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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诗草创期陆志韦对诗体的探求

2021-11-22张梦

山西能源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诗歌创作

张梦

【摘 要】 在新诗草创期,随着自由主义的无限增长,白话新诗“散文化”“口水化”的倾向直接阻碍了白话新诗的进一步发展。诗人陆志韦坚持文学性的文化立场,潜心思考白话新诗的形式建设和格律建构,为中国新诗的诗体建设提供了指引作用。辩证地挖掘陸志韦在新诗史上的被遮盖性,有利于正确认识陆志韦在中国新诗发展史上的地位,更好地掌握白话新诗的形式建构历程。

【关键词】 陆志韦;诗体建设;诗歌创作;白话诗

【中图分类号】 I22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4102(2021)04-0078-03

陆志韦在中国新诗史上长时间是一个失踪者。正如赵思运指出:“作为心理学家、语言学家、教育学家的陆志韦,已经被深深地锲入历史,但是作为白话诗人的陆志韦却被历史屏蔽得太久了”。在中国新诗上,第一次对陆志韦诗人的身份给予肯定的是朱自清。他在《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中,第一次指出了陆志韦对新诗格律的开创之功,指出:“第一个有意实验种种体制,想创新格律的,是陆志韦氏”。随后沈从文在《我们怎么样去读新诗》中指出陆志韦的《渡河》“是用作品提出了一些新的方向,与当时为白话诗而同旧习惯趣味作战的玄庐、大白、沈尹默、刘复,是更勇敢的对于新诗作过实际改革试验的”,朱自清和沈从文的发现表明在文学史的视野中,已经开始有人注意到陆志韦的诗歌与诗论。但作为诗人的陆志韦仍未能引起太多人的注意。

一、陆志韦的诗学主张与诗歌实验

陆志韦的诗学观念与其诗歌创作实践是紧密相关的,1923年出版的《渡河》是陆志韦诗歌形式主张和格律创新实践的集中代表。其中序言《我的诗的躯壳》集中代表了陆志韦关于新诗形式的主张。并出版了诗集《不值钱的花果》《渡河》《申酉小唱》《杂样五拍诗》等,这些诗集集中代表了陆志伟的诗学观念。

“节奏千万不可少,押韵不是可怕的罪恶”是其诗学理论的核心观点。在论述其节奏观时,他从语音学和心理学的角度,批评了中国传统诗歌以平仄为基础的诗歌创作传统,提出“舍平仄而求抑扬”。在《论节奏》中,他指出:“白话诗不论平仄,一种方言无论有‘几声,有没有入声,人都不能在平仄上建筑节奏”。在对白话诗节奏的运用中,他认为:“语调的节奏的整理前途大有可观。每行诗不必定有几节,每节不必有绝对划一的长短,一节之中轻音的多少,重音的位置,也不必太拘”。在具体的诗歌创作中,他也指明四音节一组、一轻一重的节奏乃是汉语诗歌最自然的结构。如在诗歌《永生永死》中:

串钱的麻绳一断而为两,无数的小钱在瓦片里乱滚。

诗中每行字数不相同,富有变化,但是每一行都保证了有四个音节,诗在变化之中又带着一种整饬的美。类似的还如《罂粟花》,同样每行字数不等,但每行五节,每节一两个轻重音的运用,也让诗歌具有节奏感。

对节奏的自由灵活运用,有时为了增加诗歌整体的节奏感,陆志韦会化用一些传统的诗歌形式入诗,如民谣体、四言古体,甚至一些西诗体。这类的诗歌创作如《摇篮歌》:

宝宝你睡罢,妈妈为你摇着梦境的树,摇下一个小小的梦儿来。

作者采用了古典诗歌中复沓和重章的艺术手法,使得诗行之间的节拍和谐。同时对民间歌谣的吸纳,童谣体的采用,让这首诗整体呈现出一种整饬之美。再如《忆乡间》:

榆钱正长,桑叶太老。沿河一带,种几亩稻。

采用四言古体,句式整饬;取民谣体,加之句末“老”“稻”“桥”“高”的押韵,使整首诗富有节拍感。

随着对新诗探索的深入,陆志韦开始意识到光从声音的轻重念法求节奏有不妥当之处。于是,陆志韦开始结合创作实践,探讨新诗的用韵问题,借用韵来弥补从轻重音求节奏的不足。他虽认为:“韵的价值没有节奏的大”,但也主张“押韵不是可怕的罪恶”,诗人若能对韵灵活运用在新诗的创作上则可“留意于节奏之整齐,语句之圆满”。由此可见,陆志韦认为韵律的掌握可以使白话诗的节奏更加整齐,弥补白话诗创作的不足。结合自己创作白话诗的实践,陆志韦表达了对押韵的三条见解:“一、破四声;二、无固定的地位;三、押活韵,不押死韵”。陆志韦虽对白话诗的用韵表达了一些见解,但并没有把韵放置于过高的位置。对韵的运用他认为应当灵活运用,反对形式主义的作风。

在具体的诗歌创作中,陆氏对韵律的运用是非常灵活的。他对诗歌韵律进行了多种尝试,有每行押韵,有间行押韵,更有每行间迭起韵。如《航海归来》:

老弟呀,向前不到一箭路,这几天恶浪头山样高,也算经过了一番辛苦。

这首诗采用的是间行押韵,如句末的“路”和“苦”。《摇篮歌》同样也是采用的间行押韵。再如《永生永死》:

串钱的麻绳一段而为两,

无数的小钱再瓦片里打滚。

又似霹雳打散了一群羊,

山边上不可收拾的狂奔。

这首诗采用的是每行间迭起韵。如首句的“两”和第三句的“羊”押ang韵,第二句的“滚”和第四句的“奔”押en韵。

随着对诗韵律探索的深入,陆志韦在创作中,有韵的诗不断减少。在《农夫》《爱莲》《弱者》均为无韵诗,这类诗通过音节的抑扬来保证了诗的节奏。等到《杂样五拍诗》时,诗歌已完全变为了无韵。对诗歌文体形式的建构,当然离不开对诗歌语言的聚焦。面对日趋口语化的白话新诗,陆志韦十分注重对诗歌语言的炼字炼意。他认为:“一个人的诗意乃存在于心里,必须找到恰当的语言形式呈现出来,才成为诗体”。在诗歌创作中,随处可见他对诗歌语言的锤炼。如在《航海归来》中:

记得那一年春风来得早,

催醒了一涧羞涩的桃花。

……

老天忽然随着桃花醒了。

诗中的春风“催醒”了桃花的“催”,“羞涩”的桃花“醒”来。将春风和桃花拟为人,表现出春天来临时,桃花含苞待放的样子。

除了对拟人手法的运用,陆志韦的诗歌中常常见到比喻、象征、通感之类修辞手法的运用,来对诗歌语言进行陌生化处理。如诗歌《罂粟花》:

闲静的时候,

我看你像一只纯赤的珊瑚杯,

……

一到黄昏,

罂粟花变成一盏豆油灯。

该诗将眼前的罂粟花比喻为生活中的“珊瑚杯”“豆油灯”,将罂粟花的形态随着作者心情来变化。

此外,通感手法在陆志韦的诗歌中很普遍,如诗作《晚上倦极听Schubert的Ave Maria》中:

涧水声被枯树枝儿乱画了,

蝙蝠声划破了我的铁石心了。

两句诗打通人的视觉、听觉和触觉,给人以多种想象。正是由于陆志韦对节奏、韵律的探究以及对诗歌语言的锤炼和修辞手法的移用,让陆志韦的诗歌创作没有走进直白散漫、口水散文化的创作之中。

二、陆志韦诗体探求的意义及不足

在白话诗歌的草创时期,毫无美学意义的“口水话”诗歌泛滥成灾,而陆志韦能坚守自我,不随波逐流,潜心于白话诗的诗体探索,为白话诗歌的诗体建设提供了很好的指引。纵观中国新诗史,有一部分人致力于纠正白话诗弊病,对白话诗的诗歌形式建立进行了多种探求和实验,而陆志韦则是这一场新诗形式运动的先驱性人物。陆志韦的创作实践和诗学理论,为白话诗上了很好的一堂启蒙课。其对白话诗节奏的安排、韵律位置的变动和对诗歌语言的运用,成为了后人探索白话诗形式的宝贵资源。此外,以陆志韦为首,形成了有别于主流新诗谱系的“东南大学诗群”,开启了闻一多、徐志摩、梁实秋等人的新诗格律运动。他们对新诗格律的探索,重铸了中国新诗的汉语根性。高恒文在《东南大学与“学衡派”》中这样评价到:“陆志韦的新诗创作下启了1926年开始的,由闻一多、徐志摩倡导的‘新格律诗运动。因此,陆志韦白话诗的理论和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文学史意义,在中国现代新诗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页”。陆志韦对白话诗形式方面的思考,对新诗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应是中国新诗史上不能忽略的诗人。

对陆志韦在白话诗上所做的探索和实验,一方面,我们应给予学术上的认同和挖掘;另一方面,认识到其诗学理论的不足,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推进对新诗形式问题的探究。陆志韦在探索白话诗形式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正如学者王光明所谈到:“陆志韦重视‘新诗的形式和声韵,出发点是好的,实践上却存在不少问题。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他输入的西洋格律和‘抑扬理论,不大符合汉语的特点,反而导致了诗意的晦涩和节奏上的混乱。强行的搬运西洋诗的节奏和韵律到汉语诗歌中,忽略了汉语的独特性,没有过多留意汉语与英文的差别,是其诗学理论的缺点之一。关于英文和汉语在用韵上的区别,朱光潜在《论中国诗的韵》中论述到:“英文诗因为轻重分明,音步又很整齐,所以节奏容易在轻重相间上见出,无须借助于韵脚上的呼应”,而汉语诗“它的音轻重不甚分明”。这样看来,韵脚对于中国诗的节奏是非常重要的,一味地提倡舍去平仄,而用抑扬的方式来组建白话诗的节奏也不是全能可靠的。对其韵律观做出批评的还有许霆和鲁德俊,他们在《新诗格律诗研究》中指出的:“陆志韦对新诗韵的研究远不是完美的,主要缺点是他还只是以前人的音表为基础进行整理的,没有使自己的分韵建立在现代北京口语的基础上”。陆志韦对韵律的掌握基于对西洋韵律观的生搬硬套,以及对前人已有的音表进行整理,而没有将具体的韵律与北京口语结合在一起。这样一来,就会导致对韵律的掌握浮于表面,并且影响到韵律在实际诗歌创作中的运用。

除了对韵律和节奏的错误套用之外,陆志韦还在不熟悉北京话的前提下,对汉语的发展方向做出错误的判断。他在《我的诗的躯壳》里面做出这样的猜想:“我的猜想是这样的:北平话永远不过是一种方言。将来的普通官话不会是北平话……上江官话和下江官话说的人多。吴语在商业上的势力很大。这些势力都会在将来的官话上占重要的位置。反而是福建话和广东话不会加入这杂合面里头”。而今天,以北京话为基础的北方方言成为了普通话的基础,福建话和广东话也在地方经济的带动下,占据一定地位,反而吴语的势力并没有陆志韦预想中的那么大。在不了解中国各地方言的特质以及没有充分掌握汉语发展和民族建构关系的前提下,就对汉语方向的方向做出主观判断,是其不严谨之处。另外,回看陆志韦的诗歌创作实践,是在“五四”白话新诗的草创时期进行的。在初创时期,陆志韦的诗歌创作无论怎么锤炼,仍会留下“五四”白话诗的痕迹:诗歌语言太过于通俗,不够凝练,对日常用语的提炼欠缺等都是陆志韦诗歌语言中所欠缺之处。

三、结语

陆志韦重视对新诗本体的建构。他本着自由创作的精神,对白话新诗的诗体进行探求,旨在重构新诗的汉语根性。其诗学主张与诗歌创作实践,开启了白话新诗在形式建构上的另一种可能,对中国白话新诗的发展具有建设性、创新性的指引作用,是中国新诗史上不可遮盖的一部分。辩证地挖掘和认识陆志韦对诗体建构的意义,认识其诗论和诗歌创作的不足,有利于宏观地认识陆志韦在中国新诗发展史上的地位。总之,陆志韦的诗人身份,虽得到部分研究者的挖掘,但其诗学理论和诗歌创作仍有很大部分值得我们去发现和解读。

【参考文献】

[1]赵思运.“五四”激进文化背景下的诗人陆志韦[J].江苏社会科学,2011(6):155-160.

[2]朱自清.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J].诗刊,1998(6):63.

[3]沈从文.我们怎样去读新诗[J].现代学生·创刊号,193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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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陆志韦.不值钱的花果[M].无锡:锡成印刷公司,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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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高恒文.东南大学与“学衡派”[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154.

[11]王光明.现代汉诗的百年演变[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3:199.

[12]许霆,鲁德俊.新诗格律诗研究[M].宁夏:宁夏人民出版社,199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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