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计算机信息处理等现代科技手段在审查调查工作中的应用
2021-11-22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纪委高秋平
文/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纪委 高秋平
一、科技办案的现状
(一)在排查线索阶段,运用科技手段挖掘案源。1.信访举报。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设立专项举报电话、网上举报系统以及充分掌握监控本地互联网论坛,及时关注群众在互联网反映的心声和问题,将网络民意抽丝剥茧成问题线索。2.线索分析。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同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审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行政执法机关区域网内的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定期搜集问题线索;设立区域范围内的党员信息库平台,并根据江苏省纪检监察大数据研判中心的相关数据,在初步调查前,先核实被调查对象的主体身份等信息,为后面的初核工作打下基础。
(二)在案件初核阶段,运用科技手段深挖细查。
初核是立案前期的重要工作。要准确把握初核工作的灵活性、快速性、保密性、科学性,这就要求纪检干部具备现代化科学办案技能,能熟练运用各种现代化科技手段进行线索处理,调查和获取案件相关核心资料,以进一步深挖细查严办,查深查细查实,提高案件初核成效。
(三)在案件审查调查阶段,运用科技手段突破案件。纪检监察机关为审查调查部门配备了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复印机、录音笔、数码相机等数字化设备,全面提高审查调查工作的科技含量,为科技办案打下坚实硬件基础。在与被调查对象谈话时,充分发挥科技手段的优势,与被调查对象反复多次形成电子谈话笔录,固定口供,以防止被调查对象翻供。
(四)在对被调查对象采取措施阶段,运用科技手段调查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专门的办案中心,设立“数字化电子办案指挥系统”。在对被调查对象采取留置措施时,实行24小时全程录音录像、全程监控;在调阅、查找、收集等固定证据过程,不断跟进现代取证科技。如用便携式复印机及时复印查阅资料,用照相、摄像及时拍摄赃款赃物现场,运用科技手段,防止被调查对象翻供,加大了突破案件的力度,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也保证了依纪依法办案,确保了办案安全。在与公安、审计等部门联合办案时,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的职能优势,利用公安部门的现代侦查技术手段,在查阅账目、搜查被调查对象资料以及被调查对象潜逃等危急情况时进行跟踪、定位,搜集讯息,为突破案件提供科技保障。
(五)在案件统计阶段,运用科技手段提高查办案件水平。充分利用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管理系统软件平台、问题线索管理系统软件平台、案件管理系统软件平台,畅通各种信息传递渠道,准确统计各种数据,真实反映各项工作情况,为科学研究审查调查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科技办案的问题
(一)观念落后,忽视调查技术。有些调查人员思想保守、观念落后,长期习惯于旧的调查模式,对新科技新技能接受能力不快不强,直接影响办案效率和质量。
(二)调查技术力量薄弱,缺乏高层次的技术专业人才。在审查调查过程中,由于缺乏精通计算机、网络以及专业器材的技术人员,遇到技术问题时往往会陷入被动,影响查办案件的进程;在遇到有一定难度的案件时,纪检监察机关由于缺乏技术力量和人才,还不能独立展开调查,依赖于公安等部门提供技术支撑。
(三)传统的办案经费与科技办案需求不相适应。
现代化技术办案需要不断提升办案环境和科技装备。传统的办案经费预算组成也需要不断更新,腐败方式向着高新技术发展,案件查办设备和技术更需要更新和升级。很多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互联网大数据监督、采集、分析、处理系统都没有,信息化监控系统缺失,数据化办案能力薄弱。
三、强化科技办案的对策
(一)观念更新,强化科技办案理念。要充分认识科技办案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迅速转变思想观念,加强学习,提高政治认识,加快适应社会的新变化和新科技创新,及时发现和预防腐败发生,用科技信息化案件查办技术来适应当前新发展政策和新科技的变化,转变转型案件突破方式,切实提高审查调查工作的科技含量。树立改革创新的理念,创新是审查调查工作深入发展的不竭动力,审查调查工作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前提是不断学习掌握当今社会高新技术,以技术支撑推进办案改革创新,适应科技新形势、新变化,不断完善办案方法,改革办案手段,创新办案机制。
(二)硬件升级,增强科技办案实力。科技办案实力需要高新系统、大数据库、新设备的支撑。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地方财政方面沟通协调,落实办案硬件升级改造,不断加大审查调查工作的硬件投入和更新。着力提高办案装备现代化水平,加大科技装备建设投入,使配备和应用能够满足查办案件需要,与先进办案手段发展相适应的先进科技装备。加大现有办案硬件设备的统计分析筛选力度,分析现有设备的实用性,甄别旧设备的实效性,列清单、拿计划、做预算。对技术落后的,效果不明显甚至有误差的系统和设备要及时淘汰;对能适应现有办案需求的设备,可以保留维护;对新出现的新技术新设备要及时了解学习掌握和研判,对确有办案帮助和数据支撑的设备要及时引进,确保办案设备更上新时代,办案取证方式更科学更便捷更利于存储。加强计算机技术处理水平,改革创新大数据存储动态更新分析,发挥数字化系统在科技办案中的优势,探索实行全程网上指挥、协调、监控和监督办案,努力实现监管手段科技化。建立相关保障制度,形成办案经费和装备设施保障长效机制。要根据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加强办案点的建设,不断完善办案工作的基础设施。
(三)加强纪检队伍管理,不断提高办案人才库建设。1.严格纪检干部准入审查。强化新入纪检干部审查机制,严把准入考核关,遴选一批政治素质高、吃苦耐劳精神强、创新意识好、科技水平高的干部到纪检干部队伍中,同时注重建设纪检干部后备人才库,把办案所需司法、执法、财政、税务、金融部门等干部以及涉及农口、土地规划建设交通条口、计算机网络技术等专业条口技术人才充配到办案后备人才库中来,为科技办案提供现有和后备人才支撑。2.案件主办人奖惩同责制。案件主办人是一宗案件的主心骨,负责案件办理全过程方方面面的细节处理,调查、初核、立案、移送审理每一个环节都要全身心投入,责任重大,不能有丝毫含糊。是否能将一宗案件办成铁案,考验着案件主办人的基本业务能力、专业技术能力、综合办案能力,妥善实施案件主办人奖惩同责制,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调动工作积极性。3.加强办案专业技术培训。在举办常规办案培训的基础上,要注重专项新办案技术的培训、专项调研和经验交流,不断汲取新经验、新做法,改善办案技能,扩大办案知识面,提高办案人员掌握和应用新专业技术的能力。同时,做好新老纪检干部的“传帮带”,采取业务帮、实践带、经验传的方式,使新进办案人员迅速成长,快速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骨干。
四、强化审查调查管理,以制度保障推进科技化查办案件
审查调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核心职能。特别是在问题线索获取方面,借助于现代化科技手段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此种手段是新生事物,必须让权力在制度下运行,在掌握科技化办案的同时,必须注重保障配套相应管理制度,确保制度保障调查措施,保证调查措施规范化、合法化、保密化。
(一)建立情报信息长效管理机制。为加强办案信息的规范化管理,资源安全共享,提高信息化程度,可设立专门的信息化管理部门,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落实情报信息长效管理制度,开发动态大数据程序,创建调查情报信息库。通过打破地域、部门限制,开展对辖区内所在问题线索进行专门的动态管理,为启动多起案件,实行多案并案指挥,最终形成大调查格局,提供充分的调查情报信息资源。
(二)完善查办案件协调机制。要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协调办案、线索移交、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制度,以审查调查工作为中心,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畅通违纪违法线索移送途径。一方面,充分发挥和保障实施好各职能部门的行政职能,形成执纪和行政的工作合力;另一方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的覆盖面,做到应查尽查。
(三)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要加强对审查调查工作信访举报处置权、线索取舍权、案件检查权、案件定性量纪权这些最容易出问题的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和约束,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室主任、主办人、办案人员、案管人员和陪护人员等相关人员责任,建立健全办案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四)健全激励和考评机制。引入公平、科学、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考评机制,对案件调查工作的办案规模、质量、社会反响,以及在调查工作中服务大局,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促进公正廉洁执纪执法等进行考评,定期公布考评结果,作为年终绩效管理的重要依据,以此激励审查调查部门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的积极性,提升审查调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