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的调研与思考
2021-11-24刘旸
摘要:我省作为农业大省和农村人口大省,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农业农村发展持续向好,但同时仍面临着农业产业体系有待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投入规模偏小、财政支农投入结构不优、城乡差距仍在拉大、乡村人才队伍亟待发展壮大、縣乡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实力不足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要进一步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健全支农稳定增长机制、明确财政支农重点、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县域经济发展长效机制,通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达到建设现代农业强省之目的。
关键词: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强省;支农;绿色发展;人才振兴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建设现代农业强国、强省的必由之路。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尤其是2021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的发布,进一步为乡村振兴工作指明了总方向,提供了大遵循。为促使乡村振兴在建设现代农业强省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本文根据我省实际,并结合全国面上资料,对我省推进乡村振兴取得的成效、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若干对策建议。
一、河南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成效显著
多年来,河南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农业农村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农业农村发展持续向好,呈现出一系列新情况新特点新变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建设步伐加快
近年来,我省紧紧围绕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和优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全面落实农业现代化建设重大战略,全省传统农业加速向新型现代农业转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增强,粮食总产量连续4年稳定在6500万吨以上,2020年首次达到6825.8万吨,再创历史新高。小麦、油料、肉牛等产量连年稳居全国第一,主要农作物繁育良种基本实现全覆盖。大力发展具有战略性优势的产业集群,推进全省绿色食品加工行业优化转型升级,推动优质农产品向现代高端市场快速进军。优质专用小麦和优质花生种植面积分别达到102.2万公顷、1262.2万公顷,优势特色农业总产值占比达57%。新建灵宝、内乡2个国家级和3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改善,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60.67千公顷,农作物良种化全覆盖,信息技术加快推进,现代设施装备、先进科学技术广泛应用,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2.6%。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引领的农村经济格局正在形成,农村改革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积蓄了新动能。乡村物流体系不断健全,13个县被授予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农村消费潜力加速释放。农村三产融合加速,精准农业、智慧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迅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农村电商、休闲农业以及乡村旅游等新业态争相涌现。
(二)农村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大力实施生态与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农田、林区、湿地等生态与环境保护及其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省森林覆盖率达25.42%,湿地保护率达51.9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稳步推进,“厕所革命”取得积极成果,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取得阶段性成效,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全省现有规模以上养殖场粪污综合处理设施配套比例达95%。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占全省所有行政村的比重达97%,农村无害化公共厕所综合改造完成670万户。每年在全省范围内选择1000个不同类型的行政村,高标准打造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样板,通过示范推广,至2020年末,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占全省村镇总数的50%以上,长期制约全省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达86%以上,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强有力支撑与保障。
(三)农村民生持续改善
省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108元,实现连年稳定增长。农村脱贫攻坚和“三大攻坚战”取得重要成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18.6万人全部脱贫,53个贫困县全部摘帽,9536个贫困村全部出列,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部按期完成。累计实施产业扶贫项目9929个,金融扶贫项目贷款余额突破1900亿元,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连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步伐加快,管道天然气进村人户新增超120万户,新建和改建农村公路达1.4万千米,农村自来水人户率达91%,全省所有乡(镇)全部实现4G网络全覆盖,农村电网改造全面升级,农村公路全部实现“村村通”。
(四)农村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大力推进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工程,深人开展“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活动,扎实推进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规范评议会、村民监督议事会、禁毒禁赌协会“一约四会”建设,不断加大农村传统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农民群众积极破除厚葬薄养、世俗攀比等陈规陋习,弘扬尊老爱幼、邻里互助、孝敬老人等优良村风民风家风。农村大院文化精彩纷呈,综合文化站实现所有乡(镇)全覆盖,75%的行政村建有文化小广场,60.9%的行政村建立和完善了“一约四会”,全省县级以上文明乡镇高达1242个,占全省乡镇总数的68.9%。
(五)乡村治理体系日趋完善
目前,我省4.7万个行政村及各类乡村组织党的建设实现全覆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持续强化,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村干部创业致富引领带动功能日益突出。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持续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并得到有效实施,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得到较快发展。普法宣传教育和平安乡村建设工作实现常态化,扫黑打非除恶行动获得重要战果,农村黄赌毒、邪教、村霸等现象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农村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党群关系更加融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和谐稳定。
二、河南省推进乡村振兴面临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省农业农村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仍面临一些困难与挑战。从调研情况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建设任重道远
1、农业产业体系有待进一步优化。一是农业龙头企业整体实力不强。近年来,我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较快,并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发挥了较强劲的推动作用,但目前还普遍存在着发展程度较低、经济效益较弱、企业规模较小、经营管理滞后、带动力不强及融资难、负担重和管理人才匮乏等方面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龙头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二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障碍较多。近年来,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发展迅猛,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起到了强力示范与辐射作用,并取得显著成效。但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在数量规模、结构设置、规范化程度、发挥作用等方面还存在着产业规模化和产品品牌化程度不高、运行不规范、大部分新型主体与农户之间尚未联结成稳同的利益共同体、服务保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直接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更高层次更好更快地发展。三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深度不足。目前,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在发展多种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以及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多渠道农村产业融合服务和健全农村产业融合推进机制等方面还不够成熟,还存在着农村三次产业融合程度不够深、资金支持力度不够强、农村土地流转不够快、科技支撑能力不够足、融合发展环境不够优等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路、政策和措施等方面离产业融合发展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等方面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四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繁重。从总体上看,目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然面临着农业基础设施较为薄弱、产业经营规模较小、产业化程度较低、产业链条比较短、农业科技创新支撑能力较弱,以及市县两级财政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投人力度不够等问题,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效应更充分发挥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2、农业生产体系亟需完善提升。一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相对滞后。全面实现农业机械化对进一步增强我省农业生产力和市场综合竞争力、有效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提升粮食产量和实现农业生产现代化都具有重要意义,但受到农民单家独户分散经营和传统农业生产模式,以及地理位置和环境的影响,我省许多地方尤其是丘陵地区,农业机械化水平还比较落后,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程度仍然较低。与此同时,在一些偏远地区由于机种、机收设备和技术资源供应不足,无法满足设施农业产业发展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农业机械化效能的充分发挥。二是科技对农业贡献率较低。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目前相当一部分农民对农业新科技的运用还非常有限,不少地方绝大多数农民看不到新的报刊,接收现代科技和信息的渠道窄、途径少,不少农民与现代农业科学知识无缘。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省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为59.1%,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与发达国家的80%以上仍有较大距离,致使农业名、优、特、稀产品缺乏,常规产品、大路货居多,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三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农田水利建设欠账多,严重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的一个重要障碍。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消息,2019年我国耕地总面积为18.37亿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8.55亿亩,占比46.5%,这表明我国绝大多数农田仍丰收靠天。另据对我省一些县(市)调查,目前农村尚能发挥作用的中小型水库及引水工程,基本上都是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修建的,如林州的红旗渠、灵宝的窄口水库等,还有不少农田水利设施因无钱维修而长期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田水利建设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因受各级财政实力和农民富裕程度,尤其是土地承包后农民一盘散沙式的生产经营方式所限,多属于“小打小闹”,很难从根本上解决绝大多数地方农民靠天吃饭问题。
3、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面临多重障碍。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相对迟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力军,只有通过建立合理适度的规模经营体系,才能有效整合农村的人力资本,促进农民收入快速增长。近年来,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體虽然发展较快,在推进全省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仍然面临土地流转难、经营融资难、农业投保难、政策落实难、规范运作难、接受服务难、人才招聘难等多重障碍,严重制约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的不断壮大和向更高层次的发展。二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对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意义重大。当前新形势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定位不准确、结构不合理、功能不完善已经成为影响农业农村发展的严峻现实问题。比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乡村一级形成断层,头重脚轻,农村一线农业社会化服务技术力量不足,远远不能满足当地农户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健全,难以起到基础性作用,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参与率还比较低,自身容易出现发展困难,对农户的带动力明显不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服务机构和农户之间缺乏长期稳定的利益衔接,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很难得到充分维权;专业服务公司、农村经纪人等其他社会力量所参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数量少、规模小,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各种农业服务组织之间的地位和角色常常错位,本应由地方政府和农业科技部门承担的任务却往往被推给了市场化的农业服务组织。以上问题致使农业社会化服务在服务乡村振兴进程中的作用打了许多折扣。
(二)财政支农投人规模偏小
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及相关公开数据显示,从1990年到2019年,我国国民经济中增速最快的是GDP,其次是财政总支出,增速最慢的是支农支出。与此同时,现行许多支农项目都要求当地财政部门给予配套,而多数市县政府虽然财力不济无力配套,却为能够争取到上级资金依然对涉农工程项目资金作出配套承诺,致使许多支农项目配套资金难以得到足额、及时落实到位。此外,由于“三农”投人主要依赖于财政扶持,且倾向于通过资金和项目直接扶持,财政资金引导和激励机制不完善,示范带动效应不强,社会主体投人存在明显缺失,多渠道、多元化“三农”投人格局尚未形成,也直接影响到支农投人规模进一步拓展。
(三)财政支农投入结构不优
目前,我省与全国一样,在财政支农投人方面直接用于流通环节的各种补贴过多,而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环节的财政支农补贴较少;用于带有社会性的大中型水利建设工程方面比重较大,而用于农民能够直接受益的中小型基础设施的比重较小;当前惠农政策注重农民当年增收,“大范围、小额度”直接发给农民群众的各种财政支农补贴较多,而对能够从根本上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支农投入相对较少,使农业经济发展缺乏稳固的基础。
(四)城乡差距仍在拉大
改革开放以来,中共中央从1982-1986年连续5年、2004-2021年连续18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针对“三农”问题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促使我国农业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发展速度更快于农村发展速度,城乡差距仍有扩大的趋势。在新“四化”发展进程中,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都是快变量,农业农村现代化是慢变量,城乡发展不平衡、农业农村发展滞后问题仍较突出,城乡居民收人的绝对差距仍在扩大,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还存在较大差异,“三农”依然是实现全面现代化的“短腿”。
(五)乡村人才队伍亟待发展壮大
深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现代农业强省,人才无疑是第一驱动力。目前我省尚未建立起较为成熟的现代乡村人才培养管理体系,人才培养的模式、手段、方向与当前农村的实际需要还存在脱节,建立健全现代乡村人才培养管理机制已经成为当前亟待完善和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相比,我省“三农”人才队伍仍然较为薄弱,例如,基层农技宣传推广单位中高级专业职称人员数量很少,职业前景不容乐观,农技人员能力参差不齐,农村基层服务工作者平均薪酬水平较低等。同时,乡村人才年龄结构老化问题越来越突出,技术人员配备严重不足,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乡村工作的深人推进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高效实施。
(六)縣乡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实力不足
县域经济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实施乡村振兴的主阵地。近年来,我省县域经济从总体上看发展较快,但多数县域经济发展仍步履维艰。特别是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中央政府从地方财政总收人中拿走的份额越来越多,加上多年来财政刚性支出的不断增加,县乡政府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乡政府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凸显,除了“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外,能够作为支持农业经济发展的资金往往捉襟见肘。此外,由于许多县乡政府还背负着沉重的历史债务,每年都要偿还大量的债务本息,这些都进一步导致县乡财政普遍缺乏支持乡村振兴的雄厚实力。
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的对策建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农业强省应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农民主体地位、乡村全面振兴、农业现代化引领、城乡融合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等方面的原则。根据以上原则,并针对我省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农业强省面临的主要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坚持党对农村工作全面领导,强化乡村振兴政治与组织保障
各级党委应从不断巩固和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出发,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将多年来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结合新形势下工作实际运用到乡村振兴推进中来,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自始自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全省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与组织保障。应从县域城镇功能定位和建设、村庄规划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建设和农村人才建设五个方面深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让广大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的进程中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应始终坚持不断改善和保障农村民生,大力发展高水平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农村社会事业,加快改善农村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环境,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建立健全以党委牵头、政府主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自治、法治、德治密切结合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一个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现代乡村社会。应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促进乡村振兴的总体规划制度体系和政策框架,统筹力量,整合资源,强化各项要素支持、制度创新和制度供给。应进一步加快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党员干部队伍,把到乡村振兴一线锻炼作为培养党员干部的重要渠道,将优秀干部充实到乡村振兴战线和基层一线,抓实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真正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固的战斗堡垒,为新时代“三农”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与组织保证。
(二)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推进乡村产业全面振兴
1、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转型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一是明确各级政府职责,补足粮食安全短板。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对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问题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并嘱托河南要牢牢抓住粮食这个核心竞争力,立足于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粮食生产核心区,在进一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方面有新担当新作为。我省作为粮食大省,必须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指示,切实扛稳粮食安全责任,补足粮食生产短板,消除粮食安全隐患。省级财政部门要着眼于扩大和延伸我省粮食产业链、提升高质量价值链、打造优势供应链,不断提高我省农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加大财政资金投人力度,支持现代农业向更高水平发展。市县政府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落实粮食生产任务的行政责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深人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和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步伐,推广先进实用、绿色高质高效的关键技术,加大对创新型高素质农民的培育和服务力度,自觉履行和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责任,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应有的努力。
二是重优势补短板,加快推进农村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农村三产融合作为推动产业兴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步伐意义重大。各级政府应密切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健全推进农村三次产业深度融合政策措施和激励机制,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做优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促进农村产业加快由一产为主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转变,推动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全方位大规模向广大农村渗透,最大限度地把农业方面的增值收益尽可能多地留给农村、农民。同时,还应紧紧扭住加快推进农村三产融合的有力抓手,优化顶层规划设计、打造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倾力打造创新型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经营体系,加快乡村产业振兴步伐。鉴于我省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基本情况,今后应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点放在推进思路、政策、机制三个方面的创新上,并大力培育新模式、新业态、新动能,促进农村产业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
三是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乡村振兴产业支撑。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的进程中,农民根据市场价格信号转产和调整生产结构需要一个认识和实践的过程,与此同时,成熟产业模式的逐步形成、完整的上下游产业支撑乃至产前产中产后整个供应链的培育无疑也需要一个认识和实践的过程,切不可“一刀切”、脱离实际地迫使农民调整结构。在市场经济的特定条件下,要素始终都是向生产率较高、回报率较大的部门和地区流动。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农业所具有的弱质性,应该从干部队伍配备、基础设施配置、产业资金投人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优先保障现代农业农村加快发展。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快构建和完善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落实财税、土地、信贷、保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保障种粮农民利益不受或少受损害,帮助他们尽快度过改革的关键阵痛期。
四是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激活“三农”工作内生活力。各级政府应始终把深化农村改革摆在“三农”工作的重要位置,从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发展深层次矛盾人手,进一步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应从建立和完善乡村产业扶贫资源保护体系、强化乡村振兴专门技术人员保障、建立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加大产业金融支农力度等方面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保障,完善激励机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应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管理制度,坚持农民对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和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坚持和谐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更好地保障农户利益和土地承包人的合法性,更好地用足用活土地经营权,推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五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生产与消费安全。农产品安全问题大于天。各级政府应坚决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主体直接责任。突出来自源头的监管,建立健全农产品从种到收、到加工、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及紧急应变处置的长效监管机制,构建省市县乡四级联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大数据平台。应进一步创新监督管理手段,探索智能化远程监督管理模式,增强质量安全、公共卫生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置能力。应进一步加强农业投人品和農产品质量安全跟踪体系建设,构建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信息和服务系统,对于失信的生产和经营主体要开展联动惩罚,从源头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保障农业产业安全和农产品的消费安全。
2、强化农业科技与装备支撑,完善提升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一是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在我省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后,全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将依赖于农业科技创新和乡村全面振兴。各级政府应加快构建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多元化农业高新技术创新产业体系,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引导各种类别的企业设置科技研究中心。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网络,健全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创新公益性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手段,支持各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技推广。深化农业科技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健全科研成果利用权益分配激励机制。深人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强育种技术创新、品种测试与检测、良种繁育等科技能力建设,培育和打造一批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种业龙头企业,推进我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步伐,用现代农机装备“武装农业”。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的客观要求。各级政府应始终坚持市场导向和问题导向,瞄准绿色高效发展的机械化现实需求,立足于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全面提升农业设施种植机械化发展水平,支持推进设施种植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设施布局标准化、设施生产制造装备建造宜机化、生产作业机械化、设施装备智能化和生产服务社会化。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农业扶持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强化科技企业示范引导、加强基本公共服务等予以全方位保障,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农业强省中的重要作用。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稳妥地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在深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和提高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和额度,积极培育、引导和发展农机大户及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对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力推动和示范带头作用。
三是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补齐乡村振兴短板。当前,城乡发展不协调最突出的表现就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特别是偏远山区乡镇,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尤为明显。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现代农业强省过程中,要牢牢铭记并补齐农村基础设施这个短板。要以农田水利、农村交通、农村能源和通信设施等生产生活领域基础设施为重点抓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逐步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网络。在大力抓好各项农业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应从统筹城乡社会发展的高度,把关系农业命脉和丰歉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摆上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的“重中之重”位置,建立和完善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研究和制定针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具体支持政策,并把落实这些政策措施所取得的成效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政绩的重点内容。水利、发改委、扶贫办、农业、财政、供电、交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做到齐抓共管,各尽其能,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尽快帮助农民从“靠天吃饭”的困境中解脱出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农业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四是继续大力扶持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要继续大力实施“互联网十”现代农业行动,创新数字农业工程,推广农业物联网应用,建立省级农业物联网云平台,实施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加快推进精准农业、食品安全、溯源服务、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农机精准作业示范、粮食仓储等物联网示范项目建设和现代农业三大体系数字化提升。打造河南农业数字化云平台,实现从育种到整地、播种、田管、收获、运输及仓储、加工的农业全流程数字化管理。要坚持把农业特色优势产品作为各级政府的产业扶持重点,紧紧围绕拉长加工链条实现转化增值,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链,促进特色农业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产品高端化、发展产业化。把农业数字赋能作为财政扶持重点,将“互联网十”“旅游十”“生态+”“5G+”等农业新业态、新模式作为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体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的重要力量,促进大数据与农业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加快建設设施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推进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中心建设,打通数据链、重构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推动传统农业生产向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加快转变。
3、推进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一是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的主力军。各级政府应重点支持和培育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与产业主体发展,通过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专业合作社联动和农民的积极参与,促使产业链紧密完整地联结起来,真正把农民组织起来,努力打造从生产起点到消费终端的完整产业链条。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努力把分散的种植户、养殖户、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组织起来,多方位推进标准化生产,全方位提供社会化服务,逐步形成区域化产业,最终达到规模化经营。在继续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原则下,采取积极有效的财政激励措施,积极引导已转向二三产业的农民,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推动农村土地向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持续集中,以此逐步实现现代农业发展的规模化、产业化和特色化经营。要积极引导合作社与农户、企业与农户、合作社与企业等建立密切合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在各个不同主体之间合理分配利润,充分调动来自各个方面的积极性,真正实现多方共赢。
二是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户与市场有效衔接。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投人和政策扶持力度,逐步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机制,通过优惠政策激励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积极参与到农业社会化服务中来。要下大力气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加强县乡两级基层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并奠定其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基础地位。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的“一条龙”服务能力,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的稳定联结机制,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重要骨干作用。加强各级政府涉农机构沟通协作,整合地方资源,提高服务效率。加快推进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各级政府部门在充分发挥重要推动作用的同时,更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引导更多社会资源投向公共服务平台。
(三)健全支农稳定增长机制,扩大财政支农投入规模各级政府应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财力分配更多地投向“三农”,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优先投人保障机制,确保财政对“三农”投人的法定性增长。应进一步明确中央和省级政府在财政支农、尤其是欠发达地区财政支农中的主体地位,并随着经济发展和财力增加不断加大支农力度,逐步形成以中央和省级财政为主、以市县乡为辅的财政支农投入保障机制。今后新增财政支出应向农村倾斜,做到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国家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以及政府征用土地出让收益等都主要用于农村。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农业投人考核评估体系,加强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促使“三农”投人政策,落地落实,投出成效。
除了各级政府财政直接投人之外,还应建立健全农业投人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引导功能,积极采取财政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先建后补、以物代资以及设立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基金等政策手段,充分发挥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导向功能和财政支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鼓励和引导信贷、外资、工商资本等各方面社会资金投人农业,不断拓宽农业投资渠道,扩大支农投人规模,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三农”投人稳定增长新格局。
(四)明确财政支农重点,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各级政府在组织拟定惠农政策时,不仅要充分考虑农民群众的眼前利益,更要充分考虑其长远利益;不仅要考虑农民增收方面的问题,更要着重考虑农业农村发展后劲问题。要变财政支农资金的“输血”功能为“造血”功能,把财政支农资金的送“兔子”效应转变为送“枪”效应,把有限的财政支农资金用到最重要、最急迫的地方。一是应逐步加大财政支农直接用于农业生产方面的补贴,逐步减少直接用于流通环节的各种补贴,让财政支农补贴更集中、更有效地落实到农民身上。二是应加大对农民可以直接收益的中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直接用于增强农业经济发展后劲,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方面的投人力度。三是应从偏重财政政策转到综合政策的利用上来,充分发挥价格、信贷、税收等政策的独特作用,形成全方位、多环节促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政策体系。四是应采用财政补贴、贴息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村基础公共设施建设投人,突出抓好农村交通、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农村“一事一议”奖补政策,积极构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多主体投人机制。与此同时,还要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农业科技投人占财政支农资金的比重,着力构建比较发达的农业科研和科技推广体系,以科技带动农业农村发展,确保财政支农、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强省目标的最终实现。
(五)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打造宜居生态家园
多年来,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的不断深人推进,我省农村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但与“生态宜居”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各级政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的进程中必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改善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倾力打造宜居生态家园。在完善规划、狠抓落实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社会力量等投人美丽乡村、宜居乡村和乡村振兴建设,同时,还应通过完善管理考核机制,明确划分各级专职机构的职能责任,确保项目实施及运行维护的最优化;建立和完善政策激励体系,将打造生态宜居家园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优先安排项目财政资金投人以及奖补资金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基层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积极性;建立健全项目运行资金保障机制,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加大市场化运作等方式保障重要宜居生态项目的后续运行维护资金。通过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把农民群众建设幸福美好家园的期盼作为最强劲的驱动力,把改善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倾力打造宜居生态家园,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建设生态强省。
(六)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以乡风文明建设助推乡村振兴,一是应进一步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推动乡村文化振兴,深人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道德观念、地域人文精神,培育挖掘本土文化人才,弘扬主旋律和正能量,不断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农村社会文明程度。二是应不断加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县乡公共文化机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乡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方位覆盖。三是应在各地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提升层面不断有所突破,不仅要着重解决农村文化建设的现实问题,还要更加贴近农民的现实文化生活需求,通过不断挖掘和逐步提升内生性资源,构建与现代生活相适应的乡村文化生活理念,为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加快现代农业强省步伐提供全面充分的文化保障。
(七)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助推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农业强省,最终要靠有文化、懂科技、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乡村人才队伍。没有高素质的乡村人才队伍,各级政府的所有努力都将事倍功半。为此,各级政府一是应进一步加大对高素质农民的培养力度。从全省层面制定中长期高素质农民培养规划,针对返乡农民工、农村能人及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大力发展农业职业教育,组织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等多种形式农业技术培训,培养大批农村适用专业人才。探索建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办法、农业行业准人制度,不断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二是应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在积极鼓励和引导二代、三代农民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同时,积极引导大中专毕业生改变就业观念,推动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从事生产经营,把新型农业从业者队伍建设与教育改革相结合,从政策上支持大中专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逐步改善农业劳动力队伍的文化结构。三是应不断优化农业创业就业环境。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企业家”“返乡农民工”“创业大学生”等群体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尤其要鼓励大学生“村官”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创业和就业。同时,应从政府补贴、社会保障、项目扶持、金融服务、土地流转、职称评定、上升通道、社会评价等方面创新制度和政策,让农业成为有钱赚、有地位、有前景、有尊严的职业,吸引富有创新精神、专业知识的大中专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献身农业,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核心竞争力,推动我省新型农业现代化更好更快发展。
(八)构建县域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增强乡村振兴财力保障
县域经济是推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的主阵地。只有县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才会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雄厚、更直接的财力支撑。为此,一是应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对称的原则,重新划定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财力分配格局,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确保县乡政府拥有基本满足本级政府履行职责和义务的财权,从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农业强省提供应有的财力保障。二是对属于公共财政缺位所形成的政府债务,中央和省级政府应承担更多的责任,促使县域经济发展轻装上阵步人快跑道。三是应建立健全省对市、市对县、县对乡以及省直接对直管县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促使县域经济稳扎稳打,不断壮大其实力,充分发挥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农业强省征程中排头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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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旸(1970-),男,河南固始人,硕士,高级经济师,研究方向:“三农”问题理论与实践。
(责任编辑刘常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