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2021-11-23
就业与保障 2021年19期
2021年,三明市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
此项政策的享受对象范围除了大型、中小微企业外,还扩大到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社会团体等机构)。
返还条件根据参保单位在职员工数量,对裁员率等有一定要求,其中参保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机构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6%,30人(含)以下的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返还标准为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0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单位及其职工2020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按照2020年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时确定的企业名单执行。社会团体等机构登记为企业类型的,按企业相关划型执行;未登记为企业类型的,按单位及其职工2020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为进一步减轻参保单位申领负担,提高政策落地面,三明市将继续采用“免申即享”的方式,即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无需提交申请,人社部门通过后台数据比对方式提取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名单,报送有关部门会审后,直接将稳岗返还补贴资金发放至符合条件参保单位的银行账户,实现“补贴找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