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改革背景下税收治理能力提升策略研究
2021-11-23贺妍
贺 妍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重庆 401520)
1 新个人所得税改革特点
1.1 凸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
2019 年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提升了基本费用扣除标准,另外在其他费用扣除上除了原有的五险一金,增加了养老、子女教育、房屋贷款、住房租金、继续教育、医疗等生活必要支出项目,总体上为广大纳税公民减轻了负担。新的扣除项目几乎涉及每个家庭的不同阶段、不同类型,基本涵盖每个家庭必不可少的支出,同时又引导了纳税公民正确的消费观,是一项惠民工程,凸显了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税收治理理念。
1.2 增强了税收公平性
个税税收凭借国家强制手段实现宏观调控,优化收入分配,达到高收入人群多交税、低收入人群少交税的目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普遍提高,新个税改革制度将起征点从3 500 元提升至5 000 元,降低了低收入人群税负;扩大了三档低税率的级距范围,降低了中等收入人群税负;高税率的级距范围虽未变化,但速算扣除数有所降低,考虑到附加扣除,对于高收入人群的税负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新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总体上对中等和低等收入人群的降税幅度大,对高收入人群的降税幅度小,优化了收入分配,增强了税收公平性。
1.3 强调纳税公民的参与性
个人所得税普遍以就业单位代扣代缴形式来实现。在这样的征管方式下,公民对个税关注度较小,更不知道个税所交数额。而新个税改革推动了税收征管模式的变化,强调了公民自行申报,直接与税务机关沟通;引入了“个人所得税”App,使越来越多的纳税公民自行填报附加扣除。新个税制度强调了纳税公民的参与性,增强了公民的纳税意识,提升了公民对税收的关注度,使得现代化税收治理更公开、民主。
2 新个税改革下的税收治理能力
新个税改革是国家税收改革征程中的关键一步,新个税改革制度的深化,推动了税收治理能力的提升,凸显了更民主、公平、公开、科学的税收治理,这也是国家税收治理的方向。新个税改革背景下的税收治理能力应以人为本,强调征税主体、纳税主体、扣缴机关、社会等多方协同共治,凸显更民主、公平、公开、科学的税收治理思维,权衡各方的利益,以实现税收市场稳定和谐、促进社会公平。本文将从税收制度治理、税收征管治理、税收服务治理3 个维度来诠释新个税改革下的税收治理能力。
2.1 税收制度治理能力
税收制度治理能力是立法部门根据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而制定、完善、更改税收法律制度的能力,即通过完善税收制度的治理内容和分配权利义务以制定国家强有力的税收制度,并保障实施。要提升税收治理能力,首先应从改革税收制度层面去落实,还需要实现多方共治,既要结合社会改革发展需要,也要兼顾国家、社会、人民的切身利益,形成完备的税收法律体系。
2.2 税收征管治理能力
税收征管治理能力是税收治理能力的核心内容,是借助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对税收进行管理、征收和检查,以保证税款及时、足量地收缴于国库的能力。在税收征管治理上,应通过改革纳税申报方式、征管平台、监督检查力度等提升纳税人的税收服从性,提高税务部门的管理效率。
2.3 税收服务治理能力
税收服务治理能力是税收治理能力的保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个税制度出台,各项扶持小微企业、保障民生的税收政策纷纷落实,可见现代化的税收治理更突出“人本主义”理念,也更需要引入现代化服务思维,为纳税人提供更便利、个性化的服务,维护各方权益。税收服务治理能力提升需要从构建多元服务体系、建立服务评价机制等方面着手,提高税款征收管理的效率。
3 新个税改革背景下税收治理能力提升策略
3.1 税收制度治理能力提升策略
3.1.1 推动税收制度改革
税收制度并非一成不变,应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进行改变,个税的改革便是推动税收制度治理能力提升的先手棋。个税改革不仅通过减税降负使纳税公民提升了收入,增强了幸福感,而且促进了消费,拉动了经济增长,因此个税的改革带来的效益是多重的。要以个税的改革为先手棋,结合社会改革发展需要,兼顾国家、社会、人民各方的切身利益,继续推动其他领域的税收制度改革,如促进教育创新、科技创新,鼓励节能减排,加强环境保护,抑制铺张浪费、引导合理消费等方面的惠民利民的税收制度改革。科学合理的税收制度能够发挥出有效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3.1.2 构建多元共治的税收体系
税收制度并非立法机关一方之责,现代化的税收治理理念应强调税务立法机关、纳税人、企业、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构建多元共治的税收体系。一是在税收制度建立上,利用信息化公开平台广泛收集多方的税收法制意见与建议;二是在税收制度落实上,收集试行阶段各方对政策实施的评价,分析和调查实施效果;三是在税收制度执行上,强调多方参与,共同监督和管理,提高监管透明度。多元共治的税收体系能够使税收制度治理更加公开、公正,更能兼顾税务机关、纳税人、企业、社会各方权利与义务,以实现全社会征纳体系的利益最大化。
3.2 税收征管治理能力提升策略
3.2.1 加强纳税申报监督管理
申报管理是税收征管的首要环节,若不严格把控,很容易造成税源流失、税额缺失。新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针对住房租金是否有虚假申报,子女教育、养老、住房贷款是否有家庭重复申报等现象的监管力度还不够,因此,需要加强纳税申报管理环节,提升税收治理能力。一方面,要加强税务软件、税务App 的信息化管理,严格核查报税信息的真实准确度,对漏报谎报的纳税人批评教育甚至追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实现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双向申报制度,对申报信息进行核查,以做到相互监督。比如,在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中,扣缴义务企业需要定期对纳税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实,制定奖罚制度,一旦发现虚假申报情况,就要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3.2.2 建立大数据信息化征管平台
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建立大数据信息化征管平台可以替代传统的征收方式,解决征纳各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以推动现代化科学税收治理能力的发展。新个税的改革不仅在税制上进行了优化,还引入了金税三期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开发了个人所得税App,完善了税收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基于新个税的改革背景,要提升税收征管治理能力,需利用最新的大数据分析技术,加大力度建立信息化征管平台。首先,实现税务端的税务系统与企业的财务、税务系统互通,并与银行、社保、工商等涉税信息实现资源共享,以简化企业的报税流程。其次,增强信息化征管平台的功能,增加纳税人的信用管理功能,利用大数据定期对纳税人的报税效率、缴纳数额、延期情况、不良记录进行跟踪、筛查、分析,并划分等级,分级管理,以强化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最后,在税收征管中利用大数据技术构建风险管理平台,提前对税务风险进行分析,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治理的风险管理模式,以最大限度规避涉税风险。
3.3 税收服务治理能力提升策略
3.3.1 构建多元化纳税服务体系
要提升税收服务治理能力,需要打破传统的征收方式,引入服务理念,构建多元化纳税服务体系,以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一是增加纳税培训服务。纳税人逃税漏税,造成税源流失的根本原因是纳税人缺乏税务知识,纳税意识缺失。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需要税务部门线下走进企业或线上建立培训课堂为广大纳税人培训税收法制知识,强调违法后果。二是提供个性服务。通过大数据对纳税人的信用跟踪,税务机关可利用手机App、短信、邮件等方式根据不同纳税人的情况提供申报纳税提示、缴税提醒、扣税通知、风险提醒等,以更好地服务税收征管治理,降低不必要的涉税风险。三是提供线上咨询服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特殊情况、个性需要提供一对一的线上咨询服务。纳税人对纳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特殊情况等都可以通过便捷的线上窗口咨询专业的税务人员,以便纳税工作有序开展。构建多元化纳税服务体系,为纳税人提供便利的同时提升税款征收效率,实现多方共赢,这也是税收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的体现。
3.3.2 建立纳税服务评价机制
要提升税收服务治理能力,除了提供多元的纳税服务,还需要对纳税服务建立评价机制。一方面,在税务部门为纳税人提供了服务之后,纳税人可对服务进行打分或评价,并作为考核基础税务服务人员服务质量的依据;另一方面,在税收信息化平台中,增设纳税人意见反馈功能,纳税人可发表意见、建议,便于税务部门及时收集信息,了解纳税人需求,并不断改进税收治理能力。建立纳税服务评价机制强调了纳税人对税务治理的参与性,兼顾了纳税人的合法利益,以更好地促进税收治理能力的提升。
4 结语
随着新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推进,一系列惠民利民、减税降负的税收政策纷纷出台,现代化的税收治理能力必然更加人性化、和谐化、科学化,以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建立公平和谐的社会环境。要提升税收治理能力,需要多方政策支持、多方资源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