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2021-11-23王俊菊史艳艳侯慧文
王俊菊,史艳艳,侯慧文
(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天津 300192)
动物性食品中的兽药残留不仅会限制畜牧业健康发展,随着动物体内兽药蓄积和外界排泄量增多,也会污染生态环境,进而影响人类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添加类似“苏丹红”“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以及动物性食品中的兽药残留问题引发了社会热议,给我国动物性食品安全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因此,必须对动物性食品安全问题给予高度重视,为人类食品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1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现状
动物性食品中的兽药残留是指畜禽机体使用兽药后在体内及其产品(如肉制品含内脏、奶制品、蛋品及水产品等)中存留的药物原形、残渣或代谢物等。在畜牧业发展中使用兽药添加剂主要是为了预防和治疗动物疾病、促进动物更好更快生长,提高饲料转化率,并对动物的生殖和繁殖周期进行控制,实现规模化管理。同时兽药调节剂还可以有效改善饲料的适口性和动物性食品风味,因此,许多养殖户为提高动物生产繁殖性能,保障经济收益,在养殖过程中广泛使用,但部分不法生产者片面追求收益,使用剂量产品或使用违禁药物,造成动物性食品中药物残留。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报告显示,目前食品中的兽药残留种类高达120 余种,家畜类以抗生素、重大恶性传染病治疗用药、驱虫药物、养胃与育肥饲料添加剂、能量合剂为主,家禽类以抗菌药、抗病毒药、抗寄生虫药、调节组织代谢和血液循环药、解毒药及消毒防腐药为主,水产品以微生物药、中草药、抗寄生虫药、消毒剂、环境改良剂、疫苗、生殖及代谢调节药为主。其中抗生素类占所有兽药添加剂的60%,是最主要的兽药添加剂和兽药残留药。2018 年10 月,贵州省通报多批次动物食品中检出呋喃类药物,2020 年11 月,浙江省公布29 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近六成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同月云南、河南、山东、山西、四川、重庆等多省市均在不同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由此可见,我国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问题较为严重,必须及时发现和解决这类问题。
2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问题
2.1 兽药法律制度不健全,民众科学认知不足
我国兽药法律制度不健全,兽药残留的相关法律法规仍在不断完善,因此在执法人员工作时会因缺少法律支持无法严惩违法商贩。社会民众对兽药残留缺乏科学认知,媒体曝光后容易造成恐慌、盲目抵制等行为,但是无法发现和检举违法违规行为。
2.2 检测工作量大,检测能力有待提升
我国饲料企业、畜牧企业和养殖场(户)数量大,且个体养殖占比高,呈分散经营,因此我国畜牧业检测和监管难度大,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食品检测工作需求。我国绝大多数畜牧产业位于农村,受农村经济发展制约,检测机构的配套设施不完善,检测技术过于传统,因此部分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检测结果准确度有待提升。
2.3 缺乏统一的监管体系,存留监管死角
我国的动物性食品兽药残留监控体系还未完善,不同类型的动物性食品安全检测分工缺乏统一的管理,不利于形成高效的兽药残留监管网络。随着动物性食品种类不断增加,药检监督部门采用的抽检方法不能对所有产品进行严格的管理,容易漏检。
3 解决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问题的对策
3.1 完善兽药法制建设,加大科学用药宣传
①加快完善兽药法制建设,为执法人员提供法律保障。同时还要不断补充我国兽药使用规范,对兽药种类、药量等严格控制,搭建动物性食品生产、加工、运输、经营等信息化平台,便于动物性食品追溯和召回[1];②对各大畜牧企业和养殖场(户)严格审查,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严查生产加工中多用的药物,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惩罚;③食品检测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市场、企业进行兽药残留检查,扩大抽检批次和范围,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兽药残留检测报告,通报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消费者对动物性食品药物残留的防范意识;④利用媒体和网络平台对兽药残留危害、影响进行宣传,让民众科学认知兽药残留问题。
3.3 不断提升检测水平,加快新药及生物饲料研发
①各个兽药残留检测机构应不断完善检测设备和设施,聘请专业的检测人员进行试验,为工作人员提供学习和培训的机会,不断提升检测的准确性和灵敏度;②鼓励企业和高校合作,加快动物性食品新药研发,以最少的兽药使用量获得最高的药物疗效,加快药物在动物体内的代谢,降低细菌耐药性,这样可以减少兽药在动物体内的蓄积[2];③加大生物饲料的研发力度,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生物饲料主要是利用微生物及通过微生物及微生物加工调制的饲料,不仅是我国“三色农业”发展的需要,还可以解决食物、环境和能源问题;④大力推广中草药添加剂。中草药具有毒性小、绿色环保、无抗药性等特点,还能预防和治疗动物疾病,还不会在动物体内残留。
3.3 健全科学的兽药残留监控体系,加强监管力度
①督促相关部门加快成立区域性的兽药残留监管体系,再以此为基础,成立省级、国家级的监管机构,最终形成高效的动物性食品兽药残留监管网络,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对动物性食品进行监管;②在各乡镇相对集中的畜牧产业基地兴建食品检测机构,提升检测水准和效率,同时鼓励和发展第三方机构,对实验室资质进行严格把控,最大程度满足当地食品安全生产和检测的需要[3];③各省、市根据地方农畜产品类型、特点成立相应的兽药残留安全评价机制,制定中期、长期的动物性食品兽药残留检测计划,不定期进行产品检测,淘汰和严惩威胁人类健康的动物性食品,不断完善禁用兽药清单,促进我国兽药使用管理制度的完善。
4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动物性食品是人类常规食用的食品,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其用量逐年增长,因此动物性食品安全直接关乎民众健康和社会稳定。虽然我国对食品中农兽药用量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仍有少许不法生产商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存在违禁违规用药,造成动物性食品中兽药含量超标即药物残留等问题。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需要将政府、监管部门、生产加工企业和消费者等多方力量集合,不断健全科学的兽药残留监控体系,加快新药及生物饲料研发和检测水平,切实为人类提供安全可靠的动物性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