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网球后备人才培养模式的对比分析
2021-11-23朱建敏哈尔滨体育学院研究生院
朱建敏 哈尔滨体育学院 研究生院
随着中国网球发展速度的加快和发展水平的提升,参与网球运动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中国职业网坛也出现了女强男弱、人才输送断层的问题;日本却并未出现这种情况。除了训练水平、教练水平、球员自身条件等因素不同,与网球后备人才的培养模式也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因此剖析中国与日本在网球后备人才培养模式的优势与不足,学习他国培养模式的优点,有助于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培养模式。
一、中日网球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分析
(一)中国网球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分析
1.专业队培养模式
专业队培养模式也被称为举国体制培养模式,这种模式起初是中国在人、财、物等资源不足的情况下,政府集中资源,通过行政管理的方式来发展体育。这种模式下人才培养的顺序为体校-省队-国家队,这种三级培养体制类似于金字塔模型。在集中管理、集中训练、全部费用由政府负担,运动员能享受较好的训练资源的培养形式下,确实让中国培养了不少竞技人才也取得了较好的运动成绩。但是由于运动员较小的时候就被选拔进入体校进行专业训练,学业方面较少顾及,学训矛盾突出。而且只有竞技水平较好的运动员才能进入省队国家队,但是这一部分人毕竟是少数,剩下大部分运动员的后续的生存与发展会受较大影响。
2.网球学校培养模式
网球学校培养模式,是让运动员在专门的网球学校中进行训练,进行网球训练是其最主要的学习课程。其主要特点是既能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又可以灵活的参与市场竞争。网球学校的资金和器材场地设备都有较好的保障,在社会资源满足不了的情况下政府便会出台相关政策来扶持开展网球学校的教学、训练工作,目前我国网球学校的发展正向世界优秀网校靠拢,由于网球学校拥有能在同一场所同步开展文化教育与专业训练的优势,所以网球学校培养模式已经得到了社会广大人群的认可。
3.家庭培养模式
家庭培养模式根据子女的天赋与兴趣进行有计划的专门性培养。其主要特点是:自盈自负、资金自费,根据球员自身的特点安排具有针对性的训练方案进行训练。家庭培养模式对家庭的经济状况要求较高,在不同的培养阶段都需要不花费大量资金,而且前期较难获得回报,就算正式走上职业化道路之后要取得一定成绩也需要一定时间。所以很多家长对子女进行培养的目的主要是培养运动兴趣、为后面升学做准备,为了培养职业运动员少之又少。而且越到后面学习和训练矛盾越来越突出,此时大部分家长会为了提高学习成绩而减少训练时间。因此从经济状况、学训冲突等是家庭培养模式中人才培养的阻碍。
4.单飞模式
单飞模式是指单飞运动员在脱离了国家安排的训练和比赛安排后,可自主选择教练、安排训练、选择比赛、组建团队,并且收入归运动员及其团队所有,只需将商业开发收益的12%和比赛奖金的8%上缴国家,但是对于运动员自身的水平要求较高,运动员自身也需要承受更多的竞赛压力、经济压力、训练压力。这种模式是在发挥举国体制的优势前提下,顺应时代的发展,走向了竞技体育商业化、职业化的新道路。
5.俱乐部培养模式
俱乐部培养模式,与专业队培养模式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培养模式。其主要特点是根据市场规律来进行资金的投放与运行管理,俱乐部完全参与市场竞争商业化程度高,而且不同俱乐部的规模、质量存在较大的差异。俱乐部常会与一些成绩优秀、有发展潜力的竞技网球后备人才签约,并给予他们发展所需要的社会资源,使其竞技水平和成绩提升,从而达到提升俱乐部的知名度和从选手的奖金中获得收益。
(二)日本网球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分析
1.政府培养模式
“45”计划是20世纪九十年代的产物,是日本网球名宿松冈修造于1986年创造了日本网坛最高排名46名之后,为了激励日本的青少年网球运动员赶超松冈修造46位的最高排名而建立的一个人才培养计划,为此日本网协与诸多大型企业赞助商共同创立了“45”计划。“45”计划的培养步骤是:(1)天才甄别:首先是在全国各基层地区中每年通过选拔赛逐级地从各地区甄别出12岁左右有天赋的青少年少年。(2)海外代培:在12-14岁阶段的青少年选手中,选出那些国内的训练和比赛不能让他们有更大的进步时的选手,由国家网协及各大型企业赞助商(索尼、优衣库等)出资,负责他们训练的所有经费。并将他们送往国外知名网球学校进行学习和全封闭的训练,让这些天才少年去条件更好的国外优胜劣汰的终极选拔,一步步实现目标完成计划。(3)职业化运作:当球员出名后负责球员在职业赛场上所有的开支,并对其进行商业运作从而互惠互利。在这种培养模式下,亚洲一哥锦织圭成为“45”计划的最成功的案例,他最佳成绩达到世界第四名;而且成名之后也为曾赞助过他的企业进行代言,这些企业也获得了相当可观的商业利益回报。
2.俱乐部培养模式
日本网球俱乐部培养模式是日本最主要的培养模式之一,该模式的培养方式为:(1)将那些有兴趣学球的学员根据年龄和水平制定相应的培训课程,明确各阶段的训练任务,分派教练进行训练。(2)学员达到一定水平后根据球员自己的意愿进行分组,进行更为专业的训练。(3)当成绩特别突出者送往国家队,或由赞助商送到国外一些网球强国进行训练。在俱乐部训练的过程中费用是由自己承担或有较为突出者有赞助商为其提供经费。虽然说日本的中学和大学对于全国青少年排名前五十的球员可以提供免试免学费和提供训练及生活经费的优待,但是日本没有省队,大部分球员在到达一定的水平后,也只能在俱乐部或者学校接受网球训练,许多优秀的球员因为没有好的训练条件、资金不足又没有赞助商资助,最终只能另谋出路。
3.学校培养模式
日本的学校培养模式不是指专业的网球学校而是指普通的中小学。日本政府在国民的体育教育上非常重视,日本大部分中学、高中和大学的校园内各种体育场地较为丰富,所以大部分中学、高中和大学的校园内都有网球场地,而且也会开设网球课程,成立网球校队开展网球活动,所以日本的校园网球发展较好。因为每个学校有自己的校队,所以学校还和校外俱乐部有合作,校队中水平较高的球员可以私立俱乐部进行系统培训,所以日本学校也能培养出职业球员。日本学生的课后时间较为充足,使得学生在学习之余能够进行网球训练,俱乐部还和学校签订了人才培养协议保证学员既能够完成训练计划又不会耽误学习。
二、中日网球后备人才培养模式的比较
(一)中日两国网球后备人才培养模式的类型比较
中国的网球后备人才培养模式有:专业队培养模式、俱乐部培养模式、网球学校培养模式、学校培养模式、家庭培养模式、单飞培养模式。培养模式类型较多,但就培养主体来看主要有政府、社会、个人、政府社会相结合,政府在专业人才的培养中还是占很大的比重。日本的培养模式主要有政府培养模式、俱乐部培养模式、学校培养模式,就培养主体来看也主要是政府、社会,但是日本很少有家庭会以家庭培养模式去培养一个网球运动员,因为日本的学校、和俱乐部培养体系较为完备、赞组商、网球基金足以支撑训练费用。中国与日本在网球后备人才的培养上相比:中国的培养主体还是政府,而日本培养主体是社会培养为主。
(二)中日网球后备人才培养模式之间的比较
1.中国专业队培养模式与日本政府培养模式的比较
中国的政府培养模式(专业队培养模式)与日本的政府培养模式相比。在中国的专业队培养模式中,政服负担了运动员的大部分费用,但是运动员也需要服从管理安排。当运动员成绩越好时,所获得的资源越多,特别是进入省级或国家队后,教练团队几乎包揽球员所有的训练和比赛计划,个人的自主权相对较少。但是在日本的政府培养模式下,运动员有较大的自主权,政府和社会联系密切。如果运动员的成绩较好,就可以去找企业商谈,要企业进行赞助,成绩越好,赞助也就越多。但是日本没有省队,大多数球员都是在学校或俱乐部进行训练。因此选手在到达一定的水平后,可能会因为没有好的训练条件和资源,最终只能选择放弃进军职业。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的省队搭建了球员从基层训练组织通往国家队的桥梁,并且可以为选手提供良好的训练条件,更有利于培养和发掘优秀选手。
2.中国的学校培养模式和日本的学校培养模式的比较
中国的学校培养模式更多指的是专门的网球学校,因为中国大部分地区的初中与高中并没有网球场地和课程。而日本的学校培养模式就是指日本的普通学校,因为日本大部分中学、高中和大学的校园内各种体育场地较为丰富,所以大部分中学、高中和大学的校园内都有网球场地,而且也会开设网球课程,成立网球校队开展网球活动,所以说日本的校园网球开展较好。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政府仍是中国网球后备人才培养的主体,而社会是日本网球后备人才培养的主体。
(2)中国的专业队培养模式中,球员的自主权小,政府干预较多;但运动员享受更好的训练资源。日本的政府培养模式下球员的自主权大,政府干预少,但是运动员也要自己考虑如何获取更好的训练资源的问题。
(3)中国的培养模式政府和社会联系不密切,基本上是各自为政。反观日本的培养模式政府和社会关系密切,在培养过程中较为契合网球这项商业化程度高的运动。
(二)建议
(1)中国在培养后备人才上可以优化专业队模式,根据市场经济的规律,进一步改革与创新专业队培养模式、使其根据朝着商业化、科学化发展。
(2)深化政府与社会的密切合作,在培养过程中给予球员更大的自主权,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专项化发展。坚持发展多样化的培养模式,充分发挥政府在培养中的促进作用。
(3)进一步深化体教结合,发挥学校在培养网球后备人才中的作用。学习日本在建设校园网球方面的经验,发展校园网球,使学校成为培养网球后备人才的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