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问题研究
2021-11-24徐嘉鸿
徐嘉鸿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83)
截至日前某县税务局共征收社会保险费:604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192万元占应收11.54%、失业保险67万元占应收10.42%、基本医疗2995万元占应收48.78%、工伤124万元占应收48.47%、生育132万元占应收49.8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26万元占应收20.39%、医疗保险14万元,由于医疗保险未到征缴期,所以不计算占比。
一、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取得的成效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是以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民生福祉。2019年1月至今,税务部门能够严格地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宣传征费政策、缴费渠道,能够及时解答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关于缴费的种种问题,按时征收相关费款入库。
(一)积极宣传缴费渠道,明确缴费流程
在征收前期,由于缴费模式的改变,各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对新的缴费模式明显不适应,很多机关事业单位将相关社保费还采取直接打入社保和医保账户的方式进行缴纳,很多城乡居民依然将相关社保费存在自己的社会保障卡中等待批扣。县税务局发现此问题后,及时联系县政府、财政局、人社局、社保局和医保局,共同下发相关文件,明确缴费渠道,同时成立“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负责人群”,将全县400余个单位的财务或人事的负责人均拉入到该群,从工资申报到缴费全流程的讲解缴费相关事宜。针对城乡居民对缴费模式不了解的情况,县局印发了宣传单,由人社站和农村商业银行共同宣传,力争宣传覆盖全县229个村、11万缴费人,通过努力,该局的征缴占比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二)积极建立问题反应机制,解决缴费问题
通过前期征收工作来看,经常发生的问题有以下几种:城乡居民登记时是15位身份证,但现在拿着18位身份证无法去合作银行缴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信息录入错误导致不能正常申报;税务端征收后信息反馈社保部门不及时,无法正常发放待遇;征缴信息推送与接收不对称,导致无法缴费;缴费错误对退费流程不明确等问题。发现问题后县税务局与医保、社保和农村商业银行经过协商后,决定建立医保和社保均点对点的微信联系机制,发现问题后由发现问题的部门及时在群中反馈,然后由应解决问题部门及时解决问题并在群里反馈,第一时间解决发现的所有问题。同时在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均张贴税务局联系电话,在缴费过程中有问题及时联系税务解决,最快速度、最大限度地解决缴费人的实际问题。
(三)积极联系运维部门,处理系统问题
由于社保费是税务部门新征收的费种,同时需要接收社保、医保部门传递的信息,还要接收银行和客户端传递的信息,征缴之后还需将征收信息反馈给国库、社保和医保,所以在数据传递时非常容易出现问题。而此类问题出现之后,前台是无法解决的,都需要省级税务局后台运维帮助处理,为了更好更及时的联系省局运维解决系统遇到的问题,该局经常性的与省局运维保持电话联系,并且留存了对外公开的座机及手机的号码,对不需要提工单的问题往往是电话直接解决,对需要提工单的该局也会先电话沟通后,在第一时间将相关工单提到省局运维,截至日前该局共提工单83个,电话解决问题约50个,尽最大能力解决了遇到的系统问题。
二、现阶段社保费征收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社保费征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是,数据不对称、部门之间配合不顺畅、宣传渠道不畅通等。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数据不对称
1.数据省级集中,基层没有查询权限
现在所有的数据都是由省一级汇总后下发到各地,各地均没有查询权限,这样就导致了有些数据错误,而基层的社保部门说自己的数据没有问题,但是省税务说数据有问题,基层税务局又无法直接联系到省级的社保部门。所以此类问题一旦出现,基层税务部门只能反复不断地寻求省运维和县社保的帮助,本身还不了解问题出在什么地方,给基层税务部门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2.数据处理结果反馈层级问题
在征收过程中发现一些数据传递的问题,往往是县税务部门提交工单给市税务,市税务提交给省运维,省运维答复需要县税务部门联系省人社部门,而我们基层税务部门根本联系不上省人社,我们联系县人社后,县人社常常表示此类问题基层无法操作,需要等省人社确定,最终的解决就是基层局不知道问题出在哪,还只能等。
3.数据处理职责不明确
按照划转工作职责的要求,我们税务部门只负责征收,换句话说,社保或医保部门传递过来什么样的信息我们就应该按照什么样的信息进行征收,但现实情况是,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登记信息不对也找税务、编制问题不对也找税务、财政拨款是否到位也找税务、征收入库率低也找税务,如果从登记到征收再到待遇发放都在税务部门,那么出现问题找税务正常,但现在我们只负责征收,而由于职责划分的不明确所有问题都找税务,给基层税务部门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二)部门之间配合不顺畅
社保费征管职责的划转工作强调的是政府主责,税务主导,这项工作不是一个科室的事,也不是税务本身的工作,而是很多政府职能部门配合的工作,但现实工作中配合存在很多问题。
1.部门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主要由政府、财政、编办、人社、社保、医保和我们税务部门负责,在这些单位中,政府是所有单位的领导单位,其他单位都是平级单位,而且没有隶属关系,税务部门是没有权利命令或指导其他单位如何操作的。作为一级政府,在每一年主抓的工作都非常的多,税务部门虽然勤请示、勤汇报,但是政府领导不是总有时间主抓我们这一项工作的,所以现实情况就是,税务部门有需求需要挨个单位上门去沟通、去协商,有种求人办事的感觉,极大地影响了基层工作的态度及效率。
2.制度虽然健全,但落实到人头有一定的折扣
在近期工作发现,单位之间的沟通虽然建立了机制,并且相关机制内容也比较完善,但是不是每个单位的每个工作人员都是非常认真的,而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是环环相扣的一项工作,其中有一个人出现问题就会影响整个划转工作,同时作为这项工作的其他环节还不了解到底是哪个环节出现的问题,出现问题环节的工作人员不说,则会严重地影响划转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宣传渠道不畅通
拿该县做举例,该县共有14个乡镇,229个行政村,40万城乡居民缴费人,但县税务局只有5个基层所,一个基层所要管理2~3个乡镇,大约32-48个村,大约8万人,难度特别大。而人社局在全县14个乡镇都有人社站,同时在229个行政村都有自己的协管员,在以前,如果人社需要宣传一些政策或提高征缴力度,则直接给这243人下通知,就能将信息及时、准确的传递至全县每个城乡居民。划转之后,如果我们税务部门也想利用这个渠道则首先取得人社部门领导的同意,甚至需要取得县领导的同意才可以,一个文件税务不同部门都可能有不一样的理解,一个宣传资料两个部门也会有不同的看法,有时宣传的内容如果人社部门不认可,则我们就没法利用这个最好的宣传渠道,导致宣传力度降低。
三、社保费划转的征管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数据对比准确度
数据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着征缴工作是否能正常运行,只有数据准确了,才能提高全省的征收效率。由于数据是省局汇总,建议省级专门成立数据比对小组,比对小组由人社、社保、医保、税务四方人员构成,针对基层提出的有疑义数据及时进行排查处理,并且告知基层明确的原因,基层根据省局提出的明确的原因对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答复,应该去社保完成准备期的就去完成准备期,应该减员的就去社保减员,应该税务接受数据的就由税务接收数据,这样可以极大地提高征收效率。
(二)加强部门省级统筹
1.确立以省级为主的工作思路
社保费征管体制改革是自上而下的一项改革,而不是自下而上的改革,所有涉及的单位都统一听从省级局、厅的指挥,建议所有的工作都从省级各单位予以明确,各项工作需要社保怎么做、税务怎么做、银行怎么做都下发正式的文件或便函,基层就按照省级的要求去做,需要社保联系税务的就让社保联系税务,需要税务联系医保的就由税务联系医保,而不是所有的都由税务牵头,这样有理有据有章法,将给基层的工作带来极大的便利。
2.确立代收银行的职责及地位
通过近半年的征收情况来看,城乡居民“两险”的征收主要需要依靠银行来进行,而暂时看各银行的征收态度和水平参差不齐,在没有看到征收城乡居民“两险”能够银行本身带来利益的时候,有些银行就保持的不温不火的态度进行征收,缴费人来交,心情好就收,心情不好就推到别的银行征收,而我们税务部门对这块没有任何的管理职能。建议是否可以和车船税、代开增值税发票等业务一样,给予一定的手续费,同时还可以给予一定的罚款,方便基层税务对代收银行的管理。
(三)畅通宣传渠道
税务部门也以行政村为单位,雇佣一些自己的协管员,在有政策需要宣传或批扣协议需要签订时我们直接动用自己的宣传人员进行宣传,在日常此类的协管员由税务部门直接领导,负责配合当地人社站处理城乡居民在征缴过程中发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