也不例外,作为我国法律援助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工会法律援助体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工会组织的特殊性,高校工会并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因此,在提供法律援助的实践中各种问题凸显,使其职权不能充分发挥,形同虚设。现阶段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作为“高级知识分子”的高校教职工,他们的维权意识更加明显,一些法律纠纷和争议也随之增加,这就意味着如何解决好广大教职工的维权需求已成为高校工会面临的新挑战。因此,高校工会的维权职能如何充分发挥,如何更加快捷有效地解决教职工面临的各种法律问题,这关系到高校各项工作的良性开展。

二、“全面二孩”时代女性教职工权益的特殊性

(一)“全面二孩”时代女性教职工需要面对的问题

1.国家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以来,女性教职工选择生育“二孩”,面对怀孕、哺乳、育儿等阶段的诸多问题,一般会有三个月到半年的产假,如此一来女性教职的工作会出现一段时间的中断,给女性教职工的职业生涯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特别是高校的女性教职工一般为学历高、年龄高、收入高的“三高人群”,一旦选择落实“二孩”政策,势必会影响甚至丧失事业的黄金发展期。因此,工会要充分关注女性教职工,做好相应的服务和支持工作。

2.高校女性教职工选择“二孩”政策后,工作因产假会中断一段时间,高校作为新思想、新事物的主要聚集地,在重返工作岗位后,不管是本职岗位还是相应的科研工作开展都会受到环境变化和环境更新的影响,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适应不断变化的新理论和新方法。在工作和哺育“二孩”的双重压力下,或多或少影响了女性教职工的工作效率,同时女性教职工面对工作和家庭时需要很好的平衡二者关系,这不仅增加了她们的工作压力,同时也增加了她们的精神压力。如何科学规划时间和职业生涯成为高校女性教职面临的突出问题。高校工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给予女性教职工更多地关心和帮助,使她们更快更好地重返工作岗位,顺利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环境。

(二)工会要认识到女性教职工的特殊性,认真履行职责

女性职工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全面二孩”对女性职工的影响以及如何保障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2],高校女性教职工作为女性职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面临“二孩”对自身工作和发展的影响。因此,在我国全面落实“二孩政策”过程中,高校工会怎样根据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充分认识到女性教职工权益的特殊性,更好地维护女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帮助和引导社会各界加强对女性职工的各项服务工作。在女性职工怀孕、哺乳、育儿等各阶段给予更好的关心与帮助,使其工作发展少受或者不受“二孩”影响,充分认识到女性教职工权益特殊性,进而将高校工会的维权职能得以充分发挥。通过工会认真履行职责,把广大女性职工更好地团结在高校党组织的周围,这是高校工会面临的重要挑战。

三、高校工会在“全面二孩”时代对女性教职工的法律援助机制探究

(一)提高高校工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工会整体援助能力,更好地服务女性教职工

“全面二孩”时代女性教职工面临工作和家庭的双重压力,如何平衡二者关系,如何减少女性教职工的思想负担成为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高校工会要通过培训已有员工,吸收综合能力较强的新生力量,从而提高工会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增强工会的整体援助能力,为女性教职工提供更方便、快捷、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完善援助机制,提供更充分的法律援助

1.建立完善的沟通机制

高校工会作为联系基层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积极与基层教职工沟通。高校工会可以设立专门的服务人员,在“全面二孩”时代,深入到女性教职工当中,充分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工作状况,积极了解女性教职工的思想需求,充分认识女性教职工在“全面二孩”时代面对的问题和思想困惑,协助党政机关及时为女性教职工排忧解难,同时,在必要的时候把相关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应的职能部门,与高校各部门积极沟通,通过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切实维护女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从而帮助高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建立法律援助工作室

高校工会要利用自身的工作优势,认识到女性教职工的身心特点,通过组织各项宣传活动,比如通过学校网页专栏、学校公众号等线上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女性教职工的凝聚力和维权意识。在“全面二孩”时代,高校工会通过成立法律援助工作室,发挥自身优势,充分利用高校资源,吸纳本校专业教职工定期做咨询指导,帮助女性教职工积极解决面临的问题,必要时可以通过开展集体活动,比如家属座谈会等,让女性教职工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一起参与进来,给家庭成员创造更多地了解女性教职工的机会,让他们充分了解其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从而取得家庭成员对女性教职工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3.建立科学的法律援助体系

高校工会作为高校的基础群众组织,一直存在的工作误区是:各种问题的调解机构。其实高校工会除了做好各项调解工作,还要积极贯彻依法治国的法律观念,帮助教职工依法维权,通过建立完善法律援助程序,实现教职工主动维权和科学维权,特别是在“全面二孩”时代,女性教职工面临的各种问题不断凸显,高校工会建立科学的法律援助体系势在必行。通过科学的法律援助体系把女性教职工面临的各种问题及工作和生活中出现的各项不和谐因素扼杀在萌芽中,更好地维护女性教职工的权益,从而为高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4.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规范工会的维权服务

高校工会作为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机构,在开展工作中很大程度上依赖行政手段,工作开展的相关制度急需完善,特别是“全面二孩”时代,高校工会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要不断与时俱进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和补充相关的法律制度和工作准则,运用法律手段和严密的制度更好地展开相关工作,从而加强高校工会对女性教职工的服务能力和援助效率。另外,加强女性教职工对工会工作的监督,通过完善制度吸纳更多的女性教职工参与监督,充分发挥民主机制,通过开展民主监督更加规范工会的维权服务,让工会更好地服务女性教职工。

总之,高校工会要充分认识女性教职工生育二孩时期的特殊性,通过完善法律援助机制,认真维护女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女性教职工怀孕、哺乳、育儿等阶段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通过完善法律援助机制充分调动女性教职工的积极性,让他们在家庭与工作中和谐应对“全面二孩”时期所面临的各种问题,真正做到家庭和工作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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