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有温度 处罚有力度
2021-11-23蔡猛
文/蔡猛
企业员工犯了错误接受惩罚理所应当,但如何施以合理适度的处罚,则是一门学问。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往往简化成罚款,一罚了之。虽然企业的出发点是想对员工的行为进行纠偏,但是以罚为主的制度设计必然会给员工带来消极和抵触心理,缺乏人性化。
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为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应采取奖罚结合的原则,不能只奖不罚或只罚不奖;并且奖罚结合并不是奖罚并重,而是以奖为主,以罚为辅,双管齐下,才能有效地引导员工的言行,强化企业的价值观。当企业拼命地用罚款去制止员工错误的行为产生的结果,很有可能就是将员工推到企业的对立面中去。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管理人员首先不能有“以罚代管”“以罚代教”的错误认知,员工安全意识、安全习惯的养成要通过长期潜移默化地教育培训,企业管理人员切忌简单粗暴“一刀切”,盲目以罚款作为严格管理的有效手段,更不能让罚款变成员工眼中管理层的特权。
其次,要避免和克服员工“罚就罚吧,罚都罚了,你还想让我怎么样?”这种根本没有把教训放在心上“认罚不认错”的心态。这次被领导看见扣了钱,下次小心一点就不会再被领导发现了,职工考虑自身的违规行为,仅仅限于会不会被领导发现,根本没想到自己的违规行为需不需要改正。
第三,惩戒要适度。对于一个基层员工,小过必罚,大功必赏。对于一个高层员工,大过才罚,小功就赏。这不是执纪不严,而是平衡之术的一个表现。对于一线的员工要严格管理,遇有问题即使是小问题也要及时予以惩处,不断强化员工的规则意识;对于管理层的人员遇有小问题时,应采取私下提醒的方式要求其改正,有利于维护管理人员在员工中的威信。
为解决以上问题,本处罚的执行中,企业管理人员应做到:一是建立以人为的核心管理理念,营造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的氛围。要让下属知道处罚的原因,罚款金额一定要严格按照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不得乱立名目予以处罚,还要充分调查了解事情原委,落实好“处罚相当”原则,不能打击员工的积极性。如发生纠纷,将由企业承担证明员工违纪的举证责任。不要制定无理的和恃强凌弱的规则,杜绝在执行阶段的随意性,让员工感受到更多的尊重。
二是以坦率的谈话开始。作为管理人员,对员工批评一定要委婉,切记脾气暴躁,想要知道员工也有自己的自尊,要平等坦率地进行交流,既要让员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又要让员工觉得自己真正的错了,确实通过处罚达到改正的效果。
三是建立长效的心理疏导机制。要注重解开员工思想上产生的问题,及时掌握全体职工的心理动态。处罚不是不用,而是要慎用,一旦使用,被处罚职工的心理、行为变化就是企业注意的重点,对行为、心理异常的职工要及时疏导,避免制止一个行为安全隐患而导致另外心理安全隐患,这样危害性会更大。
四是建立通畅的经验教训交流渠道。广泛开展“班前提醒”“班后小结”等形式多样的、人人参与的活动。会上,人们会让当事人说出当天的安全管理经验、实践教训,然后集体讨论、开展交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当然,这种违章违规行为的表述是建立在无处罚的基础之上,小组以一种和谐的、家庭式氛围展开讨论,让职工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进而改正它。
最后,企业管理人员还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完善企业管理体制,改善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化解矛盾,建立健全切合实际的、脚踏实地的企业文化信条,并以此对一些企业制度和训导方式进行实效性的改进,逐步建立更为合理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