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奖代罚”促进员工“我要安全”
2021-11-23刘福军
文/刘福军
本期话题
如何使罚款成为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
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为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制定了一些惩罚制度,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罚款。但罚款这项制度“说易行难”,具体实施起来困难重重。例如:罚款的金额规定少了无人在意,多了引发员工情绪上的不满;罚单开具后,安全管理部门与人力、财务部门的工作如何有效协调衔接;实施罚款的标准如何制定,如何避免安全管理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引起争议;实施罚款后,安全管理人员可能会遭到企业员工发泄的不满情绪等。我们都知道,罚款不是目的,而是规范员工安全行为的手段,如何制定罚款制度才能有效地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而不引发负面效果?企业制定的罚款制度该如何实施、细化落地?还有哪些比罚款更好的管理方法?
很多企业为了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制定并实施了一些惩罚措施,其中最常见的就是罚款。毋庸置疑,这种做法在我国各种类型的企业中已实施了几十年,也起到了一定的管理效果。但笔者认为,目前,在国家法制不断健全完善、员工意识不断提升的新形势下,不主张仍采用罚款这种简单直接的管理手段。
第一,如果企业制定的有关罚款的规章制度没有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没有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达成平等协商协议、没有告知劳动者或提供不出向劳动者告知的证据时,就是不合法,如果在这种情形下对员工实施罚款,将会引来官司,得不偿失。
第二,罚款手段是对员工的一种经济处罚方式,要达到对员工“经济处罚”的目的,除了直接罚款之外,其实还有很多更好的做法。比如,可采用综合评比的办法,根据员工日常工作的表现,进行逐项打分评定,遵章守纪、表现积极、业绩突出的员工与违规违纪、表现一般、不求上进的员工,在目标考核、绩效工资、奖金评定、评奖评优、调薪晋升等方面进行挂钩,多劳多得、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也完善和优化了员工的综合考评应用及奖惩体系,更为重要而有意义的是,这种隐性的“经济处罚”不与法律法规冲突,更能为广大员工所接受,并能产生更为长远的影响,效果更好。
另外,也可采取安全奖励制度取代罚款制度,比如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员工、对达成季度或年度安全指标的车间、职场或班组进行安全表彰,由企业发给奖状,并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现金奖励。既体现出公司的大度与人性化关怀,又激励了员工上进与比学赶帮,这样达到的效果会更好。
第三,日常应注重员工整体安全意识的培养和班组建设。员工作为企业生产的主体和有生力量,安全意识的培养不容忽视,形成具有良好安全氛围的班组之后,员工将会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意识转变,并具有自主的安全意识。如何由“逼我遵守”至“自觉遵守”,需要每位管理者开动脑筋、勇于创新、持续改进,通过各种安全活动和培训教育,纠正员工的不安全行为,潜移默化引导员工进行正向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