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研究
2021-11-24印巧燕
印巧燕
(江苏省扬中市会计服务中心,江苏 扬中 212200)
当前,我国经济由高速发展逐渐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的出台,为新形势下规范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依据。本文首先阐述了新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在确认核算方面的变动,主要从固定资产入账确认范围、核算模式、计提折旧三个方面展开介绍。其次分析了新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存在的问题,分别从固定资产处置时的净残值、财务人员水平、固定资产管理意识、监督机制四个方面进行分析研究。最后为提高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水平,在针对本文提出的固定资产核算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一、新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方面的变化
(一)固定资产入账确认范围扩大
分析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的固定资产概念可知,区别与以往的固定资产核算范围只限定在“所有权”,新制度把固定资产的入账范围扩大到“控制权”,意在强调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对固定资产的控制,这部分转变,实现了以资产价值判定原则向资产本质判定原则的成功过渡,使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得到更科学的定义。
(二)固定资产核算采用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双体系并行
根据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事业单位首次采用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双体系并行的模式。下文以A单位采购打印机为例,单位于2021年1月初通过银行授权支付方式,用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在省采商城购买3台打印机,验收合格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传统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的价值全部直接计入当期费用,而新政府会计制度账务处理为:财务会计借记“固定资产-通用设备”,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同时预算会计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根据该例可得知,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财务会计只增加了打印机的账面价值,之后将根据折旧金额计入各期费用,既达到了单位资产管理的要求,又科学的体现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状况。
(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要求规范化
1.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范围明确
随着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传统政府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做强制性规定,显然已不适应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决策和预算这一发展形势。相较于原制度,新政府会计制度更明确地规定了折旧内容,并将“单独入账的土地”扩充至不计提折旧的范围内,使得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界定更清晰、全面。
2.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年限明确
对比原制度下事业单位随机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新制度依据固定资产应用指南和相关折旧年限规定,参照各种固定资产在工作中的实际损耗性、故障频率、使用强度等参数,将固定资产合理划分成5-20年不等的折旧年限区间,比较同时期内购入同种固定资产的剩余价值,利于事业单位选择性价比高的供应商,节约预算资金。
3.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起止时间改变
在综合各规章制度及建议后,新制度一改原制度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采取的当月增加当月不计提折旧,当月减少下月计提折旧的政策,调整为当月增加当月计提折旧,当月减少当月不再计提折旧,显然更能满足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采取权责发生制管理的需求。
4.固定资产折旧“虚提”转为“实提”
接前例,若按传统政府会计制度计提打印机折旧,就是直接冲减固定资产所对应的净资产科目,这种“虚提”折旧的方式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磨损情况。新制度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式的改变,秉着“实提”的原则将折旧纳入当期费用,不仅有利于体现事业单位的运行成本,而且还有利于向社会提供科学的资产信息和会计报告。
二、新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的难点
(一)部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未考虑处置时的预计净残值
在企业会计处理中,在每月计提折旧时会将一项固定资产在使用寿命终了时,可以从该项资产处置中所获得的净收益,即预计净残值纳入折旧计算范围内,使得折旧费用更准确,并使固定资产在各个会计期间的损耗得到合理分摊。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比如电脑、汽车等最终处置时产生的净收益应当缴入国库,然而新会计制度与原制度一样均未考虑净残值,这必定会滋生某些人员徇私的沃土,从而对国有资产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二)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一
相关部门为适应新形势几乎每年都会更新财务会计制度,单是新制度的出台就给固定资产在确认、报告、会计处理等方面带来了诸多变化,会计人员既要尽快着手新工作又要完成现有任务,巨大的工作量对他们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现如今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部分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出现了青黄不接的现象,一些会计人员年龄偏大,自身专业素质落后,学习能力下降,年轻会计人员工作经验匮乏,思考问题片面,缺少成熟的专业洞察力。若不加强对这些人员职业道德及业务能力的培训,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必定困难重重。
(三)固定资产管理意识薄弱
由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属于国有资产,部分工作人员缺乏“主人翁”意识,有的购买固定资产后疏于后续的维护、盘点等方面管理,有的为迎合新领导喜好就更换固定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屡见不鲜,没有定期全面盘点固定资产,也未派专人设置、填制备查账薄,缺少系统的管理使得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情况时有发生。同时,事业单位缺乏专人对固定资产的性能、配置、使用效果等方面进行登记跟踪,未针对各人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固定资产,或闲置或短缺,这些都大大降低了固定资产应发挥的作用,从而造成占用财政资金形成资源浪费。
(四)固定资产管理缺乏系统的监督机制
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都是围绕核算与监督两大职能展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两个部门职能分离容易各自为战,而脱离了监督的核算犹如脱缰野马迷失方向。比如年末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流于形式、走马观花,为省事直接将固定资产明细账内的数据上报填入固定资产年报中,管理部门也未对报表中的数据与单位实存的固定资产进行抽查监督。同时,相关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尚不完善,比如出现固定资产提足折旧或报废后仍在使用,这些方面的制度缺失大大影响了单位资金管理的效率。
三、新政府会计制度下优化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的建议
(一)固定资产折旧时应充分考虑预计净残值
事业单位购入固定资产后,尤其是在对前期建设期长的房屋建筑物、需要分期安装的专用设备等资产价值大的固定资产入账时,应该委托审计部门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固定资产进行系统、全面的估量,详细测算预计净残值,一方面有利于科学核算事业单位各期运行成本,另一方面便于决策者获知固定资产处置时预计上缴国库的净收益,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二)加大会计人员队伍梯队建设
自国家深入贯彻人才强国战略以来,会计人员已成为维护经济平稳发展、社会和谐的不可或缺的力量,尤其随着新旧政府会计制度的交替更迭,会计人员不仅要能熟练编制调整预算、申报用款计划、采购固定资产,还要能编制预决算报表、固定资产管理年报、债务报表等,因此事业单位人事部门要经常组织会计人员进行线上线下的培训,采取视频或现场授课、专业测试、实地考察等方式丰富财务人员知识,锤炼专业技能,并将培训成绩纳入年终先进个人评选、职位升迁等方面,敦促会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会计素养和职业道德,以更好适应固定资产核算需求。
(三)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意识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作为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相关人员的管理意识已成为开展固定资产核算工作的首要任务。部门管理层要细致划分各部门工作内容,明确每人责任范围,在固定资产计划审批、购置、验收、折旧、调度、使用、维护、盘点以及报废环节,加大内部监督检查制度的建设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固定资产账实、账账核对工作,同时将固定资产管理效率作为绩效考核依据,做到奖惩分明。同时,单位要聘请中立机构对固定资产购入和报废时的价值作专业评估,确保固定资产核算工作顺利进行。
(四)建立健全固定资产风险预警机制
事业单位人员众多、业务繁杂,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常让人始料不及,以往依靠纯手工的管理工作已很难适应新制度下固定资产的核算要求,所以事业单位应当加快固定资产信息化建设,比如可以引进企业ERP中的风险预警机制模式,将涉及固定资产的各个环节信息数据录入系统中,设置预警信号,识别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的各项风险,便于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同时将这些风险隐藏的管理漏洞及时反馈给管理人员,优化完善管理制度,为提高固定资产核算工作质量提供有力辅助。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工作依旧任重道远,对遇到的问题要进行系统研究,事业单位要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考虑预估净残值,加大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风险预警机制,提升固定资产核算水平,从而推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工作蓬勃向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