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定价机制及办理流程优化研究
2021-11-24苗晓艳
苗晓艳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 郑州 450000)
一、人民币外汇衍生品发展现状
1.全球外汇交易量大幅攀升
2019年,国际清算银行(BIS)每三年公布一次的全球外汇市场调查报告显示,全球外汇交易持续活跃,交易规模大幅扩张,全球外汇交易愈加集中在少数金融中心,其中在英国、美国、中国香港、新加坡及日本等地进行的外汇交易占全球外汇交易量的60%。
从全球主要交易货币来看,美元在所有交易货币中占比高达88%,仍居全球货币主导地位;新兴市场经济体货币市场份额有所扩大,占全球整体交易量的25%;人民币在全球排名中仍然保持全球第八大货币地位,占比4.3%,仅次于瑞士法郎。
从全球主要外汇交易中心交易量来看,上海日均外汇交易额高达1360亿美元,相较2016年上涨了87%,首次跻身全球八大外汇交易中心行列。
2.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有序发展
我国金融市场双向稳步开放逐步推动外汇衍生品市场稳步发展,外汇衍生品可交易种类日渐丰富,市场创新层出不穷。自1997年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具有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等多个基础产品的人民币外汇衍生品市场。
表1 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开放进程表
二、外汇衍生品的办理流程及定价机制简述
1.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办理流程简述
目前,各家银行在办理代客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交易时,一般都会遵循中国银保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法规要求,制定相关操作流程。在真实性审核方面,银行关注与人民币外汇衍生品相关的基础标的以及开展交易的真实交易背景。从实务来看,银行主要遵循展业三原则即“了解客户(KYC)”“了解业务(KYB)”“尽职调查(DD)”开展代客交易。
下面将对银行办理人民币外汇衍生品的业务流程进行具体说明。
(1)客户准入。银行按照展本行反洗钱程序、客户业务需求、当前外汇业务规模、风险管理流程等进行审核后方可开立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交易账户。
(2)适合度评估。银行充分向客户揭示业务续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为客户进行适合度评估,明确客户可以开展的交易品种,并在此基础上为客户提供相应的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交易方案,核定客户的信用额度。
(3)签署衍生品交易主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银行在与客户进行衍生品交易前,需与客户签署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充分阐述衍生产品的基本特征、披露可能产生的风险、追加保证金制度等事项以及、交易流程。
(4)业务续做。在交易日当天或者之前,客户需向银行提供支持性文件,内容包含与衍生品交易直接相关的基础资产或负债的真实性,且交易量需不超过标的总量。银行真实性审核的关键在于:交易所涉及的外汇收支合法合规,交易目的为对冲外汇风险敞口或者管理汇率风险而非投机交易,不存在重复套保。对于符合实需的客户,银行会就所操作的外汇衍生品进行条款阐述和参考报价,对于有成交意向的客户,可通过电话、邮件、电子交易平台等客户授权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客户接受报价后,多数银行会通过向客户发送交易确认书,并且同时与交易台/产品台确认成本。交易确认书包括具体交易细节及承诺性条款,条款包括但是不限于:产品特性及运作原理,包括币种金额、货币对、交易日、到期日、起息日、厘定日、交易结算方式等。客户需由授权签字人签署该交易确认书并提交至银行。
(5)存续期管理。在交易成交后,银行会对客户的交易进行每日估值监控,如客户出现信用风险,触发银行平仓条件,将对客户交易进行强制平仓。
(6)交易完结。客户交易到期后,对原交易按时进行交割。如客户资金未能按时到账,将根据客户回款情况进行平仓、展期等操作。
图1 银行办理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流程
2.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简述
(1)银行端对外汇衍生产品的报价。目前,我国外汇市场基本形成以远期、掉期、期权三种业务品种为主的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交易。具体来说,衍生品报价及费用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报价(以下简称“远期报价”);二是远期结售汇保证金(或授信);三是期权业务的期权费用。对于三种外汇衍生产品具体定价,下文将详细描述。
一是远期报价。我国各商业银行远期报价与国际保持一致,都是依据利率平价理论,即远期汇率的定价是通过期限相同的两种货币之间的利率之间的关系来确定,并通过外汇衍生产品定价模型计算而定。具体来讲,远期结售汇价格=即期结售汇价格+升贴水。升贴水点主要由外币和人民币利差决定,高息货币远期贴水、低息货币远期升水。以美元/人民币为例,目前中美利差2%以上,美元是低息货币,所以美元/人民币远期为升水,即远期报价高于即期报价。以彭博报价为例,6个月远期升水837bp,1年期远期升水1510bp。如即期结售汇报价6.8,则6个月远期结汇报价6.8435,一年期远期报价为6.9510。各分支行对客户报价可以是系统生产的牌价,也可根据总行确定的价格进行一定幅度的自主定价。
二是外汇保证金。银行对衍生品客户信用风险管理重要一项是保证金/授信动态监控,一般情况下保证金和授信可以相互替换。办理远期、掉期及卖出期权需额外缴纳保证金或占用授信,以避免客户恶意违约,保证金的缴纳比例或授信的占用比例约为交易金额的3%~10%。交易存续期间,如果市场波动与客户交易方向相反,客户交易亏损达到银行设定的比例时,会追加保证金或多占授信。
三是期权费的报价。目前,银行期权费用报价也主要是依据国际通用的BS模型确定。一般来说,期限越长、波动率越高、执行价越优于远期价、货币对利差越大,期权费越高,但并非线性关系。银行会在系统报价基础上,结合对头寸方向的偏好以及风险管理能力形成对客报价,一般情况下银行收益率只有万分之几到千分之几,有些情况下甚至是零收益。
(2)企业端对外汇衍生产品定价的认知。一是对远期报价的认知。因对远期报价机制不够了解,部分企业认为远期结售汇报价是银行臆定的,产生外汇衍生产品定价机制不透明、不公开的疑虑。二是对保证金的认知。首先,部分客户认为保证金是银行收取的费用,到期不退,或者认为只要承诺按时交割,银行就不应该要求客户补交保证金。其次,因为缴纳保证金占用企业的流动资金,且保证金的收益率远低于银行理财的收益,部分企业将其纳入财务成本进行计算,认为保证金比例过高或收益率过低。再次,部分达不到银行授信标准的企业,需要额外缴纳保证金,中小企业认为会产生额外的负担,宁愿把资金用于的实际生产经营或者选择无须缴纳保证金的即期交易。三是对期权费的认知。期权本身赋予企业最大程度的选择权,企业缴纳少量期权费后即可选择对自身最为有利的行权方式。但对于部分企业来说,看到实际收益前,先缴纳一定数量的期权费,这种理念难以接受,由此排斥期权业务的开展。
三、外汇衍生品办理及定价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银行专业化服务水平有限
当前,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多由省级分行集中办理,部分银行甚至集中由总行办理,基层银行仅负责客户挖掘和维护工作,对外汇衍生产品的设计流程及定价机制知之甚少。因此,在对客户进行产品宣传及业务推广方面,难以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给出有价值的操作建议,外汇衍生品业务本身就过于专业,企业的套期保值理念也主要依靠银行传导,受制于基层银行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对外汇衍生产品推广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2.衍生品办理方式不够便捷多样
目前银行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办理渠道以现场为主,分支行首次办理衍生品业务从提交资料到最终签订协议,用时达一周左右,流程为较繁琐。有些银行虽然开通了电子渠道办理,但电子渠道办理衍生品也存在如下限制。一是部分银行仅限办理期限一年以内、全额保证金方式下的人民币外汇远期、掉期的签约交易,履约、违约、展期等需通过营业机构柜面办理。二是部分银行虽然开放了电子渠道交易,但电子渠道交易设置前置条件较多,部分银行仅限在该行开立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的A类企业,才能通过网上银行办理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交易,且网银渠道中汇衍生产品交易种类较少。三是衍生品电子渠道交割时效性不稳定,存在上午九点申请、下午五点左右才完成交割的情况,甚至有时需要电话联系银行相关人员逐级上报,可能导致企业丧失最优成交价格。
3.业务办理过程中“实需”原则难以把握
因为衍生品所指交易发生在未来某一时期,因此对于资料审核所要求的“实需”标准各家银行把握尺度不统一。为了保证业务的合规性,部分银行按照最严尺度标准掌握,对于没有具体合同、发票等对应的交易,一概拒绝为客户办理衍生品交易;也有些银行在对“实需”把握时,因为当前外汇管理制度没有规定具体的审核资料,而过于从宽审核,导致一些企业伪造资料办理衍生品交易,达到非法套利目的,由此,带来客户对银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感受[1]。
4.产品报价机制需进一步优化
我国人民币衍生产品报价系统目前基本都是外购的体系,输入参数,得出价格。该体系依据的理论的使用需要具备一些前提条件,如资本可以在国际市场间自由流动,汇率市场和利率市场间的传导机制绝对有效,即要求足够发达的外汇市场与货币市场。针对我国现阶段条件,以上情况难以全面实现,因此我国利用利率平价理论对远期汇率进行定价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
5.衍生品交易成本偏高
银行开展远期、掉期业务收取的保证金或占用的授信目的在于防范客户违约风险,但对于企业来说,专项授信对客户资质和信用记录要求较高,只有大型企业才能达到此要求;若采用缴纳保证金的方式,则企业需要首先开立保证金账户,且近年来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加大,银行收取的保证金也有所提高,由以前的3%上升为4%~10%,这对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资金占,鉴于流程复杂、且资金占用过多,企业开展衍生品意愿不强。
四、相关建议
1.增强分支机构的自主权,提升衍生品推广效果
一是增加省分行以下机构的业务自主权。引导总行将衍生品业务办理权限及定价权向基层银行倾斜,允许基层金融机构在综合考虑业务成本、收益、竞争、风险等因素后确定衍生品的对客报价。二是加大对基层银行从业人员衍生品方面的培训,提升基层银行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养,依托银行向企业普及财务中性的理念及避险知识,培养和发展壮大衍生品市场。三是提高衍生品业务准入或备案的门槛。对拟开办衍生品业务的银行增加人员配备方面的要求,如明确要求其具备衍生品从业经验的人员不少于两人。
2.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强化电子渠道建设
一是建议银行设置内部白名单制度,对资信良好的外贸企业优化保证金账户开立条件,名单内客户可以通过银行的授权开立电子保证金账户,不限币种和时间,简化业务办理流程。二是加强银行电子渠道结售汇系统建设。鼓励银行建立集产品介绍、线上交易、银企互动为一体的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交易系统,提供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的产品介绍、办理流程等信息,使企业可以通过便捷的网上操作实现快速签约的需求。
3.创新衍生品定价机制,满足中小企业的避险需求
一是结合我国国情,优化衍生产品的报价机制,更多考虑我国汇率波动特点,资本市场流动情况,取得定价的自主权。二是积极运用区块链技术等金融科技手段,赋能外汇衍生品业务开展,对于企业货物流、资金流较为稳定的企业,可以适当降低保证金收取比例。三是创新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的费用缴纳方式,对没有专项授信额度、又有避险需求的小微企业,可借鉴供应链金融模式,将小企业与有业务往来的大企业捆绑,共同与银行签订衍生品合约,一方面使小企业背靠大企业的资信实现套期保值需求,另一方面使为小企业提供担保的大企业在业务成交后获得担保收益。四是对已在银行存在一定结算周期,形成稳定收付款现金流的企业,鼓励银行为企业核定专项授信额度或降低保证金收取比例,减轻企业成本[3]。
4.优化外汇管理规定,支持衍生品业务发展壮大
一是尽快制定人民币外汇衍生品配套的法律法规,完善相关制度,使交易规则、交易流程规范化,透明化。如把衍生品业务办理过程的实需“原则”转化为具体的操作“规则”,以案例的形式进行推广,引导银行从注重程序性审核向注重实质性审核转变,切实保障企业的真实避险需求。二是稳步适度放松实需原则。对银行办理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业务实行额度管理或名单管理。
5.强化对定价机制的宣传,消除企业认知偏差
对企业套期保值的宣传,除汇率风险中性理念、衍生产品介绍外,还应对各类外汇衍生品的定价原理、产品设计逻辑等深层次的套保知识向企业进行宣传,比如通过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让更多的企业了解外汇衍生品的定价机制以及各项费用存在的意义,消除企业存在的外汇衍生品“收费高”“避险贵”等认识误区。
五、结语
综上所述,外汇衍生品办理及定价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企业使用外汇衍生品。本文在分析了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改进的措施,希望可以为相关人员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