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宁夏石嘴山市孕妇碘营养状况分析
2021-11-24吴永军
吴永军, 张 悦, 林 虹
(石嘴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石嘴山 753000)
碘缺乏病是一种生物地球化学性疾病。《中国食盐加碘和居民碘营养状况的风险评估》中指出,在水碘<150 μg·L-1的地区,不考虑烹调的损失,盐碘对碘摄入量的贡献率约为80%。宁夏属于碘缺乏地区[1],自2017 年宁夏开始实行盐业体制改革,宁夏食盐的含碘量和非碘盐的摄入情况鲜有报道,石嘴山市外环境水碘含量目前尚缺乏基线数据。孕妇作为碘缺乏病监测的重点人群,因处于特殊的生理时期,易因缺乏碘营养而导致多种不良妊娠结局[2-3]。因此,本文通过调查石嘴山市居民饮用水碘含量、孕妇食用的盐碘情况,综合评估孕妇碘营养状况,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1.1.1 生活饮用水水碘调查 石嘴山市3 个县区共有38 个乡(镇、街道),其中集中供水30 个乡(镇、街道),部分集中供水8 个乡(镇、街道),无混合供水和分散供水乡(镇、街道)。按照《宁夏生活饮用水水碘含量调查方案》要求,采用多阶段抽样方法采集水样:①集中供水的乡(镇、街道),采集1 份水样;②部分集中供水的乡(镇、街道),将每个乡分成东、西、南、北、中 5 个片区,在每个片区随机抽取1 个行政村采集1 份末梢水水样,其中部分集中供水水碘含量为该乡5 个片区的行政村(居委会)水碘含量值的中位数。本次调查共对全市38 个监测点采集70 份水样。
1.1.2 碘营养状况调查 按照《全国碘缺乏病监测方案》和《宁夏碘缺乏病监测方案》(2016 版)的要求,在石嘴山市所辖的大武口区、平罗县、惠农区,分别按照东、西、南、北、中5 个方位各划分1 个抽样片区,每个片区抽取1 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各抽取20 名孕妇,共计抽取300 名孕妇。采集孕妇家中食用盐样50 g、晨尿10 mL,其中平罗县仅采集孕妇家中食用盐盐样。
1.2 检测方法
水碘采用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法检测;盐碘测定采用《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碘的测定》(GB/T 13025.7—2012)中的氧化还原滴定法;尿碘测定采用《尿中碘的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测定方法》(WS/T 107—2006)。
1.3 判定标准
1.3.1 生活饮用水水碘判定 根据《碘缺乏病病区划分》(GB 16005—2009)[4]和《水源性高碘地区和高碘病区的划定》(GB/T 19380—2016)[5]规定:外环境水碘<10 μg·L-1为碘缺乏地区,>100 μg·L-1为水源性高碘地区。
1.3.2 盐碘判定 依据《食用盐碘含量》(GB 26878—2011)标准[6]:食用盐碘含量<5 mg·kg-1为非碘盐,18~39 mg·kg-1为合格碘盐,5~18 mg·kg-1或>39 mg·kg-1为不合格碘盐。
1.3.3 尿碘判定 依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的标准[7]:孕妇尿碘中位数<150 μg·L-1为碘不足(其中<50 μg·L-1为重度缺碘,50~99 μg·L-1为中度缺碘,100~149 μg·L-1为轻度缺碘);150~249 μg·L-1为碘适宜;250~499 μg·L-1为碘超适宜量;≥500 μg·L-1为碘过量。
1.4 质量控制
参加项目监测的各级工作人员均按照《全国碘缺乏病监测方案》和《宁夏生活饮用水水碘含量调查方案》的工作要求进行培训,统一调查方法和技术规范标准,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和有效,负责检测的工作人员均已通过国家碘缺乏病参照实验室的质量控制盲样考核。
1.5 统计学方法
数据采用SPSS 20.0 软件进行分析,经正态性检验,呈偏态分布的计量资料以中位数(四分位数间距)[M(QR)]表示,QR=P75-P25。两独立样本比较采用Mann-Whitney U 检验,多个独立样本比较采用Kruskal-Wallis H 检验,尿碘与水碘、盐碘的相关性分析采用Spearman 秩相关分析。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生活饮用水水碘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共对38 个监测点采集70 份水样。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集中供水水碘中位数分别为 3.00 μg·L-1、5.00 μg·L-1、17.00 μg·L-1。水碘<10 μg·L-1的监测点有 21 个,占 55.26%;10~100 μg·L-1的监测点有 17 个,占44.74%;无>100 μg·L-1的监测点。不同地区水碘含量差异有统计学意义(Hc=11.440,P<0.05),见表 1。
表1 2017 年石嘴山市不同地区水碘含量调查结果
2.2 孕妇家庭盐碘调查结果
共采集石嘴山市孕妇家中食用盐盐样300份,盐碘中位数为300 mg·kg-1,碘盐覆盖率为97.67%(293/300),碘盐合格率为 94.88%(278/293),合格碘盐食用率为 92.67%(278/300),非碘盐率为 2.33%(7/300),见表 2。
表2 2017 年石嘴山市孕妇食用盐碘含量调查结果
2.3 孕妇尿碘调查结果
因2017 年宁夏碘缺乏监测中尿碘的监测哨点还未全部覆盖,平罗县还无尿碘的监测数据。此次共采集石嘴山市孕妇尿样200 份,尿碘含量为 173.00(85.00)μg·L-1。不同地区、年龄组、孕周孕妇尿碘水平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见表 3。
表3 2017 年石嘴山市孕妇尿碘分析结果
2.4 水碘、碘盐含量与孕妇尿碘水平关系
石嘴山市孕妇尿碘水平与辖区生活饮用水水碘含量呈正相关(r=0.229,P=0.001),与食用盐碘含量无相关性(r=-0.018,P=0.798)。
3 讨论
外环境水碘含量是划分碘缺乏病病区的重要指标,与辖区选择适宜的碘盐浓度有直接关系[8]。2017 年,石嘴山市首次在全市范围内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开展居民生活饮用水水碘含量调查,结果显示,全市生活饮用水水碘中位数为 8.05 μg·L-1,其中 55.26%的乡(镇、街道)的饮用水水碘含量<10 μg·L-1,依据《碘缺乏病病区划分》(GB 16005—2009)和《水源性高碘地区和高碘病区的划定》(GB/T 19380—2016)[5-6,9],全市超半数乡(镇、街道)为外环境缺碘地区[8]。根据国家最新的防治策略[9],大武口区和惠农区水碘含量<10 μg·L-1,需继续保证合格碘盐的供应,平罗县水碘含量为 10~100 μg·L-1,需因地制宜设置碘盐浓度,同时结合普通人群和特需人群碘营养状况进行分类指导,并采取相应措施。
尿碘水平是反映人体碘营养状况的重要参数,人体每天随尿液排出的碘可达90%,在样本量足够(>50 份,一般 50~100 份)的条件下,作为评价人群碘摄入量的指标,一次性尿碘是最实用、敏感、具有可操作性的指标。因此,WHO 建议尿碘浓度是评价孕妇碘营养的最佳指标之一[10-12]。2017 年,石嘴山市孕妇尿碘中位数为 173.00 μg·L-1。依据WHO 推荐的标准[7],石嘴山市孕妇碘营养整体处于适宜水平。本次调查中孕妇食用碘盐覆盖率、合格碘盐食用率和碘盐合格率均已达到《碘缺乏病消除标准》(GB 16006—2008)[13],说明通过采取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有效地保障了大部分孕妇的碘营养。但孕妇尿碘监测结果中仍有 30%的孕妇尿碘含量<150 μg·L-1,可能由于部分孕妇早期妊娠反应较严重,食欲低下、呕吐或部分孕妇妊娠中晚期时因妊娠反应,需降低食用盐摄入量,也可能是因为晚期妊娠的孕妇,因肾血流量增大,需排泄自身机体代谢的废物和胎儿产生的代谢物,导致体内无机碘大量排出,从而造成碘盐补碘的效果下降,出现缺碘[14-15]。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石嘴山市不同地区水碘含量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且孕妇尿碘水平与辖区生活饮用水水碘含量呈正相关关系。吴红英等[15]研究发现,生活饮用水碘浓度、食用盐碘浓度及食物种类中的碘含量与尿碘均存在相关关系。《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中推荐,孕妇每天碘的参考摄入量需达到230 μg·L-1[16],提示在外环境缺碘(水碘含量<10 μg·L-1)的地区,孕妇仍需坚持食用碘盐,并结合自身碘营养水平适当摄入其他富碘食物进行补充,以保证孕妇碘营养水平适宜;另外,也证明了通过对孕妇碘营养及其摄入碘主要来源的持续监测,因地制宜精准防治碘缺乏病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调查结果显示,孕妇尿碘水平与食用盐碘含量无相关性,可能由于随着社会发展,获取碘缺乏病宣教信息途径增多,大部分孕妇对孕期补碘等保健意识较强,除正常食用含碘食盐外,也常通过其他途径补充碘,如富碘食物或海产品等[15,17]。
综上所述,石嘴山市整体属于外环境缺碘地区,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落实较好,辖区内孕妇整体碘营养水平适宜。本文不足之处:未开展孕妇膳食中碘含量的调查,小部分孕妇碘营养不足的原因需要进一步调查。今后,应继续做好对孕妇碘营养及其摄入碘主要来源的监测,并定期、连续开展外环境水碘含量的监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精准地进行碘缺乏病的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