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国企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1-11-24邓慧敏
邓慧敏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 长沙 410116)
一、前言
当前,国资国企监督管理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国有企业内部监督管理,二是国有企业外部监督管理。然而无论是内部监督管理还是外部监督管理,目前都存在一些问题,这显然不利于完备的国资国企监督管理体系的构建,降低了监督管理工作质量。为此,国有企业必须做好对监督管理问题的全面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对应的解决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不断优化与完善国资国企的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监督管理工作的作用与效果。
二、落实监督管理工作对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首先,落实国资国企监督管理工作能够帮助国有企业实现更好的发展。国有企业性质较为特殊,改革之前国有企业是国有性质这一点毫无疑问,改革之后,虽然国企中进入了一些外来资本,但国有资产仍然占据主导,因此其性质仍然是国有性质,这要求其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需要接受来自国家、来自人民群众的监督。不管是通过内部监督手段还是外部监督手段,对国有企业进行监督管理都能保证能够及时发现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而避免后期出现更多的问题。有效的监督管理可以为国有企业提供充足的时间分析问题,进而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保障国有企业实现更好的发展。其次,落实国资国企监督管理工作可以提高国有企业管理水平。落实国资国企监督管理,可以及时找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开展国资国企监督管理工作也可以不断提高国有企业各管理部门从业人员的能力水平,可以提高国有企业人才队伍整体实力,最终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管理质量。
三、国资国企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常见问题
(一)内部监督方面的问题
第一,内控执行力得不到保证。内部控制是国资国企内部开展监督管理工作的基本管理手段。在国有企业中,法务、财务、监事会等共同构成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六大机制,从内控监督机制来看,当前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机制是比较完备的,但是内控在落实过程中,执行力往往得不到保证。许多国有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不足,内控意识薄弱,虽然已建立了六大机制,但这些机制形同虚设,在实际应用中得不到重视,几乎无法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同时对相关人员的考核也不完备,内控监督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第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作用被弱化。纪检监察机构是国资国企内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构成部分,已经成为当下国资国企内部监督的主要监督力量。在国企改革及纪检监察体系改革之后,纪检监察机构的负责人大多都是由上级党委委派的,目的就是防止纪检监察工作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但从目前整体工作状况看,纪检监察流于形式的形式还是没有得到较大的改善。虽然负责人是由上级党委委派的,但纪检监察负责人的工资还是由国资国企发放,纪检监察工作容易受利益因素影响,导致纪检监察工作者无法客观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第三,违纪、违规、违法处罚力度不足。在国资国企内部监督管理工作中,无论是内部监督六大机制还是纪检监察机构,其在监督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时,对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往往都达不到要求。很多监督管理人员在工作中都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情况,认为国资国企内部形势复杂,不敢得罪人,也不想得罪人,辜负了企业和国家对其的信任,监督处罚力度得不到保障,导致监督处罚的震慑力、威信力不足。
(二)外部监督方面的问题
第一,国资监管机构监督工作落实不到位。国有企业是国有性质,其资产是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是国资监管机构的使命,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国资监管机构必须严格开展对国资国企的监管工作,落实好自身的使命和责任,但目前一些国资监管机构并没有做到这一点。国资监管机构对国资国企监管工作的认识往往不到位,没有积极响应上级的有关要求,没有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办法等开展监督管理工作,不能及时发现国资国企中存在的危害国有资产安全的行为和问题,这给一些浪费国有资产、占用国有资产的行为提供了更多便利。
第二,国资监管机制不完备。目前国资国企的监督管理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开展国资国企外部监管工作时还存在很多问题,包括指导性文件不健全、监管队伍水平参差不齐、监管执法力度落实不到位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进一步弱化了外部监督对国资国企的监督作用。此外,有关国资国企监督的法律法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国资国企监督管理中的违规行为、违法行为上,法律层面的处罚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只有违法成本增加,才能起到警示作用,才能使相关工作人员“不敢为”。最后,如何处理外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企业拒不改正该当如何等都需要进一步的强硬手段加以规制。
四、国资国企监督管理工作的优化方法
(一)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机制
国有企业想要做好国资国企内部监督与管理,就必须构建完备的内部控制监管机制。首先,国有企业必须保证六大监管机制及纪检监察机构能够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在开展内部监督管理工作时要建立统一的规章机制和工作流程,设置独立的监督部门、审计部门等,并保证其工作执行力与独立性。此外,纪检监察负责人必须肩负起身上的工作担子,要明白自己是为国家服务、对国家负责的,而不是为国有企业负责,在国资国企监督管理过程中要严格落实自己的工作责任。其次,要提高国有企业内部各监管部门人员对国资国企监督管理的认识与重视,要经常性地对监督人员开展培训与考核,以保证监督管理队伍的能力素养,为落实好国资国企监督管理工作打好基础。最后,国有企业要强化协助和督促职能的发挥,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国有企业纪委要牢牢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一主线,协助党组织构建由党委统一领导、纪委协调组织、各个监督主体积极配合的大监督格局体系,从而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做好国资国企内部监督管理。
(二)进一步完善国资国企监督手段和措施
作为外部监管机构的国资监管机构在国资国企监督管理工作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同时也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国资监管机构必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肩负起国资国企监督管理的责任。国资监管机构必须制定全面的国资国企监督手段和措施,并且保证这些手段和措施能落实到工作当中。国资监管机构在进行国资国企监管的过程中,要制定具体的计划和准则,并严格按照准则落实。对于国资国企中的轻微违规违法问题,可以对国有企业或相关个人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国资国企监督管理中的多次违规违法、重大违规违法问题,则要按干管权限报送相关组织追究责任。此外,在国资国企监督管理过程中,若发现财务异常、资金风险等问题,则要及时采用委托审计或专项检查等方式查明问题产生的原因,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机制等进行妥善的处理。通过这种按章办事的方法,国资监管机构既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监督质量,又能用好国家赋予其的权力。
五、结语
国资国企监督管理是国有企业必须做好的一项工作,是国有企业的责任,所有国有企业都应重视国资国企监督管理并做好国资国企监督管理工作,希望本文的分析能够对做好国资国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