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督查检查成基层“难言之隐”
2021-11-22吴秋实
■吴秋实 倪 纯
督查检查本是促进工作开展的一把利器、保障各项政策落实的重要手段,但过频过细的督查检查反成为基层“难言之隐”,基层同志往往谈“督”色变。不合理的督查检查不仅给基层造成负担,更容易成为滋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土壤。基层调研发现,走样的督查检查具体表现为:
督查检查过频过细。乡镇干部反映平均1周至少有1次上级督查检查。村(居)一级不仅接待省市督查检查,往往本县不同单位督查检查就有每月3至4次。不仅有党委巡视、巡察,还有各种专项检查,检查分各村自查、兄弟乡镇互查、上级部门初检与终检以及工作督查“回头看”等,某村党总支书记的微信群就有十几个,往往一项督查建一个群,迎检前先扫码进群,导致基层疲于应付。
督查检查雷大雨小。督查检查重查阅资料、轻实地走访。“工作政策落实好不好,就看台账材料准备厚不厚。”甚至出现以台账详实、文件夹数量、内容格式等论政策落实、工作推进的实效。台账资料封面、格式等都要统一,名曰“细致”,实则落入“以形式主义督查形式主义”的悖论。台账看过再去现场定位拍照,现场督查变“打卡”,只注重工作形式,却对工作结果不闻不问,注定让督查“走了过场”,本末倒置、主次颠倒,无疑变相给基层徒增负担,督查效果也就可想而知。
督查检查多头重复。乡镇反映:上级不同部门对基层的督查检查存在内容上重合,业务存在交叉的上级部门在督查考察条项与条项之间也存在相近,台账资料却要单独做、分开做、重复做,导致基层在类似内容上准备不止两套台账以迎接检查。一些台账资料是共通的,上级各部门仍各自下文件、单独提要求、独立督查检查,本来乡镇一次或者一天迎检就能完成的工作,却因上级部门缺乏联动互通而导致乡镇类似检查重复迎接。甚至出现镇村办公室标牌仅牌头不同、内容相近等情况。
督查检查本是推动指导基层落实工作、以防怠政懒政的一种手段,目的是为了更好指导基层开展工作,不应造成基层负担。要充分用好督查检查,笔者建议:一是督查检查宜轻装上阵。督查检查可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用陪同接待形式,带着问题直奔基层、随机选取路线,少听汇报,以看实际成效为主。同时,上级部门应控制督促检查考核工作次数,切实为基层“松绑”,让基层干部“回归主业”。二是督查检查宜深入群众。与当地群众面对面,多听百姓心声,把群众认可度作为检验工作的“一杆秤”,老百姓的口碑才是最好的“丰碑”。三是督查检查宜创新联动。综合运用联合督查、实地督查、抽样督查、跟踪督查,涉及多个部门监管的工作,可以多部门联合督查检查,检查后可进行数据互通、资源共享。