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债务重组准则的对比及其对企业影响
2021-11-22肖雨涵闪国光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
肖雨涵 董 姝 闪国光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目前我国鼓励创业,在国家的政策与人们消费偏好的影响下,实体经济逐渐衰落,但是互联网、移动经济随之崛起。这些社会因素提供了全新的创业机会与挑战。然而从目前我国能活过10年的企业仅占6%,生命周期短、产业更新快成为了如今创业者面对的主要问题。高频率的市场变化催生了不少企业的财政债务问题,新生企业受到同类竞争者的市场抢夺、老牌企业无法因对新时代的变化,逐步走入了债务重组的困境中。
我国会计准则不断变更,在同世界债务重组相适应的同时,能够符合当今国内的经济环境和经济趋势。当下资本市场竞争激烈,很多企业难以持续经营,企业多少会面临财务风险,当企业处于财务困境之中时,难以偿还债款,债务重组既能够避免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又能够使回收债券减少损失。本课题通过对新旧债务重组准则比较,找到新旧准则的不同之处,进一步分析新旧准则如此变动的原因和变动意义,最终得出债务重组准则的新旧更改对于相关企业产生的影响。
(二)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及创新之处
本课题采用案例分析法和对比分析的方法。在山水公司债务重组的案例中,通过分析企业在旧准则下债务重组的方式,并假设在新准则下会采取的重组方式,分析新旧债务重组准则下处理方式的不同,得出新准则修订的意义以及对债务重组企业的影响。
本课题所采用的对比分析法,是通过相同案例之间进行的假设分析,保证了除会计准则外无其他条件环境的变化,便于更为准确地理解新准则相较于旧准则的更改之处,对于今后陷入债务困境的企业更具有参考意义。
二、新债务重组准则概述
(一)新债务重组准则修订背景
随着原准则的发布,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也开始存在着债务重组行为。旧准则中面对债务重组的确认较为主观性,导致许多在经营产生困难的上市企业仅仅利用关联债权人的协议豁免,或用公司自身价值抵消巨额债务的方式,将大额的利润计入到企业本年利润中,造成了账面上虚假的盈利,更有甚者爆出了“扭亏为盈”的虚假繁荣,这些公司的违法操作导致了债务重组的信用度急剧降低。为了能够完善债务重组的职能和效用,杜绝利用债务重组造假,财政部商议决定发布新的债务重组准则。
(二)债务重组条件
2019年对于债务重组的定义更改为:“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1.加入了“不改变交易对手方”,这也是新准则下企业计划进行债务重组所需要满足的前提条件。在不同对手方的前提下,如果要进行债权债务抵消或者重新修订债务条例,要根据相关金融准则进行处理。
2.新债务重组准则中允许的重组方法有“法院裁定”和“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两种,在达成协议后,根据新商议的偿还债务方法重新制定偿还的时间、金额和方式。
(三)新债务重组准则账务处理特点
新准则要求:
以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清偿企业所欠的债款债务时,所取得的利得和损失不能计入“营业外收支”。
债转股(联营或者合营企业)时,按照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和计量在组合方式处理债务时,债权人方面在核算当期损益时,需要计算资产购入时的价值与原始债务的账面价值的差额;债务人方面在核算当期损益时,需要计算原始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资产购买时价值的差额。
(四)债务重组方式
1.以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清偿债务。
2.债务工具转为权益工具(联营或者合营企业)。
3.组合方式。
三、案例分析
(一)案例背景
1.公司简介
1993年3月,山水公司首次出现,以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首次注册为公司。2014年3月,公司正式改名为: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主要经营业务范围是文化产业类业。但是公司自2000年上市以来的十多年,有九年处于巨额亏损中,公司在业绩、业务规模、资产规模等方面都远远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2.公司经历
自从2000年山水公司在股市中出牌上市,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有九年都属于亏损状态。直到2003年进行股份转让,天龙集团实际控股权变更,剥离了企业的不良资产,及时扭转了前两年亏损的状态,从而规避了退市的结果。然而随之2004年和2005年又是连续利润为负的状态。
2006年5月证监会再次给予退市风险警告,公司当年进行了重组,利润水平立马飙升,变为正数。然而在公司2007年、2008年这两年再次处于利润负状态。
公司于2009年被给予退市风险警告,股票代码变更为“ST天龙”。从公司2009年年度财务报告中的数据可看出,公司2009年度的净利润是4 449万元,然而在扣除因利润重组而产生的营业外收入,净利润再次变成了巨幅亏损状态,因此公司正是因为此次的债务重组改变了负盈利的趋势,消除了退市风险。此次课题的选取2009年的重组案例进行对比分析。
(二)2009年的方法选择及其在新准则下的不适性
1.2009年方法选择
2009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太原鼓楼支行拥有山水公司112 842 141.18元的债权,2009年12月29日,中行山西分行将该债权转让给了华融太原办事处。
当地政府出于对本地产业的保护,让华融太原办事处与山水公司签订合约,以4 680元的价格将债券转让给了太原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通过此次操纵,山水公司只需还款4 680万元便可还清债务。山水公司在营业外收入科目中计下了可以减免的额度,2009年的利润亏损被填补,利用债务重组扭亏为盈,企业当年迅速盈利,退市风险警示消除。
2.2009年方法在新准则下的不适性
2009年实行的债务重组实行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重组方式,将债权转让给其他不相关企业而减少债务。当年山水公司的营业利润严重亏损一千六百多万元,公司在“营业外收入”科目中计下了重组中全部的收益,将净利润指标变为正数。但是在2019年修正的新准则下明确规定了,债务重组损益不属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三)2019年新债务重组方案的选择及原因
在上文对于债务重组准则下方式的选择可知:
山水公司自2000年上市以来极少有盈利的年份,公司资金短缺,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弱,一直处于退市的边缘。并且公司的主营业务多为文化信息产业,不具有实物资产。并且2009年企业的总资产周转率为0.36,远低于大多数公司0.8的标准值,说明山水公司的周转速度慢,运营能力整体性较差。公司的流动比率为0.07,低于标准值2,说明了公司的流动资产远远的低于公司东流动负债,缺乏偿债能力,基本不具有短期偿债能力。因此在这样的偿债能力下,债权方愿为其更改条款的概率低,即便如山水公司当年一样受到政府保护政策影响减免债务,也只能算为重组债务,无法增加利润,同时在新准则中债权人不允许做出让步,因此如果仅是为了政策债权人不能改变条款。
若经过协商,山水公司将股票抵偿应付账款,山水公司将总的股票的面值计入“股本”科目,股票的溢价部分计入到“资本公积”中,与应付账款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通过这种方法,山水公司资产总额没有变化,负债减少,所有者权益增加。同时,营业外收入影响净利润,使净利润增加。
四、新债务重组案例启示
(一)新债务重组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1.债务重组定义变化的影响
明确了债务困境和允许债务重组企业的范围,保护了那些只是暂时性地陷入债务危机,同时使盈利能力差,实际市场竞争率低的企业离开市场。
减缓了债务人公司的债务压力,重新达成协议给予来债权人更多的选择,和债务人一定的缓冲时间和余地,同时使得债务重组交易更加灵活。
同时新准则中严格规定了公允价值的计量方式,明确了困境公司在债务重组时计算资产的方式,更准确地反映了债务人的实际资产,以此增强了会计信息处理之间的关联性,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出企业实际的财务情况。
2.准则的适用范围
在新债务重组准则下,主要缩减了债权债务工具、企业合并和权益性交易方面的适用范围。
3.债务重组利得或损失不再计入“营业外收支”
(二)完善重组准则(2019)和之前对比好处
1.避免对经营不善企业的过度帮扶
当地政府有时会为了当地企业的生存,从而会下达政策保护经营遇到困难的当地企业,例如本例中的山西当地政府的帮扶不仅使得山水公司的经营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善,也促使了市面上对山水公司的盈利水平有了错误的判断。而新准则中将“做出让步”改为“重新达成协议”,将债务重组的重点放到了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协商上。
2.保证盈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在新准则中,由于债务重组而产生的当期损益不得计入到“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中。对于债权人方面,因为债务重组而导致的债券增减,应当在“投资收益”科目进行结算。对于债务人方面,因为债务重组而需要处置的非流动资产所产生的资产增减,应当在“资产处置收益”科目进行结算。案例中山水公司利用债务重组带来的债务减免而制造了2009年度的虚假盈利,而新准则避免了此类情况的发生。
3.避免利用债务重组进行利润操纵
新准则中缩减了债务重组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明确了债务重组的定义,避免企业为了营造虚假的利润而进行的债务重组,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对我国资本市场有了积极的影响。
4.准则更符合当下社会形势
由于新准则定义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困难与债权人做出让步,即使公司不符合此项条件,依旧可以通过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协商或经法院裁定,在不改变对手方的前提下重新达成协议。由于疫情的影响,目前经济发展受到阻碍,很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过高,面临财务困难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解决,公司就有可能面临财务危机,严重影响企业可持续发展。而在新准则下,负债过重的公司往往能够通过主动与债权人协商,缓解并找到解决自身债务危机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