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一些建议
2021-11-22王敏
文/王敏
2020年初,在全国人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时期,全国人民都投入到这场战役中,各级领导纷纷到基层指导疫情防控工作[1]。在这特殊时期,社区工作者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深入一线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做出了巨大贡献。社区工作者在承受巨大压力情况下,不辞辛劳,一心为群众服务,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最严重时期他们是最美的逆行者。
2020年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后,全国各级党委政府随即发出通知取消春节假期[2]。政府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警察等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社区党员干部入户排查、防疫宣传、给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清运隔离小区的垃圾,这一系列工作均一一落实,是他们织密了疫情防控的基层防护网。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办案的政法干警,走街串巷用大喇叭宣传疫情防控知识、追击千里抓捕口罩诈骗犯、党员突击队支援社区疫情防控等,他们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保障防疫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指示都强调指出了社区工作的重要地位。作为社区的工作者们,犹如战“疫”场上的坚强后盾,默默地坚守住最后一道防线[3]。疫情期间,武汉及全国众多城市的社区一律实行网格化管理,每一栋楼、每个居民都有专人负责。网格上对应着网格员、干部、志愿者、楼栋长等,他们组成了一个个小组为居民服务。电话组负责接听居民热线,为居民答疑解难;报表组跟踪监控居民健康情况,每日电话问询;采购组则为居民买菜送药,一切都在有序地运行着。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来看,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迫在眉睫。从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来看,建强社区工作者队伍更是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效能社区的今天,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成为重要课题,如何建设一支数量足、结构优、素质高、业务精、服务好的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值得研究与探索。
笔者所在的兰州市辖5区3县,现有58个乡镇、54个街道办事处、405个居民委员会、676个村民委员会(以上数据不含兰州新区)。全市目前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主要由以下四类人员构成:一是参公或事业编制身份人员,通常为1至3名;二是通过选举产生的其他社区“两委”成员,一般为居民身份,有4至6名不等;三是社区各类专干。由相关业务部门委托区县人社局履行招聘程序,为公益性岗位身份,每个社区10名左右;四是社区综治员,由综治办选配,确定为公益性岗位身份,每个社区6名左右。除去在社区工作的正式干部外,其他三类社区工作人员通常为解决企业分流下岗人员的就业问题,招聘的“4050”人员,尽管他们社区管理积极性较高,但在年龄、综合素质方面与新形势下社区治理的要求不相符合。待遇方面,各区县按财力状况,近年来将除公职人员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待遇提高至每月2000元~3463元不等(社保只购买了用工方应承担部分,社区工作人员仍需购买个人部分);此外,由于兰州市财力紧张,在基层采取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较少,导致社区工作专业性不强[4]。从社区防疫和日常工作情况来看,平均每名工作人员对应数个业务部门的数十项工作,工作强度大、加班多、待遇低、专业性不强造成可替代比例高,成为社区工作者队伍面临的现实问题。为了加强全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建议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并强化。
一、充实人员数量,加强力量供给
对行政或事业编制之外符合法定劳动年龄的社区工作者,应实行总量管理,按照民政部门提出的有关规定标准,以区县为单位核定社区工作人员总量[5]。同时,根据每个社区规模、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居民构成、辖区单位数量等因素,在总量内统筹确定各社区具体人员数量,并组织配齐人员,确保社区工作者队伍稳定。
二、加强入口管理,规范招录工作
最近几年我国多个地区相继出台了政策,为完善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发展体系提供了依据。社区工作者的招聘需按照程序进行,将重点放在招录人员的岗前培训上,同时将薪酬管理制度落实到位[6]。在党建引领下打造一支满足社会需求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现阶段全国范围内的大部分社区工作者学历普遍偏低,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招聘要求,在高学历人群中挑选乐于扎根基层工作的人才,充实社工队伍。除选任人员外,其他社区工作者应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录用。招录对象年龄一般应在40岁以下,并具有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为打造一支年龄结构合理、综合素质高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奠定基础。县(市、区)制定的具体招录办法,应报上一级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备案后,由县(市、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三、提高工资待遇,完善薪酬体系
社区工作者在疫情防控、创城创卫、脱贫攻坚等重要工作中始终坚守岗位、冲锋在前,提高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这一务实举措,不仅是对广大基层干部辛勤工作的肯定,更是一种鼓励和鞭策。
依据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时间、文化水平、岗位职责、职业技能水平等综合因素,应尽快建立符合社区工作人员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体系,而不是简单机械地参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资标准来兑现相关待遇[7]。要充分考虑市场化因素,结合服务供给特点,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和标准,确定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待遇体系,在劳有所得的基础上,凸显优劳优酬的原则。随着精准服务和满足社区居民多元化需求、高质量生活诉求的现实期许,这方面的探索和突破应尽快提上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想要将人才留在社区工作,除了要不断完善职位晋升制度外,还要制定科学的薪酬体系,鼓励人才在社区工作岗位上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四、健全激励机制,提高职业荣誉感
要高度重视荣誉激励在吸引、稳定、壮大、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将社区工作者的表彰奖励、示范引领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激励体系中[8],出台更加具有操作性的政策措施,让真正从事社区最基层繁重工作任务的各类人员及时获得组织认同、社会认可和广泛赞誉,切实把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属性、职业荣誉感落到实处,有效激发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扩宽发展渠道,健全职业化体系
每一个岗位都应该有晋升通道。对于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社区工作者,应该要有更大的舞台让他们施展才华。当前,关于社区工作者的发展问题,各地都有一些优惠政策,如有的地方针对社区一线工作者搭建了“发展党员—进入“两委”班子—补充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推荐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逐层选拔式的晋升道路,提倡在社区工作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能够长期扎根于基层,以利于解决社区内部长期遗留下来的工作问题。但是,这方面的政策供给、操作措施都不是很固化,尤其是没能很好地注意到现有或者原有的社区工作者群体的特质,做了一些被群众认为是“博眼球”的工作,被看成是简单的给年轻的、有学历的部分群体进入了编制体系的机会。一部分年轻人把在社区工作只当作是职业发展中的一个过渡时期,他们认为在社区工作缺乏社会认同感,一旦找到更好的工作就会逃离,这也导致了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存在不稳定因素、人员流动频繁等情况。因此建议按照社区工作特性,要针对满足不同社区居民需求供给来界定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属性、分类和岗位,分门别类地提供发展通道,完善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