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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的实践与思考
——以安徽省蚌埠市为例

2021-11-23郭霁靓刘雨苇马佳明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现代经济信息 2021年3期
关键词:长制蚌埠市河湖

郭霁靓 刘雨苇 马佳明 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一、河湖长制的实施背景

河流和湖泊对于我们的生态环境、经济形势和资源保护都具有重要的功能和意义。但是,在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进程中,我国忽视了河流湖泊的管护,出现了许多生态问题,生态环境趋向恶化。“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党中央在十八大上做出的重要决定。要想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一定的成效,首要的便是解决河流和湖泊的治理问题。

河湖长制的实行是建设我国生态文明的重要决策。在河湖长制下,各级党和政府的主要责任人是河流湖泊的负责人,主要工作是领导管理河流湖泊的日常治理。河长制和湖长制是河湖长制两个细分方面。较早提出的是河长制的有关概念,其主要内容是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流综合治理体系,建立职责清晰、协调组织、严密监控、治理有效的河流保护管理机制。湖长制是对河长制的完善和发展,双管齐下的方式更有助于河流和湖泊的健康状态的维持,有助于河流和湖泊的可持续发展。

蚌埠市地处淮河中游,拥有丰富的水资源,水系复杂,河湖交错。全市有淮河、天河等9条主要河流,龙子湖、张公湖等14个重点湖泊。蚌埠市于2019年2月1日正式实行河湖长制。为扩大河湖治理的范围,蚌埠市又新增加了8条跨界河流和原有的9条市级河流一同管理。并且蚌埠市还决定联合党和政府各部门,由市级领导担任河湖长,推进河流湖泊的治理工作。

二、蚌埠市河湖存在的问题

蚌埠市在享有丰富水资源的同时,也面临着水域生态环境恶化的威胁。经过实地调查发现,蚌埠市主要河流堤岸和湖泊沿线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四乱”问题。一是乱占问题,河流护堤地也就是滩地被群众大量地占用耕种,导致绿化出现断面空白;河流的堤岸上还存在着乱建问题,出现大量违章搭建的建筑物等。其次在许多河湖管理范围内出现乱堆乱放垃圾、固体废物等阻碍行洪的物体以及埋坟等问题。由于淮河河道内砂石资源丰富,淮河流域的乱采现象十分严重,使得淮河频频受损。在蚌埠流域内不同流段的入淮口有大量废弃船只,并且河流沿岸还堆积着违规采集的砂石和违规搭建的采砂场。这种“乱采”行为极易导致河岸边发生塌方、河滩地消失,给河防堤岸带来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严重影响汛期安全,对河流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三、河湖长制的采取措施

面对逐渐恶化的水域环境,蚌埠市积极响应河湖长制度的号召,开展各项关于河湖治理的具体工作。河湖治理的范围非常广,主要涉及管理水域岸线、处理水污染、改善水环境、恢复水生态、节约水资源等等。河湖治理是一个动态化、常态化的过程,它需要的是上下联动与配合,达到牵一发而动全身,才能保证河湖治理成效。

(一)特色举措

蚌埠市决定推行 “河(湖)长+检察长”的工作模式,在主要河湖配置“河湖检察长”,通过检察诉讼书、公益诉讼等手段推进河湖治理。为巩固机制成效,蚌埠市还开展黑臭水体专项整治、饮用水源地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交办线索150余条,发出一系列河湖“四乱”问题检察建议等等,督促职能部门清理并整治饮用水地的污染物。为建立和完善跨界水污染治理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和水域纠纷,切实维护好流域群众的根本利益,蚌埠各县区还达成了跨界水污染联防联控协议并签署了《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河(湖)长+检察长”模式的贯彻落实深化了蚌埠市信息共享、联合巡湖、联席会商等制度,有利于上下各级把工作抓实抓细,助力破解河湖生态治理难题。

(二)清四乱

在“清四乱”工作上也卓有成效[1]。对于乱占和乱堆问题,集中清理河道内废弃的围网和网箱10 000平方米以及废弃的各类船只。清理河流堤岸和湖泊沿线乱堆乱放的建筑和生活垃圾约200吨。后对被占用的河湖滩地进行了生态修复,大面积植树造林、铺设绿植。并且合理地设置湿地观测点,打造湿地公园。这一举措不仅加大了绿化面积,填补绿化大面积的空白,而且还为居民休闲散步提供了适宜的场所。对于条件适宜的水域,选择增殖放流鱼苗或者实行大水面绿色养殖,不仅恢复了水域面积,还有利于养殖专业化规模化。在不损失物产的基础上,有效地保证了水质。对于乱建问题,第一时间在淮河、涡河等流域拆除违建的棚户区和废弃的房屋。同时,坚持复查复核、边查边清,不放过任何一处违建。对于乱采问题,蚌埠市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成功打掉多个带有黑恶性质的采砂团伙,刑拘主要涉事人员,拆解登记在册非法采砂船和无主及外籍流窜船只百余艘,挽回损失千余万元。

(三)信息化建设

蚌埠市坚持推进河湖长制信息系统建设。蚌埠市于2019年投资300多万元建设“智慧河长”信息化系统和河长制智慧平台建设,并与雪亮工程监控系统相衔接。“智慧河长”用于支持全市在线信息化管理河湖长制日常业务,包括建设河长门户管理系统、河长一张图服务、河长综合业务应用系统和掌上河湖App系统等。蚌埠市还要求各级河湖长借助“蚌埠河长”App,开展日常巡河工作。在2020年全年市级河湖长巡河湖94次、县级1 146次、乡级13 224次、村级45 091次。除此之外,蚌埠市也坚持信息化宣传,创建“蚌埠河长”微信公众号,并且不断更新公众号内容,坚持推送信息307条,报送简报17期。

四、河湖长制的实施影响

蚌埠市自推行河湖长制以来,逐步探寻适宜的发展模式,不断推出一系列强而有力的举措。河湖管理也从没人管、多头管、管不住向有人管、统一管、管得好多方位转变,践行了绿色生态理念。经过系统的治理,这场碧水保护战取得了初步胜利,河湖恶化状况得到大幅度改善,人民群众对美丽河湖的满意度越来越高,逐步实现了绿色、生态、环保、永续发展的目标。

蚌埠市已经建立起了较完整的河湖长制体系且取得显著成效,不过从总体而言,还是存在着不足:

一是履职尽责能力不足,缺乏监督。河湖长和有关部门存在履职不力、不尽职尽责等情况。且由于监督机制主要由当地的监察局、纪检委以及河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构成,容易出现对履职现象监督不力的状况。

二是河湖巡查力度不够,整改速度有待提高。在日常巡河的情况下,仍存在一些遗漏的问题。对于暗访发现的、群众反映上报的问题,没有在第一时间进行整改。

三是群众参与度不高,保护意识不强。群众对于现有的宣传通道如《我当河湖长》栏目、“蚌埠河长”公众号等了解度还不够,需要进一步普及。特别是在农村地区,不少群众存在着河湖治理是政府的事情的认识误区,对基本的河湖治理工作了解甚少。

五、对河湖长制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一)提高组织领导工作水平,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

各级河湖长要进一步落实水利部在河湖长履职尽责方面的指导意见[2],履行好自己分内的职责,积极解决所管辖河湖区域存在的问题,真正做到有责任、担责任、尽责任;要服从上级命令、遵循上级安排、积极配合工作。上级单位要及时地检查、监督、领导各级河湖长的工作,要严肃追责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及时的个人或单位,共同为形成河流管理保护合力而努力。

(二)坚持常态化巡河,加速河湖问题整改

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各河段的巡查工作,做到专人专责、专事专责。坚持把控河湖问题导向,加速解决遗留的问题、尽力遏制新问题的产生,全面完成水利部暗访问题的整改工作。对于存在的乱象要进一步地清理,加快整改速度。全面建立河湖日常保洁机制,加强河湖基础治理力度,完善治理的队伍和设备,打通河湖管护的“最后一公里”。

(三)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全民参与河湖治理

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公众号、纪录片等各类媒体基础,丰富原创内容,扩大影响范围;要加强水资源保护相关法律的宣传力度,大力宣扬河流湖泊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营造全民重视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动员社区、街道等组织居民参与到河湖治理的工作中来,共创全社会保护河流湖泊的良好风尚;要利用群众的力量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及时地在公众号、官网等平台跟进工作进度以及工作计划,进一步发挥好“民间河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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