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及时纠正乡村振兴的实践误区
2021-11-23武汉大学社会学院院长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党的生活(江苏) 2021年10期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院长、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乡村振兴强调产业兴旺、生活富裕。很重要的一点是,当前中国农民家庭主要收入来源是城市,而不只是农村。城市向农民开放所有务工经商机会,部分农民响应市场信号,抓住机遇提高了家庭收入水平,达到生活富裕。然而,在一半以上的农民家庭仍然要依托农村和农业机会来完成家庭劳动力再生产的背景下,不应片面理解“产业兴旺”,将农村有限的土地资源强势向大户集中,更不应当将国家惠农资源重点支持农村大户。
误区一:从“生活富裕”出发,反推认为农民要生活富裕,是不可能仅靠小规模农业、更不可能靠老人农业来实现的,因此,人为推动农村土地集中,对规模经营大干快上。有的地方认为,只有平均达到200亩的家庭农场才能从农业中获得相当于城市的平均收入,所以在政策上强推家庭农场,想方设法消灭小规模农业,更看不起老人农业,从而忽视了当前中国农村六七成农民家庭都存在“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模式,老人农业正是这个模式中的重要一环。
误区二:从“产业兴旺”出发,考虑到农村不再可能大规模发展第二产业,而全国只有不足20亿亩耕地,可以容纳的农业产业发展空间相当有限,一些地方政府因此主推发展乡村旅游和观光农业,认为具备良好基础设施的乡村旅游产业势必是“生态宜居”的,这样看起来就特别接近乡村振兴了。问题是,中国农村无比巨大,即使通过政府有限投资打造出几个美丽乡村示范点,示范点的少数农民可以借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获得收入,实现“生活富裕”,但这样的示范点究竟有没有大规模推广的价值和可持续性,仍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