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担保的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探讨
2021-11-24高渊才
高渊才
(山西和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西 大同 037003)
基于担保的供应链金融管理风险就是担保公司在为企业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环节提供担保、结算等业务时,供应链金融三大主体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而给供应链金融其他主体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我国基于担保的供应链金融起步较晚,对于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缺乏理论体系和详细的实践步骤,以致出现了许多问题,例如组织结构不合理、管理制度不健全、审批流程不规范、逆向选择风险大、风险数据搜集不完整,无法建立客观科学的风险评估模型、信用风险评估不全面,评价结果偏离实际等等。这些都会影响基于担保的供应链金融管理,不仅为担保公司产生经济损失,也会为整个供应链带来不良影响,因此要提高对供应链金融风险的认识并降低风险发生概率。
一、基于担保的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的问题
(一)组织结构设置不合理,相应管理制度不健全
首先,组织结构延伸线过长。因为供应链金融业务涉及领域广,负责一条供应链金融的担保公司业务员可能要与诸多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打交道,这就加大了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在贷款前期调查和远程操作的难度,不能具有针对性地控制资金流动。
其次,组织结构部门功能缺失。供应链金融业务与传统流动资金业务在贷款流程、技术和营销方法上都不相同,很多担保公司没有意识到这些不同点,将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的职责强加于传统信用风险管理部门,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理念与方法不能适用新兴的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没有专门的债务评级系统、审批通道和物流操作模式等。
最后,组织架构缺乏专业人才。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从审批、产品设计到授信流程都要求严格,必须专业人才才能胜任,并且在授信过程中,担保公司要量身定制授信产品和条款,并非传统流动资金贷款式的格式化套用。这些都需要担保公司从事信用风险管理的人员极高的专业素质,要了解供应链内部的资金流动规律,了解贷款人的信用类型和贷款市场的行情等。但是我国担保公司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服务在金融机构业务结构总比重中占比较低,缺乏对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的认识,导致组织结构设置不合理和相应的管理制度不健全。
(二)审批流程不科学,逆向选择风险大
目前我国担保公司对供应链主体的资金需求者和第三方机构的审批机制不健全,供应链金融准入门槛过低,导致一些资不抵债、信誉低会携款潜逃的个人或企业进入供应链,给供应链金融带来巨大风险。很多核心企业在贸易过程中,为了眼前的利益,不顾供应链金融的整体利益,很多中小企业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为维持正常经营,会委托担保公司向银行融资,但是担保公司对核心企业缺乏完善的审核机制和流程,只是敷衍地审核其营业执照,并未对企业的资产情况、信誉度等信用风险相关的事项进行详细考察和审查,这样很多无偿债能力的中小企业会在供应链中浑水摸鱼,而大型企业会从供应链中吸收大量资金,使小企业负债超标,中小企业不堪重负就会为了生存做出扰乱供应链金融市场秩序的事情,造成供应链金融的逆向选择风险。
(三)风险数据搜集不完整,无法建立客观的风险模型
首先,金融风险数据缺乏时效性。我国经济处于转型期,很多过去的金融风险数据缺乏时效性,不再适用于当前的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评估体系。
其次,缺乏风险数据信息搜集整理标准。我国担保公司在客户信息搜集整理方面缺乏标准化的方法,使得搜集到的信用风险数据格式、类型不统一,且主观性较大,导致搜集到的信用风险数据不完整、不真实,不能真正应用于供应链金融的信用风险评估。
最后,缺乏风险数据信息保存管理意识和技术。很多担保公司在信用风险数据搜集整理保存方面缺乏认识,只保留了近两年的企业财务数据资料,原先的资料没有妥善保存,不能为目前的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评估提供更丰富的数据参考。风险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已经成为制约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的主要因素,并且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很多网络虚假信息掺杂在企业财务数据信息和客户信用评估信息中,利用互联网满世界传播,信用数据造假现象日益严重,更加使得信用风险数据搜集困难,无法建立客观完善的风险评估模型进行准确的信用风险评估。
二、基于担保的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的对策
(一)设置合理的组织结构,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首先,担保公司要依托现有的组织架构,在各地的分支机构都建立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部。总公司公司管理部统筹全部供应链金融业务,处理分公司发生的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问题,并制定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目标和计划,研发新产品;分公司风险管理部门根据上级的指示负责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再设计与开发,产品的营销和贷款管理工作。分公司供应链金融管理部受总公司供应链金融管理部管理。
其次,分公司供应链金融管理部要对总公司管理部关于各类供应链金融战略单元定期进行工作汇报,尤其是能源战略和汽车战略单元,要将热门供应链金融项目单元做强做大。
最后,担保公司建立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协会,负责制定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的总计划方针以及风险的预测评估机制,对董事会和高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风险监管,避免内部人员的失职造成供应链金融产品出现问题。在信用风险垂直管理组织结构中,向风俗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部门指派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人员,负责各分公司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工作质量检查以及总行风险管理协会下达的工作指令的完成情况。
在这样的组织结构中,总公司的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部更加要加强资金流和物流的管理,防止在资金流和物流环节出现风险问题。在物流管理方面,要加强仓库抵押物的集中管理,现场查验客户抵押物的品质和规格,核对货物信息与采购合同内容是否一致。在资金流管理上,控制好应收账款融资的数量,做好应收账款的担保与监督工作,实施应收融资的出账管理,与核心企业开展资金流的对碰,跟踪货物的销售回款,融资到期前检查、锁定客户账户资金余额,到期时及时扣划融资本息,不断完善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制度。
(二)建立科学的审批流程,规避逆向选择风险
首先,建立严格的入链审批标准。担保公司要设立严格的供应链金融产品购买者审批标准,严格筛选供应链金融产品购买者的资格和信誉度,全面调供应链金融产品购买者所在的行业情况和地位、经济实力、信誉度和发展潜力等。
其次,担保公司要定期追逐贷款企业动态。在贷款人符合要求从担保公司办理供应链金融服务产品后,要定期对供应链金融产品购买者的资产、信誉度进行评估,如果发现供应链金融产品购买者的资金有异常,要立即向担保公司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部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来让企业或个人的资金和信誉度回归正轨,例如通过电话回访或者新产品展示的方式,将供应链金融产品购买者锁定,避免其发生携款潜逃的风险危机。
最后,建立完善的供应链金融退出机制。担保公司要与供应链金融产品购买者签订协议书,并对授信候选人进行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具有进入供应链的资格。为了避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担保公司要建立完善的供应链金融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授信要求的供应链金融产品购买者要强制退出供应链。因为第三方物流公司在存货、预付类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涉及出货、运输和入库等物流信息,具有质押物的存储管理功能,是供应链上的重要参与者,直接影响着供应链金融的信用风险,因此,担保公司对于供应链金融产品购买者的审批流程上,尤其加强对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审批,要对其职业素质、验货能力、经营规模、物流能力和仓管能力进行详细评估,减少与物流公司有关联的链上企业数量,规避逆向选择带来的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
(三)搜集完整的风险数据,建立客观的风险模型
首先,确保风险数据的真实有效。在风险量化之前,要做好信用风险数据搜集整理工作,确保信用风险数据的全面性和真实性。担保公司可以通过开发建立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数据库的方式,系统的筛选和搜集有效的信用风险数据。还可以利用借款人贷款资料、企业披露信息、政府经济统计资料等多种渠道来搜集和信用风险,不断扩充数据库的信息,使风险评估结果更加准确。
其次,实现风险数据的共享性。目前,我国各大担保公司都基本建成了自己的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数据库,将借贷款人员信息都录入其中,但是各大担保公司在信用风险信息共享机制上尚未达成共识,不能实现担保公司之间的用户资料信息的共享,难以快速提高担保公司数据库的信息数量和质量。国际通用的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计量模型有信用度量术模型、KMV模型、信用风险附加模型和信用组合观点模型四个。但是基于我国没有形成完善的信用风险数据搜集整理和共享机制,以上四种风险计量模型都不能使用。近年来,VaR (Value at Risk)风险计量模型在我国担保公司逐步推广起来。 VaR 的含义为“风险价值”或“在险价值”,是指在市场正常波动的情况下,某一金融资产/证券组合可能发生的最大损失。类似VaR模型、KMV模型等定量分析模型已经成为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评估的趋势,我国担保公司只有先建立完善的信用风险数据库才能真正建立客观准确的风险评估模型。
三、结论
基于担保的供应链金融有助于开拓中小企业融资市场,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提供业务综合发展的机会;优化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提高行业竞争力;降低银行授信业务成本和风险。但国内基于担保的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方面比较落后,主要表现在:传统的组织架构无法完全适应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的需要,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数据缺乏、审批流程不科学,存在的风险较大等,这对于整个供应链金融来说无疑存在着巨大的潜在风险。文章在简要介绍我国供应链金融的基础上,对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因此文章对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优化设计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