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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体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统筹推进中的奋进之路

2021-11-22于善旭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依法法治

于善旭

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重要节点,党和国家前所未有地连续推出一系列重大法治举措: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确立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的法治目标之后,党中央召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地位;全国人大颁布“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清晰擘画了未来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与此同时,关于法治社会建设、法治中国建设、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等一系列重磅文件相继颁布。这些空前集中的法治部署,昭示着新时代以来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奋力推进的赓续提升,确立了启航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攀跃法治中国建设新境界的前行纲领。建设体育强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依法治体同样是全面依法治国不可或缺的重要任务和内容。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统筹推进中,党和国家不断增大体育法治的建设力度,依法治体得到有力的推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化全面依法治体,推进体育现代治理法治化,更要紧密依从和把牢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大势与战略全局,在中国之治的再进发中获增新的发展动力与活力,努力开创与法治中国和体育强国建设相协调的中国特色现代法治体育的新局面。本文以统筹推进为视角,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中依法治体的发展脉络和对新发展的展望做些探讨。

1 统筹推进是全面依法治国谋篇布局的重要原则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坚持系统观念”确立为启航新征程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强调“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1]。新时代以来,党中央不断强化系统、协调和统筹的发展理念,明确指出要构建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持续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十九届五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等统筹要求。坚持系统观念的统筹推进,已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模式,并展现出巨大的实践伟力。全面依法治国,在完成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强大支撑的使命后,又纳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协调推进新的战略布局之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阐明将全面依法治国置于统筹推进整体奋斗的重要意义,指出“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2]。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统筹推进依法治国,既要对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科学回答,也需要对怎样实行、如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从战略性、统领性、全局性的谋篇布局方面进行深刻理解[3]。全面依法治国作为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4]。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部署中,精辟概括了一系列统筹推进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强调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确立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目标任务,要求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与此同时,党中央还作出组织机构上的重大决策,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以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5]。

习近平总书记以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出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必须从系统观念出发加以谋划和解决,全面协调推动各领域工作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6]。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正是坚持系统论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进行总体布局、通盘筹划和协调操控。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系列深刻阐发中,无不彰显着统筹推进的全局战略和系统思维,成为引领全面依法治国奋进发展的遵循与指南。在此基础上,党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明确提出“加强统筹协调”的要求;又在《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中,进一步将“坚持统筹推进”明确为全局性的重要原则[7]。

全面依法治体,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组成部分和在体育领域的应然要求。全面依法治国的统筹推进,也必然在全面依法治体中得到充分展现,使其既成为新时代依法治体获得更多法治全局滋养支撑的重要特征,又是新征程全面依法治体必须坚持的理论思维和指导原则。

2 进入新时代的依法治体愈益纳入依法治国的法治全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体育强国建设在国家强国战略的整体布局中加快推进,体育发展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空前提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体育承载着国家强盛、民族振兴的梦想。体育强则中国强,国运兴则体育兴”“要把握体育强国梦与中国梦息息相关的定位,把体育事业融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大格局中去谋划”[8]。这在党和国家对体育改革发展的制度安排上同样得以生动彰显。依法治体获得全面依法治国统筹推进的有力促进,国家对体育依法治理多方面综合施策,依法治体越来越多地纳入到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全局之中,成为新时代以来体育法治建设的重要动力和显著特色。

2.1 国家层面专门针对体育的规范性文件密集颁布

我国已有一定的体育立法基础,但严格意义的法律规范数量不多,且总体层级不高,国家层面只有1部法律和几部行政法规,有些还亟待修改。我国体育法规体系中,大量从中央到部门到地方的规范性文件在发挥作用。但是,过去国家层面的规范性文件也数量较少,出台间隔时间较长。国家体育总局官网显示,1999—2012年,现行有效的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体育文件仅有7件[9]。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适应国家对体育工作统一谋划布局的需要,国家层面对体育进行规定部署的规范性文件明显增多,且密集颁发。2014—2020年,国务院、国办、中办和国办联合制定专门针对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已有12件之多,涉及以下内容:(1)发展体育产业,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为主干,包括国办分别制定的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和竞赛表演产业、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以及扩大包括体育等多个领域消费的多部文件;(2)发展全民健身,有国务院制定的《全民健身计划》,国办新颁关于发展群众体育并突出解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问题的文件;(3)发展学校体育,在国办制定强化学校体育文件后,中办国办联合颁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4)促进有关运动项目发展,国办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办国办印发大力发展冰雪运动的意见;(5)对加快建设体育强国进行部署,国办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

在这些文件中,国家从多个方面对体育改革发展进行了现代化建设的全局考量: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使全民健身成为健康中国建设的有力支撑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国家名片;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高度,促进体育产业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将学校体育作为实现立德树人、提升学生素质、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提出把学校体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提升体育大国形象进行足球改革发展部署;以办好重要历史节点标志性活动的北京冬奥会为契机,立足扩大群众参与,提出发展冰雪运动举措;充分发挥体育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作用,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出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努力将体育建设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标志性事业。密集发布实施的这些文件,为新时代体育改革发展的把舵定向、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2.2 体育工作嵌入一系列国家综合性制度规范之中

在新时代各项事业的发展中,体育价值进一步彰显,被赋予更多更高的功能定位。习近平总书记对体育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从多方面阐明了体育发展的重要意义,激励着体育强国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促使体育进一步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广泛的联系和深入的融合,也使体育发展的综合性特征在国家层面规范性文件中更加普遍地展现,有关体育的内容越来越多地进入到国家多个方面的制度规范之中。据不完全统计,2013—2021年初,在以党中央和国务院、国务院、中办和国办、国办为主体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中,除了很多综合性内容对体育具有普遍性部署和指导意义外,已有40多部综合性或其他领域工作的文件包括体育内容,数量之多和范围之广前所未有。

这些国家层面包括体育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分布在如下方面:(1)在国家“十三五”规划、“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中包括体育部署的同时,国务院还印发多个事业和领域的“十三五”专项规划,其中在卫生健康、教育事业、公共服务、文化发展、老龄养老、少数民族、旅游业发展和标准化建设等规划中提出了体育发展要求。(2)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文件,多处设有体育与全民健身内容。(3)在公共服务方面,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及建立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等文件中,包含公共体育服务的内容。(4)在推进教育发展上,先后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以及推进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等文件中,都有关于学校体育的规定。(5)在城乡社会发展上,在关于新型城镇化、城乡社区治理、城乡融合发展、城镇小区改造、特色小镇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支持革命老区发展等10多部文件中,从不同方面涉及体育发展。(6)在发挥体育经济功能方面,在发展养老服务业、促进健康服务业、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激发社会投资、完善促进消费、发展流通商业、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等文件中,对发展体育产业和体育消费提出要求。(7)在其他社会建设方面,在公民道德建设、全民科学素质、知识产权保护、爱国卫生运动等文件中,也包括有体育内容。

2.3 国家立法不断为体育发展扩增新的法律基础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全面依法治体,要依赖于宪法和法律为其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国家为依法治体提供的法律依据中,包括宪法对国家发展体育的有关原则性规定,还专门颁行了《体育法》。在体育发展要普遍适用相关法律的同时,部分法律也载有某些体育条款以专门适用。但总体上我国法律层面直接的体育规范数量较少,有待进一步扩充。

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统筹推进中,《体育法》修订工作驶入快车道,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10]和2021年立法计划[11]。全国人大社会委作为牵头单位正抓紧推进,新法有望不久后出台。同时,有关体育的法律规范在其他新创新修的法律中也迅速增多。

2016年颁布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有直接规定提供体育场馆和体育活动服务,开展城乡、社区、单位、学校、军队、民族地方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十来个条款,明确了各级政府的公共体育服务职责。2019年颁布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健康促进章节中有8款内容关于体育,包括体育宣传、学校体育、体质监测、设施开放、职工健身等,设置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专门条款。这两部法律将国家有关公共体育服务、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政策理念上升为法律规定,首次在非专门体育法律中设置多条体育规范,扩充和增厚了体育发展的法律根基。

我国立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新颁《民法典》,同样也为保障体育发展设置了相应条款。除了继续保留原《物权法》中体育设施产权的规定外,为促进体育活动开展和保护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在原《侵权责任法》基础上,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担责的经营者、管理者、活动组织者的所在场所中明确增加了体育场馆。特别是新增的自甘风险条款,引起高度关注和强烈反响,对转变传统观念,促进体育活动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2]。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反兴奋剂法治水平,在《反兴奋剂条例》对兴奋剂入刑有所规定但适用不畅的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底颁布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妨害兴奋剂管理罪的条款,为维护体育健康发展扩增了刑法依据和司法保障[13]。

2.4 建立多个体育综合协调机制依法推进工作实施

为适应体育工作的综合性和全局性需要,国家逐步对部分体育工作采取建立部级联席会议这一综合协调机制,保证有关体育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和体育改革发展的有力推进。部际联席会议,是为协商办理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事项,由国务院批准建立,各成员单位沟通情况,协调意见,推动任务落实的工作机制。国务院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名称冠以“国务院”字样[14]。这是新时代以来国家对体育改革发展采取的新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统筹推进中为保证法律法规实施又一生动的体育展现。

近年来,国家已在体育工作中建立了三个部级联席会议制度,其中两个称为国务院部级联席会议制度:(1)根据《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于2015年建立。该联席会议办公室已制定或联合制定了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全国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等多个文件,全面推动足球的改革发展;(2)根据《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关于“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的要求,2016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建立国务院全民健身工作部级联席会议制度,已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不断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的积极作用;(3)202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函指出,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国务院副秘书长为召集人的青少年体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统筹协调青少年体育工作,协调解决青少年体育面临的问题和体制机制障碍,协调落实有关法规政策。

3 新征程的依法治体要在依法治国的新进发中乘势前行

当下,我国已步入“十四五”,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根据党中央建议,经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简称《规划纲要》)》,确立了2035年远景目标和“十四五”发展目标中的法治建设目标,在法治与各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紧密伴随的同时,专门规定了法治建设任务,展现全面依法治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奋斗图景。要继续依凭和获取全面依法治国统筹推进为全面依法治体发展带来最大红利,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迈出高质量发展的新步伐。笔者认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最新指示和部署,结合《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顺应和借助全面依法治国统筹发展,当前依法治体需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3.1 加强全面推进依法治体工作的领导和顶层设计

全面依法治国所展现的历史奋斗和现实进发,无不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取得的伟大成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重大成果。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为治国方略,进而载入国家宪法。新时代以来,党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决断,作出专门决定并采取诸多重大举措,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近期,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空前连续地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全国人大通过《规划纲要》确立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纲领,进一步凸显党和国家对法治建设的坚强领导和战略抉择。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15]。推进全面依法治体,同样要按照党和国家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保证方式,将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置于首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与核心要义,紧密结合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文件和《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建设体育强国的系列论述与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转化为全面依法治体的生动实践。

加强对全面依法治体工作的领导,需要领导力量的投入和组织机制的保证。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习近平总书记亲任主任,主持各次委员会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委员会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各项重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和委员会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履行责任,积极作为,推动委员会决策部署落地落实[16]。根据中央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最新部署[7],各级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要承担起推进全面依法治体的重要使命,体育部门主要领导要履行好依法治体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同时,要健全法治工作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将依法治体与体育改革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研究制定体育法治建设的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加强对重大体育法治问题的法治督察,保证依法治体工作的协调运行与落实。

加强对全面依法治体工作的领导,还需做好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17],要对其庞杂的系统要素进行总览全局的协调把控,对大量难解问题深化探索、找准攻略,因而要加强顶层设计,进行系统规划,作出制度安排。党中央在决策部署全面依法治国中,除了将其列入深化改革、现代治理和其他综合性制度与文件,还作出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决定和各方面法治建设的专门文件,持续地进行工作引领。全面依法治体,同样要进行整体布局和全面把握,需要相应的顶层设计和系统安排。全国对依法治体工作的综合性文件推动,曾在《体育法》颁行后印发《关于加强体育法制建设的决定》[18],制定过“十一五”和“十二五”体育法制建设专项规划。当前,国家体育总局虽然有一些体育法治工作的专项文件,但仍迫切需要对全面依法治体做宏观总体和重大举措上的顶层设计,制定纲领性文件和中长期规划,明确思路和对策,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引领各方面、各层次依法治体工作规范有序地持续发展。

3.2 聚焦国家部署和群众关切的依法治体突出问题

依法治体是依法治国在体育领域的具体体现,既要随动于国家统筹推进的部署安排,又要根据体育工作实际与需要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同时,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使人民群众在体育中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为加快建成体育强国保驾护航。因此,当前依法治体工作要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进而在《规划纲要》中展现的奋斗目标和战略布局,将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各项任务,体现在体育改革发展和建设体育强国的多方面工作之中。特别是要立足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面对人民群众对体育的重大关切,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抓好紧迫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中加快《体育法》的修改步伐。强化和完善全面依法治体的法律根基,仍是当前体育法治的重中之重。在国家确立将体育建设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标志性事业的发展布局中,体育基本法的修改完善应属于《规划纲要》提出“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的范围。修改《体育法》已有广泛的社会呼吁和十多年的研究积累,期盼在国家立法机构的加紧工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与时俱进的新《体育法》能够早日颁行。

要扩大全民健身高品质发展和公共体育服务的法治保障。根据新发展阶段高品质生活的新要求,要切实抓住和解决全民健身发展和公共体育服务在法规政策保障方面的这些重点问题:为有效破解健身去哪的难题,做好国办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意见和《规划纲要》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新要求的依法落实;为在健康中国建设中提供全民健身支撑和促进与全民健身融合发展,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建设的有关部署,组织好全民健身专项行动,尤其是为落实体卫融合进一步探索和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为保障公民公平参与体育的权利,在国家健全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中制定公共体育服务及其均等化标准,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政策倾斜,并在推进妇女权益保障中建议考虑《妇女权益保障法》增设体育权益内容;为扩大相关法律实施保障,还要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在全民健身和公共体育服务方面的执法监督。

要进一步强化学校体育工作法律法规的有效促进与实施。青少年儿童体质和学校体育工作状况堪忧的问题尚未在整体上得到根本改变,进一步强化和督促学校体育工作正常开展,是当前依法治体、依法治教的迫切任务。要结合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水平等多方面任务,贯彻中办国办全面加强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和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文件,切实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深化教育改革文件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法定要求,着力解决实施效果问题;结合国家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等文件,强化对学校体育工作的依法督导和评估,强化对工作失职的行政与法律追责;加快《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修改,并建议在有关教育法律修改中增加学校体育方面的制度内容。

要依法构筑竞技体育持续发展提升的良好基础。完善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竞技体育发展模式,是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任务,需要在现有法规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并尽可能上升为法律制度;要在深化竞技训练管理体制改革中,完善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优秀运动员培养和优秀运动队组建、运动员选拔和参赛及其奖励、体教融合培养竞技后备人才等制度规则并实现体系化;要结合提升重点项目水平,巩固传统项目优势,推进冰雪运动发展、推动“三大球”振兴的项目发展布局,进一步完善激励保障的法规政策;要在赛事管理改革和发展品牌赛事的推进中,做好《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的实施,加强各类赛事依法监管,完善中国特色职业体育和职业联赛管理的配套政策;要继续加大反兴奋剂的法治教育和管理,做好兴奋剂入刑的刑法修正案、司法解释的宣传以及相关行政法规、规章与其的衔接。

要优化发展体育产业和促进体育消费的法治环境。在国家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根据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发展方向,要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等文件要求,在完善产权制度、优化企业发展和营商环境、健全市场准入和信用制度、建立产业标准体系和要素市场规则、促进各个业态发展、提升优势体育品牌等方面,广泛适用相关经济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体育产业和市场的配套管理规则;根据健身休闲、竞赛表演、教育培训、赛事传播等服务的智力劳动特点和高科技、数字化、网络化的新发展,要特别强化体育无形财产权和知识产权的保护;还要通过有效的法规政策手段引导促进体育消费、维护体育市场秩序,运用多种执法方式加强体育市场监管和实施负面清单制度,依法保护体育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做好经济风险评估与识别预警防范工作;为保证体育产业法治化运行,制定高层次体育产业促进与监管行政法规的工作也需加快推动。

“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越王勾践的事迹,妇孺皆知。越国兵败,为了国家和百姓,他沦为阶下囚。但他这并不是向命运低头,而是为了以后的成功积蓄力量。他每天睡薪草,尝苦胆,告诫自己不能松懈,告诫自己必须努力,于是他日复一日地劳作,虚心纳贤,才有了“三千越甲吞吴”的奇迹。

要在北京冬奥会的筹办中坚持法治奥运的理念。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形成了法治化的运行模式,北京奥运会留下了与法治同行的宝贵遗产,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应当强化法治冬奥的理念与运作。为此,要进一步提高对法治冬奥的重视程度,加强法治冬奥的宣传教育,遵守国际规则,履行对外承诺,维护国家的法制统一;要高质量完成相关立法任务,严格行政执法,为北京冬奥会创造和保持良好的法治环境;还要建立健全筹办工作的依法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创新应对北京冬奥会法律业务新问题,防范法律风险,加强人才和研究工作[19]。

3.3 提升体育部门法治作为和体育治理法治化水平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命题之一,要求现代治理须以法治为重要依托,重视发挥法治在现代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各级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是实施体育治理的主体力量,同样要坚持依法推进体育治理,担负起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体的主体责任。目前,体育部门普遍存在行政执法事项较少、法治作为有限的现象,形成法治工作相对薄弱的短板,需要以较大努力尽快改变。建设法治政府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统筹推进,要求体育部门必须成为依法行政的坚强力量,进一步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积极法治作为,不断提高体育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要全面梳理和明晰体育部门执法事项与责任。依法行政,需要体育部门对所辖范围的法治工作和执法事项有明确把握,清晰行政行为必为和不为的边界,确定执法方式与法律责任。根据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部署,国家体育总局和很多地方体育部门已多次公布执法范围、项目和权责清单,并随着执法方式改革的深化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的行政监管,推出监管事项清单。在体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有限、大量体育法律法规规章有监督检查规定的情况下,对体育相关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便成为体育部门数量较大的行政执法内容。而现实中,仍有体育监督检查没有纳入监管清单,甚至监管检查在有的体育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中未被列入,直接影响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和体育部门的法治作为。因此,需进一步做好体育部门执法事项的全面梳理,更加清晰地明确体育行政执法的内容、方式和责任。

要将依法治体重要工作纳入行政决策事项,并严格管理。在法治政府的建设中,为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实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度是其重要内容。体育行政部门也普遍在规范行政决策方面取得很大进展和成效。但从决策事项内容方面,有些体育法治工作尚没有完全纳入其中,有的体育部门较少对体育法治推进和体育立法执法事项依程序决策。以往曾出现体育行政法规和地方性体育法规规章被简单废止而丧失宝贵立法资源的现象,多与行政决策的程序缺失有关。加强体育部门的法治作为,也要通过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加以保证,做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各环节工作,提高体育决策和法治工作水平。

要切实履行体育部门行政执法与监督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和当前继续强化的工作要求,也是体育行政部门必须履行的应尽职责。但是,受限于执法理念的淡薄和专门执法机构队伍的缺少,很多体育部门的行政执法较为有限,如高危险体育项目许可管理监督的硬性规定至今未能普遍地严格执行,对一般性事中事后的监管执法更是大量缺失。当前,抓好国家体育总局制定并经中央编办、司法部同意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方体育行政执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落实,应成为推进和加强体育执法工作的重要任务。要认真做好各地实际情况的分析研究,明确纳入综合执法和委托执法等体育执法项目的具体方式、保障和责任,及时总结和解决推进中的现实矛盾,切实体现体育部门行业监管的行政职责。同时,还要依法做好目前开展甚少的上级体育部门对下级法治工作和行政执法情况的检查监督,全面提升体育部门的履职效能,重塑和提振体育部门的法治形象。

3.4 扩充服务依法治体和体育维权救济的法治资源

全面依法治国的统筹推进,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调动和协调各方力量与积极性所形成的奋斗合力与综合局面,需要一系列条件、资源和环境保障。全面依法治体不但要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统筹推进中获得发展动力和任务部署,而且要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形成的统筹协调格局与氛围,吸收来自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利用满足自身建设需要的各种力量和条件,不断充实和扩大用以服务促进依法治体发展的法治资源。

要以大体育观加强依法治体的部门协同。改革开放以来体育的社会化发展中,大体育的观念逐渐形成,越来越多地由体育和其他部门乃至多个部门对某项体育工作联合发布规范性文件,便是一种形式上的表现。目前,体育部门和体育行业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构序列中还相对偏后,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又对体育强国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期待。因此,体育发展必须跳出部门和行业窠臼,统筹运用好全社会的力量和资源。全面依法治体同样如此。在全民健身、足球改革发展和青少年体育方面,部级联席会议制度的机制模式无疑使体育法治建设也同样获得更多协同资源。在依法治体的全面推进中,各个方面的体育法治工作,都需要广泛联系相关领域的部门、团体和有关组织,加强分工合作与协同配合,发挥多方面的资源优势,综合促进依法治体的发展。

要发挥法律法学界专业优势,助力依法治体。体育法治建设是体育事业和体育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法治建设的有机构成和重要体现。从对法治工作规律和特点的专业把握上,依法治体需要具有法律素养和法学知识的专业人士来承担,但体育系统这样的法律人才有限,远不能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更无法满足法律事务需求集中的大型赛事和复杂法律问题的处理。根据国家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国家体育总局、省市等体育部门和部分体育组织在这方面已有多年实践,并取得良好效果。体育系统要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规定,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其在处理法律事务、防范法律风险、加强权益保护、进行咨询宣传和开展公共体育法律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同时,根据我国一些体育团队在国际大赛上纠纷失利权益受损的情况,对委派专业律师随队工作多有呼吁[20],建议主管部门进一步建立举办大型体育赛事,特别是参加涉外大型赛事活动的法律顾问制度。

4 开创依法治体与体育发展和自身建设统筹推进的新局面

坚持系统科学的方法,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统筹推进中推进全面依法治体的发展,不仅全面依法治体要纳入全面依法治国的统筹布局,跟上其步伐,服从其部署,完成其任务,实现与全面依法治国的统筹推进;还要努力做到全面依法治体与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的整体目标任务和体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而且要实现体育法治建设自身发展的统筹协调。国家体育总局在部署编制“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工作时特别强调,体育强国意味着运动项目水平全面提升、体育各领域全面发展、各地方全面进步,要统筹体育规划体系建设,全方位、一体化描绘好“十四五”体育发展蓝图[23]。体育法治建设也同样如此,要在新征程的新发展中,不断开创依法治体与体育发展和自身建设统筹推进的新局面。

4.1 在深化改革和加强法治互动中促进体育高质量发展

建成体育强国,是党和国家确立到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之一,意味着我国体育发展的整体实力和水平、体育发展的结构体制和模式、体育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与世界进步的影响和作用,都有更为显著的变化和更大幅度的提升,体育现代化达到世界发达国家的先进水平。为此,新征程的体育发展,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发挥体育在促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积极作用,实现新发展阶段的高质量发展。

实现体育在新发展阶段建设体育强国中的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党和国家确立的新征程发展的各项原则,其中之一便是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和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改革,是新时代以来党中央持续推进的战略主线。正是在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潮中,体育改革取得了多方面的进展和成就。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高度行政化的体育体制,仍有很多传统的壁垒没有打破,体育改革仍在深水区和攻坚期。新征程的体育发展,需要继续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为其增强动力,攻克难关,创新模式,提质增效。

然而,新时代的改革呈现出不同于摸石头过河初期探索的变化提升,越来越同新秩序的建构和新制度的完善连接为一体。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作为鲜明的时代主题,共同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相辅相成,相伴而生。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需要深化改革。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24]。新征程的体育发展,站在更高历史起点上建设体育强国,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体育制度,建构新的体育格局,推进体育治理现代化,必然要求更好地协调改革与法治的关系,使二者紧密结合、相互支撑、协同发力。当前,体育发展中很多难题,都需要深化改革和加强法治的双管齐下。如体育社团的社会化改革势在必行,但很多社团长期无实体,虽宣布改革脱钩却是先“破”而未“立”,既期待改革进一步深化,又迫切需要相应法规政策的规范保障以使其焕发活力健康发展;群众性商业性体育赛事取消审批,对调动激发广泛社会和市场主体参与兴办具有深远意义,但在缺少办赛规范指引和行业监管未及时到位的情况下,难免出现无序乱象,对其法治化提出强烈需求,甘肃白银越野赛事故再一次对严格依法办赛敲响警钟[25]。统筹发展的全面依法治体,必须形成与深化体育改革互为推进的新常态[26]。

4.2 着力体育法治体系的整体发展,构建依法治体新格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总书记阐述的全面依法治国“十一个坚持”,其中之一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明确这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内容丰富,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两个“形成”涵盖的五个体系是系统化的整体,是全面依法治国统筹推进的必然需要和具体体现,也是全面依法治体的体系化建设和各方面内容统筹发展的根本遵循。全面依法治体,要服从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并在其指导下建设好包括规范、实施、监督、保障各方面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育法治体系,并贯彻执行好党内法规体系。

首先,要建设完备的各层次各内容的体育法律法规。国家立法层面上,在现行《体育法》和7部体育行政法规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完善和逐步增加;根据需要和可能,要将大量体育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上升为各层级法律法规的规范形式;在地方体育立法中,要增加体现地方特色的规定和文件;在更多综合性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希望能够增加体育的内容;各层次各内容的体育法律法规,还要做到科学配套与协调。其次,要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建设高效的体育法治实施体系。体育和相关部门要负责地开展体育执法,努力提高履职效能,切实将体育法律法规落实到位;还要扩大司法对体育的普遍介入和底线保障,让人民群众在越来越多的体育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再次,要建设严密的体育法治监督体系,综合利用国家和社会建立的包括执政党、人大、行政、司法、监察、审计、群众、舆论等构成的法治监督体系,对体育法律法规实施发挥监督作用,并在体育行业系统建立多方力量组成的监督体系,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最后,要建设有力的体育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包括政治、制度、思想、组织、人才、运行、科技和相关物质等全方位的保障。其中,体育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尤为迫切,既要吸收法律法学界人士对体育法治事务广泛参与,又要在体育行业系统中建立高素质的体育法治工作队伍,培养一批熟悉体育业务并专注体育法律实务的专业工作者,包括有涉外体育法治实务经验的专业团队。

体育法治体系的整体发展,还要协调处理好规范、实施、监督、保障各内容体系之间的关系,建立各内容体系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并根据工作需要有重点地加强和突破,形成体育法治体系各内容体系建设的统筹推进。根据目前我国体育法治建设实际情况,虽然体育立法仍有大量需要,但很多现行体育法律法规实施不到位、体育执法整体疲软、体育违法追责乏力,是更为普遍和突出的问题。因此,要更加重视体育法治实施体系和监督体系的建设,带动体育法治体系建设的整体发展,形成体系协调、统筹推进的体育法治新格局。

4.3 全面发挥多元组织力量和制度规范的依法治体效能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明确了法治和治理的联系和关系,也突出了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治国理政、现代治理,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和不断决策的重大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重要决定,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做作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决定。我国不断推进的现代治理,其首要和直接的要求就是改革党政二元一体的传统治理体系,形成更加开放多元和更富互动性的现代治理模式[27]。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多元共治,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指向。党中央在《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中,明确“法治社会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因此,多元共治的依法治理,特别强调要“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依法推进体育治理,在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全面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等多元组织的作用尤显重要。体育是高度社会化的事业和活动,体育社会化是体育改革的重要方向。共青团、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是推动我国体育发展的重要组织力量,民间性体育社团是国际和各国发展体育最为普遍的组织方式。激活和壮大体育社团等社会组织,正是我国深化体育改革要努力突破的重要方面。从推进主体的角度建立全面推进依法治体的新格局,就要在坚持党的领导和政府主导的同时,充分调动包括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以及市场、民众等多元主体的广泛参与并发挥作用,这也是产生全面依法治体统筹推进效能的重要表现。而多元主体的作用发挥,必须以其自身的发展实力、社会活力和服务能力为基础。近年来,我国体育社团的改革有了较大推进,以国家直接推动足球改革和中国足协实体化改革为先导,部分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和行业系统体育协会以及地方体育社团改革也取得较大突破,行业治理能力得到增强。但是,这样的体育社团还为数不多。进一步扩大体育社团实体化改革,加强体育社团的培育壮大和规范建设,提升其行业治理能力与法治化水平,仍是当前体育改革的重要任务。同时,期待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中国奥委会等具有枢纽功能的全国综合性社团能够改革到位,更好地在组织统领各类体育社团、加强体育治理和依法治体方面发挥作用。

体育社团等多元组织依法进行体育治理、发挥依法治体的作用,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同时,还要运用各种行业规则和组织规则进行内部行业治理,产生相应的拘束效力和规范效果。这些行业规则和组织规则作为社会规范,是国家法律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补充。体育领域社会规范的自治效力和行业作用尤为显著,且成为国际普遍现象。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体,要高度重视和运用好这些社会规范,在依法治体中产生应有功效。为此,要按照党中央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关于“促进社会规范建设”的要求,充分发挥体育社会规范在协调体育行业关系、约束行业行为、深化行风建设,维护行业秩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而作用发挥的前提,是体育社团要切实加强和完善体育社会规范建设,体育管理部门要对体育社会规范的制订和实施进行监督,并通过推广示范文本等提供引导和服务,使规范及其实施符合法治原则,提高体育社会规范及其运用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4.4 软硬结合施策,重视依法治体的文化与环境建设

在全面依法治体作为系统工程的统筹推进中,如果将制定完善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规范等制度建设、运用国家权力和强制力保证实施等外在规范拘束作为一种硬性的手段和方式,那么还需要对应协调的软性手段和柔性方式来予以配合,重视依法治体的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与环境,综合产生全面依法治体的总体效应。

党中央在《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中,将“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置于各项任务首位;中办国办进一步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这项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的基础性工作,同样也是体育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在全面依法治体中认真落实。在体育系统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升体育工作队伍法治素养,首先要按照中央对全民提出的普遍要求,引导帮助广大体育工作者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努力使法治成为体育工作者的普遍共识和基本原则,为依法治体奠定法治意识的基础。其次,运用多样化形式,组织体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学习,在了解体育法一般理论常识的基础上,重点学习与工作性质、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体育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实际深化对厉行法治和依法治体的理解,提高体育工作者依法办事和维权的能力。最后,要抓住各级体育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和坚持法治培训及考核制度,在自身提高的同时,发挥对体育行业与单位的带动作用。

体育法治在全社会的推进,还需要进入有关院校的教育教学体系。体育和法学专业院校有必要开设体育法学的相关课程,增强学生的体育法治理念、知识和能力,为今后工作处理体育法律问题,或有可能成为专职体育法律工作者奠定基础。同时,根据某些体育法律事务的专业特征,高校还要更多地设立专门培养体育法律人才的学科专业,以满足依法治体对专门人才需求。随着体育法治发展需求的增加,期待体育法学专业的培养规模进一步扩大,同时加强相关交流和研讨,不断提高培养的效果和水平。

全面依法治体,与体育之外的其他行业和全社会都有着密切的关系,需要在全社会传播依法治体文化,做好体育法治宣传普及工作。在利用大型体育赛事和活动的现场宣传、出版物宣传外,应广泛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新媒体传播体育法治知识,宣传依法治体形势,特别是结合典型体育案例进行体育法治和体育法律知识的解读阐释,使全面依法治体获得更广泛的社会支持。

加强体育法治和法学理论研究,是提高全面依法治体软实力的重要方面,既可支撑助推依法治体工作实践,也对丰富中国特色法治和法学理论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加强理论思维,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总结好、运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更好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新时代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和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无不与凝结为科学理论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立和指导直接相关。新征程的全面依法治体,在学习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各种理论成果的同时,还要根据全面依法治体的需要和发展,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深化体育法治和法学的专门研究。适应新发展的需要,体育法治与法学研究须更多得到体育主管部门、法治工作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共同重视和支持,得到体育界、法律法学界和其他各界有关组织、单位、个人的更多参与和投入,更期待能够产生更多创新性理论研究的精品成果,在全面依法治体各项工作中发挥作用,进一步扩大中国体育法学的国际影响,实现全面依法治体理论与实践更好地协调发展、统筹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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